高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精选60篇)

时间:2023-05-05 15:42:25

  高中读后感(一):

  读了朱自清的文章《背影》,有着深刻的体会。文章的主要资料是讲述一位父亲送儿子前往北京念书,路上不断叮嘱儿子细心,要求茶房照顾好儿子。待火车要开时,父亲就算不方便,也要爬台阶为儿子买橘子的故事。

  文章主要片段“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天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袄,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太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头,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奋力的样貌,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父亲虽未言说,但从他的举止投足中,都体现了深深的父爱。读文章就得深入到文字的背后,细心去体验每一词、每一句的作用和意义。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文中的父亲为了家庭,为了职责,默默扛下所有,活得是那么辛苦,那么累……回想自我的父亲是否也是在默默的付出一切,为了我们必须是这样的。

  父亲总是把儿子放在第一位,儿子对父亲来说是最重要的!尽管儿子已二十来岁,但在父亲眼里依旧是个小孩。小孩永久是家长心中的小孩,永久是最重要的人,所以我们应当更加敬爱父母。

  父亲的爱总是藏在细节中,他不像母爱那样会表达,但他从来不会比母爱少一分一毫。父母的爱都是一样,只是表达的方式不一样。

  回想自我长大中的点点滴滴,不都蕴藏着父母深切的爱吗?早晨,我还在熟睡,母亲早已为我备好了早餐,为了让我睡眠充足,总是会在最终一刻叫醒我。晚上,从学校回来最累的时候,总是能第一时间吃上母亲亲手做的美味,每次吃到那口热乎乎的饭菜,心里总是暖暖的……爱,无时无刻不将我包围。背影,它悄悄来,悄悄去,但总是不会把它忘记……

  高中读后感(二):

  瓦尔登湖是世外的桃源,古都是尘世之中的瓦尔登湖。

  本书涵盖川端康成的两篇作品,由于川端康成的深厚底蕴,及看书时间碎片化,这两本书我读得断断续续,以下简略地记述看书心得。

  读《古都》,读的不是故事情节,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小说,而是感情、亲情、友情之美,喜欢千重子的单纯善良,喜欢她注视着紫花地丁幻想她们会不会树下相见的忧郁,喜欢书中描述的传统节日的神秘与热闹,在我看来,那其实是人性中最具有温度的盛事啊!本书所述让人感到一种浓厚的文化美,及清浅的哀伤与唯美,毕竟时代变迁,旧时候的很多东西已在渐渐不受重视,慢慢失传,这种难言的精神折磨,如千重子家的铺子、如他父亲,恋旧着被时代抛下。

  第二本《名人》相较于《古都》难言的唯美更让人感到唏嘘及伤痛,隐隐还有一种愤懑的情绪。“名人”是世人对棋手的最高敬称,本书记载了本因坊秀哉名人晚年的告别赛,在新旧时代的交替中,书中写道名人既受极大的尊重又受到世人对偶像的破坏心理,很真实,喜爱与毁灭或许是并存的。

  《名人》初读清淡无味,直至一半才渐渐进入书境,想明白之后怎样了然我惋惜的是,传统之美的渐渐遗失,越读下去,这种痛惜、怀念的情绪愈强,名人之前,对弈会极大程度地尊重前辈,对弈重评输赢,更重棋艺及人品,把下棋当作一件艺术品,需要精雕细琢,也佩服他们一盘棋能下几个月,把它当成自我心血精力凝结而成的作品来看待,那种“静”、“专注”的精神及时代令我神往。可是随着时代更迭,人们为了凸显“公平”,不断制定完善规则,但另一方面又不断钻规则的空子,何其可悲,何其可叹。

  借用书友一句:美使人趣味,敬使人厚重。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有无规则的限定,这都应当是一句我们不能忘记的话,做一个趣味的人,做一个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毕竟如古人所言: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这也是我们中华的传统美德,时代变迁,不是人心不古的借口。

  高中读后感(三):

  文章说“此刻,很多人开始说,生活应当慢下来。我想中国人能够先从慢下来吃饭开始。”但中国人此刻似乎已失去了慢的本事。

  很多人都意识到了,我们目前的生活节奏是很快的,每一天很早就起床了,然后忙着洗漱,忙着吃饭,忙着出门,忙着上班,忙着工作,忙着回家,忙着做晚饭,忙着吃晚饭,忙着教育小孩,忙着睡觉?我们已经忘记了自我每一天工作到底是为了什么了;已经忘记了自我所追求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了;已经忘记了享受生活中的乐趣。我们也仅有在节假日的时候,才有机会,与家人聚在一齐,聊聊天,关心关心家人和朋友,大家在一齐吃一顿团圆饭,也仅有这个时候你才感受到了生活是这么的完美吧!

  我们何时能够像文章所描述的那样,一家人无论工作有多么忙,都会放下手中各自的工作坐下来,谈谈各自今日的工作,或是趣味的事情,或是赞美一下桌上美味的佳肴,再一齐来慢慢地享用这美味的佳肴,慢慢地品味出食物的滋味。生活亦是如此,当你慢下时才能找到隐藏在生活中的更多趣味和快乐。其实慢节奏的生活也并不代表懒惰,放慢速度也不是在拖延时间,而是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到平衡。一个人最重要的本事不是在短时间内能做最多事情,而是学会把该做的事情做的更好。能从一碗清粥中品出真味;从一本书中读到感动;从一次出游中体会释放;从一次游戏中发现自我;放缓脚步去享受生活中经历的每一件事,你会发现生活变得精致了许多。

  此刻很多人开始说,让我们的生活慢下来吧!也许我们能够试着像作者说的那样,从平常的不能在平常的吃饭开始慢下来吃饭,来享受这么多足以傲视全球的美食!也让我们的小孩能够感觉到吃每顿饭都是享受,让小孩们学会感激为他们做美食的父母,感激种粮食的农民,感激阳光的恩惠,感激天然的恩惠,让我们的小孩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吃饭,去上学,去上课,去写作业?那他们的心境该是多么的愉快呀!他们将会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去做每件事情,那他们的未来的生活将会更阳光灿烂吧!

  高中读后感(四):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雍也》

  同学们,那里说了“知”的三种境界,知,好,乐。这三种境界,

  为知而知境界最低。功利性学习,的确不能坚持学习的持久动力。就像有些高中生,只要一毕业,就开始卖教材一样。学习是为了考学,不是为了其中的乐趣,更没有高远的志向。这个境界的学习,势必不能让人走远。

  好之,境界高了一层。因为兴趣是最好的教师,有了兴趣做引领,会把学习带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可是,兴趣要坚持很难。仅有兴趣,是肯定达不到颜回那种“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层次的。[本内容由 首页 / 整理]

  于是,乐之在之前两个层次的衬托之下闪亮登场。以学习为乐,这真是个高境界。他需要人自觉的“学而时习之”“学思结合之”“日日三省之”“温故知新之”……总之,道路漫长,坎坷不断。孔子说自我到七十也只是“不逾矩”的程度,可见,学无止境,如果没有持久动力,那是难有作为的。

  取法乎上,得法乎中;取法乎中,得法乎下;取法乎下,不得法矣。所以,请同学们端正学习态度,以学习为乐,自觉、奋力、坚持去学、去品、去收获,如此才能行稳致远。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

  同学们,这则论语中,你能找到孔子表扬颜回的原因。你看,孔子吃的不太好,喝的不太好,睡得也不太好。可他依然有欢乐。他的乐是什么?是学而时习之?是有朋远方来?抑或是温故而知新。总之,有发现,有收获,有提高,就足可乐。这不是“乐之”境界的最好体现吗?这不是和安贫乐道境界的最好体现吗?比颜回层次还高的在于:孔子不仅仅有崇高的学习观,更有崇高的财货观,也就是价值观。“饭疏食饮水”的境况对任何人都是一种考验,可应对不义之财,孔子只当他是浮云。多么的清高,多么的潇洒。不为财累,才乐得货真价实,超然物外。

  孔子说的“乐”,不仅仅境界高,并且是让人获得真自由的不二法门。值得我们深思。

  高中读后感(五):

  陪小孩买书的时候,看到这本《输赢》,其实我在较早时候就见过这本书,可是没有什么感觉,此刻市场上的书太多了,你有时真的很难去挑选看哪本书,是否值得买下来,是否值得在书桌上已经打开了有10本之多的时候,再去打开一本。

  书的封面吸引了我,也同我此刻的工作有些联系,他说是一本销售培训用书,再一看作者,也在做销售培训,并且是实战派的,所以就买来看。没有想到这本书竟然引发了我极大的兴致,我用了3天的时间完整地读完了,第二个晚上,我看到凌晨1点多,眼睛实在睁不开了,忍着感冒的折磨,我还是忍不住期望尽快看完。

  等我拿去弟弟那里,要把后面的1/5看完,弟弟拿过去,也深深被吸引,或许同他最近正在打算去做大客户有关。这本书是两个国际性的跨国公司的销售团队争夺一个银行大单的故事,里面穿插着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男女之间情爱的竞争,公司内部政治的斗争;在IT公司原本就是精英聚集的地方,高手同高手之间的较量从来都是耐人寻味和扣人心悬的,而作者的文笔还不错,销售高手不仅仅拥有美貌,还拥有智慧,拥有超强的本事。故事跌宕起伏,中间共有三位美女,在周三去见客户的路上,我给刘总讲了这个故事。

  这本书不仅仅有有吸引人的故事,并且还有一些销售技巧,叫做摧龙六式,是作者总结出来的,很有实际借鉴的意义,这也是吸引很多销售人员的重要因素之一吧。

  在书的最终,方威对于输赢深深的体悟,也耐人寻味;周锐对于生活的感悟,同样值得人反思,人生不要成为输赢的奴隶,要开开心心地活过每一天,按照自我的意愿。

  就像乔布斯的演讲中所说“当今日是你的最终一天,你期望怎样活着。”你就能够把自我内心最深处的渴望挖掘出来,人生苦短,开心地活着,做自我喜欢的事情,陪着自我爱的人共同渡过!

  高中读后感(六):

  时隔多年,当人生再次步入十字路口,我又重新拿起了这本厚重的著作,试图从中寻找一些梦想的痕迹。每个人的人生又何尝不是一部《人生》,尽管没有了高加林,现实生活中的90后大学生们又何尝不是新时代的杨加林、武加林、薛加林。你以为你考上了大学,学习了经济、检验、护理似乎就真的能够为祖国的卫生事业及金融行业贡献你当初的宏伟大志,你以为这个社会就应当是尊重知识、崇尚自由、注重公平,实则既不是知识欺骗了你,也不是时代辜负了你,其实我们不得不如同高加林应对黄土地一样,对待自我此刻的生活,仅有真正将自我的根在黄土地中扎稳扎牢,你才能在自我浇灌的树顶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小说经过高加林的几起几落,及其与黄亚平、刘巧珍的感情纠葛来推动整个故事情节的发展,它所反映的绝不仅仅是小说主人公的人生起伏,更是对当时陕北农村现状及变化的情景再现,是对知识分子命运的沉痛思考,是对国家未来的隐隐担忧。

  “一个男子汉,不怕跌跤,就怕跌倒了不往起爬,那就变成死狗了”(德顺给高加林说)。“一个人应当有梦想,甚至应当有幻想,但他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读后感。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小说中类似的论述不胜枚举,无论是经过人物对话还是穿插于篇章之中的对梦想、对青年、对人性的阐述无不字字珠玑,读来如梦初醒、当头一棒。无论你身处何地、心在何方,更无论你年长年青、事从何业,一本《人生》都能让你不再感念生活的艰辛,不再模糊心中的梦想,不再荒废流逝的时光。

  从此刻起改变不容撼动的习惯,停止刷动抖音的手指,戒掉想要吃鸡的冲动,不要再让手机挤占你本不宽裕的时间。时间不等人,青春在流逝,活在当下,人应当对得起自我的青春,对得起以往的十年寒窗,对得起自我以往的初心和梦想,是《人生》给了我新的人生。

  高中读后感(七):

  第一次读莎士比亚,没想到它竟让人如此着迷,这是我的过错,我很早就对其有所耳闻,但却迟迟不愿相见,这是一次迟到的阅读,没错,我错过了很多东西,但好在抓住了这俩列车的尾巴,我也能够假模假样地驶向那充满奇思妙想和人情气息的世界了。阅读的时刻,我是快乐的,虽然那仅有短短的三个小时,片刻的完美才是上帝降下的甘露,哪有永恒的快乐呢?

  说一说,我为什么找来《哈姆雷特》读,这一切都是那么奇妙。我不想待着家里,就去澡堂泡澡,之后就待在休息室的床上,躺上一个小时,百无聊赖,想起了最近迷上的剧和平饭店,剧中前夫哥扮演的王大顶号称东三省学历最高的土匪,张口闭口就是莎士比亚的经典台词,让人忍俊不禁,按照《梦的解析》的意识理论,这些画面不断在我的脑海中付现,即使不看剧的时候,也会在某个时刻给我的潜意识以暗示,这些暗示指引我去寻找莎士比亚,而莎翁最著名的作品便是《哈姆雷特》,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用手机读书可能没有用纸质版读更深刻,因为少了某些动作和潜在的思考机会,对于我这个断决是存在的,第二次戏剧了,上一次是俄狄浦斯王,我找到了属于自我的方式,选个没人的地方大声朗诵人物的对白,在我看来,这就是对戏剧的重演,虽然它是那样的简陋。

  我是一个孤独的人,不管是身形还是心灵,可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自我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因为戏精的人设得到了满足,平时我都是自言自语,在脑海中构想一些人物,模拟他们的对话,我就是自我的戏剧家,但那些情节太low了,用意淫描述都可是分。读哈姆雷特的对白,用用慷慨激昂的语调,用悲痛欲绝的嗓音,过瘾!这就是我要的!后续我会试着在转述一下这本戏剧的情节,在娱乐消遣的同时,也锻炼一下概括的本事。

  高中读后感(八):

  看完了这本书,迫不及待的把电影看完,电影让人失望,放在荧幕上的故事是变了质的,书中人物的感情,表情心理,作者想表达的东西放到屏幕上全都变了味道。

  沃尔特(还有的书翻译成是瓦尔特,沃特)死的那一幕,他最终说的话“死的那个是狗”。讽刺了自我和凯蒂,他到死终究是没有解脱。

  他爱凯蒂,在得知凯蒂背叛了他时他只想报复她。去霍乱之地,大家以为这是他善良的表现,可是却想折磨着凯蒂,可是凯蒂却从灵魂中解放出来,之前物质的追求是那么的肤浅,它渐渐找到了自我的价值方向,看清了人性,看清了以往自我的愚蠢,在这个靠近死亡的地方找到了生活真正的快乐,真正的自由。她也明白了如何去“爱”,重要的是爱而不是被爱。

  而沃尔特依旧冷静,沉默,高深莫测。他是把自我封闭起来的,依旧带着他的面具。没有人能够走进他的内心,尖酸的嘲讽是他保护自我的方式。他是善良的,但他无法原谅她做的事,也无法原谅自我,使自我陷入这个噩梦中无法自拔,最终也走向毁灭。

  多少人戴着一层面纱,展此刻世人面前的和内心的有多少是背道而驰。

  毛姆的书总是让人思考到灵魂深处,人性的层面,会有种如梦初醒的感觉。我们真正苦苦追求的东西到头来可能只是虚无缥缈的无价值的东西。最终回到家的凯蒂对父亲说“我想要个女孩,抚养她长大,不让她犯我犯过的那些错误。回想以前做小姑娘时的我,我就会恨自我,又没别的机会。我要培养女儿,给她自我,让她靠自我的力气独立于世。我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爱她,抚养她,不只是为了让某个男人因为很想跟她睡觉而供她吃住,养她一辈子”读《人性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都无一不涉及到人真正的追求,剖析人类的内心。毛姆对书中女人的描述大多也是怀着鄙视的,大多的女人都是因为某些企图而和男人在一齐,可是却无法找到自我的快乐。真正的快乐女人是独立的,能够把握自我的命运的,而不是依靠于男人。

  读书也是读自我,从中找到自我人格的缺陷。

  高中读后感(九):

  “书犹药也,善读之能够医愚”。在我的生活中,永久少不了图书的参与。在我读过的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著名小说家巴赫写的《海鸥乔纳森》了。

  书中的乔纳森是一只海鸥,它从小有着远大的梦想,向往着完美和自由的生活。在它眼里最重要的是练习疾速地飞翔,而不是像其它海鸥那样无所事事,只明白吃喝玩乐。乔纳森因不服从鸥群首长的命令而被驱逐出鸥群。可它依然没有放弃飞翔,一向在奋力变成更棒更好的自我。

  一只海鸥都是这样地奋力,更何况我们人呢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旦遇到困难就会躲避,然后导致我根本不会独立思考问题,做事情总是半途而废,从不坚持,更没有想过给自我制定什么目标。有一次母亲给我留了一道比较烧脑的题,我冥思苦想绞尽脑汁也没有一点头绪,于是我索性扔下笔不做了,等母亲回来给我讲,坐享其成岂不舒服!但在读了这本书后,我恍然大悟。乔纳森一次又一次偷偷练习飞翔,可还是被发现,最终被驱逐出了鸥群,离开家人、离开朋友,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困难呀!可是它没有逃避,而是迎难而上,它从来没有想过要像普通海鸥那样生活,心中想到的仍然是它疾飞的梦想。这让我深受启发,人生的道路上会遇到许多的挫折,我们要向乔纳森那样迎难而上,厚积薄发!

