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800字(精选60篇)

时间:2023-05-28 17:04:25

  读后感800字(一):

  读了朱自清的文章《背影》,有着深刻的体会。文章的主要资料是讲述一位父亲送儿子前往北京念书,路上不断叮嘱儿子细心,要求茶房照顾好儿子。待火车要开时,父亲就算不方便,也要爬台阶为儿子买橘子的故事。

  文章主要片段“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天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袄,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太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头,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奋力的样貌,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父亲虽未言说,但从他的举止投足中,都体现了深深的父爱。读文章就得深入到文字的背后,细心去体验每一词、每一句的作用和意义。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文中的父亲为了家庭,为了职责,默默扛下所有,活得是那么辛苦,那么累……回想自我的父亲是否也是在默默的付出一切,为了我们必须是这样的。

  父亲总是把儿子放在第一位,儿子对父亲来说是最重要的!尽管儿子已二十来岁,但在父亲眼里依旧是个小孩。小孩永久是家长心中的小孩,永久是最重要的人,所以我们应当更加敬爱父母。

  父亲的爱总是藏在细节中,他不像母爱那样会表达,但他从来不会比母爱少一分一毫。父母的爱都是一样,只是表达的方式不一样。

  回想自我长大中的点点滴滴,不都蕴藏着父母深切的爱吗?早晨,我还在熟睡,母亲早已为我备好了早餐,为了让我睡眠充足,总是会在最终一刻叫醒我。晚上,从学校回来最累的时候,总是能第一时间吃上母亲亲手做的美味,每次吃到那口热乎乎的饭菜,心里总是暖暖的……爱,无时无刻不将我包围。背影,它悄悄来,悄悄去,但总是不会把它忘记……

  读后感800字(二):

  瓦尔登湖是世外的桃源,古都是尘世之中的瓦尔登湖。

  本书涵盖川端康成的两篇作品,由于川端康成的深厚底蕴,及看书时间碎片化,这两本书我读得断断续续,以下简略地记述看书心得。

  读《古都》,读的不是故事情节,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小说,而是感情、亲情、友情之美,喜欢千重子的单纯善良,喜欢她注视着紫花地丁幻想她们会不会树下相见的忧郁,喜欢书中描述的传统节日的神秘与热闹,在我看来,那其实是人性中最具有温度的盛事啊!本书所述让人感到一种浓厚的文化美,及清浅的哀伤与唯美,毕竟时代变迁,旧时候的很多东西已在渐渐不受重视,慢慢失传,这种难言的精神折磨,如千重子家的铺子、如他父亲,恋旧着被时代抛下。

  第二本《名人》相较于《古都》难言的唯美更让人感到唏嘘及伤痛,隐隐还有一种愤懑的情绪。“名人”是世人对棋手的最高敬称,本书记载了本因坊秀哉名人晚年的告别赛,在新旧时代的交替中,书中写道名人既受极大的尊重又受到世人对偶像的破坏心理,很真实,喜爱与毁灭或许是并存的。

  《名人》初读清淡无味,直至一半才渐渐进入书境,想明白之后怎样了然我惋惜的是,传统之美的渐渐遗失,越读下去,这种痛惜、怀念的情绪愈强,名人之前,对弈会极大程度地尊重前辈,对弈重评输赢,更重棋艺及人品,把下棋当作一件艺术品,需要精雕细琢,也佩服他们一盘棋能下几个月,把它当成自我心血精力凝结而成的作品来看待,那种“静”、“专注”的精神及时代令我神往。可是随着时代更迭,人们为了凸显“公平”,不断制定完善规则,但另一方面又不断钻规则的空子,何其可悲,何其可叹。

  借用书友一句:美使人趣味,敬使人厚重。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有无规则的限定,这都应当是一句我们不能忘记的话,做一个趣味的人,做一个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毕竟如古人所言: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这也是我们中华的传统美德,时代变迁,不是人心不古的借口。

  读后感800字(三):

  文章说“此刻,很多人开始说,生活应当慢下来。我想中国人能够先从慢下来吃饭开始。”但中国人此刻似乎已失去了慢的本事。

  很多人都意识到了,我们目前的生活节奏是很快的,每一天很早就起床了,然后忙着洗漱,忙着吃饭,忙着出门,忙着上班,忙着工作,忙着回家,忙着做晚饭,忙着吃晚饭,忙着教育小孩,忙着睡觉?我们已经忘记了自我每一天工作到底是为了什么了;已经忘记了自我所追求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了;已经忘记了享受生活中的乐趣。我们也仅有在节假日的时候,才有机会,与家人聚在一齐,聊聊天,关心关心家人和朋友,大家在一齐吃一顿团圆饭,也仅有这个时候你才感受到了生活是这么的完美吧!

  我们何时能够像文章所描述的那样,一家人无论工作有多么忙,都会放下手中各自的工作坐下来,谈谈各自今日的工作,或是趣味的事情,或是赞美一下桌上美味的佳肴,再一齐来慢慢地享用这美味的佳肴,慢慢地品味出食物的滋味。生活亦是如此,当你慢下时才能找到隐藏在生活中的更多趣味和快乐。其实慢节奏的生活也并不代表懒惰,放慢速度也不是在拖延时间,而是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到平衡。一个人最重要的本事不是在短时间内能做最多事情,而是学会把该做的事情做的更好。能从一碗清粥中品出真味;从一本书中读到感动;从一次出游中体会释放;从一次游戏中发现自我;放缓脚步去享受生活中经历的每一件事,你会发现生活变得精致了许多。

  此刻很多人开始说,让我们的生活慢下来吧!也许我们能够试着像作者说的那样,从平常的不能在平常的吃饭开始慢下来吃饭,来享受这么多足以傲视全球的美食!也让我们的小孩能够感觉到吃每顿饭都是享受,让小孩们学会感激为他们做美食的父母,感激种粮食的农民,感激阳光的恩惠,感激天然的恩惠,让我们的小孩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吃饭,去上学,去上课,去写作业?那他们的心境该是多么的愉快呀!他们将会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去做每件事情,那他们的未来的生活将会更阳光灿烂吧!

  读后感800字(四):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雍也》

  同学们,那里说了“知”的三种境界,知,好,乐。这三种境界,

  为知而知境界最低。功利性学习,的确不能坚持学习的持久动力。就像有些高中生,只要一毕业,就开始卖教材一样。学习是为了考学,不是为了其中的乐趣,更没有高远的志向。这个境界的学习,势必不能让人走远。

  好之,境界高了一层。因为兴趣是最好的教师,有了兴趣做引领,会把学习带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可是,兴趣要坚持很难。仅有兴趣,是肯定达不到颜回那种“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层次的。[本内容由 首页 / 整理]

  于是,乐之在之前两个层次的衬托之下闪亮登场。以学习为乐,这真是个高境界。他需要人自觉的“学而时习之”“学思结合之”“日日三省之”“温故知新之”……总之,道路漫长,坎坷不断。孔子说自我到七十也只是“不逾矩”的程度,可见,学无止境,如果没有持久动力,那是难有作为的。

  取法乎上,得法乎中;取法乎中,得法乎下;取法乎下,不得法矣。所以,请同学们端正学习态度,以学习为乐,自觉、奋力、坚持去学、去品、去收获,如此才能行稳致远。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

  同学们,这则论语中,你能找到孔子表扬颜回的原因。你看,孔子吃的不太好,喝的不太好,睡得也不太好。可他依然有欢乐。他的乐是什么?是学而时习之?是有朋远方来?抑或是温故而知新。总之,有发现,有收获,有提高,就足可乐。这不是“乐之”境界的最好体现吗?这不是和安贫乐道境界的最好体现吗?比颜回层次还高的在于:孔子不仅仅有崇高的学习观,更有崇高的财货观,也就是价值观。“饭疏食饮水”的境况对任何人都是一种考验,可应对不义之财,孔子只当他是浮云。多么的清高,多么的潇洒。不为财累,才乐得货真价实,超然物外。

  孔子说的“乐”,不仅仅境界高,并且是让人获得真自由的不二法门。值得我们深思。

  读后感800字(五):

  陪小孩买书的时候,看到这本《输赢》,其实我在较早时候就见过这本书,可是没有什么感觉,此刻市场上的书太多了,你有时真的很难去挑选看哪本书,是否值得买下来,是否值得在书桌上已经打开了有10本之多的时候,再去打开一本。