  我觉得我们从小就该像海鸥乔纳森那样,给自我设立一个远大的目标,然后不断地奋力,排除各种困难,踏踏实实地去实现它。坚持不懈是追求目标的根本,半途而废是追求目标时的最大忌讳,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即使历经千千万万的困难又有何妨呢

  是啊,《海鸥乔纳森》这本书不仅仅深受人们喜爱,还引人入胜。读书,能够使人思维活跃;读书能够开阔视野;读书能够使人聪颖智慧,我以后必须要多读这样有深度的书。

  高中读后感(十):

  《论语》,一篇充满高尚的文章。今日,我们读着读着眼前仿佛出现了孔子智慧般的面容,宋代开国丞相赵曾说:“半部《论语》知天下。”可见这句话道出了论语在修身治国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

  翻开第一页,就看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它的意思是:在学习过程中不断温习以前的知识,这难道不是很愉快的事情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了,这那难道不是十分高兴的事情吗如果有人不理解我,我却并不怨恨,这样的人难道不算是君子吗“孔子说得真对!求知自得其乐,交友衷心喜悦,怀才不遇也不怨天尤人。

  我喜欢读书,读书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自从我有点阅读本事起,书就对我有强大的吸引力。要是碰到一本好书,它就能影响人的一生。我们在阅读时候会将书中的人物的思想行为和自我的思想行为作比较,从而提高自我的思想和道德素质。俗话说得好,“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想而知,书有多大的作用!知识丰富了,就能拥有宽广的胸怀。

  就如我读《论语》学而这一部份就使我受益无穷,增长了知识。我们应当多读书。

  一本书上层说过,孔子。一个2000多年的学者,他的思想教育理论、教育方法、他的言行在今日看来依然是那么的先进,那么贴切,何以想象《论语》这本书却通知了中国近二十一个世纪。

  真理本不是辩出的,而是做出的,孔子的徒弟在徒弟把孔子曾说的话综合在一齐,写下了这篇文章,他所说的不仅仅是做人的道理,生活的道理,生存的哲理,还有学习的好处和如何学习。

  我喜欢的一句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管做任何事情都得像这句话所要表达中的一样,可我们此刻的社会,却连这一句话都做不到!

  孔子,一个创下无数辉煌的学家,此刻却已成了一个历史,但孔子仍然活在我的心中!

  高中读后感(十一):

  祥子为了追求属于自我的快乐他选择了繁忙的城市生活,可是,当年轻力壮的乡下汉在城市中打拼时,他却发现这偌大的北平却没有他的容身之处时,他感到无比的沮丧,在困苦中一次又一次的挣扎,在失望中一次又一次的叹息。

  最终有一天,在一次偶然的发现中,祥子找到了自我的机会——拉黄包车!

  满身的力气,矫健的身板,灵活的肢体,祥子仿佛就是为这个职业打造的人物……

  第二天祥子租了一辆车,就上路了,可是一天下来,祥子并没有拉着生意,可是祥子并没有灰心,果然,第三天,生意很好。可是一天的奔波让祥子的身体像散了架似的,但祥子并没有放弃,休息了两天就继续上路了。老实能干的祥子最终打出了自我的天下,并得到车厂老板的认可结识了老板的女儿——虎妞正如她的名称一样从骨子里透出一种蛮横这样老实的有些不知所措,可是虎妞却总是一天到晚缠着祥子……

  祥子有自我的打算,他决定奋力赚钱,买一辆新车属于自我的新车,这样就不用交所谓的抽头了,祥子一向在为这个目标而奋力着,经过了长时间的奋力,祥子最终有了自我的一台车,这样他感到无比的欣慰,祸不单行,在一次出车市,祥子的车子被军爷扣住了,并且祥子也被扣押成为了苦力…这样的打击对于他来说是致命的!刚刚树立起来的信心一下子破灭了,祥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但他渴望逃脱困境,最终,祥子抓住了机会,在一次战乱中,祥子成功逃脱,还以外获得了几只骆驼,这些骆驼对于祥子而言是没有用处的,可是如果把骆驼转化成金钱的话那将是一笔财富,然后再用这些钱去买一台新车,那正是在适宜可是了,于是祥子将它们卖掉,又重新买了一台车,继续完成他的心愿……

  祥子几次在逆境中摸爬滚打,有几次在失望中重拾信心,有多少次在困苦中走出,重新燃起期望,这也许就是那种无穷的力气吧……成功,成功是一团散沙,每个人都有把他们清理成形的义务,自我就是你,你就是自我。什么都是零,什么都是期望,期望的力气是无穷无尽的,成功的诀窍就是像祥子一样,勇往直前的信心,矫健的身板,趁着自我年轻力壮出去打拼。

  不管结果如何,我期望祥子能够成功,在北平能成就一番事业……

  高中读后感(十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出现。

  《城南旧事》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带进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作者抒发了对幼年的缅怀和对人间真善美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并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杂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天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父亲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小孩》,全文由英子这个人物的长大作为串联,以她小孩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幼年的长大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我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地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许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我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悲痛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的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最好的玩伴儿妞儿,《我们看海去》的那个“小偷”,坐在驴背上离去的奶妈,最终连她的父亲也离她而去了!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花儿落了,英子也长大了。伴着这淡淡的离别哀愁,我再一次捧起了《城南旧事》。

  高中读后感(十三):

  其实,书都挺好看的,资料丰富,耐人寻味。但有一本书带给了我从未有过的感动,于是心里最柔软的位置里放着它——《目送》。

  翻开清爽养眼的浅绿色封面,我看向书的代序。序的构思异常精巧,作者龙应台由放在抽屉角落里的一盒首饰,引出对母亲的回忆。才看了几行,目光就被她柔婉细腻的文字吸引住了。细致入微的描述,母女之间深情的对话是那样的真实感人,它拨动了我的心弦。顷刻间,我爱上了《目送》的文字。

  如此动人的文字也必须出于一个拥有美丽心灵的人。我原先不怎样了解作者,但之后的文章里慢慢流露出了她的内心世界。

  第一篇文章就是《目送》。我怀着沉静的心境读了一遍又一遍,却丝毫不觉得腻烦。每一遍过后,似乎都有丝丝缕缕更深的感触。文章写了两类目送,一类是目送儿子逐渐长大的背影,第二类是目送父亲逐渐年老、远去的背影。作者对儿子的感情无疑是不舍、牵挂而又落寞的,对父亲的感情是哀痛、无奈的。读着读着,我的眼睛不由自主地湿润了。人生路途漫漫,任何人只能是我们生命中的片段。我能够体会到,龙应台已经把亲情、生命看得十分透彻了。所以文章虽然给人淡淡忧伤之感,但也告诉了我们应当学会独立应对生命中的长大,珍惜亲情和生命。

  接下来的《雨儿》也令我感动。这篇文章有许多母女之间的对话,平淡的对话中蕴含着深深的情感。作者的母亲已年老,记忆也衰弱了。她与母亲通电话时,总是先说:“我——是你的女儿。”她母亲的回答使我惊讶:“雨儿?我仅有一个雨儿。”作者每次都耐心地回答母亲的问题,话中充满了柔情。她是个极孝顺的女儿,每当回来看母亲时都把母亲当作小孩,悉心照顾她。岁月是无情的,从文章中能够了解到龙应台的母亲年轻时眼睛里有着的锋芒,年老后的眼神是迷离的;年轻时能干、有力气,年老后身子愈来愈瘦弱,脚步愈来愈轻。我看着看着,心头不禁感到酸酸的。也许,不知在哪一天

  ,我的母亲也会像龙应台的母亲那样记忆衰弱、身子瘦弱。但我也必须会像龙应台那样细心照顾母亲,做个孝顺的女儿。

  这是一本既有感动,又包含人生哲理的好书。我还没有把全书都看完,因为不忍心把心爱的书一口气读个通。我要细细地、慢慢地品味,要怀着一颗沉静的心品上一遍又一遍…

  高中读后感(十四):

  前两天,父亲给我买了本书,叫做《格列佛游记》。故事发生在英国,故事的主人公是莱缪尔-格列佛。他是一个外科医生,但对航海十分感兴趣。

  第一部小人国游记

  一天,格列佛在前往印度群岛途中,乘坐的船遇到了大风暴,船员们几乎全部遇难,仅有格列佛漂流到了一个小岛。他上岛后,闯入了一个小人国,被一群身高仅有六英寸的小人儿俘虏。在小人国里,格列佛成为众人仰慕的“巨人山”,他曾一人拉回敌国的五十艘战船,为这个小人国平息了一场战争。

  之后,他离开了这个纷扰复杂的袖珍版国家。

  第二部巨人国游记

  格列佛在随“冒险”号出海中,再次遇到了可怕的风暴,他误上了巨人国。

  他成了一个农夫家的仆人,农夫为了赚钱,每一天带他四处表演。将他折磨得虚弱不堪。幸好农夫的小女儿对他照顾有加。之后,他被卖进王宫,多次让侏儒小狗、猴子等戏弄,吃了不少苦。他渴望自由,十分想家。

  在两年多后,他让一只老鹰丢进大海,又被救上“冒险”号来。

  第三部飞岛之旅

  格列佛又出外海航,被海盗抢劫,扔进一只船上自生自灭。他划着船来到一个岛上,看到一个巨大的飞行物,那是飞岛。他发现那儿的人长得奇形怪状,只对数学和音乐感兴趣,而那些达官贵人都很偏执。

  他受不了这种生活,然后回去了。

  第四部慧骃国游记

  格列佛再次出海远,他当上了船长。途中,新招募的水手与其他船员勾结,把他扔到一个荒凉的岛上做海盗。

  他遇上了两匹神奇的马,发现它们有灵性,能用特殊的语言进行交流。之后,他才明白这是个马的王国,称慧骃国。

  马就是岛的主人。它们朴实善良,重视友谊,乐善友好。而岛上有种叫野胡的动物,却贪婪、残暴、狡诈,与人类十分相似。他在那里看到了自身的丑陋。决心在这儿定居,再也不回人类生活中。可是命运却再次放逐了他。

  最终他又回到了家。

  高中读后感(十五):

  《昆虫记》是一本描述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经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趣味,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昆虫世界十分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明白管虫会穿“衣服”,不明白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明白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主角,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述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以往为了自我和后代们在那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一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向到此刻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我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我最大的奋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我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先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齐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高中读后感(十六):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午时,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普通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我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我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期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完美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高中读后感(十七):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很好的书,这就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当我拿到书后,几乎是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因为书中的主人公老渔夫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之后我又仔细的再看了两遍。

  小说描述了一位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经过了84天,他还没有捕到一条鱼,大家都说他运气不好,不吉利,等到第85天,他决定去渔夫们从未去过的深海去打鱼,以证明自我的本事和勇气。在海上,老人发现了一条很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他克服了重重困难,经过艰难的搏斗,最终在第三天早晨,把鱼叉刺进了马林鱼的心脏。把大鱼刺死了,拴在船头。然而在回到的途中,老人却遇到了鲨鱼的五次袭击,他用鱼叉、船桨和刀子勇敢反击。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当他驾驶小船回到港口时,马林鱼只剩下一幅巨大白骨架……

  大马林鱼、凶鲨它们强壮有力,是海中的无敌将领,毫无畏惧,为所欲为;而老人年老体弱,孤单一人,面临这样的强大的敌手,展开交锋和冲突是十分激烈的,老人能在最终打退一切进攻者,这种威力不能不让人赞叹。

  也许书中的渔夫不是一个成功者,因为他虽然战胜了大马林鱼,但还是没有战胜鲨鱼,可贵的是渔夫没有向鲨鱼,海洋所妥协,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虽然老人什么也没收获到,那也是胜利。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我的胜利者,他有着无与伦比的勇气和信心,他是最棒的!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必须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今后无论我在学习道路上,还是在今后的生活中,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都应当像老渔夫一样勇敢应对,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

  在我们遇到困难时,我们应当想到老渔夫,想到他的那句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能够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

  高中读后感(十八):

  梦想,是一只小鸟从羽一毛一未丰到展翅飞翔的基础;梦想,是一个小孩从一乳一臭未干到策马奔腾的条件;梦想,是每一个普通的人走向成功的阶梯。《筑梦路上》介绍了社会各界为了实现完美的明天所做的许许多多的奋力。

  每个人都有自我的梦想,有的梦想很容易实现,有的梦想经过奋力追求也能实现,可是有些梦想却暂时实现不了,每一个小小的梦想最终汇集成了我们国家一个完美的“中国梦”。为了给“五水共治”贡献小小的力气,我的爷爷参加了老年环保志愿者组织,经常在社区和学校里宣传环保节水知识,爷爷还教我们把洗手洗衣服的水积攒起来用来冲马桶和打扫卫生,做到水的二次利用,真高兴因为我们每个人小小的奋力,我们生活的天然环境变得更加山清水秀了。还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教师和家委会组织我们参观了富一陽一的一所小学,那是在大山的深处,那里没有我们城市里这么多各式各样的兴趣班能够教小孩们画画、表演,可是同学们也都有自我完美的梦想,他们在溪边捡的小石块上描绘着,他们的画让许许多多的石头都开了花,他们学校展厅里那些美丽的石头画让我们大家都看得赞不绝口。我们带去了很多的图书和绘画材料和这所小学的同学们分享,虽然我们来自于不一样的地区,可是我们一样对未来都有梦想。