  书的封面吸引了我,也同我此刻的工作有些联系,他说是一本销售培训用书,再一看作者,也在做销售培训,并且是实战派的,所以就买来看。没有想到这本书竟然引发了我极大的兴致,我用了3天的时间完整地读完了,第二个晚上,我看到凌晨1点多,眼睛实在睁不开了,忍着感冒的折磨,我还是忍不住期望尽快看完。

  等我拿去弟弟那里,要把后面的1/5看完,弟弟拿过去,也深深被吸引,或许同他最近正在打算去做大客户有关。这本书是两个国际性的跨国公司的销售团队争夺一个银行大单的故事,里面穿插着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男女之间情爱的竞争,公司内部政治的斗争;在IT公司原本就是精英聚集的地方,高手同高手之间的较量从来都是耐人寻味和扣人心悬的,而作者的文笔还不错,销售高手不仅仅拥有美貌,还拥有智慧,拥有超强的本事。故事跌宕起伏,中间共有三位美女,在周三去见客户的路上,我给刘总讲了这个故事。

  这本书不仅仅有有吸引人的故事,并且还有一些销售技巧,叫做摧龙六式,是作者总结出来的,很有实际借鉴的意义,这也是吸引很多销售人员的重要因素之一吧。

  在书的最终,方威对于输赢深深的体悟,也耐人寻味;周锐对于生活的感悟,同样值得人反思,人生不要成为输赢的奴隶,要开开心心地活过每一天,按照自我的意愿。

  就像乔布斯的演讲中所说“当今日是你的最终一天,你期望怎样活着。”你就能够把自我内心最深处的渴望挖掘出来,人生苦短,开心地活着,做自我喜欢的事情,陪着自我爱的人共同渡过!

  读后感800字(六):

  时隔多年,当人生再次步入十字路口,我又重新拿起了这本厚重的著作,试图从中寻找一些梦想的痕迹。每个人的人生又何尝不是一部《人生》,尽管没有了高加林,现实生活中的90后大学生们又何尝不是新时代的杨加林、武加林、薛加林。你以为你考上了大学,学习了经济、检验、护理似乎就真的能够为祖国的卫生事业及金融行业贡献你当初的宏伟大志,你以为这个社会就应当是尊重知识、崇尚自由、注重公平,实则既不是知识欺骗了你,也不是时代辜负了你,其实我们不得不如同高加林应对黄土地一样,对待自我此刻的生活,仅有真正将自我的根在黄土地中扎稳扎牢,你才能在自我浇灌的树顶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小说经过高加林的几起几落,及其与黄亚平、刘巧珍的感情纠葛来推动整个故事情节的发展,它所反映的绝不仅仅是小说主人公的人生起伏,更是对当时陕北农村现状及变化的情景再现,是对知识分子命运的沉痛思考,是对国家未来的隐隐担忧。

  “一个男子汉,不怕跌跤,就怕跌倒了不往起爬,那就变成死狗了”(德顺给高加林说)。“一个人应当有梦想,甚至应当有幻想,但他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读后感。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小说中类似的论述不胜枚举,无论是经过人物对话还是穿插于篇章之中的对梦想、对青年、对人性的阐述无不字字珠玑,读来如梦初醒、当头一棒。无论你身处何地、心在何方,更无论你年长年青、事从何业,一本《人生》都能让你不再感念生活的艰辛,不再模糊心中的梦想,不再荒废流逝的时光。

  从此刻起改变不容撼动的习惯,停止刷动抖音的手指,戒掉想要吃鸡的冲动,不要再让手机挤占你本不宽裕的时间。时间不等人,青春在流逝,活在当下,人应当对得起自我的青春,对得起以往的十年寒窗,对得起自我以往的初心和梦想,是《人生》给了我新的人生。

  读后感800字(七):

  第一次读莎士比亚,没想到它竟让人如此着迷,这是我的过错,我很早就对其有所耳闻,但却迟迟不愿相见,这是一次迟到的阅读,没错,我错过了很多东西,但好在抓住了这俩列车的尾巴,我也能够假模假样地驶向那充满奇思妙想和人情气息的世界了。阅读的时刻,我是快乐的,虽然那仅有短短的三个小时,片刻的完美才是上帝降下的甘露,哪有永恒的快乐呢?

  说一说,我为什么找来《哈姆雷特》读,这一切都是那么奇妙。我不想待着家里,就去澡堂泡澡,之后就待在休息室的床上,躺上一个小时,百无聊赖,想起了最近迷上的剧和平饭店,剧中前夫哥扮演的王大顶号称东三省学历最高的土匪,张口闭口就是莎士比亚的经典台词,让人忍俊不禁,按照《梦的解析》的意识理论,这些画面不断在我的脑海中付现,即使不看剧的时候,也会在某个时刻给我的潜意识以暗示,这些暗示指引我去寻找莎士比亚,而莎翁最著名的作品便是《哈姆雷特》,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用手机读书可能没有用纸质版读更深刻,因为少了某些动作和潜在的思考机会,对于我这个断决是存在的,第二次戏剧了,上一次是俄狄浦斯王,我找到了属于自我的方式,选个没人的地方大声朗诵人物的对白,在我看来,这就是对戏剧的重演,虽然它是那样的简陋。

  我是一个孤独的人,不管是身形还是心灵,可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自我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因为戏精的人设得到了满足,平时我都是自言自语,在脑海中构想一些人物,模拟他们的对话,我就是自我的戏剧家,但那些情节太low了,用意淫描述都可是分。读哈姆雷特的对白,用用慷慨激昂的语调,用悲痛欲绝的嗓音,过瘾!这就是我要的!后续我会试着在转述一下这本戏剧的情节,在娱乐消遣的同时,也锻炼一下概括的本事。

  读后感800字(八):

  看完了这本书,迫不及待的把电影看完,电影让人失望,放在荧幕上的故事是变了质的,书中人物的感情,表情心理,作者想表达的东西放到屏幕上全都变了味道。

  沃尔特(还有的书翻译成是瓦尔特,沃特)死的那一幕,他最终说的话“死的那个是狗”。讽刺了自我和凯蒂,他到死终究是没有解脱。

  他爱凯蒂,在得知凯蒂背叛了他时他只想报复她。去霍乱之地,大家以为这是他善良的表现,可是却想折磨着凯蒂,可是凯蒂却从灵魂中解放出来,之前物质的追求是那么的肤浅,它渐渐找到了自我的价值方向,看清了人性,看清了以往自我的愚蠢,在这个靠近死亡的地方找到了生活真正的快乐,真正的自由。她也明白了如何去“爱”,重要的是爱而不是被爱。

  而沃尔特依旧冷静,沉默,高深莫测。他是把自我封闭起来的,依旧带着他的面具。没有人能够走进他的内心,尖酸的嘲讽是他保护自我的方式。他是善良的,但他无法原谅她做的事,也无法原谅自我,使自我陷入这个噩梦中无法自拔,最终也走向毁灭。

  多少人戴着一层面纱,展此刻世人面前的和内心的有多少是背道而驰。

  毛姆的书总是让人思考到灵魂深处,人性的层面,会有种如梦初醒的感觉。我们真正苦苦追求的东西到头来可能只是虚无缥缈的无价值的东西。最终回到家的凯蒂对父亲说“我想要个女孩,抚养她长大,不让她犯我犯过的那些错误。回想以前做小姑娘时的我,我就会恨自我,又没别的机会。我要培养女儿,给她自我,让她靠自我的力气独立于世。我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爱她,抚养她,不只是为了让某个男人因为很想跟她睡觉而供她吃住,养她一辈子”读《人性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都无一不涉及到人真正的追求,剖析人类的内心。毛姆对书中女人的描述大多也是怀着鄙视的,大多的女人都是因为某些企图而和男人在一齐,可是却无法找到自我的快乐。真正的快乐女人是独立的,能够把握自我的命运的,而不是依靠于男人。

  读书也是读自我,从中找到自我人格的缺陷。

  读后感800字(九):

  “书犹药也,善读之能够医愚”。在我的生活中,永久少不了图书的参与。在我读过的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著名小说家巴赫写的《海鸥乔纳森》了。

  书中的乔纳森是一只海鸥,它从小有着远大的梦想,向往着完美和自由的生活。在它眼里最重要的是练习疾速地飞翔,而不是像其它海鸥那样无所事事,只明白吃喝玩乐。乔纳森因不服从鸥群首长的命令而被驱逐出鸥群。可它依然没有放弃飞翔,一向在奋力变成更棒更好的自我。

  一只海鸥都是这样地奋力,更何况我们人呢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旦遇到困难就会躲避,然后导致我根本不会独立思考问题,做事情总是半途而废,从不坚持,更没有想过给自我制定什么目标。有一次母亲给我留了一道比较烧脑的题,我冥思苦想绞尽脑汁也没有一点头绪,于是我索性扔下笔不做了,等母亲回来给我讲,坐享其成岂不舒服!但在读了这本书后,我恍然大悟。乔纳森一次又一次偷偷练习飞翔,可还是被发现,最终被驱逐出了鸥群,离开家人、离开朋友,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困难呀!可是它没有逃避,而是迎难而上,它从来没有想过要像普通海鸥那样生活,心中想到的仍然是它疾飞的梦想。这让我深受启发,人生的道路上会遇到许多的挫折,我们要向乔纳森那样迎难而上,厚积薄发!

  我觉得我们从小就该像海鸥乔纳森那样,给自我设立一个远大的目标,然后不断地奋力,排除各种困难,踏踏实实地去实现它。坚持不懈是追求目标的根本,半途而废是追求目标时的最大忌讳,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即使历经千千万万的困难又有何妨呢

  是啊,《海鸥乔纳森》这本书不仅仅深受人们喜爱,还引人入胜。读书,能够使人思维活跃;读书能够开阔视野;读书能够使人聪颖智慧,我以后必须要多读这样有深度的书。

  读后感800字(十):

  《论语》,一篇充满高尚的文章。今日,我们读着读着眼前仿佛出现了孔子智慧般的面容,宋代开国丞相赵曾说:“半部《论语》知天下。”可见这句话道出了论语在修身治国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

  翻开第一页,就看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它的意思是:在学习过程中不断温习以前的知识,这难道不是很愉快的事情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了,这那难道不是十分高兴的事情吗如果有人不理解我,我却并不怨恨,这样的人难道不算是君子吗“孔子说得真对!求知自得其乐,交友衷心喜悦,怀才不遇也不怨天尤人。

  我喜欢读书,读书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自从我有点阅读本事起,书就对我有强大的吸引力。要是碰到一本好书,它就能影响人的一生。我们在阅读时候会将书中的人物的思想行为和自我的思想行为作比较,从而提高自我的思想和道德素质。俗话说得好,“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想而知,书有多大的作用!知识丰富了,就能拥有宽广的胸怀。

  就如我读《论语》学而这一部份就使我受益无穷,增长了知识。我们应当多读书。

  一本书上层说过,孔子。一个2000多年的学者,他的思想教育理论、教育方法、他的言行在今日看来依然是那么的先进,那么贴切,何以想象《论语》这本书却通知了中国近二十一个世纪。

  真理本不是辩出的,而是做出的,孔子的徒弟在徒弟把孔子曾说的话综合在一齐,写下了这篇文章,他所说的不仅仅是做人的道理,生活的道理,生存的哲理,还有学习的好处和如何学习。

  我喜欢的一句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管做任何事情都得像这句话所要表达中的一样,可我们此刻的社会,却连这一句话都做不到!

  孔子,一个创下无数辉煌的学家,此刻却已成了一个历史,但孔子仍然活在我的心中!

  读后感800字(十一):

  其实《感情心理学》这本书所蕴含的感情十分的广泛,但我把它切合了一下大学生的心理实际,倒是也确立了一个属于我自我,适合我自我的感情观。

  感情,这是一个自古以来就被人们普遍赞颂、普遍追求的事物,也是人们一向无法真正看透的事物,它不仅仅是诗人和艺术家们永恒讴歌的主题,也是每个热爱生活的人所向往的完美钥匙。到底感情会给人们带来什么呢?是莫大的喜悦和快乐吧,它使人们充满了巨大的内在动力,使那些陷入绝境中的人们能够勇敢的去应对困难,鼓励他们重新站起来去获得生的期望,然后继续奋力的去追寻那份自我想要的快乐。费尔巴哈以往说过:对于恋爱对象来说,最大的快乐就在于以自身的存在而使对方感到欢乐…只消瞥一眼心爱的人,我们就会心醉。”可是我们明白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有两面性的,所以感情除了会带给我们快乐之外,它还会带给我们无尽的痛苦和悲伤,使人们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处于失恋中的人就常常所以失态。当我们在爱的很深的时候要承受恋人的离逝时,那种痛就更是让人难以承受,那一下子憔悴的脸容让人看了心酸不已。

  此刻的大学生存在着各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就包括了恋爱的问题。就我个人而言,我心中的感情始终是纯洁高尚的代名词,而不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我觉得对于青年人尤其是大学生来说,培养健康的感情观与恋爱行为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

  首先,我们必须提倡志同道合的感情,因为这样的感情才是真正坚固,能够坚不可摧的感情,要明白,两个人在一齐要有话可聊,感情才能日益渐进嘛。试想一下,如果两个人在一齐的时候,一点话题都没有,闷闷的,那感情还怎样培养啊!当然我不能否认,也会有特殊的情景存在,但那毕竟只是少数。所以我觉得两个人两个人在一齐的话,最好是志同道合。

  其次,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我们仍然要把建设伟大祖国这一目标放在首位,先奋力的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而不是把大部分的宝贵时间都用在了谈情说爱上,简言之,就是我们在谈恋爱的时候,要分清孰轻孰重。不要误了自我也误了对方。

  读后感800字(十二):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爱。没有爱,我们就会像夜幕下迷途的小鸡,孤苦无依。在对爱异常敏感的年代,我们也因为爱的存在而同喜同悲。读了《夏洛的网》,我就被牢牢地粘在夏洛用生命编织的爱网中了。

  这张网纵横交错,挂满了无私、勇敢和真挚的爱。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在一群动物作为邻居各自生活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友谊。当威尔伯得知自我未来的命运要成为熏肉火腿时,就陷入悲痛绝望中,他已经理解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毅然伸出了友谊之手,用坚决的声音说:我救你,用果断的行动在猪栏上耗尽自我的精力与蛛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帮他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异常奖,得到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舍弃蛛身维系猪命,小小的蜘蛛竟然有这样的大爱。

  这张网密密麻麻,刻满了夏洛的真诚与高尚。最感人肺腑的还是夏洛的那几句话:我为你织网,是因为我喜欢你、一只蜘蛛在一生中只忙碌着捕捉、吞食小飞虫是毫无意义的。经过帮忙你,我才可能试着在我的生命里找到一点价值。老天明白,每个人活着时总要做些有意义的事才好吧。这一张网网着夏洛对朋友的友谊,这一张网也直接网掉了夏洛的生命,可是这一张网也网出了夏洛高尚的心灵。

  透过若隐若现的网格,我也发现了阴暗的角落里一些刺眼的痕迹。比如疑心,夏洛从来没这么怀疑过威尔伯,可是威尔伯在开始的时候以为夏洛是一个残忍的、凶猛的、狡诈的嗜血动物,不相信她的爱心和善意。又如自私,那只叫坦普尔曼的老鼠,为了吃能够付出一切,就在夏洛快死的时候,威尔伯要他帮忙摘卵囊他还计较报酬,太令人气愤了。

  一只小小的蜘蛛在我的抽泣声中死了,可是我明白永久记住夏洛的不仅仅是威尔伯,只要人人心中装满爱,爱就会在全世界流淌。蛛丝有迹,大爱无痕,就让我们用爱心编织一张大网,挂遍世界各个角落吧。

  读后感800字(十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狼图腾》这本书。当我翻书的第一页时,我便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它,里面的故事太精彩了。作者的语言很优美,读了这一个个的故事,就如同身临其境,妙不可言,最让我喜欢的,便是狼图腾中的狼了。

  众所周知,狼是邪恶的象征。汉族人民大部分都厌恶狼,觉得狼灭绝天性,阴险狡诈,就该灭亡。的确,也有这类词语描述狼: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看到这些,狼的性格和品质好像就是这样了。不!事实正相反,狼不仅仅狡诈,并且机智,狼是天然界中最团结的物种了,它们结伴而行,一齐觅食,捕猎到的食物分给母狼和小狼,在我看来,狼是最具"人性“的动物,或者,是人具有“狼性”。