  我是一名普通的小学生,对于将来我也有许多五彩缤纷的梦想,期望自我将来能成为教师、医生,甚至能移民火星。可是此刻我有一个小小的简单的梦想——就是期望自我能经过奋力考上重点中学、大学。我相信,只要我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比如每一天看一个小时的书,坚持做数学练一习一题、背诵语文和英语单词,这个梦想必须会实现的。我觉得,与其整天大呼那些伟大的梦想而从不行动,还不如脚踏实地地应对“骨一感”的现实,只要从身边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坚持不懈地始终向着心中的目标加油使劲,梦想就必须能够实现。

  高中读后感(十九):

  教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书名叫《绿山墙的安妮》,看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这是一个关于亲情和爱的故事,《绿山墙的安妮》读后感--董洁。

  书中的安妮是一个有红头发的,有许多雀斑的,爱幻想,并且话很多的女孩儿,被马修和玛丽拉收养了。但他们想要一个十岁或十一岁的男孩儿,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却给他们了一个女孩儿--安妮·雪莉。这本书中的大概资料是:安妮是一个孤儿,她在小的时候,父亲母亲就不在了,可是她的想象力很好,常常把花想象成会说话的等等。她会经常"闯祸"但会勇于承认错误,并且犯过的错误也不会再犯。她还很容易相处,在主日学校里交到了不少好朋友,读后感《《绿山墙的安妮》读后感--董洁》。

  她很喜欢听优美的名称。她把"林荫道"叫成"白色的`欢乐之路",把"巴里池塘"叫成"闪光的小湖",把"天竺葵"叫做"漂亮的姑娘"等等。可是,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安妮在高中假期回家休息的时间里,马修存入所有财产的那家银行倒闭了,马修所以忽然去世了。玛丽拉的眼睛也不好了于是,安妮决定不去雷得蒙德了,也决定要放弃上大学的机会,她想在埃文利当一名教师,同时,她也和原先的"仇人"鲁比·吉尔伯特和好了。

  这一本书让我很感动,安妮从小就父母双亡,但她还是靠着她丰富的想象力一向活了下去,并交到了很多好朋友,长成了一个有出息的女孩。在安妮小的时候,就经常闯祸,但没一次都会坦白的说出来,还会赢得别人的喜爱。她这种做错了事敢于承认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很喜欢这本书。

  高中读后感(二十):

  好多天来,不想写,总是认为自我所写,似无病呻吟,矫情地躺在地上,等待别人哄起。看了点书,或许是自我一个蜕变的时期,变化的是自我的心得,是冷静的思维,好像自我的天空,亮堂起来,也懂得了自我所需做的事。我想,这也是我不虚度光阴的表现吧!

  对于世事,人心浮躁,不明白自我下一步将走向何方,用酒尽情挥霍自我的人生,让无聊的游戏打发,沉湎于沉沦。是的,此刻的人的精神世界的确是需要唤醒,否则,对将来的生活向往,仅变成了唯利是图,终煎熬于浅薄之中。

  看完了《狼图腾》,听朋友说是溯源文学,我不必须能给这部小说归类,因为我只喜欢里面的情节,能从里面得到感悟就能够了。图腾,明白意思但不清晰,查一下汉典,源出印第安语,意为“他的家族”。人们以某种动物、植物或其他物体作为家族或部族的标志。其中书中得出汉族的龙图腾源于狼图腾,狼图腾的深远意义以及对华夏礼貌的影响。我对于洋洋洒洒的阐述,没有兴趣。我只期望能让此刻的人,有一个具体的信仰,有一种图腾,能成为其精神的进取动力,此刻的人迷茫的原因,就是没有具体的方向,就像很多人赞美的唯美的雾,其实就是灰尘沾上水汽的外衣。是一种见不得阳光的意境。

  我还是很喜欢里面的狼和人的斗智斗勇,感受着血腥和不折的精神,读来振奋。这是一种进取的精神,是优胜劣汰的法则的诠释,是残酷的淘汰,以坚持一种相对的平衡,时髦的和谐的另一种解释吧!

  看那些心动的文字,让思维穿越时空,眼界豁然开朗,也算是站起来的我的一种改变。让我的信仰日趋完善,心理变得坚强,纵横驰骋在自我的心田。

  《狼图腾》看完了,没有狼这样的教师,近距离的观摩学习,即使社会上的“狼”,也披上了和善的外衣,把一切光明面敬献,而“狼”的运行程序,始终不得而知。但书中身临其境的描绘,说出的不仅仅是规则,还是一种战略方式方法,在新的环境中的演变,揭去华丽的表象,剥出最本质的东西,就是作者对人生意义的深化,是一种神话的升华。

  高中读后感(二十一):

  他——福贵,一个纨绔子弟,在赌桌上被龙二骗尽家产。父亲离世。为给母亲买药,半路被抓去做壮丁,而后幸运逃脱。当他回来时母亲早已离去只留下了一个等他回家的妻子家珍,一个无病医治又聋又哑的女儿凤霞,和他早已陌生的儿子友庆。友庆上学的年龄到了,全家却无力支持只能把女儿凤霞拿去送人。不论在何时都这样的情景,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那里不谈。

  失去女儿的日子全家都很难过,可世事的无奈逼着你去做不得以之事,这是我们的悲哀吗?凤霞偷跑回来了,在送凤霞回去的途中,福贵不敢看凤霞的脸,因为不舍。父女之情哪这么容易断绝,福贵回头了,带着他的女儿。他对凤霞说“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在窘迫的生活中,福贵能够说出这句话,可见他终究爱着女儿凤霞。无论她是否残疾。

  看着鲜活的生命在作者的笔下走向死亡,内心颇为沉重,我迫不及待的看下去,才知后面的故事更加残忍。可是这或许就是余华想用这样的表现手法完成一次完全意义上的哲学追问——活着为了什么?一日,学校带学生们去医院给县长女儿输血,学生们认为给县长女儿的特为荣耀,排了长队。友庆就这样高兴的上去了,因为仅有他的血型适宜。可他哪明白医生抽到他面部苍白还在抽,整一个吸血鬼。友庆死了,县长女儿活了。而后此医生并未得到什么惩罚,不用说原因我们都能明白。回想起当下社会,难道就没有吗?不能说这个现象是一种常态,只能说这是一种病态。

  友庆死了,但在悲伤后总要学会应对,这就是人生。凤霞嫁了个排水板的工人二喜,全村都为他们二人高兴。可最终我只能用只言片语写下。因为每一次的回忆都是在伤口上头抹盐,这一切太真实了。家珍病死了,凤霞难产而死,二喜被排水板压死,儿子苦根吃太多豆子撑死了。福贵没有办法去改变这样的境遇,最终一个人度过了最终的岁月。

  余华让我们见到了什么是最惊心动魄的叙述。“活着”,不管是屈辱还是风光;“活着”,不管是甜蜜还是酸楚;“活着”,不管愿不愿意,喜不喜欢,都得活着。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快乐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全书最终富有隐喻的对“活着”进行总结:“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高中读后感(二十二):

  简爱这本书我没太认真的去读,可是,我也对书中的故事略有了解,也领悟出来许多道理。

  简爱从令人厌恶的学校毕业,在罗契斯特先生的庄园找了份家教的工作,负责教育罗契斯特先生的女儿,在此过程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但在两人结婚当天,意外得知罗契斯特先生的前一位夫人并没有死,而是疯了并且正关在庄园里,于是简爱离开庄园,并碰到自我的表哥表妹,正当简爱犹豫是否与表哥一齐离开英国做传教士的妻子时,罗契斯特的庄园由于疯妻纵火毁于一旦,他本人也受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赶回庄园,两人从此快乐的生活在一齐。

  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向坚持着自我的信念,执着自我的梦想与追求。

  人的最完美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这是我从这部小说中领悟到的,而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们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可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完美生活的梦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忙。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感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感情为人格抛弃所有,并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是我们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高中读后感(二十三):

  20世纪30年代初,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为了倾吐自我鲜明的爱和恨,宣泄自我积郁的悲愤,也为了探索青春的价值和意义,在距故乡成都千里之遥的上海,用整个身心,写出了一本近三十万字的小说。这个青年就是著名作家巴金。这本小说就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家》。

  作为《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家》被公认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它集中体现了封建大家庭制度下的典型形态,书中描述的高家,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这个旧式的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潜滋暗长,逐步激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完美的东西遭到无情地毁灭,高氏三兄弟的恋爱故事,以及梅芬、瑞珏、鸣凤等青年女子的命运,最终都免不了杯具的结局。

  《家》最突出的艺术特色是塑造了一系列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觉慧,他思想先进,充满活力,是高家的叛逆者,是完美与期望的象征。然而书中还有个不得不提的人物,那就是觉新。如果说觉慧代表的是梦想,那么觉新代表的则是现实。他无疑是《家》中内心最复杂、最矛盾的人。大少爷觉新也曾受到过新潮思想的熏陶,也曾有过出国留学的机会,曾几何时,他是一派朝气蓬勃,对未来充满着期望,对人生充满着追求。然而作为高家的长房长孙,他放弃了梦想、感情,顺从了家族的安排。这份包办的婚姻,成为了一切杯具的开始,在这以后,不幸接二连三地降临,他隐忍退让,独自承受着痛苦,期望以此来换取些许的宁静。只可惜他的委曲求全不但没有为他带来安宁平静的生活,反而间接导致了他爱的人相继离他而去。失去了两个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同时也失去了快乐的资格,在以后漫长的岁月中,只剩下他独自痛苦地应对一切。

  究竟是懦弱的性格造成了他的杯具,还是命运给了他懦弱的性格?他经过了五四运动的洗礼,新的思想在他的心中留下了必须的烙印,可是他同时又受到封建孝道的束缚,骨子里依然有着守旧的血液,这也许成了他杯具命运的根源,成了他一生杯具的缘由。一段婚姻,两份深情,在本应当快乐的岁月里,一次又一次经历了生离死别。也许他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但不能否认他的一颗真心,满腔赤诚;他是一个称职的兄长,为弟弟们构建起一片碧海蓝天,将悲伤尽收己身。对于他,再无情的人也不忍苛责……

  在《家》中,感情是不圆满的,带着宿命的伤,在《家》中,几乎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着一抹深入骨髓的遗憾,回荡着一缕沉重寂寥的叹息……《家》如同一支悲伤的抒情曲,伤感开场,心痛收尾,《家》恰似一首情思凄婉、深沉美丽的抒情诗,缠绵悱恻之余又潜动着一脉春温。在这个虚构的空间里,作者所欲展示给我们的,是描述过去十多年见的一幅画卷。虽然那里仅有生活的一部分,但已经能够看见那一股由爱与恨、欢乐与苦难所组成的生活之激流是如何在人们心中动荡。青春毕竟是一种美丽的东西,无论期间是否经历过痛苦与磨难,当多年后再次回首,我们所能铭记的,依然是它的美丽……

  高中读后感(二十四):

  能够说,我们这一代人是看着巴金的名著《家》长大的一代,先是电影,记得小时候的电影很少,于是反反复复的重复看了好多遍,但总也看不厌,每次都是被感动地流泪。之后根据小说,又改编成电视连续剧,更是百看不厌。今日又拿起这本小说,使我有了更多的体会和感受,更是爱不释手。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反映“五四”这一大时代的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至今还没有一部取得像《家》那样的成功。

  巴金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著名作家。《家》是巴金以五四运动后数年间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经过一个四世同堂的封建官僚大家庭高公馆没落、崩溃的故事,悲愤地诉说了封建家长制和旧礼教吃人的罪恶,热情地赞颂了年轻一代的觉悟和反抗,形象地揭示了封建制度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家》对专制制度的控诉以及对长大中的叛逆力气的歌颂,以往激励鼓舞了当时大批出身封建家庭的青年知识分子,促使他们摆脱旧家庭的束缚,投身于革命的洪流。

  《家》集中展现了封建大家庭制度的典型形态,经过对高公馆内部矛盾交织的各种关系的解析。小说描绘了觉慧、觉民、琴、倩如及周报社同仁等一批青年形象,写出了几对青年在感情上的不一样遭遇和他们所选择的不一样生活道路。将觉慧作为引导青年“应当这样走”的典型来写,他是五四新思潮唤醒的年轻一代,反对封建专制,向往民主自由。而逆来顺手的觉新则是“不应当这样做”的典型,是封建家庭和旧礼教毒害下人格分裂的杯具典型,为此,他和他所爱的人也同样备受摧残,付出了巨大的牺牲。高老太爷的性格极端专横、冷酷、残暴,他表面上道貌岸然,实质上精神空虚、灵魂丑恶。他极力反对新思想,反对任何社会改革,一手包办儿孙们的婚姻,制造了高家的一幕幕血淋淋的杯具。他代表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腐朽没落的反动阶级。

  《家》用许多血淋淋的事实,控诉了衰老腐朽的家长制和旧礼教对于人的青春、感情和生命的摧残在颠倒是非的大家庭内,封建压迫者在扼杀人性的同时也丧失了人性,《家》启示人们仅有反抗才有生路,懦弱妥协只能带来更多的不幸。《家》正是因为表现了“五四”新思潮德威力及新一代民主青年的长大,而给人以巨大的鼓舞。在三四十年代之所以能在青年中风靡,与它散发的浓郁的青春气息及批判性的激进主体是分不开的,也寄托着巴金对青春的赞美和对未来的信念。

  高中读后感(二十五):

  曾读过文摘里的短篇《不干了》,觉得潇洒的人太多了,一言不发,拂袖而去,不做了。不耐烦了,不干了,立刻走。工作生活中,压力太大,而自身又无法承受住,选择离开;或是上司的几句“评语”使自尊受了伤害,选择离开。当时想想真潇洒、洒脱,飞特族吗?或是自信地无需去研究自我的下一份工作在何处,难道他能够不吃饭、不穿衣,家里老的小的随时愿意露宿街头,或早已习惯吃苦。

  就如一位群众推举出来的领导,大家期望他以后为民请命,做出政绩来,谁明白他竟会不顾一切喊声“不干了”即时辞职。辜负大家的一片诚心。这时想想一句“不干了”真当失去一切。

  说一句“不干了”很简单,曾碰到一个同学,毕业后进入与专业相贴合的单位上班。可没过多久就跳槽了,不干了。原因很简单,与上司发生了口角,赌气就辞职了。于是回到家中无所事事,本来大门(就业)向他敞开着,可他不肯踏进去,就这样让会溜走了。再那之后她跳来跳去,没有过一份稳定的工作,最终还是失业在家中,成了家长的负担,当了一只“米虫”。悔不当初的冲动已来不及了。哎,明天到何处去出粮?天下乌鸦一般黑,走是天下最容易的事,正是此处不留人,可是留人的地方又在哪里呢?明天又将在何处呢?

  也许是刚脱离家庭的温馨或是学校的庇护,而社会不像这些时刻保护你的港湾,凡事需冷静,切勿冲动。俗话说:冲动易坏事。想想自我本身有无缺陷,好的继续发扬,有缺陷的奋力弥补、纠正。自优进攻,耐力、毅力很重要。这些引申在生活中,不要轻言放弃,其实一切皆有可能。放弃就等于没有了,连机会都不给留着,之前的奋力白费了,多么可惜呀。机会是属于每一个人的,确切地说是属于有所准备的人,不轻易放弃,遇事沉着冷静。遇到困难时,坐下慢慢一个个解决。因为,生命结束时不需要一个感叹号,而应是一个圆满的句号。

  高中读后感(二十六):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气,他的力气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快乐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齐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齐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以往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我和家人一生的快乐。他最终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向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一样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我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终,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异常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此刻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此刻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貌。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当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我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可是作者自我恐怕不一样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能够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小孩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高中读后感(二十七):

  8月6日,我读完了《意林之自古英雄出少年》这本好书。其中有一篇章节《绑匪报警》可好笑了,下头就让我讲讲吧!