  人之所以具有狼性是因为人类以往向狼学习过。狼曾教过蒙古民族如何打仗,狼曾训练过蒙古骑兵种。种因素,都证明了狼的不凡和伟大。狼,是蒙古族的图腾。正如本书中毕利格老人所言,狼图腾是蒙古族的图腾,是草原的守护神。狼这么厉害,我倒真想见识一番。看了这本书,我就发现,应对狼族,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陈阵骑着大青马去大队上送文件,不听毕利格老人的话,途中改走小路,不知不觉便来到了狼的地盘,看到了草原狼的雄壮和魁梧。陈阵吓得灵魂都出窍了,仿佛上到了腾格里。经过了这几十秒的死亡徘徊,陈阵最终挣扎过来,仿佛灵魂又重新回到了自我的身上。他想到了毕利格老人的话,狼惧怕钢铁的声音,匆忙之中,陈阵拿起钢蹬就使劲一敲,这一敲仿佛用尽了平生所有的力气,最终,狼群撤退了,最让陈阵吃惊的是狼群撤退时还能做到井然有序,真是太神奇了。

  不仅仅是秩序这一方面,狼族在打猎上的造诣也到达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狼族应对牧民家两米高的围墙,采取了搭“狼桥”的方式,一只狼蹲在地上,其余的狼从它身上跃起跳过围墙,觅食牧民家的绵羊,出来时,最终一只狼则用羊的尸体当垫板,简便跳出围墙。当我读到这,我顿时惊为天人,深深的震惊了:狼怎样会如此聪明,不愧是蒙古族的图腾啊!

  狼,是草原上最神秘的种族,狼是狡黠和智慧的代表,是草原上的宗师和战神,是蒙古族的图腾,也是中华民族的图腾!

  读后感800字(十四):

  在我长大的道路上,我认为读书对我来说读书是一件很欢乐的事情。读好书,就像结交了良师益友,使我们获益匪浅;读好书,就像沐浴在温暖的春风里,使我们心旷神怡;读好书,就像找到了欢乐的源泉,使我们领悟到欢乐的真谛!

  翻开厚厚的历史书,古今的一幕幕掠过眼前。看到那闻名中外的四大发明的记载,心中油然而生出一种自豪之情,情不自禁地赞叹一句——中国人好样的!看到所记载的抗日战争时期,日本鬼子凶狠残暴的恶行,罄竹难书,令人发指,可谓人人得而诛之;同时也为那敢于抛头颅洒热血,英勇无畏的红军战士们所敬佩……

  历史记载书,不但让我们了解尘封已久的往事,也交给我们许多人生道理。

  翻开散文书籍,给我们的不是一种沉重的感觉,相反,它带给我们的是一种清新脱俗,与众不一样的感受。阅读朱自清的《背影》,虽然并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通篇的语言都十分朴实,但字里行间无不渗透着父子间深沉的爱,读者为之深深感动。,再试想在午后懒洋洋的阳光照耀下,你正拿着一杯花茶,捧着泰戈尔的《园丁集》——优美的词汇,细腻的感情,深远的意境。那茶香书香融为一体,我们沉浸于此,给我们无穷的享受,让我们流连忘返……

  散文,使我们从《繁星春水》中感受到那伟大而无私的母爱;从《乐观》中学会“不畏挫折,终将获胜”的信念;从《给亡妇》体会到夫妻间的深情。

  翻开名著,看到一个又一个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故事,让我们爱不释手。我们也从保尔身上学会了“钢铁精神”;从海伦的身上学会了勇敢战胜命运,永不低头的决心;被《巴黎圣母院》里爱斯梅拉达,加西莫多善良完美的心灵所感动……

  在此,我引用冰心奶奶说过的一句话:“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确,书就像一座巨大的宝库,等着我们去挖掘;书就像指向标,指引我们前进的道路……书带给我们知识,教给我们道理。

  还记以往一个伟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是的,读书本身就是一件欢乐的事情。当我们很认真的去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它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知识,而是一份无法言语的欢乐!

  读后感800字(十五):

  我爱读书,没有什么能够形容我对它的感情,那是简单、纯净的喜欢,不带一点粉饰。在书海中,我能够尽情遨游,领悟哲理,感受人生,得到长大。

  小时的阅读,只是一幅简单的插图,几句简短的文字,一个小小的故事,却足以让我心生感悟:读《皇帝的新衣》,我懂得做人要诚实,要敢于说真话;读《灰姑娘》,我明白仅有心存善良,才会得到上帝的眷顾;读《丑小鸭》,我认识到华丽的蜕变总是在风雨过后……在这些童话的滋养中,我慢慢长大。

  长大为一名“红领巾”,再长大为一位“共青团员”,书籍仍然是我最好的伴侣。它就像明灯,牵引我走向光明。当我遇到困难,鲁滨逊告诉我迎难直上,绝望终究变期望,他让我重拾信心与勇气,整装待发,挑战困难,最终取得胜利。当我心性浮躁,《性格决定命运》告诫我,良好的性格才会造就完美的未来,这时我便会沉心静气,看庭前花开花落,荣辱不惊。当我怕苦懈怠时,悬梁刺股、囊萤映雪、闻鸡起舞等故事会敲醒我即将沉睡的刻苦勤奋,于是我又打起十二分精神,奋力做“早起的鸟”、“先飞的鸟”、“勤劳的蜂”……

  进入初三,升学的压力更是席卷而来,数学公式、化学方程式与物理电学弄得我晕头转向。第一次月考遭遇“滑铁卢”,一张张“圈多钩少”的试卷,让我有些心灰意冷。放月假回家,母亲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那天晚上,她递给我一本书:《成功的人背后的故事》,对我说:“小孩,这是母亲送给你的礼物。”新书在手,岂会怠慢享受读书,书香满口。很快,一个个故事驱散我心空的黯淡:爱迪生实验数千次才发明出电灯泡;司马迁忍受宫刑,经历艰难才著成《史记》;贝多芬即使耳聋,也依旧谱写出辉煌的乐章……成功的人背后都有着辛酸与挫折,我这点小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读着读着,我的心境越来越平静。“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它将无法使我屈服”,我再次得到勇敢前行的能量,再一次在阅读中长大。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册。在袅袅茶香与氤氲墨香中回味阅读的经历,享受与感悟渐变为长大,与我合二为一。

  读后感800字(十六):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一本好书犹如一壶清茶,那淡淡的清香,滋润心灵的净土,在这个寒假里,我就阅读了中国现代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的作品精编。

  这本书看上去很深奥,其实它告诉我们的就是人世间最简单,也是最复杂的一种情感——爱。冰心对小朋友的爱,对伟人的爱,对亲人的爱,对世界的爱,都融入在这一纸纸油墨之中。让我们一齐品味冰心这满满的爱吧——“因为我若不是在童心来复的一刹那拿起笔来,我决不敢以成人繁杂之心,来写这通讯。”这简单的一句话,没有华丽的辞藻,字里行间流露出冰心想让小孩们拥有一个纯真的幼年,体现出了冰心对小孩们的爱;“你最爱的人,抱着最苦恼的病,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从你的腕上臂中消逝;同时你要佯欢诡笑的在旁边伴着,守着,听着,看着,一分一秒的爱惜恐惧着这同在的光阴!”这句话以强烈的语调,阐述了在母亲病重时,冰心心中难耐的痛苦。不需要太多的笔墨,冰心满满的情感就天然地流淌,流淌……

  在这厚厚的一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就是散文《南归——贡献母亲的在天之灵》了。这篇文章虽然只描述了母亲临终前的几天,却让我们看见了母亲沧桑的一生。消磨、怔忪、孤悬、恐怖、寒风、黯然、弯颤,这一个个让人心惊胆寒的词语,让我们感受到冰心心中的痛苦。“到了夜九时,母亲的脸色更加惨白了。头摇了几摇,呼吸更加急促。”这句话让我们所有人感受到了一种恐惧。“他突然回身,两臂抱着头大哭起来。那时正是一月七夜九时四十五分。我们从此时无母之人了,呜呼痛哉!”从冰心能把母亲去世时间记得那么清楚和强烈的感叹词,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冰心对母亲的爱,是多么真切呀!

  冰心的爱,有对小孩纯真的爱,对伟人尊敬的爱,对亲人真切的爱,以及对世界感恩的爱。光从冰心的文字就能够看出,只要是以往施舍过她的一切事物,冰心都会爱它。正如她自我说的,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同时我们也感受到,冰心的散文是清丽的,文字是典雅的,思想是纯洁的。让我们也像冰心女士这样,以一颗感恩的心去应对生活,用爱给生命添彩!

  读后感800字(十七):

  幼年,我和伙伴们伴着欢声笑语走过,留下的是那甜甜的笑和那永不磨灭的趣事。回想那段往事,可能还会不经意笑起来。可当我读完《幼年》后,没有想到高尔基的幼年会如此悲惨。人们常说,许多名人的背后都有一段深刻的.故事,高尔基正是如此。他的著,就向我们展示了阿廖沙在当时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和19世纪80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故事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染上霍乱早早的离开了人世。3岁的他和外祖母,外祖父,母亲生活在一齐。外祖母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人,她的爱丰富了阿廖沙的心灵。可是外祖父却悄悄相反,他的脾气粗暴,给了阿廖沙不少打击。他的幼年有酸,有苦,有辣,微微泛着一点甜,可他的母亲却把儿子的这一点唯一的甜一同带进了坟墓。阿廖沙读完三年级,就永久的离开了他心爱的课堂,不久就走向人间,到人间去谋生。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

  她又胖又圆长着一双大眼睛和一个大脑袋,鼻子软塌塌的,总爱穿一身黑衣服。外祖母总是跪着,一只手按着胸口,另一只手在地上画着十字。还总说自我是有罪的,愚蠢的女人。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外祖母是一个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的人。她用优美的故事激发了阿廖沙对正义事业的完美期望。我多么庆幸自我生活在这个年代里呀!此刻高科技迅速发展,一切事情都变得快捷方便。我们能够享受到良好的教育,祖辈们为我门供给了这么好的环境:每一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教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来保护你。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阿廖沙却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会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快乐的生活。我们要抓住幼年的尾巴,奋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完美的幼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如今,眼看幼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稍不留神,幼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幼年最终的时光,留下我们对幼年最完美的印象吧!

  读后感800字(十八):

  这个世界在我们的眼中是精彩的,生动的,有声有色的,五彩斑斓的。日月交替,潮起潮落,花开花谢,草长莺飞,百鸟鸣唱……可还有许多人,他们却不能领略这世界的完美。例如:海伦.凯勒。

  聪明美丽可爱的姑娘——海伦,因为一场几乎夺去她生命的大病,让她从一个健康的人变为了从此世界中再没有了完美音乐,完美画面的聋哑盲人。这该是多大的打击,常人是无法想象的。乐观的海伦从此变的情绪暴躁,爱发脾气。她彻彻底底地对未来的人生绝望了。她内心是多么渴望灿烂的阳光,渴望滴答的雨声啊!

  上帝在关上门时总会再打开一扇窗。在当海伦应对挫折,几欲放弃时,她迎来了一个让她重生的期望——家庭教师安妮.莎莉文。这位恩师犹如一盏明灯,将海伦黑暗迷惘的人生点亮了!

  教师悉心的用爱哺育海伦,教她写字、认物,让她感受到世界充满爱,她永久活在爱的海洋里。最终,在海伦夜以继日的奋力学习与顽强奋斗中,最终学会了说话。在求学过程中,她孜孜不倦,奋力向上,凭着一股不屈不挠,身残志坚的意志,与显著的本事毕业于多少常人都无法到达的高度——美国哈佛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毕业后,她也为这个世界奉献出了爱心,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为残疾人改善生活环境,并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她曾周游世界,为残疾人加油鼓劲,给予他们生活的信心,最终成为了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无不散发着海伦对生活的热爱,与她的乐观坚持。她用热情向上的态度告诉我们要珍惜,感恩眼前来之不易的一切。

  一生中,她仅有短短19个月的时间来欣赏这个世界,仅有19个月的时间来倾听这个世界,仅有19个月的时间来诉说这个世界。她想记、听、看的东西太多太多了。“三天”对于常人来说是一瞬间而已,而对海伦来说,这只能是个“假如”。

  有位哲学家曾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海伦凭借一颗顽强的心,在逆境中长大,让我们感觉到来自灵魂,来自精神的力气!

  读后感800字(十九):

  读《简爱》有感当脚下的第一步迈入深不可测的低谷,当冷酷绝情的命中注定的浅吟徘徊在耳际,当恶俗势力汇聚,沉重地压制在你的肩头,你将如何承载这一切?你的棱角是否会被坚硬的石块打磨得圆润光滑,失去它原有的锐利,还是你依旧会坚持你不可一世的桀骜不驯的微笑,在风尘中独守飘逸,怀着一颗感恩与宽容的心……简爱,让我走进你化繁为简的心灵,聆听你的坦诚倾诉……能够感受到,夏洛蒂·勃朗特写这本书时内心夹杂着苦楚和恐惧,愤然抗争的勇气,和对变化莫测的世界的敬畏之情。简爱也是在黑暗中艰难地摸索,

  无数次碰撞和完美幻灭促使她愈加不易妥协。而一丝丝微弱光明的洗礼又赋予了她不灭的渴望和点点滴滴的感恩。当简爱在医生的劝说下被送到了洛伍德学校,学校的校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想尽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幸运的她在这遇到了善良的坦普尔教师和充满爱心的海伦同学。海伦曾说“命中注定要承受的东西却受不了,那就是软弱,就是愚蠢”。是的,简爱做到了。她狂放地追求个性的自由,没有在迷惘中失去本性;她拥有虚怀若谷的气度和海纳百川的胸襟;她平实而倔强,没有丝毫的伪善和矫揉造作;她深沉而宁静,抛弃原有的浮躁,对海伦对但普尔心怀感恩……她在感恩中长大,她是凤凰涅槃,等待浴火重生!

  当简爱离开桑菲而德,来到圣约翰的家,他得到了圣约翰一家的热情的照料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当得知圣约翰是她姑妈家的儿子,她亦决定将遗产分给他。简爱不忘感恩,以纯净如冰的心灵,以澄澈的方式,报答别人的点点恩情。她普通外表下隐藏的不朽灵魂,在这个平庸的世界上,显得格外珍贵,卓然夺目!当听到无助的罗切斯遥远的呼唤,她毅然决定回到他的身边。因为她坚持平等纯粹的爱;心灵吻合的爱;他重视爱、更重视尊严……《简爱》,给了我返璞归真的心灵净化,让我体味到她充满感恩的心。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已经成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期望有更多的充满感恩的简爱从阳光中、雨露中走出,释放人生的活力与豪迈!

  读后感800字(二十):

  前几天,我有幸读了《青鸟》这本书,我被里面那扣人心弦的情节所吸引,心境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讲的是两个伐木人的小孩寻找青鸟——快乐的象征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是迪迪和麦迪,他们是一对兄妹,在平安夜,他们受仙女贝丽所托去寻找青鸟,帮她医好自我小女儿的玻仙女还给迪迪一顶绿色的帽子,上头有个帽徽,帽徽上镶嵌着一颗雪亮的大钻石。只要按住钻石,事物的灵魂就会显现,将钻石转向右边,会看见事物的过去,将钻石转向左边看见的则是未来。这时,所有静物和动物都能像人一样说话、站立。于是迪迪和麦迪便踏上了长长的征途,他们先之后到仙女宫、怀念国、夜宫、享乐宫、未来王国、墓地、森林等地方,历经千辛万苦才发觉快乐的青鸟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读完这本书,我回味无穷,慢慢品尝这本书中的点点滴滴。我又悟出了一个道理:我们要学会乐观,有时候你只要学会乐观,就会解决一切难题,找到自我梦寐以求的真理和快乐。

  青鸟——是你让我看到了自我的优点,使我更加自信。青鸟——是你使我找到了快乐在哪里!