  这个故事的精彩资料是:一个山沟里有一条小溪,绑匪拽着小女生,走到溪边喝了两口水。他撕开小女生嘴巴上的胶布,捧了水给她喝,可小女生绷紧双唇,不肯喝,绑匪奇怪了:“你不渴吗?”小女生想了想说:“这个地方的石头都是铅灰色,条痕呈灰黑色,有金属光泽,容易裂成立方体小块,这是典型的方铅矿,会死的很惨的!”

  绑匪一听慌了,把刚喝下的水吐了出来,这使绑匪更加渴了,“那里应当有浮选槽,浮选槽里应当有雨水,能够喝的!”小女生说。绑匪转了转,发现了一个机器槽里有水。为了慎重起见绑匪让小女生先喝,小女生喝之前掏了掏耳朵,这才撩撩水面,喝了个痛快。绑匪见没什么异常,凑上去一通狂饮,喝饱了。这时是深夜,绑匪突然感到一阵绞痛,抱着肚子,呕吐起来,。小女生笑着说:“一会你还会更痛的,就是昏迷,愿警察来之前您不会出事,那样的话您的生命就有点悬了!”

  绑匪不信,可肚子越来越痛说:“这是怎样回事?”“您大概是中了铅毒了。”“一开始我在小溪里喝的水都吐干净了!”“可是我让您在浮选槽里喝的一肚子才真正起作用。”“你不是也喝了?”“我和之前掏了掏耳朵,把一块耳蜡扔在水面,耳蜡富含油脂,在水面上会构成一小块油污,把水表面上的铅划开一块,我在那喝水就不会中毒,你可不一样了!”让绑匪报警,太伤自尊了,绑匪让那个女学生报了警,把绑匪送到了医院治疗!

  阅读心得:我想对绑匪说,绑匪你是无知加上鲁莽就等于失败,不要为了5万元钱去干一些违背自我良心的事。我想对女学生说,你很聪明,你以你的聪明才智击垮了绑匪,我期望你好好的学习,为国家出一份力!

  高中读后感(二十八):

  《小王子》,听到这个名称,或许很多人会以为这是一本给小孩看的书吧!

  几乎看过《小王子》这本书的人应当都明白书中的一幅插图,那看起来像一顶“帽子”,实际上是蟒蛇吞大象。书中小王子住在只比他大一点点的星球上——B612号小行星,小王子的生命就像此刻的普通人一样,每一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

  直到有一天,一朵玫瑰花出此刻了小王子的生命中,“这朵敏感而虚荣的花儿开始折磨小王子”,虽然书上说是折磨,但我觉得玫瑰花和小王子其实都是爱着对方的,只可是当时的玫瑰花和小王子都不懂得怎样去爱罢了。导致最终小王子离开了玫瑰花。

  小王子为了找到适宜的职业,开始拜访第325、326、327、328、329和330号小行星。书中小王子先后遇见了国王、虚荣的人、爱喝酒的人、做生意的人、掌灯的人和地理学家,这几个主角都各有各的荒唐,但他们的相同点都是过于在意外在的东西,而失去了内心的欢乐。小王子在拜访过这6个人后的反应都是:“大人真是奇怪啊。”

  小王子要拜访的最终一个星球是地球,书中第四章就写出了地球成人世界的荒唐:“大人热爱数字。”这句话是指随着金钱的出现,有太多人把自身的欢乐建立在金钱上,认为赚到更多钱,他们的人生就会变得欢乐,就会变得有价值。

  书中小王子遇到了狐狸,小王子听了狐狸的话,走进了玫瑰花园,就像一些现代人一样,突然觉得生活是毫无意义的——小王子园以为在B612号小行星上的那朵玫瑰花,是宇宙中唯一的一朵。之后经过狐狸的点拨后,他恍然大悟,对花园里的玫瑰花说:“你们很美丽,但也很空虚,不会有人为你们死去。当然,寻常的路人会认为我的玫瑰花和你们差不多。但她比你们全部加起来还重要,因为我给她浇过水。因为我给她盖过玻璃罩。因为我给她挡过风。因为我为她消灭过毛毛虫。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和吹嘘,甚至有时候也倾听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之后,小王子要离开地球时,作者用作为小王子的叙事者的狐狸说出了这句话:“看东西仅有用心才能看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小王子》是一本童话书,一本写给大人的童话书。

  高中读后感(二十九):

  很简单的一个故事,最初读起只是语言晦涩颇有些古怪的神话,眉间尺与楚王还有“黑的人”的头之战,以及那些咿咿呀呀奇奇怪怪的歌,平添了许多奇异的幻彩。为父复仇而死的传说在中国是不少见的,被冠以忠孝的名义后终沉溺于历史的洪流中,不复听说。而《铸剑》似乎倾注了鲁迅先生极大的心血,最终也不辜期望成为先生探寻人类灵魂、反思人性、守望孤独的代表之作,其极具先锋的艺术内涵仍恩泽此后的众多作家。

  简单的子为父复仇的故事随着“黑的人”的出现逐步步入复杂的旋涡中。鲁迅花大笔墨写了眉间尺的优柔寡断,这就决定了复仇于他是一件不可完成的任务,在现实世界的这种两难境地与复仇命运的必然性里,就决定了宴之敖出场的顺理成章,他的种种神秘性,把人引入另一种复仇的境地,即指向全人类生命个体的灵魂深处的自我复仇。再来看看楚王,残忍、无道的代表,但他也曾摆脱现实的两难,铸莫邪剑,为的是消除戾气,增加的却是新一轮的杀戮与复仇。这种荒诞性的叙述,是经过细腻的笔法表现的,莫邪剑的诞生、充满血腥的头与头式的复仇,神秘而古怪的楚歌,都令人不得不把目光投向这个奇怪的黑衣人,他的言谈、举止都带有对于世俗生死、个人肉体的摈弃与冷酷的决绝,鲁迅在他身上贯注了他“梦想的人性”,“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万物在他身上都能找到痕迹,然而终也抓不住。他的冷酷与神秘在作品的荒诞叙述中只能置于理念的范畴,这实质上是顿入虚无的表现,对于人性的关注与探讨一向是鲁迅思想的重点,也使之成为他最具先锋性价值的内涵。

  人类个体的灵魂自我必定如《铸剑》里的眉间尺与楚王,存在着两个极端,爱与恨、善良与邪恶、光明与黑暗,然而这极端也终是无法调和的',复仇的必然性带有古希腊神话的命运杯具性,而人物性格又使之具有莎士比亚戏剧式的性格杯具,双重式的复仇使人的关注更深沉的投入自我的体验中,灵魂的两极,存在于同一生命个体,也必然会有斗争,人类就是在这种自我复仇中不断长大与继续生活着的。鲁迅把关注投入到整个人类灵魂的最深处,经过一种荒诞性的叙事,展示了人存在的理念世界,是极具现代性与先锋意义的。同时这种对自我的复仇、对存在理念世界的把握,又是经过绝对的神化将其置入一种虚无的境界来把握的,这就更深入了鲁迅自我的一种虚无主义精神。宴之敖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以往干净过,此刻却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们所谓的那些,我只可是要给你复仇”,《铸剑》在那里提出的超目的性的现实主义,正如康德所说:“在此岸的社会中,任何行善的目的,都不是纯粹,而纯粹的动机是来自彼岸的承诺”,他认为有限的生命个体不可能认识无限的世界,对“复仇”崇高赶的认同是来自此岸与彼岸间不可能建立的桥梁,这样就给复仇打上了虚无主义的旗帜,自我的复仇来自虚无的认识,而虚

  无主义也正是源自对自我灵魂拷问,这种非凡的自我否定精神和殉道意识,是鲁迅比之同代人对自我在社会形态与文化形态的地位的更深刻的认识,他所阐述的这种虚无与孤独的荒原感不是一个阶级一个时代的,而是整个人类从古自今的悲哀。

  这种虚无主义不仅仅在《铸剑》里表现突出,在鲁迅最具代表性的散文诗集《野草》中也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影的告别》中的影显示了三种本质特征,其中对自身本质的反省和怀疑都证明了来自人内心深处的恐慌与荒诞。主人公自我与社会和个人存在之间的逻辑两难框架,是此岸不得通向彼岸的虚无,而对于“无间”的复仇也在他的其他作品中有深刻体现,《孤独者》里的魏连殳的复仇是以自我毁灭与扭曲为代价的,《野草》中《复仇》与《复仇之二》中充斥着荒诞感,也必会受到一番灵魂与心灵的挣扎。在追求世俗完美的过程中,最大的敌人应是来自自我,在理念上的声讨,于现实是虚无的,但鲁迅正是以这对自我的深刻复仇及虚无的剖析,创造了那个时代不应有的伟大认识。复仇与虚无带给他的,是更为绝对的孤独。“他曾把自我看作由中世纪走向现代礼貌的‘过客’,看成具有使命感的中间人物”,“他奋力把自我从异己的环境中解放出来,使自我不再类属于非人道的意志王国,而是具有自由意识与善良意志的独立的主体”,这种具有历史使命感的意识使先生创造了非同一般的艺术成就。

  高中读后感(三十):

  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人太多,每个人跟每个人只可是是擦肩而过或是有缘相见。世界很大,大的你永久不明白下一秒你将会发生什么,你将会遇见谁。世界很小,小到兜兜转转,转身便会相见。每个人只忙于自我,不会担心别人的悲痛、欢乐。——《题记》

  我很喜欢看书,我还喜欢自我写书。因为我认为我的想象力太丰富,每一天只空有想像,为什么不用笔记下来呢?每个星期天我都会泡在图书馆,去嗅那书中的芳香。在偶然的一次机会,我看到了《幻城》这一本书,我很好奇这本书为什么叫“幻城”,于是便拿起来细细的品读。开篇的第一页上头写着一句话“它们让我成为冰雪的王爵,它们最终变成了末世的苍雪。”这便让我更加的好奇。后面便是前言,这上头写着写作的感受。这本书的外部并不是怎样好看,但每一章的开篇都是一把宝剑,并且每一章的开篇都有一段文字,再后面便是正文,正文的后面便是后记。

  这本书写的很悲伤,主人公卡索有一个很可爱的弟弟。在整个冰雪帝国,最了解他的人便是他的弟弟——樱空释。卡索最初的愿望是去幻雪神山隐居,做个逍遥的隐者,对酒当歌。卡索的弟弟樱空释以往发过誓。“我必须要给哥哥自由,哪怕牺牲我的一切。”所以樱空释每一次都会阻拦卡索,当他的父皇宣布卡索能够为下一任的幻雪地国的王时,樱空释说“父皇,也许我比哥哥更适合当国王。”甚至樱空释连阻拦他做国王的人都一一杀绝。

  也许你们会感觉樱空释是一个可恨之人,但,这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哥哥卡索。樱空释说“所以我要成为国王,然后用我至高无上的权力,给哥哥所有他想要的快乐。我明白这样是近乎毁灭的举动,就连卡索也不会答应。可是我在所不惜。泫榻、岚裳、父皇赐给我的幻影天宫殿,一切在我眼中只是云烟,仅有卡索的欢乐,是我命中的信仰。”这是樱空释此后给卡索的一个梦境。

  的确,卡索不会答应。卡索用手中的冰剑刺穿樱空释的胸膛。樱空释临死前这样一句话,“哥,想不到你真的会杀我。哥,在我死了之后,请你自由地……”之后,卡索为了使樱空释,岚裳,梨落复活,去了幻雪神山。之后,樱空释,岚裳,梨落虽然复活,但岚裳与梨落交换了身躯,而樱空释却生在火族。卡索在与火族交战中死亡。

  我很厌恶这样的结局,为什么在兄弟,与爱人之间要分离。是不是做一国之王,很孤独?

  回想起来,郭敬明大多数的作品都是悲伤的。他的文章有一种迷糊的感觉,他能够将人物刻画的十分逼真。文章既有通俗易懂,也深刻奥妙!

  高中读后感(三十一):

  一向以来,我对狼的认识就是凶恶、残忍、狡猾。可是,在这个多姿多彩的暑假里,却彻底颠覆了我以往的看法。

  没错,就是这本名叫《狼妻》的书,我看完后掩卷深思、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我”年轻时,一次醉酒,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走时野狼的生活。我刚刚看到主人公醉酒时生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十分好奇,恨不得自我也钻进书里,亲身体会,但之后我看到母狼想咬断他的喉管时,又惊出一身冷汗,为他担惊受怕。这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得太生动太吸引人了,真是栩栩如生啊!

  我也十分佩服主人公的勇气,就这种危险的事情一般人连想也不敢想,可他应对母狼时,临危不惧。我想,如果当时要是换成我,肯定吓得早就说不出话来了。

  主人公遭遇金猫袭击小狼时,应对的是母狼的哀嚎,还有大自然不容人类干涉的法则,真是两难的境地。他拿出枪时,我真为他捏了把汗,生怕他被警觉的母狼发现了,还好母狼爱夫情深,深信他就是自我的丈夫,没有任何的怀疑。

  之后,当我把整个故事读完后,细细品味时,我猛地明白了母狼是多么聪明,而我又是多么天真。原先,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没能骗过母狼。他的计谋一开始就识破了!

  从理解食物到把“丈夫”迎进洞,从依依不舍送“丈夫”出去打猎,等待“丈夫”安全归来,到“丈夫”归来搞迎接仪式,原先,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母狼的表演。主人公在编母狼,母狼更是在骗主人公。

  母狼是多么聪明,多么爱自我的小孩啊!为了小孩,母狼竟能忍受失去丈夫的痛苦,与杀夫仇人一齐同吃同住,还要表现出对“丈夫”的挚爱、依依不舍,以及自我的善解人意。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竟真的瞒过了主人公!母狼的聪明真是太让我佩服了。

  最终,小狼长大了。母狼本想咬死主人公,但看见了那条金猫的尾巴,生出了报恩之心,不但没有咬死他,还拼命挡住了独眼狼,救了他一命。这给我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那就是“报恩”!也是我这个暑假收获得最好的东西!