  我和母亲一齐读过许多本童话故事,我偏偏拿来《青鸟》来讲讲感受。这是一个用心灵寻找快乐的故事,在小主人公米蒂尔和他的妹妹蒂蒂尔找青鸟的过程中,我最终明白,快乐的真正含义就是给人以快乐,自我才更接近快乐,同时快乐就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

  在平安夜,发生了一件奇妙的事。仙女让他们去帮忙寻找一只青鸟,仅有这只神奇的青鸟,才能找到快乐。小孩们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回忆国、夜宫、享乐宫、未来国里,在猫、狗、陪伴下,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未能找到。他们原以为会没有快乐,当老挂钟的敲击声传来了,他们从睡梦中醒来,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他们发现自我躺在自家的床上。可是,这神奇的一夜,蒂蒂尔喝米蒂尔明白了快乐就在自我的身边只要自我去寻找,故事的结尾,原先意味着快乐的青鸟就是蒂蒂尔养的小鸽子,从那以后他学会了与别人分享快乐,学会了坚强,也学会了慷慨待人。

  青鸟的故事告诉大家,生命的本身就是快乐的,快乐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哪里有爱哪里就有快乐!当你得到了快乐请将它们和别人一齐分享吧。

  读后感800字(二十一):

  一向以来,我对狼的认识就是凶恶、残忍、狡猾。可是,在这个多姿多彩的暑假里,却彻底颠覆了我以往的看法。

  没错,就是这本名叫《狼妻》的书,我看完后掩卷深思、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我”年轻时,一次醉酒,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走时野狼的生活。我刚刚看到主人公醉酒时生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十分好奇,恨不得自我也钻进书里,亲身体会,但之后我看到母狼想咬断他的喉管时,又惊出一身冷汗,为他担惊受怕。这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得太生动太吸引人了,真是栩栩如生啊!

  我也十分佩服主人公的勇气,就这种危险的事情一般人连想也不敢想,可他应对母狼时,临危不惧。我想,如果当时要是换成我,肯定吓得早就说不出话来了。

  主人公遭遇金猫袭击小狼时,应对的是母狼的哀嚎,还有大自然不容人类干涉的法则,真是两难的境地。他拿出枪时,我真为他捏了把汗,生怕他被警觉的母狼发现了,还好母狼爱夫情深,深信他就是自我的丈夫,没有任何的怀疑。

  之后,当我把整个故事读完后,细细品味时,我猛地明白了母狼是多么聪明,而我又是多么天真。原先,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没能骗过母狼。他的计谋一开始就识破了!

  从理解食物到把“丈夫”迎进洞,从依依不舍送“丈夫”出去打猎,等待“丈夫”安全归来,到“丈夫”归来搞迎接仪式,原先,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母狼的表演。主人公在编母狼,母狼更是在骗主人公。

  母狼是多么聪明,多么爱自我的小孩啊!为了小孩,母狼竟能忍受失去丈夫的痛苦,与杀夫仇人一齐同吃同住,还要表现出对“丈夫”的挚爱、依依不舍,以及自我的善解人意。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竟真的瞒过了主人公!母狼的聪明真是太让我佩服了。

  最终,小狼长大了。母狼本想咬死主人公,但看见了那条金猫的尾巴,生出了报恩之心,不但没有咬死他,还拼命挡住了独眼狼,救了他一命。这给我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那就是“报恩”!也是我这个暑假收获得最好的东西!

  《狼妻》让我终身受益,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读后感800字(二十二):

  这次我不想再用什么浮夸的辞藻来写读后感了,这样太累,也不真实。所以我先简单的插一句嘴:“教师,推荐你去读一读这部小说。”

  笛安用这个华丽的名称叙述了一个平淡的家庭,似流水帐一般叙述了他们从2005年夏到冬的故事,西决、东霓、南音,这三个苦命姐弟生活在这个早已疲倦的世界上,命运总是不经意的眷顾着他们,当然,厄运占了绝对的优势。于是,他们仨就在厄运如洪水猛兽般的侵袭下,一次次颓废,又一次次假装坚强,他们辛苦的活着,奋力攀着长满荆棘的陡崖,登顶时,却发现悬崖的另一头,依然是一面陡崖,邪恶狰狞的笑着。

  她的文字过于真实,真实的连我也分不清楚,哪里才是我的那个平淡无奇的生活。然而,她的真实中,有一度夹杂着那种不知名的悲怆,一次又一次让我对着一面文字发呆上几十分钟。

  2005年过去了,2006年过去了,2007年过去了……她总是固执的描述着,让时间在自我的笔下行云流水。某一个人物随意的出现,又让一个杯具悄无声息的发生,她总是迫不及待的,让情节不可遏止的发展下去,哪怕我看的再纠结,她还是执意要把庞大的复式结构进行到底。两个人物碰撞在一齐,又匆匆离去,然而他们之间留下的一段似有若无的回忆,却融入了字里行间。是的,哪怕这棵繁密的家族树已纵横交错,她却依然得心应手,或许,这就是她文字的魔力所在。

  之后,我不得不提及一个话题,这部小说里反复出现的话题——亲情。这个热情似火的话题在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就已经缓缓步入冷门行列,很少再有这样一整部小说都在讲述自我亲人的了。而笛安做到了,在她的笔下,亲情能够是温馨的,能够是痛苦的,也能够是漠然的,当然,也能够是集上述几点于一身的。她讲爱恨情仇,悲欢离合,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把亲情描述的如此淋漓尽致,温暖的家,破碎的家,不堪入目的家,都是一样的。在她白描般的文字中,却是一种震慑人心的力气。

  当平淡化为震撼,你眼中的世界,会不会很脆弱,很尖锐?当平淡化为震撼,他们的恩恩怨怨,会像爆炸般硝烟四起,还是终究擦肩而过。

  读后感800字(二十三):

  还记得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班主任陈教师要求我们去读《读者》,其实我早就迷上了《读者》里面每一篇文章,不说全部是精读,但至少我一字一句都看了进去。

  不知是哪一期《读者》,里面有一篇文章,题目真的不怎样吸引人,叫《蜥蜴》,普普通通的开头,简简单单的结尾,可就是这朴实无华的语句,打入了我的心房,以至于让我提笔写下了这篇“不起眼”文章的读后感。

  大概资料是这样的:作者去沙漠旅行,走到了一棵仙人掌面前,有一只蜥蜴正仰着头,等着仙人掌上的露水滴落下来,作者没看两眼就走了。返程时,又遇到了那只蜥蜴,一成不变地仰着头,唯一变了的,是仙人掌上的水珠不见了,对!被阳光蒸发了。作者不忍心把蜥蜴丢在沙漠里,于是把它装入自我刚喝完的空塑料瓶中。第二天,当作者想把它埋葬时,奇迹地发现蜥蜴活了,于是把它又送回了原先的沙漠。

  文章记叙的是作者去旅游时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让我感受很深。蜥蜴能够说是起死回生。这一切,还要归功于文中这只蜥蜴的求生意识;塑料瓶中仅剩的一点点水滴救活了蜥蜴,这一点点水是蜥蜴唯一的期望,虽然很渺小,但它并没有放弃,反而用自我的意志战胜了死亡的威胁。蜥蜴很像一个众所周知的名人,或许大家都已猜到,霍金。

  霍金一生十分的坎坷,一个有着如此多的智慧的.人,身上都有着疾病的禁锢,有着疾病的烦扰。就是在这种恶劣的情景下,他也能够完成一部部巨著,为人类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他没有消极,没有沉默,反而和正常人的心态一样,乐观,进取,向上……

  和霍金,和文中的蜥蜴一样的人有很多,海伦·凯勒,史铁生等等。这些名人的故事,让我感到一种挫败感,想到自我平时的抱怨,平时对生活的不满,惭愧油然而生。

  这些人,这些物,每一件都在启示着我们要在逆境中生长,我们有健全的身体,而他们没有,他们都没有抱怨自我,抱怨生活的不公,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这样做呢?由这篇《蜥蜴》我联想与感悟到了许多。期望大家能够像蜥蜴一样,在逆境中升华。

  读后感800字(二十四):

  一听《小战马》这个名称,大家一开始都会以为故事讲述的是有关于马的故事,可是西顿爷爷可没有这么老套,他报销战马这个充满斗志的名称安在了长腿兔身上,让人好奇这究竟是为什么,这又让人怀疑这故事中间是否还有另一个主人公。

  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这本神秘的动物小说。小战马是一只认识许多狗的兔子。因为小战马实在是太能跑太能跳了,。许多的狗都想和它比是一番。可每只小狗基本都被小战马甩的远远的。有一只狗是小战马最害怕的,它总是能把小战马逼入绝境。