  《狼妻》让我终身受益,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高中读后感(三十二):

  这次我不想再用什么浮夸的辞藻来写读后感了,这样太累,也不真实。所以我先简单的插一句嘴:“教师,推荐你去读一读这部小说。”

  笛安用这个华丽的名称叙述了一个平淡的家庭,似流水帐一般叙述了他们从2005年夏到冬的故事,西决、东霓、南音,这三个苦命姐弟生活在这个早已疲倦的世界上,命运总是不经意的眷顾着他们,当然,厄运占了绝对的优势。于是,他们仨就在厄运如洪水猛兽般的侵袭下,一次次颓废,又一次次假装坚强,他们辛苦的活着,奋力攀着长满荆棘的陡崖,登顶时,却发现悬崖的另一头,依然是一面陡崖,邪恶狰狞的笑着。

  她的文字过于真实,真实的连我也分不清楚,哪里才是我的那个平淡无奇的生活。然而,她的真实中,有一度夹杂着那种不知名的悲怆,一次又一次让我对着一面文字发呆上几十分钟。

  2005年过去了,2006年过去了,2007年过去了……她总是固执的描述着,让时间在自我的笔下行云流水。某一个人物随意的出现,又让一个杯具悄无声息的发生,她总是迫不及待的,让情节不可遏止的发展下去,哪怕我看的再纠结,她还是执意要把庞大的复式结构进行到底。两个人物碰撞在一齐,又匆匆离去,然而他们之间留下的一段似有若无的回忆,却融入了字里行间。是的,哪怕这棵繁密的家族树已纵横交错,她却依然得心应手,或许,这就是她文字的魔力所在。

  之后,我不得不提及一个话题,这部小说里反复出现的话题——亲情。这个热情似火的话题在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就已经缓缓步入冷门行列,很少再有这样一整部小说都在讲述自我亲人的了。而笛安做到了,在她的笔下,亲情能够是温馨的,能够是痛苦的,也能够是漠然的,当然,也能够是集上述几点于一身的。她讲爱恨情仇,悲欢离合,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把亲情描述的如此淋漓尽致,温暖的家,破碎的家,不堪入目的家,都是一样的。在她白描般的文字中,却是一种震慑人心的力气。

  当平淡化为震撼,你眼中的世界,会不会很脆弱,很尖锐?当平淡化为震撼,他们的恩恩怨怨,会像爆炸般硝烟四起,还是终究擦肩而过。

  高中读后感(三十三):

  还记得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班主任陈教师要求我们去读《读者》,其实我早就迷上了《读者》里面每一篇文章,不说全部是精读,但至少我一字一句都看了进去。

  不知是哪一期《读者》,里面有一篇文章,题目真的不怎样吸引人,叫《蜥蜴》,普普通通的开头,简简单单的结尾,可就是这朴实无华的语句,打入了我的心房,以至于让我提笔写下了这篇“不起眼”文章的读后感。

  大概资料是这样的:作者去沙漠旅行,走到了一棵仙人掌面前,有一只蜥蜴正仰着头,等着仙人掌上的露水滴落下来,作者没看两眼就走了。返程时,又遇到了那只蜥蜴,一成不变地仰着头,唯一变了的,是仙人掌上的水珠不见了,对!被阳光蒸发了。作者不忍心把蜥蜴丢在沙漠里,于是把它装入自我刚喝完的空塑料瓶中。第二天,当作者想把它埋葬时,奇迹地发现蜥蜴活了,于是把它又送回了原先的沙漠。

  文章记叙的是作者去旅游时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让我感受很深。蜥蜴能够说是起死回生。这一切,还要归功于文中这只蜥蜴的求生意识;塑料瓶中仅剩的一点点水滴救活了蜥蜴,这一点点水是蜥蜴唯一的期望,虽然很渺小,但它并没有放弃,反而用自我的意志战胜了死亡的威胁。蜥蜴很像一个众所周知的名人,或许大家都已猜到,霍金。

  霍金一生十分的坎坷,一个有着如此多的智慧的.人,身上都有着疾病的禁锢,有着疾病的烦扰。就是在这种恶劣的情景下,他也能够完成一部部巨著,为人类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他没有消极,没有沉默,反而和正常人的心态一样,乐观,进取,向上……

  和霍金,和文中的蜥蜴一样的人有很多,海伦·凯勒,史铁生等等。这些名人的故事,让我感到一种挫败感,想到自我平时的抱怨,平时对生活的不满,惭愧油然而生。

  这些人,这些物,每一件都在启示着我们要在逆境中生长,我们有健全的身体,而他们没有,他们都没有抱怨自我,抱怨生活的不公,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这样做呢?由这篇《蜥蜴》我联想与感悟到了许多。期望大家能够像蜥蜴一样,在逆境中升华。

  高中读后感(三十四):

  一听《小战马》这个名称,大家一开始都会以为故事讲述的是有关于马的故事,可是西顿爷爷可没有这么老套,他报销战马这个充满斗志的名称安在了长腿兔身上,让人好奇这究竟是为什么,这又让人怀疑这故事中间是否还有另一个主人公。

  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这本神秘的动物小说。小战马是一只认识许多狗的兔子。因为小战马实在是太能跑太能跳了,。许多的狗都想和它比是一番。可每只小狗基本都被小战马甩的远远的。有一只狗是小战马最害怕的,它总是能把小战马逼入绝境。

  小战马为了有一个惊险刺激的探险,那时候,它的敌人很少,藏起来也很容易。但在冬天的某个清晨,它在一个开着紫色花朵的苜蓿旁逗留了很长时间,正在穿过那片开阔的雪地,准备去它最喜欢的地方,却突然遇到了那条灰狗,坏运气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来临。这只灰狗正在城外巡游。地上都是雪,并且天已经很亮,躲藏的机会是没有了,除了在这片空地上奔跑以外,没有别的选择了。

  天气又这么冷,雪地还那么软——突然,这只兔子跌了一跤,可能是因为它吃了太多苜蓿花的缘故。

  这匹小战马聚集所有力气,不是跑向北边的栅栏,而是冲向东边的空旷草地。灰狗跟了上去,在不到五十码的地方,小战马突然躲开了灰狗,准备挫败它凶猛的追逐者。然后它又继续向东跑去。就这样飞跑着,躲闪着,它向下一个农家跑去,那里也有一个又高又宽的篱笆,篱笆上还有一个让鸡进出的洞。

  小战马躲到洞里,把鸡群闹得沸腾起来,守护鸡仔们的黑狗就是小战马最怕的的狗。俩狗果然打起来了。结果怎样样,小战马也不明白喽。

  小战马是一只聪明勇敢的兔子,它不怕困难,在最终关头,也不怕敌人,并且总能想出逃生的方法。所以我很佩服它。

  小战马有许多朋友,在关键时刻朋友也能起到十分大的用处。

  小战马还是一只聪明的兔子,它会利用敌人的弱点去战胜敌人,这点十分值得我们去学习。

  《小战马》是一本十分值得阅读的小说,并且也是一本充满冒险的小说。只要你认真看,仔细品,相信你也会被这只兔子所震撼!

  高中读后感(三十五):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名叫沙吉的女孩,因为父母工作上的忙碌,所以被送到了云婆婆家,沙吉一到,就开始对那两扇门感兴趣,正因为小沙吉的天真还曾把它们认为是妖门。在腰门门缝中,他认识了水,但也是在腰门里沙吉看见了水的离去;走出这腰门,沙吉碰到了青柳,好景不长,不久,青柳就离开了她;之后,沙吉又和巧巧成为了好朋友;直到沙铜在意此事故中再也没回来,苇林姐也走了。

  沙吉六岁来的,十三岁离开这个村庄。在这分分离离的事件中,小沙吉从原先天真,无知,到懂事,活泼,欢乐的少年,沙吉在那里一点一点长大、成熟。其间有欢笑有泪水,有惊恐有疑惑七年后,沙吉已经十三岁了,父母来接她时,云婆婆家又住进来一个小女孩,她叫边边,仅有两岁。沙吉看见边边站在腰门后,想起了自我在腰门进进出出,无忧无虑地度过了七年欢乐的幼年时光。

  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叫叫“水”的十二三岁的哑巴男孩,不会说话,由于缺乏营养、身体瘦弱、单薄,没有人照料,自我却要照顾多病的奶奶,没有生活来源,只能靠卖水维持生活但只要能把水卖出去,不管在累、不管在苦,他照旧是开朗的、活泼的、乐观的。当有一天大家都用上了自来水,没人再买他的水的时候,他和奶奶失去了生活来源,他只好铤而走险,把水管撬掉,被抓进了派出所。当他从看守所里被放出时,他最亲爱的奶奶却已经离开人世了。他更加的孤苦伶仃了,无依无靠了,只能告别沙吉,四处去流浪了……

  合上书,想想自我小时候吧。在春天,折了七八只小船,选一个一个雨后的晴天,把船放在一个小水洼里,看哪只船划得快。在夏天,一边吃生日蛋糕,一边打着激烈的奶油大战,在看着对方小花猫似的脸,哈哈大笑。在冬天,如果下雪,我会和母亲一齐堆雪人,天气太冷,母亲让我回家,我又哭又闹还要玩雪,母亲只好把雪装在一个大盆子里,拿回家来给我玩……自我是多么快乐,无忧无虑啊。

  宠爱我的母亲就像书中的云婆婆一样,让我度过了一个欢乐的、无忧无虑的幼年。那一段闪着银光的回忆,就像天上的银河,永久地悬挂在我记忆的夜空里。沙吉是快乐的,而我更是快乐的……

  高中读后感(三十六):

  读完既完美又有些伤感的结尾,我吁出一口气,阳光洒在书上,绽开朵朵媚影,回顾这长长的篇章,我不禁感慨万千。

  拥有一大笔财产的著名评论家——凡。伟登在一次海难中,被“夜叉号”救上了船,而船主是一个凶暴的“海狼”!从此之后,他在船上理解起了“狼的教育”,亲身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残暴的搏杀。原本的“娇面玉娃”凡。伟登开始变的刚强勇敢,坚忍不拔并且勇猛起来,在他将要成为下一匹海狼之时,在他要被“海狼群”吞噬时,海上漂来了一个海蒂小姐——凡。伟登心仪已久的女诗人。她登上了夜叉号!

  在人将要被野性所控制时,如果没有爱的教育,人,就会变身为“狼”。是的,海蒂像一个爱的天使,她用爱拯救了凡。伟登,她将凡。伟登身上将要泯灭的仁爱、正义、宽容等天性保住了。凡。伟登总在海蒂有困难时挺身而出。最终有一次,海狼又犯头疼,她俩趁机逃走,逃到一个荒岛上,他们建造了小屋,住了下来。之后,瞎了病了的海狼被水手抛弃,而夜叉号漂到了他们住的岛上。凡。伟登决心修好船,回到自我的故乡,而已是弱者的海狼不断破坏,在海蒂的宽容下,凡。伟登没有杀死海狼,而是“踢开”了他。

  在野性与爱的交互作用下,一个新的凡·伟登诞生了!他再也不是靠父亲的遗产走路的文弱书生,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真正的男子汉,当然,是一条拥有爱心的男子汉!

  是啊!当磨练将人变得勇敢坚强,凶猛异常时,需要爱的启迪,需要爱的感化。这样,才能创造出一个奇迹——使软弱胆小的人变得勇敢,坚强而又富有仁爱。

  看吧!文中的“娇面玉娃”凡·伟登本是一个多么软弱的人,而当他经历“狼的教育”也就是野性的感染,他勇敢无畏了,他也刚强有自尊了,能靠自我而不是遗产活了,而海蒂又唤醒了他身上有的仁爱,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他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男子汉,不再是那个“娇面玉娃”了!对,这就是奇迹!爱与野性创造出来的伟大奇迹!

  人是要磨练的,也是需要爱的。因为,一个人在应对困难时应当勇敢去承担,在应对弱小时,则应有仁爱之心。如此,一个人才算是具有了健全的人格。而能做到这样,需要爱与磨练才能到达的。

  高中读后感(三十七):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王尔德童话》。里面写有《欢乐王子》、《夜莺与玫瑰》、《自私的巨人》、《忠诚的朋友》、《神奇的火箭》、《星孩》等九篇童话。

  这九篇童话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欢乐王子》了。欢乐王子活着的时候,每一天都无忧无虑地生活着。欢乐王子死后,人们把他做成了一个高高的雕塑,他看到了城市中的丑陋和贫困欢乐王子不再欢乐。欢乐王子决心奉献出自我的一切来帮忙那些穷人。原本要飞去埃及的小燕子,被欢乐王子的爱心所感动,他放弃了南飞,成为欢乐王子播撒爱的信使。欢乐王子剑上的红宝石让生病的小孩感到凉爽,进入了甜蜜的梦乡;蓝宝石的双眼让追求梦想的年轻人享受到被肯定赏识的欢乐,让卖火柴的小女孩笑着跑回家,摆脱挨打挨饿的遭遇;他身上的黄金叶子,让穷人们有了温暖、有了食物、有了欢乐。欢乐王子和小燕子付出了爱,奉献了生命,却得到了真正的欢乐。上帝将他们视为最珍贵的两样东西,让燕子在他天堂的花园里永久地放声歌唱,让欢乐王子在他黄金的城堡中永久地赞美他。《欢乐王子》告诉我们:有付出才有回报,在生活中,我们应当学会帮忙别人。

  除了《欢乐王子》,我最喜欢的就是《忠诚的朋友》了。在我心目中,它是一篇十分棒的童话。这篇童话从红雀向老河鼠讲述什么是忠实的朋友开始,将小汉斯和磨坊主的故事娓娓道来。小汉斯勤劳、善良,在辛勤耕作下,整个村子里没有人比他家的花园更加漂亮和招人喜爱。汉斯吧有钱的磨坊主看作最好的朋友,而磨坊主却总以真正的朋友应当分享一切的迷人幌子来哄骗汉斯。淳朴善良的汉斯不断帮忙自我的朋友,最终用生命祭奠了友情。汉斯无疑是一个十分看重友情的人,可是汉斯的故事让人同情却不赞赏。这个童话告诉我们:真正的友谊应当是相互的,忠实的朋友不能只索取不付出,更不能自私自利。

  《王尔德童话》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高中读后感(三十八):

  郭敬明的小说《幻城》,在书店里看过很多次,但我没有翻开它,我的母亲告诉我,那时的郭敬明还很年轻,而仅有真正生活过,品味过的人才会写出好作品。我可不这样认为。小说《幻城》名称好像很有魔力似的,幻城,幻城。虚幻之城梦幻之城感觉不真实……于是,我读了它,几乎是流着泪读完。

  读完小说《幻城》,我的第一感觉是好干净。我仿佛看到了,蔚蓝的天空下,有那么一群人在雪雾森林里看樱花漫天,让细碎的阳光在衣衫上起舞,淡淡的微笑……但故事并没有童话般那么完美,现实是残酷的,甜美的是梦,可是梦总会醒。卡索,是一位孤寂的王。

  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伙伴之间的不信任,为到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读着,读着,铺天盖地的伤感袭上心头。每个人有着不一样的追求,每个人有着相同的执着,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愿望,每个人为愿望的实现付出相同的代价,每个人有着不一样的心思,每个人都有相同的哀思。而贯穿全文则是对自由的向往和浓重的爱。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卡索很快乐,见到了他所有他想见的人,可悲哀的是卡索一次也没有喊对方的名称,没能等到最终一刻。如果卡索再等一下,就等一下,那么释就会恢复前世的记忆了!我不甘,替卡索不甘。几百年的等待,几百年的执着,几百年的孤寂,换来的却是诀别。

  世事难料,释期望成为火族的皇子,打破囚禁卡索的无形枷锁,为此,他杀了利落和岚裳,成为火族皇子之后,又杀了利落和岚裳的今生。然而,卡索,他最爱的哥哥也在他面前自尽。如同一场哭笑不得闹剧,到最终大家都一无所有。虽然他们都没有错。

  这就是真实,这就是人心,这就是美丽又丑陋的世界,只是期望不要错过我爱和爱我的,只祈祷不要忘记那些为自我奋不顾身的人。至少,我还不是一无所有。小说《幻城》这本书告诉了我,珍惜眼前的完美。永久要比补救来得实际!