  小战马为了有一个惊险刺激的探险,那时候,它的敌人很少,藏起来也很容易。但在冬天的某个清晨,它在一个开着紫色花朵的苜蓿旁逗留了很长时间,正在穿过那片开阔的雪地,准备去它最喜欢的地方,却突然遇到了那条灰狗,坏运气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来临。这只灰狗正在城外巡游。地上都是雪,并且天已经很亮,躲藏的机会是没有了,除了在这片空地上奔跑以外,没有别的选择了。

  天气又这么冷,雪地还那么软——突然,这只兔子跌了一跤,可能是因为它吃了太多苜蓿花的缘故。

  这匹小战马聚集所有力气,不是跑向北边的栅栏,而是冲向东边的空旷草地。灰狗跟了上去,在不到五十码的地方,小战马突然躲开了灰狗,准备挫败它凶猛的追逐者。然后它又继续向东跑去。就这样飞跑着,躲闪着,它向下一个农家跑去,那里也有一个又高又宽的篱笆,篱笆上还有一个让鸡进出的洞。

  小战马躲到洞里,把鸡群闹得沸腾起来,守护鸡仔们的黑狗就是小战马最怕的的狗。俩狗果然打起来了。结果怎样样,小战马也不明白喽。

  小战马是一只聪明勇敢的兔子,它不怕困难,在最终关头,也不怕敌人,并且总能想出逃生的方法。所以我很佩服它。

  小战马有许多朋友,在关键时刻朋友也能起到十分大的用处。

  小战马还是一只聪明的兔子,它会利用敌人的弱点去战胜敌人,这点十分值得我们去学习。

  《小战马》是一本十分值得阅读的小说,并且也是一本充满冒险的小说。只要你认真看,仔细品,相信你也会被这只兔子所震撼!

  读后感800字(二十五):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名叫沙吉的女孩,因为父母工作上的忙碌,所以被送到了云婆婆家,沙吉一到,就开始对那两扇门感兴趣,正因为小沙吉的天真还曾把它们认为是妖门。在腰门门缝中,他认识了水,但也是在腰门里沙吉看见了水的离去;走出这腰门,沙吉碰到了青柳,好景不长,不久,青柳就离开了她;之后,沙吉又和巧巧成为了好朋友;直到沙铜在意此事故中再也没回来,苇林姐也走了。

  沙吉六岁来的,十三岁离开这个村庄。在这分分离离的事件中,小沙吉从原先天真,无知,到懂事,活泼,欢乐的少年,沙吉在那里一点一点长大、成熟。其间有欢笑有泪水,有惊恐有疑惑七年后,沙吉已经十三岁了,父母来接她时,云婆婆家又住进来一个小女孩,她叫边边,仅有两岁。沙吉看见边边站在腰门后,想起了自我在腰门进进出出,无忧无虑地度过了七年欢乐的幼年时光。

  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叫叫“水”的十二三岁的哑巴男孩,不会说话,由于缺乏营养、身体瘦弱、单薄,没有人照料,自我却要照顾多病的奶奶,没有生活来源,只能靠卖水维持生活但只要能把水卖出去,不管在累、不管在苦,他照旧是开朗的、活泼的、乐观的。当有一天大家都用上了自来水,没人再买他的水的时候,他和奶奶失去了生活来源,他只好铤而走险,把水管撬掉,被抓进了派出所。当他从看守所里被放出时,他最亲爱的奶奶却已经离开人世了。他更加的孤苦伶仃了,无依无靠了,只能告别沙吉,四处去流浪了……

  合上书,想想自我小时候吧。在春天,折了七八只小船,选一个一个雨后的晴天,把船放在一个小水洼里,看哪只船划得快。在夏天,一边吃生日蛋糕,一边打着激烈的奶油大战,在看着对方小花猫似的脸,哈哈大笑。在冬天,如果下雪,我会和母亲一齐堆雪人,天气太冷,母亲让我回家,我又哭又闹还要玩雪,母亲只好把雪装在一个大盆子里,拿回家来给我玩……自我是多么快乐,无忧无虑啊。

  宠爱我的母亲就像书中的云婆婆一样,让我度过了一个欢乐的、无忧无虑的幼年。那一段闪着银光的回忆,就像天上的银河,永久地悬挂在我记忆的夜空里。沙吉是快乐的,而我更是快乐的……

  读后感800字(二十六):

  读完既完美又有些伤感的结尾,我吁出一口气,阳光洒在书上,绽开朵朵媚影,回顾这长长的篇章,我不禁感慨万千。

  拥有一大笔财产的著名评论家——凡。伟登在一次海难中,被“夜叉号”救上了船,而船主是一个凶暴的“海狼”!从此之后,他在船上理解起了“狼的教育”,亲身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残暴的搏杀。原本的“娇面玉娃”凡。伟登开始变的刚强勇敢,坚忍不拔并且勇猛起来,在他将要成为下一匹海狼之时,在他要被“海狼群”吞噬时,海上漂来了一个海蒂小姐——凡。伟登心仪已久的女诗人。她登上了夜叉号!

  在人将要被野性所控制时,如果没有爱的教育,人,就会变身为“狼”。是的,海蒂像一个爱的天使,她用爱拯救了凡。伟登,她将凡。伟登身上将要泯灭的仁爱、正义、宽容等天性保住了。凡。伟登总在海蒂有困难时挺身而出。最终有一次,海狼又犯头疼,她俩趁机逃走,逃到一个荒岛上,他们建造了小屋,住了下来。之后,瞎了病了的海狼被水手抛弃,而夜叉号漂到了他们住的岛上。凡。伟登决心修好船,回到自我的故乡,而已是弱者的海狼不断破坏,在海蒂的宽容下,凡。伟登没有杀死海狼,而是“踢开”了他。

  在野性与爱的交互作用下,一个新的凡·伟登诞生了!他再也不是靠父亲的遗产走路的文弱书生,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真正的男子汉,当然,是一条拥有爱心的男子汉!

  是啊!当磨练将人变得勇敢坚强,凶猛异常时,需要爱的启迪,需要爱的感化。这样,才能创造出一个奇迹——使软弱胆小的人变得勇敢,坚强而又富有仁爱。

  看吧!文中的“娇面玉娃”凡·伟登本是一个多么软弱的人,而当他经历“狼的教育”也就是野性的感染,他勇敢无畏了,他也刚强有自尊了,能靠自我而不是遗产活了,而海蒂又唤醒了他身上有的仁爱,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他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男子汉,不再是那个“娇面玉娃”了!对,这就是奇迹!爱与野性创造出来的伟大奇迹!

  人是要磨练的,也是需要爱的。因为,一个人在应对困难时应当勇敢去承担,在应对弱小时,则应有仁爱之心。如此,一个人才算是具有了健全的人格。而能做到这样,需要爱与磨练才能到达的。

  读后感800字(二十七):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王尔德童话》。里面写有《欢乐王子》、《夜莺与玫瑰》、《自私的巨人》、《忠诚的朋友》、《神奇的火箭》、《星孩》等九篇童话。

  这九篇童话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欢乐王子》了。欢乐王子活着的时候,每一天都无忧无虑地生活着。欢乐王子死后,人们把他做成了一个高高的雕塑,他看到了城市中的丑陋和贫困欢乐王子不再欢乐。欢乐王子决心奉献出自我的一切来帮忙那些穷人。原本要飞去埃及的小燕子,被欢乐王子的爱心所感动,他放弃了南飞,成为欢乐王子播撒爱的信使。欢乐王子剑上的红宝石让生病的小孩感到凉爽,进入了甜蜜的梦乡;蓝宝石的双眼让追求梦想的年轻人享受到被肯定赏识的欢乐,让卖火柴的小女孩笑着跑回家,摆脱挨打挨饿的遭遇;他身上的黄金叶子,让穷人们有了温暖、有了食物、有了欢乐。欢乐王子和小燕子付出了爱,奉献了生命,却得到了真正的欢乐。上帝将他们视为最珍贵的两样东西,让燕子在他天堂的花园里永久地放声歌唱,让欢乐王子在他黄金的城堡中永久地赞美他。《欢乐王子》告诉我们:有付出才有回报,在生活中,我们应当学会帮忙别人。