  高中读后感(三十九):

  读了白蝴蝶之恋这篇文章,那纤细的白蝴蝶竟那么勇敢,那么坚强,真令我敬畏,让我更加敬畏的是白蝴蝶对生命不断追求的精神。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阵冷雨后,一只蝴蝶奄奄一息,即将失去,但他倔强的反抗着,勇敢地战胜了摆在她面前的种种困难,在白蝴蝶自由翱翔的那一刻,救助白蝴蝶的作者又感到失落,惆怅,与此同时,他又联想到了人对生命的意识,不由得叹息,这样一件事。文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作者的写作手法,以及白蝴蝶那顽强的精神。

  文中作者描述到白蝴蝶“白茸茸的像透明的薄沙似的翅膀,两根黑色的须向前伸展着,两点黑漆似的眼睛,几只像丝一样的细脚。”“白茸茸”、“两点”……这些词语,用得恰到火候,写出了白蝴蝶的纤细,但在纤细的同时,让我们又感受到了白蝴蝶内在的,勇敢的精神。

  文中还写到“它试了几次,最终一跃而起,展翅飞翔”写出了蝴蝶能在暴风雨后,这样顽强,这样勇敢,这么有毅力,没有被困难所击败,仍然追求着生还的一丝期望,它奋力地扇动着翅膀想要飞,想继续生活在这个完美的大千世界里。

  读完这篇文章后,看到白蝴蝶那么勇敢的精神后,我不由得联想到了在现实生活中生活的我们。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像白蝴蝶那样勇敢吗?我认为,有的时候人还不如动物,有的时候,甚至连一只小小的蝴蝶都不如,在遇到困难是,在挫败敢涌上心头时,我们可能会选择退缩,会逃避,还可能会放弃,为什么我们不能学习白蝴蝶呢?她那么纤细都能够应对暴风雨,能够不顾一切地反抗着命运地安排,那我们遇到的那些困难有算是什么呢?蝴蝶都明白自我的生命是有限的,它要在上头发出无限的光彩,它要活下去,它勇敢,它坚强,它敬畏生命,它明白生命是多么可贵,没有了生命,就没有了一切,那么人呢?

  珍爱生命,敬畏生命吧!

  高中读后感(四十):

  我们的日子去的匆匆,也来的匆匆。一天又一天过去,我们渐渐长大,无数个日子已从我们手中飞去,可我们去不知时间是那样的匆匆,一去便不复返。

  《匆匆》这篇文章,正写的是作者对少年时浪费时光而感到惋惜、留恋,对时间去的匆匆而感到无奈。每每读起这篇文章时,我便想起自我以前是如何浪费时光的:早晨,当第一缕阳光照射进屋里时,我睁开眼,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发呆;当我吃饭时,我总是嘴里咬着筷子,发呆;我写作业时,总爱左手撑着脑袋,眼睛望着前方——发呆。时间就一点一滴地从我呆呆地眼神里溜去。当我们穿衣服的时候,时间便从我们的衣角上飞去;当我们喝水的时候,时间便从水杯旁跳过;当我们写字的时候,时间便从移动的笔尖旁溜去;当我们谈话的时候,时间便围绕着我们的声音飘走了;当我们哭泣的时候,时间便从珍珠般的泪珠里穿过;当我们微笑的时候,时间便又从弯弯的嘴角旁闪过。其实,我们的日子并不多,就像群星璀璨的夜空中,一束流星划过。虽然是完美的,却又是短暂的。

  古人就告诉过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些句子,我们都要铭记在心。时间是多么的宝贵啊!我们要珍惜时间,要好好利用时间。虽然我们已经浪费了过去的日子,但过去的日子就让它过去吧,我们还能够重新开始,好好学习,别再浪费我们的时间,荒废我们的生命了。古人曰:“少壮不奋力,老大徒伤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是呀,我们,要在我们少年时好好学习,等老了,后悔就来不及了。我们不能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又将赤裸裸地回去。我们,要在我们的生命上,留下一丝丝的痕迹,尽管它很小,但它,也是有意义的。

  要让我们的生命有意义,就要好好的学习,奋发向上。让我们珍惜时间,利用时间,一齐好好的学习,来证明,我们的生命,是有意义,是有价值的!加油!

  高中读后感(四十一):

  这一周看完了毛姆的《面纱》,看完感觉其他人的出现都是为了凯蒂完成自我的蜕变,妹妹多丽丝结婚驱使凯蒂的虚荣心让她尽快结婚,这事瓦尔登登场,瓦尔登从头到尾都是深深地爱着自我的妻子凯蒂,他的感情很忠诚,虽然在发现妻子出轨之后想要报复她――把她带去霍乱横行的地方,但其实他内心深处已经原谅她了,在瓦尔登决定带她到霍乱的地方让她跟唐生摊牌的时候,就原谅她了。

  瓦尔登想要让凯蒂认清楚唐生的丑陋嘴脸,他的自私和势利虚荣,瓦尔登的出发点就是为了凯蒂,在这场婚姻里(我觉得单方面的喜欢不能称之为感情),瓦尔登就是忠犬的主角,一心一意只为主人,最终他死的时候才会说:“死的只是一只狗!(出自《挽歌》)”这是对生活多么的绝望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才会如此的决绝,在自我身上做细菌实验,不畏死亡是因为活着没有期望。

  凯蒂是喜欢唐生的,即使在看清他的自私之后还是想他,但之后更多的是对他的厌恶和鄙视,在她真正了解了瓦尔登的高尚人格之后,她对瓦尔登多了崇敬,可她自始自终都没有爱过他,就像她自我说的,对他更多的只是怜悯。在霍乱地区经历了幻想的破灭和生离死别之后,生活的面纱一层层揭开,凯蒂也走上了救赎之旅,真正的长大了起来,踏上了不悔的精神长大之路。瓦尔登就是那个想要引领她走上精神长大之路的人,而唐生就代表着奢侈糜烂的生活,后者是凯蒂从小生活的环境,理解的教育就是这样,所以她喜欢这样的生活,尽管她明白了它是不好的,在最开始也选择义无反顾地爱下去,而瓦尔登代表的伟大高尚人格,与刚开始的她格格不入,她没有勇气理解这样的生活,她也明白自我没有这样的品质,所以她选择了逃避。夹杂在这两者之间,她确实感觉很痛苦,瓦尔登选择结束自我,最终凯蒂也走了出来,踏上精神长大之路。

  高中读后感(四十二):

  当我第一眼看到《复盘》这本书的时候,感觉这个名称怪怪的,什么是复盘?为什么起这么个名称,它到底讲的是什么?带着好奇心的我拜读了这本书,原先复盘是围棋术语,主要讲的是对弈之后,还原与对手的对弈过程,并从中研究对手的思路、手段以及与之比较自我的不足,取长补短最终获得启发并最终赢得对手的一种方法论。用到此刻的企业管理中就是从过去的经验教训中总结经验、梳理过程控制的不足,实现个人本事提升最终提升企业综合效益。

  复盘中提到三个关键词:亲身经历、过去、学习,这三个词作为一种基本的方法理论,囊括了复盘的精髓。

  首先是亲身经历

  自从我们开始认知这个世界,接触社会,学习的方法途径有很多种,可是亲身经历是能带给我们最牢固记忆的一种方法,无论经历多少岁月变迁、时间过得多么久远,亲身经历过得事情始终会深深的刻在我们的脑海记忆当中,亲身经历是发现事物本质的中心环节,正如一句话所言,要想明白梨子甜不甜,仅有自我尝了才能明白,听别人讲、看别人做都不如自我亲自尝试。

  第二是过去

  用现代汉语讲的就是从前的意思,过去是指此刻我们所处时刻的之前的任意时间段或任意时刻,可是大多数是指一个时间段,大多数人都会有一个惯性想法,既然已经过去了就无所谓了,其实不然,过去是对此刻以及将来某些事情的比较,是我们溯源和反思过去事情的好坏、对错的参照物,以及将来同样事情发生时引起我们重视和提高警惕的风向标,是能够解决类似事情发生的一种方法。

  第三是学习

  学习是获得一些启发,见解,提升自我的见识和本事,从而提高个人的有效行动本事,学习让我更加明白应当做什么?继续做什么?停止做什么?什么事情如何做贴合规定的标准,怎样做才能减少失败和提高成功率,以谋求取得更大更好的成绩,以前的某些措施在此刻的项目运营中是否继续有效,怎样做才能更好的更加有效的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复盘》一书的阅读使我学会了在项目管理中如何更加有效的进行整合优化、降本增效、风险管控、提高团队综合智商、提高项目的整体经营核心力,同时让我更善于发现问题,剖析问题,直面过去的一些错误、不全面的做法,做到防微杜渐,提升自我的综合实力。

  高中读后感(四十三):

  前段时间出了一本火遍整个中国的好书——《立秋》,它改编的话剧也在全国引起了轰动。讲的资料主要是晋商的发展壮大的过程以及晋商成功的经验。其中晋商的成功总结起来就两句话“天地生人,每一人当有一人之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晋商能做到票号遍中国,成就了中国银行业的雏形,其实跟能做到这两句话是分不开的。

  “天地生人,每一人当有一人之事业”,其实说起来我们每一个人或大或小都有自我的梦想,都想自我能创造出一片自我的天地有自我的事业。这个也就是心理学上所说的“成就动机”。然而,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在为生存而被动的工作而已,忘却了我选择这份工作是为了实现自我的梦想成就自我的事业的。于是我们浑浑噩噩,虚度光阴,还为工作累苦抱怨不休。想想晋商我们该感到惭愧,他们为了成功为了事业为了信誉能够倾家荡产赔付客户,然而最终他们最终还能重新赢回客户的信任赢回财富赢回成功。因为他们把自我的工作当事业来看,不计较金钱的得失,因为他们明白事业是自我的梦想结晶,既然把梦想寄予事业之中,我们期望收获的就不只是金钱还得有成功时的喜悦与自豪。而我们很多时候只是把我们的工作当作一份挣钱糊口的活计,缺乏“成就动机”,那我们永久只能做一个普通的教书匠,而不是一个教育工作者甚至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因为我们没有把教育当做事业去做。既然不用心又岂能成功?

  那么如何才能成功呢?“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要一日三省,时刻反思提醒自我今日自我有没有偷懒。仅有把每一天该做的事情完成,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才能有最终的成功。我们很多时候一天忙到晚觉得累得很,晚上躺在床上安静的时候该想一想,我这一天虽然忙得很累得很,但就是对梦想对事业的勤吗?也许我们得承认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抱怨,在绕弯路、做无用功。奥运期间中国篮球队对阵美国队的时候,著名运动员姚明就以往讲:“我们仅有把整个队伍抗在肩上全力去拼搏,才有取胜的可能,仅有团体的胜利,个人的价值才能有所体现”。所以仅有勤劳的去做好每一件关于团体关于事业的事情,时刻忠于团体忠于梦想,我们才有可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高中读后感(四十四):

  今日我读了《买椟还珠》的故事。

  有一个珠宝商人,去郑国卖宝珠,他请来了手艺最好的木匠雕刻了一个精美的盒子,并洒上名贵的香水,里面放上宝珠,又找了一个好日子在郑国最好的地方卖。果然,有很多人去买。其中一个人用高价买了去,回到家,打开盒子看见里面有宝珠。于是,留下盒子把宝珠给珠宝商人送了回去。

  这个郑国人,只看重了装宝珠的盒子,却不明白里面的宝珠更珍贵。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看事情不能只看它华丽的外表。

  读了一个成语故事,故事的名称是买椟还珠。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期有个楚国人他得到了一颗珍珠,为了卖个好价钱,他就用木兰香木做了一个匣子,楚国个带着匣子高高兴兴地去了市常

  有一个郑国人看见了,便花了许多的钱买下了这个木匣子。他拿在手里左看右看,爱不释手。他最终打开木匣取出珍珠,把珍珠还给了卖主。

  这个郑国人真是没有眼力,他把外表漂亮的东西拿去了,却把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留了下来,真是舍本逐末。外表不漂亮的东西不必须没价值,外表漂亮的东西不必须都有价值。我们要学分辩,不要被事物的外表迷惑。

  读了这个故事觉得很可笑。

  春秋时候有个楚国人,为了把自我的珍珠多卖点钱,想尽了办法。他用名贵的木兰香木做了个木匣子,里边装上珍珠在大街上叫卖。立刻吸引来不少顾客,但没有一个人来买。

  一会儿走过来一个郑国人,给了卖珠人许多钱,急忙打开匣子取出珍珠还给卖珠人,只托着木匣子走了。有许多看热闹的人都惊呆了。原先这个买主不是买珍珠的而是买木匣子啊!

  这个故事设定的含义是:没有眼力,取舍不当。

  从前有个叫小小的人。想卖一个收藏十万年的珍珠。因为想买的快一点,所以小小用一个木盒子,上头插了一朵花,装饰了一些玉(假的),喷了一些香水……把珍珠放了进去。走着走着,遇到了一个叫小豆芽的人,他想买这个东西。小小为他介绍珍珠怎样好啊,怎样值钱。小小出了价,小豆芽把珍珠还给了小小,自我拿着盒子离开了。

  故事中小小为了买珠子,把盒子装饰好,而小豆芽却知欣赏外表,却不欣赏内在。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像小豆芽一样只欣赏外表,不欣赏内在,会终身后悔的。

  必须要欣赏内在哦!

  高中读后感(四十五):

  猫算是一种可爱的动物,作者郑振铎也曾三次养猫,他最终一次养猫,更让他心痛,更让我们深思。

  在《猫》课本中讲述了郑振铎家中养了三次猫,第一次养的白猫,他和三妹都极为喜爱,可最终猫先是由于忧郁而懒散,最终猫死了。过了几天,母亲又给三妹带回来一向黄猫,它更为活泼可爱,可有一天,大家都找不到它,最终从周家丫头那里明白,原先被过路人捉走了。冬天的时候在门口收养了一只瘦弱的猫,大家都不喜欢它,春天的时候它壮起来却也只明白吃喝,大家就更不喜欢了,有一天妻的鸟少了一只,郑振铎就断定是猫吃了鸟,就用棍子打它,可最终发现并不是它,两个月后猫又突然死了,他觉得自我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于是,他家永不养猫。

  有人说,三只猫的悲惨结局都是因为地位造成的。我的心也似乎靠了那边去,如果他们一家人都把猫当做家人,当做朋友,或许它们就不至于失踪不至于死了。他们可明白,猫的世界只能是他们,而那些人的世界里猫是若有若无的。能够想象,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时,猫竭尽全力让自我的朋友开心,心都快跳动了,而它们所谓的朋友却只是像一只硕大的手从它们的身上抓取欢乐的果实,他们只是把猫当做合成欢乐的工具而已。就像影子一样,隐隐约约地穿过了人的生命。

  第三只猫又是最让人怜惜的。它只可是长得丑了点,不大活泼,没有很大的本事,身上却聚集了大家厌恶的目光,这似乎很不公平,更加的是,它只可是对鸟感兴趣,却被人诬陷吃了鸟。它就应也拥有一个尊严,拥有一个权力为自我辩解,可惜它不会说话。没有一个的证据能指向它。

  或许在生活中,像这猫一样的人很多,并且我们没有投去平行的眼光。清洁工、保姆、电工、工人。每一个人都有其存在的好处,并非是让人踏践的。请回忆一下,是否当清洁工顶着大汗刚扫好的时候,就把垃圾扔下去;请回忆一下,当有人帮忙的时候却弄丢不重要的东西,是否就斤斤计较;请回忆一下,当东西没了的时候,就平时的印象就把这罪名加在不相干的人的头上。请扶起一把心灵的秤,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

  高中读后感(四十六):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来回答你,我必须坚定地告诉你:“我必须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期望!”

  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儿,他的姥姥给他讲关于英国女巫的故事。这个小男孩儿以往两次碰到女巫,第一次,安然无恙。第二次,却因为偷听女巫大王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对众多女巫说怎样做“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而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向小老鼠。之后,他经过了姥姥的帮忙,找到了慢性变鼠药,在女巫的晚饭里面到了进去。虽然最终小男孩儿没有变回人,可是他却把女巫们全部消灭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我被女巫变成老鼠药而难过,而悲痛,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反而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和这个小男孩儿一样。考试后,试卷发下来了,我考了84分,父亲母亲没有批评我,而是和我一齐看一看题错在哪里,分析题意。我没有因为没有考出梦想的成绩而放弃,我在课堂认真听讲,进取发言。在下一次考试中,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考到了全班第一名。我十分兴奋,奋力就会成功。

  再看看我们的南非世界杯足球赛,谁也没有想到西班牙会成为冠军。就在2007年,西班牙队还一度面临着无法打进欧洲杯决赛圈的危险,短短3年时间过去,“斗牛士”凭借着信心和奋力,成为了世界杯和欧洲的“双冠王”。

  我敬佩小男孩儿的同时,我也厌恶那些女巫们。她们整天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商量怎样对付小孩,怎样消灭小孩,怎样杀死小孩。看着女巫们把布鲁诺。詹金斯变成一只老鼠,我实在对她们的做法感到愤怒。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小小孩,为什么?!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着女巫,我想对她们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即使你们是女巫,可是也能够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摘掉你那美丽的面孔,用你真实的身份来应对每一个人,帮忙每一个人。”

  只要我们有信心,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奋力终将会有回报,我们必须会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和谐美丽!

  高中读后感(四十七):

  将这本书捧在手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狄狄和他的妹妹美狄寻找传说中的青鸟的故事。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的在一页上停留许久。一个仙女拜托狄狄帮她找到青鸟治好她的小孩,并给狄狄了一个镶有钻石的帽子。然而狄狄因为帽子的缘故使周围的一切都赋有了生命力,成了一个个活动的人。可是,这是有代价的——等到小孩们找到青鸟,他们就必须死去。狗对主人很好,可是猫却恰恰相反。她总是想拖延小孩们找到青鸟来延长自我和别的同伴的生命。于是,狄狄的旅行就开始了……第一个寻找青鸟的地点是他们的爷爷奶奶家?!

  说实话,在读的过程中我没有说一句话。在仙女的宫殿里狗的热情不禁让我对狗有了好感。然而猫的行为却让我觉得恶心,皱眉。之后听笑着的母亲说,我当时读书的表情能够去比赛了……当然,这也是有理由的。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着自我的性格,然而这本书就将他们深刻的描述了出来。不仅仅是生动,并且还有别的元素。

  在读狄狄趴在窗前看着对面富有小孩的晚会的时候,我对狄狄对妹妹的态度有点什么来着……厌恶?毕竟是嘛,占着自我年纪比妹妹大就开始数落妹妹,并且还有些暴躁。可是我觉得他们对富有人家的景物没有产生嫉妒之心,就像仙女所说的。如果是我们的话……早就闯进他们家乱抢东西了,眼红嘛~

  很奇怪,仙女在普通人看来只是一个拄着拐杖、走路歪歪扭扭,面有皱纹的老奶奶。要不是我之前模模糊糊看过一边,我绝对是不会相信她是仙女的。难道仙女不明白,第一印象很重要吗?哈哈。

  看到了狄狄的爷爷奶奶家里时,我还是被感动了一下,尽管我看过很多遍。没有多少语言在描述爷爷奶奶看见自我的孙子孙女时的激动,可是没有人会嫌描述的少,这已经十分够了。并且只要狄狄想他们,他们就会见到狄狄。这时,狄狄看见了老家中的布谷鸟。他意外的发现了那只鸟是青的!然而光明让他在8点钟之前到仙女的宫殿。于是狄狄抓起青鸟就想走,可是爷爷奶奶留住了他们在那里吃饭。狄狄和美狄吃完饭,向爷爷奶奶告别后抓起青鸟就和美狄走了回去……

  于是我就读到了那里。

  好期待中段的部分啊!

  高中读后感(四十八):

  世有“日攘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

  读完《攘鸡》,不少人都会鄙视甚至厌恶攘鸡者,骂他知错不改,“恶”莫大焉。如此评价,实在是千年奇冤,晚年错案也。我要为攘鸡者喊冤,要为他喝彩,大声地喝彩。

  为攘鸡者对待错误的态度喝彩吧!起码,攘鸡者能承认并正视自我的错误,要不然怎样会说“请损之”,“以待来年,然后已”呢?单凭这种认错的勇气、态度,就应当大力赞扬。可不是吗?比起那种明明是自我决策失误,却说是客观条件限制的领导,比起那种明明是故意做假帐以中饱私囊,却说是一时笔误的干部,比起那种明明是蓄意谋杀,却说是一时糊涂的罪犯……比起那些连错误都不敢承认却整日干着伤天害理之事的人来,攘鸡者那敢于认错、勇于改错的精神不是好多了吗?难道不值得为其喝彩吗?

  为攘鸡者改错的方法喝彩吧!也许他改错的方法并不必须是最好的,但却是切实可行的。从“月攘一鸡”到“以待来年,然后已”,这种方法有错吗?没有。逼人认为仅有这种循序渐进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坏习惯不是一天养成的,一旦养成,要改变是十分困难的。若想在一朝一夕之内使一个常犯错误的人不再犯错,那才叫“异想天开”。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同样,改错之事也非一时之功,仅有从长计议,循序渐进,方可改邪归正,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不妨设想一下,让一个吸了几十年烟的“瘾君子”在一天之内戒烟,这可能吗?倒不如让他减少吸烟的数量,每星期减少7支,即每一天少吸1支,几个星期后再减少1支,如此下去,到最终既戒了烟,而人有没有什么不适,不是挺好的吗?那些发誓当天改正错误可第二天又之后犯的人,真是应当好好学学攘鸡者了。攘鸡者的这种改错方法,难道不值得学习、借鉴并推广吗?难道不值得我们为他喝彩吗?

  的确,也许攘鸡者有着并不辉煌的过去,也许他犯过不少错误,也许他以往不是一个好人,但只要认识了错误,改正了错误,不照样是好同志,不照样能够为别人谋快乐吗?

  来吧,让我们大声地为“攘鸡者”喝彩吧!

  高中读后感(四十九):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淫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仅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仅有福贵明白。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并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完美充满期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杯具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仅有期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明白,我们也不明白……张爱玲以往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能够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久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我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期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久不灭的期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普通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气。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以往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高中读后感(五十):

  打算每个星期看一本书,今日赶紧把这本快超了一星期的《经营未来》看完了,有必要写些感想,期望以后能坚持李明博,作为韩国的总统,居然是从那么贫穷过来的,让我难以置信,他年轻时的经历奇特,一个连高中都没钱读下去的小孩居然靠自我完成了大学,这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李明博三年夜校是靠每门课成绩都是第一名而免学费的,他不仅仅在学习上那么突出,还同时随着季节变化做买卖,他卖过麦芽糖,卖过冰棍,卖过爆米花,卖过水果。就是在这种既不耽误学业又赚钱的艰苦生活中完成了高中。

  他的大学之路更令我敬佩,他只是一个突发的念头去考一次试试,如果考取了大学,就算是大学中退了,比高中毕业证强些。他拼命复习,在离考试一个月时还开始熬夜复习,最终他的大学梦实现了,可是光是考试合格,没注册是不能算大学中退的,于是他靠清理垃圾卖苦力交了他大学的学费。他说他从一个清理垃圾卖苦力的工读学生,到敢于迎接挑战的学生会主席,到军事政权的反抗者,到打工者,到职业经理人,到首尔市长,到当选总统,是贫困教会了他善于学习,教会了他冷静地思考人生和社会的意义,迫使他执意进取,直面挑战,勇于变革,使他懂得了把握未来,经营未来。这也让我想到了穷人的小孩早当家,李明博就是乘着贫穷的翅膀腾飞的。李明博在“现代”的经历是常人无法完成的,在现代工作了27年,从一个普通的打工者,20多岁当代表理事,35岁当社长,40多岁当会长,人们称他为“工薪族的神话”,他靠得是一种信念和精神,一种怀揣志向和梦想,遇到挫折不放弃的精神,一种在困境中总是拼尽全力去挑战,去奋斗的精神。

  下头是他的一些名言,一齐共勉。年轻人必须要勇于挑战,无论陷于何种绝境,都要勇敢地挑战!年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即使失败,也随时能够再挑战!与其在“我能做”“我不能做”之间犹豫不定,浪费时间,还不如想想“我此刻能做什么”如果是非做不可的事,即使仅有百分之一的期望,也要付诸百分之九十九的奋力。

  高中读后感(五十一):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讲的是:鲁滨逊一心想要航海,在他朋友的帮忙下来到巴西,开起种植园。本来日子过得很好,有一天他邻居提出去非洲抓黑奴,鲁滨逊和其他邻居都同意了。可航海过程中浪涛汹涌其他人被淹死了,就鲁滨逊被卷上了岸。就这样,鲁滨逊长达28年的生存历险就开始了。就在鲁滨逊被卷上岸的第2天,他看见那艘船停靠在岸边,他就把很多很多有用的东西搬到岸边,他用树木做成自我住所的城墙,再用两层帆布挡雨,鲁滨逊的小屋就做成了。从此以后鲁滨逊就靠岛上剩下的食物生活。之后他发现了山羊,便以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

  几年后,鲁滨逊开始种植水稻饲养山羊和制作粗糙面包。有一天鲁滨逊救下了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给这个俘虏取名星期五。于是星期五就成了鲁滨逊最好的朋友与忠实的仆人。最终鲁滨逊与星期五发现了一艘英国船。鲁滨逊与星期五最终得到了一个离开孤岛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逊居然会在孤岛上生活了这么长时间。要是我的话,我肯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自立更生,而是在孤岛上等死。在书的扉页上有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上一万倍,意思是一个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鲁滨逊是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正是他在危险面前坚持一种不怕危险的心理,他才能在危机四伏的荒岛上生存了28年,创造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奇迹。

  鲁滨逊这个人物我也喜欢。他在既无帮手,也无伴侣,环境恶劣的情景下在孤岛上开发资源,饲养山羊,在令普通人完全绝望的情景下生存下来。他不怕苦,不怕累,在工具与人力缺乏的情景下做出那宏伟的帐篷作为住处。他还十分勇敢,在人员不足的情景下与几十个野人大战。他这种智慧与勇敢不但令我佩服还是我们要向生活挑战的榜样,我在生活和学习必须要向他学习这种不怕生活之危险和学习之艰难的精神!

  高中读后感(五十二):

  习惯会给你带来好机会呀,当我读完《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最终一个字的时候,心中还在默念这句话。在生活中好习惯就是:学习主动,不用大人操心;会做家务,做大人的小助手;能够听取别人的意见,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中的查理,生活并不富裕,他一年以来才能够品尝到一块巧克力,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查理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他从不怨天尤人,而是用良好的方式应对生活,他奋力成为一个好小孩……这就给他带来了良好的机会——拥有整一个巧克力工厂因为他不像其它四个得到金奖卷的另外四个小孩,有很多的坏习惯,在我们生活中,有些人是像维鲁卡一样,娇生惯养,被父亲母亲宠坏了,所以自我的要求别人都得满足;有些人像迈克一样,玩电子游戏玩上瘾;有些人则是像奥古斯塔斯一样的贪吃,不懂得克制自我……是呀,、很多人都一向坚持坏习惯,对别人的意见总是左耳进,右耳出。

  而在我们生活中,像查理这样有家教,有教养的小孩少而又少,而这不禁使我勾起了一段回忆。

  小时候,大人们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对我说:好习惯能带来好机会。而我,总是对他们的提议不理不睬。

  直到有一次,我交到了一个拥有良好习惯的女孩,她的嘴角总有若有似无的微笑,她时常会说:“好习惯获得良好机会。”我以为她是一位快乐的女孩,但没想到,她的家庭并不富裕。

  记得有一次,我和我的好友—小红手牵着手一齐去上体育课,就在这个是个时候,我看到了一张废纸,上头还有一些淡淡的污渍,我瞥了瞥那张白纸,拉着小红的手转身离去,这是小红挣脱了我的手,走到了那张废纸旁边。

  “小红,那是你的纸?”我有些惊讶地问。小红微微一笑,回答:“不,那不是我的纸,但教师昨日不是说过了吗,弯弯腰,捡捡纸,学校将变得更美丽!”说完了这句话,小红把那张废纸捡了起来,扔进了垃圾桶去,之后,她又补充了一句:“学校的完美是我们共同创造的!”

  看着小红的举动,和她所说的话,我不禁惭愧不已:小红拥有许多好的习惯,而我,却根本没有顾及到学校的美丽,平时,总是把我作为上的垃圾推给其他同学,说那不是我扔的,并且我相信,小红能把垃圾捡起来,并不是一天的奋力,而是长久以来的积累,她捡起来的不是一张废纸,而是许多人都拥有不了的好习惯。

  没想到,隔天,教师在广播表扬了小红,原先,那是教师设计的圈套,看最终谁会捡起那张废纸,我并不嫉妒小红,而是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我要做个好小孩,把我的好习惯传染给身边更多的人。

  高中读后感(五十三):

  最近,我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深有感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她一生仅有十九个月光明与声音,在安妮·莎利及其他教师的帮忙关爱下,在亲朋好友的成全中,海伦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完成了哈佛大学学业,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学士学位。她始终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用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并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她曾周游世界各地,为残疾人加油鼓劲。最终成为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她的世界仅有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

  但她却顽强地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第一天:我要透过“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感动的人们。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

  第三天:我将在当前的日常生活中度过,到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去体验他们的欢乐、忧伤、感动与善良。

  有位哲学家以往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这正是对海伦的真实写照。海伦凭着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有着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但自身缺乏毅力。所以,这篇文章给我最大的启示是:

  一、要正确地对待困难,每个人一生中都会遇到困难。遇到困难时,不要害怕退缩,而要想方设法地将困难克服,战胜困难的过程也正是自我提高的过程。

  二、尽力地完成每一件事。有位名人曾说过:“什么是不容易?不容易是把每一天应做的事每一天都坚持做。什么是不简单?不简单就是把每件事都做得最好。”是啊,如果能按上头说的去做确实是十分难。做一件事、坚持一天很容易,坚持二天也很容易,但天天做到却很难。因为这不仅仅需要恒心,还需要坚韧不拨的毅力。而要把每件事都做到最好,更是难上加难。因为这不仅仅要上述的两点,还要有做事认真仔细的好习惯。如果我们能办到这两点,就能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得到提高,得到提高。

  三、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海伦在巨大的打击以及困难面前,不是怨天尤人,而是以乐观向上的心态去应对,使自我得到信心。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高中读后感(五十四):

  我今日在尚书网读了一篇最走红最热门的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她写的学校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2。初看到杨红樱教师的《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就有很大的兴趣,想看看马小跳到底是一个怎样调皮的小孩,也想经过这本书去了解小孩们的心理。3。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经过描述一群调皮小孩的欢乐生活以及他们和家长、教师、同学的好玩的故事,还告诉人们要让小孩拥有健康、欢乐的幼年。在这本书里,有很多好笑又好玩的故事。我很喜欢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十分淘气,不爱做作业,爱惹事,在教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小孩,可是他更是一个聪明的小孩,是一个敢作敢当的小孩,是一个善良的小孩。

  马小跳应当是一个快乐的小孩,在他的世界里没有烦恼,每一天都是欢乐的。在这本书中我记得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家儿童报纸的记者到马小跳班来调查他们的幼年是不是欢乐,结果,从交上去的调查表上统计出,全班近一半的学生不欢乐。作为马小跳的班主任秦教师,十分惊讶,于是她就做了表示心境的三张卡片,一张红色的,一张绿色的,一张黄色的,红色表示欢乐的心境,绿色表示你今日不欢乐,而黄色则表示你今日心境一般。班级里的同学如果带了绿色或黄色,就会被秦教师留下来,反反复复地问他们为什么不欢乐,并要把不欢乐的事情讲出来。很多同学都怕麻烦,于是带上了红色的心境卡。秦教师每次走进课堂,看到的都是一群看似欢乐的小孩。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我们的教学,周一来到学校,看到的总是小孩们那有点略微疲倦的神态,很多教师反映,周一的学习效果是最差的,小孩们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来。而周五午时上课,是同学们最不安定的时候,因为要拥有两天的自由时间了!从中能够看出小孩们对学校并不是我们教师认为的那样向往。

  。其实,在我们身边,像马小跳这样淘气的小孩也很多,有时,我甚至觉得他们十分可爱。我想,他们应当需要别人帮忙,需要教师的呵护,更需要一片属于自我的蓝天!6。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回忆我的幼年的点点滴滴,让我的心儿和小孩们贴的更近了……其实,每个人都会喜欢这套书。只要你去回想、去发现……它不仅仅适合我们看,也适合家长看。

  高中读后感(五十五):

  王炽出生贫寒,母亲将其家中祖传的翡翠玉镯与十两白银交与王炽做本钱经商。在商场竞争中,他凭借过人的胆识、智慧与情操,以及诸多好友的大力相助,逐渐经营起庞大的金融帝国,被李鸿章称为“犹如清庭之国库也”。王炽一生以利聚财,以义用财,苦研商道,并以诚服人。他在经商中所信奉的原则是“道行、道德、信义”。他的一生就是一部活的经商教科书,并对所有的人都具有启迪和借鉴意义。

  本书浓墨重彩地刻画了王炽跌宕起伏的一生。王炽之所以能够左右清王朝的商业帝国,其坚毅的性格、敏锐的商业视角、独到的经营理念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但作为所有因素的奠基石,诚信功不可没。正是这两字,撑起了王炽的一片天。

  少年王炽因多次干扰人面兽心的表哥祸害乡民,被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最终含冤被迫与好友李西来远走他乡、另谋生路。在林间的集贸市场,他俩初试了商场的尔虞我诈,王母给予王炽经商的本钱也血本无归。虽沉浮于商界幻海,王炽监守义道,仍于艰难之际救助曾有恩于自我的马帮锅头巴力,并以亲兄弟之礼待之。在好友赵云海的暗中帮忙,以及巴力的大力扶持下,王炽建立起了一个真正属于自我的马帮。凭借巴锅头广阔的人脉,顶着王家马帮名号的商队从此在鱼龙混杂的蜀道愈唱愈响。

  在马帮历练了几年后,王炽辗转向商贸云集之地,富饶的重庆发展。凭借商人的明锐直觉,他深知惟有马帮与商号合作经营,才是真正的经商富国之道。王炽在重庆度过了一生中最精彩、最惊心动魄的时光;也是在那里,王炽真正意义上地充分发扬了“以利聚财,以义用财,以诚服人”等做人行商之道。

  在此期间,王炽智斗恶商潘德贵,赠银万两赢民心,豪情济军抗列强,以德报怨诚待人。为抗列强,为济百姓,他多次散尽家财,甚至徘徊于战斗抗险第一线;与恶势力抗争,几遭迫害,数度鬼门,仍是大难不死,终被英国《世纪大典》评为上世纪十名世界首富中排行第四的清朝末年“三代一品红顶商人”。

  能够说,王炽的成功不仅仅在于其独特的行商之道,更少不了诸多好友亲朋的肝胆相照,但家人亲朋的顶力相助源自于他以诚待人的处世之则。所以他的成功是环环相扣的,并最终回归落实在了诚信这二字之上。

  高中读后感(五十六):

  恬静的夜晚,月光如水,悄悄地洒落在屋内的钢琴上。钢琴前静静地坐着一个人,他闭上双眼,身体随着手指在琴键上的舞动微微倾侧。随着手指抚过,跳跃的音阶组成了一首美妙的曲子——《月光》。

  弹奏的人便是贝多芬。他在一生中经历了许多磨难。他的幼年十分艰苦,一开始,人生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17岁的他,早早的当上一家之主,负责教育他的两个兄弟……尽管,贝多芬的幼年生活如此悲惨,但他对这个时代和消磨这时代的地方永久坚持着一种温柔而凄凉的回忆。1796年不幸又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他的耳朵日夜作响,像蝗虫侵犯着庄稼地,他的内脏也受剧烈的痛楚折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听觉也越来越差。然而,在这种情景下,他仍能创作出简便欢快的歌曲,让人无不敬佩。

  1801年,他爱上了朱丽埃塔·圭恰迪尼,《月光》便是他在感情中创造出来送给朱丽埃塔·圭恰迪尼的曲子。

  然而,对于他而言,快乐是来得快去得也快,或许是上天的不公,在快乐光芒将他包围不久就消失的无影无踪。36岁那年,他找到了快乐,在40岁那年,快乐却重新将他遗弃,就像从天堂被死神重重的摔在了冰冷的地狱。1813年他获得了奖项与荣誉在此后的两年他获得了无数的大奖,这段时间是他最光荣的年月。

  可又有谁得知,接踵而来的却是他最悲惨的时期,痛苦包围着他。随后那份小小的欢乐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贝多芬是宽容的,原谅了那个侄子;贝多芬是不幸的,耳鸣的打击对一个音乐家来说是多么残酷;而贝多芬又是幸运的,毕竟他曾今拥有过那份快乐。最终的几年,他的作品中时而是嬉笑怒骂,时而又是战胜些许痛苦背后动人的微笑。

  在第三次手术过后,在等待第四次手术的时候,在大风雨里,大风雪里,一声响雷中,他咽了最终一口气。在那场大雨中,他丢下了他的曲子,留给了世人无限的遗憾。最终,一个陌生人替他合上了眼睛。

  依稀记得,那个夜晚,那个皎洁月光下,那架钢琴前,那个弹奏《月光》的背影。

  高中读后感(五十七):

  今日读了作家王朔写的《致女儿书》,心里不断有暖流涌过。

  我不管世人对王朔怎样评价,褒贬不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看到的是如山般伟岸的父爱。

  《致女儿书》以王朔身在美国长大的女儿为倾诉对象,叙述了王氏家族的血脉渊源、历史遗传以及自我长大经历。书中无时不体现出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挚爱深情。在书里,他细致体贴地告诉女儿这个世界原本的样貌和人的本质,以益于她确立一种正确的价值观以及应对生活的态度和本事。很多书评都在评论王朔的为人和作品风格的突破,而我看到的仅有一个父亲因对不能陪伴女儿的长大而产生的深深自责与忏悔,更有他将自我一个人时时面临的孤独与脆弱和对生命敏锐而独特的体验向女儿倾诉、与女儿分享。

  书的开头写到:“人老了就没皮没脸了。我必须承认到岁数了。随时都有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倏起忽落。这小书拿出来发也属于破摔一类。觉得自我挺不要脸的。”这是一贯的王氏狡黠,却也一贯的真实。也许这是一个已到知天命的父亲,唯一能为女儿做的事情——你不必须要理解我,或者原谅我,但我必须要用我仅有的本事,留点什么给你,回忆也好,亲情也好,勉励也好,能换成钱,当然更好。

  这不禁让我想起余光中《四个假想敌》,对女儿细水长流般的爱,想起他说过有个诗人写过类似的这样的话:看着保襁中的女孩,怎样看都是天使,在看见有人推着婴儿车过来的时候,如果是男孩的话,会引起他绝对的警惕,害怕某一天会把他的女儿抢走,真恨不得在小男孩的奶瓶中偷偷的加点胡椒粉。够觉得啊,可是能感觉这种父亲对女儿的爱很是不一般啊。在有今日看见,一篇文章中写到:“父亲跟女儿是一辈子的恋爱”,也许和有些肉麻,可是,我一向深信,一个女儿的出生,是会从骨子里影响一个男人的。父亲对女儿的爱从来都是毫无保留的,王朔在书里说:“我承认我自私,而你就是我的私。”这句话那么直白,却道出了多少父亲对女儿最无私的爱。读到那里潸然泪下,有一份感动源于王朔,有一份感动源于我的父亲……

  高中读后感(五十八):

  本书叙述一位爱子心切的父亲,透过写信的方式,给予小孩精神上的鼓励以及思想上的教育。在他写给小孩的信中,我们不难发现,他以一些贴近生活的小故事以及人生哲学来勉励、教导小孩,如何在充满诱惑的都市丛林中不迷失方向,并且在应对逆境的挑战时,学习如何超越自我。尤其值得一提的,这位父亲教育小孩的方式,有别于一般父母对子女的呵护倍至,反而造成小孩的吃不了苦、抗压性低;他期望小孩能多吃苦,因为他相信这才是给予小孩最真实且最有收获的教育!

  人们往往想着如何超越别人,却很少或是从未想过要如何超越自我,所以无法分辨谁才是自我真正的敌人,殊不知真正的敌人就是自我。假使你在自我的专业领域中获得了一百分,却所以而自满,甚至开始感到骄傲,那么你将无法超越自我;倘若一个人想要超越自我,必须不会过于自满或安于现状,如果感到自满就不会继续突破自我,人若是骄傲自矜,那么他将会目中无人,也会所以损失宝贵的学习机会。所以想要超越自我的人,必须要谨记「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我们总是把一百分当作是自我追求目标的终点,而不是把一百分当成是追求一百零一分的起点,若是抱持这种想法的人,终究无法超越自我,只会让自我终其一生原地踏步、画地自限。人在突破自我的过程中,总会遭遇到种种的考验以及困难,秉持着永不放弃的决心、不屈不挠的毅力,必定能突破瓶颈、超越自我!

  回想我过去的求学生涯,以往遭遇无数的困境,由于我并非天生聪颖,一路走来并非一帆风顺,所以我的求学过程与其他人相较起来,总是艰辛许多,但我却从不因自我学习较缓慢而放弃学习,我总是比其他人更加奋力,当我在突破自我学习的瓶颈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为什么我们真正要超越的是自我而不是别人。

  当我们一心只想着要赢过别人时,反而会迷失了自我;倘若我们能思考如何超越自我,那必定能为自我带来意外的收获。当我们在超越自我的同时,不断地学习知识充实自我,必能到达自我提升之效,前途亦将无可限量!

  高中读后感(五十九):

  “一个父亲双手托着他的病危的女儿,兀立在无人的荒野上。”

  已经记不起是哪一次在书店偶然的翻开这本书,只是此刻再翻开时却是带着悲伤。一个出生不久的小孩被提前宣告死亡。这是生命的恶作剧吗?

  “那里没有时间,没有生命,所以也没有死亡。那里是我们的乐园。”父亲与母亲在是提早让妞妞结束这痛苦的一生,还是带着看不见光的眼睛继续活着,哪怕将来也是飘渺不定中难以抉择。

  “灯灯亮了,灯灯灭了……”孩童的稚言中仿佛也能感受到失去看到这个世界的权利的悲伤。死亡如同一个卑鄙的阴谋,一步步向妞妞收紧罗网。

  文中以往提到一对父母的17岁女儿身患重病到最终把父母从绝不放弃任何缥缈的期望陪伴女儿到最终疾病不止把女儿变得失去原本的青春活泼也让父母渐渐失去信心,身心俱疲,只期望女儿早些去了就解脱了,解脱女儿的痛苦也让父母解脱。所以我倒是觉得很理解父亲不给妞妞做手术的做法。

  世间很多事无能为力。妞妞,不是父亲不爱你,只是不想你再小小的身体要一次又一次理解冰冷的机械和药物痛苦的活着。

  “你被孤单单地遗弃在永恒的黑暗中了。你那么弱小无助,从未离开过父亲母亲,我们竟让你一个人出远门,你那双还没有学会走阳间的路的小脚丫,竟要独自去走那条阴森的冥路了。”

  悲伤总是要应对的,总是要过去的。人不可能靠着过去的记忆活着。妞妞还是离开了。读到那里真的忍不住自我的眼泪。是啊,她才那么小,那么小小的身体,那还没见过这世界的色彩光芒的她就要永久沉睡在黑暗之中了吗?她才到这个世界不到两年,于很多人而言可是是弹指一挥间。亦或许是期望在世上留恋少一点。伤痛才能快些过去快些遗忘。

  生命很残忍它逼你应对,又让你遗忘。生命又很完美,它为你带来欢乐,我不记得是否是佛经里讲万物守恒,欢乐多少痛苦多少。一切都是相等的。我自我是很相信的,这或许又是自我某种唯心的想法吧。

  不求世间没有苦难,只求苦尽甘来。

  高中读后感(六十):

  风轻轻掠过,摇曳过风铃的腰际至发梢,那清脆玲珑的旋律,有节奏的舞步,幻化成妙龄少女的发丝与风的嬉戏,也婀娜地融化在林清玄那首如歌如梦的《风铃》里……

  这篇三百余字的小散文,没有剩余的修饰,很随意的笔法,文采拼不及《荷塘月色》,情感深可是《荷叶母亲》,逻辑性强不如《葡萄月令》,感染力远不超《少年中国说》……它如同风铃般,没有浓妆艳抹,没有惺惺作态,没有故作深沉,更不去招蜂引蝶。

  可这偏偏使得我对此情有独钟,深深迷恋。

  我迷恋于作者的那分善感,那双将生活察觉得如此细微透彻的慧眼!常言道:“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他抓住了“风铃”与风应和这一常见的,却被世人所忽略了的生活现象,在他眼中,风铃是活的,且是一个敏感而极富灵性的生命使者。它是风的音乐演奏者,有了它,人们就会在炎炎夏日听出大自然的清凉,在凌寒冬日感受到大自然的温暖。“风铃”之所以如此神奇是因为它有心,在它的用心感知下风才有了光彩和生气。推此及人,人仅有有了一颗善感的心,有了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才能不断“来觉知生命的流动、观察生活的资料、感动于生命与生命的偶然相会”。

  作者将风铃写的精致而有灵气,实际是在写人的心灵。他期望能经过心与心的相映,来营造一个完美动人的世界。

  我同样迷恋于文中那分哲理和韵味。“有了风铃,风虽然吹过了,还留下美妙的声音。”发此联想,其实人生就像一趟旅程,不在乎最终的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境。作者不也说:“有了心的风铃,生命即使走过了,也会留下动人的痕迹。”高至心心为民的帝王将相,到战死沙场的忠烈战士,那些劫贫济富的江湖侠客,下至乐于助人的平民百姓,他们有的走进土地里,有的火化飘散在风中,但,他们始终是留下了深深的足迹,在路上,在史书上,在后代的心上。

  就这样清淡淡的书香气,水灵灵的心细眼,深浓浓的哲理味,成就了我情有独钟,深深迷恋的林清玄这首如歌如梦的《风铃》,它教会我要做个“有了心的风铃”,因为,“每一次起风的时候,每一步岁月的脚印,都会那样真实地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