  除了《欢乐王子》,我最喜欢的就是《忠诚的朋友》了。在我心目中,它是一篇十分棒的童话。这篇童话从红雀向老河鼠讲述什么是忠实的朋友开始,将小汉斯和磨坊主的故事娓娓道来。小汉斯勤劳、善良,在辛勤耕作下,整个村子里没有人比他家的花园更加漂亮和招人喜爱。汉斯吧有钱的磨坊主看作最好的朋友,而磨坊主却总以真正的朋友应当分享一切的迷人幌子来哄骗汉斯。淳朴善良的汉斯不断帮忙自我的朋友,最终用生命祭奠了友情。汉斯无疑是一个十分看重友情的人,可是汉斯的故事让人同情却不赞赏。这个童话告诉我们:真正的友谊应当是相互的,忠实的朋友不能只索取不付出,更不能自私自利。

  《王尔德童话》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读后感800字(二十八):

  郭敬明的小说《幻城》,在书店里看过很多次,但我没有翻开它,我的母亲告诉我,那时的郭敬明还很年轻,而仅有真正生活过,品味过的人才会写出好作品。我可不这样认为。小说《幻城》名称好像很有魔力似的,幻城,幻城。虚幻之城梦幻之城感觉不真实……于是,我读了它,几乎是流着泪读完。

  读完小说《幻城》,我的第一感觉是好干净。我仿佛看到了,蔚蓝的天空下,有那么一群人在雪雾森林里看樱花漫天,让细碎的阳光在衣衫上起舞,淡淡的微笑……但故事并没有童话般那么完美,现实是残酷的,甜美的是梦,可是梦总会醒。卡索,是一位孤寂的王。

  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伙伴之间的不信任,为到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读着,读着,铺天盖地的伤感袭上心头。每个人有着不一样的追求,每个人有着相同的执着,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愿望,每个人为愿望的实现付出相同的代价,每个人有着不一样的心思,每个人都有相同的哀思。而贯穿全文则是对自由的向往和浓重的爱。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卡索很快乐,见到了他所有他想见的人,可悲哀的是卡索一次也没有喊对方的名称,没能等到最终一刻。如果卡索再等一下,就等一下,那么释就会恢复前世的记忆了!我不甘,替卡索不甘。几百年的等待,几百年的执着,几百年的孤寂,换来的却是诀别。

  世事难料,释期望成为火族的皇子,打破囚禁卡索的无形枷锁,为此,他杀了利落和岚裳,成为火族皇子之后,又杀了利落和岚裳的今生。然而,卡索,他最爱的哥哥也在他面前自尽。如同一场哭笑不得闹剧,到最终大家都一无所有。虽然他们都没有错。

  这就是真实,这就是人心,这就是美丽又丑陋的世界,只是期望不要错过我爱和爱我的,只祈祷不要忘记那些为自我奋不顾身的人。至少,我还不是一无所有。小说《幻城》这本书告诉了我,珍惜眼前的完美。永久要比补救来得实际!

  读后感800字(二十九):

  读了白蝴蝶之恋这篇文章,那纤细的白蝴蝶竟那么勇敢,那么坚强,真令我敬畏,让我更加敬畏的是白蝴蝶对生命不断追求的精神。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阵冷雨后,一只蝴蝶奄奄一息,即将失去,但他倔强的反抗着,勇敢地战胜了摆在她面前的种种困难,在白蝴蝶自由翱翔的那一刻,救助白蝴蝶的作者又感到失落,惆怅,与此同时,他又联想到了人对生命的意识,不由得叹息,这样一件事。文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作者的写作手法,以及白蝴蝶那顽强的精神。

  文中作者描述到白蝴蝶“白茸茸的像透明的薄沙似的翅膀,两根黑色的须向前伸展着,两点黑漆似的眼睛,几只像丝一样的细脚。”“白茸茸”、“两点”……这些词语,用得恰到火候,写出了白蝴蝶的纤细,但在纤细的同时,让我们又感受到了白蝴蝶内在的,勇敢的精神。

  文中还写到“它试了几次,最终一跃而起,展翅飞翔”写出了蝴蝶能在暴风雨后,这样顽强,这样勇敢,这么有毅力,没有被困难所击败,仍然追求着生还的一丝期望,它奋力地扇动着翅膀想要飞,想继续生活在这个完美的大千世界里。

  读完这篇文章后,看到白蝴蝶那么勇敢的精神后,我不由得联想到了在现实生活中生活的我们。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像白蝴蝶那样勇敢吗?我认为,有的时候人还不如动物,有的时候,甚至连一只小小的蝴蝶都不如,在遇到困难是,在挫败敢涌上心头时,我们可能会选择退缩,会逃避,还可能会放弃,为什么我们不能学习白蝴蝶呢?她那么纤细都能够应对暴风雨,能够不顾一切地反抗着命运地安排,那我们遇到的那些困难有算是什么呢?蝴蝶都明白自我的生命是有限的,它要在上头发出无限的光彩,它要活下去,它勇敢,它坚强,它敬畏生命,它明白生命是多么可贵,没有了生命,就没有了一切,那么人呢?

  珍爱生命,敬畏生命吧!

  读后感800字(三十):

  我们的日子去的匆匆,也来的匆匆。一天又一天过去,我们渐渐长大,无数个日子已从我们手中飞去,可我们去不知时间是那样的匆匆,一去便不复返。

  《匆匆》这篇文章,正写的是作者对少年时浪费时光而感到惋惜、留恋,对时间去的匆匆而感到无奈。每每读起这篇文章时,我便想起自我以前是如何浪费时光的:早晨,当第一缕阳光照射进屋里时,我睁开眼,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发呆;当我吃饭时,我总是嘴里咬着筷子,发呆;我写作业时,总爱左手撑着脑袋,眼睛望着前方——发呆。时间就一点一滴地从我呆呆地眼神里溜去。当我们穿衣服的时候,时间便从我们的衣角上飞去;当我们喝水的时候,时间便从水杯旁跳过;当我们写字的时候,时间便从移动的笔尖旁溜去;当我们谈话的时候,时间便围绕着我们的声音飘走了;当我们哭泣的时候,时间便从珍珠般的泪珠里穿过;当我们微笑的时候,时间便又从弯弯的嘴角旁闪过。其实,我们的日子并不多,就像群星璀璨的夜空中,一束流星划过。虽然是完美的,却又是短暂的。

  古人就告诉过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些句子,我们都要铭记在心。时间是多么的宝贵啊!我们要珍惜时间,要好好利用时间。虽然我们已经浪费了过去的日子,但过去的日子就让它过去吧,我们还能够重新开始,好好学习,别再浪费我们的时间,荒废我们的生命了。古人曰:“少壮不奋力,老大徒伤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是呀,我们,要在我们少年时好好学习,等老了,后悔就来不及了。我们不能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又将赤裸裸地回去。我们,要在我们的生命上,留下一丝丝的痕迹,尽管它很小,但它,也是有意义的。

  要让我们的生命有意义,就要好好的学习,奋发向上。让我们珍惜时间,利用时间,一齐好好的学习,来证明,我们的生命,是有意义,是有价值的!加油!

  读后感800字(三十一):

  这一周看完了毛姆的《面纱》,看完感觉其他人的出现都是为了凯蒂完成自我的蜕变,妹妹多丽丝结婚驱使凯蒂的虚荣心让她尽快结婚,这事瓦尔登登场,瓦尔登从头到尾都是深深地爱着自我的妻子凯蒂,他的感情很忠诚,虽然在发现妻子出轨之后想要报复她――把她带去霍乱横行的地方,但其实他内心深处已经原谅她了,在瓦尔登决定带她到霍乱的地方让她跟唐生摊牌的时候,就原谅她了。

  瓦尔登想要让凯蒂认清楚唐生的丑陋嘴脸,他的自私和势利虚荣,瓦尔登的出发点就是为了凯蒂,在这场婚姻里(我觉得单方面的喜欢不能称之为感情),瓦尔登就是忠犬的主角,一心一意只为主人,最终他死的时候才会说:“死的只是一只狗!(出自《挽歌》)”这是对生活多么的绝望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才会如此的决绝,在自我身上做细菌实验,不畏死亡是因为活着没有期望。

  凯蒂是喜欢唐生的,即使在看清他的自私之后还是想他,但之后更多的是对他的厌恶和鄙视,在她真正了解了瓦尔登的高尚人格之后,她对瓦尔登多了崇敬,可她自始自终都没有爱过他,就像她自我说的,对他更多的只是怜悯。在霍乱地区经历了幻想的破灭和生离死别之后,生活的面纱一层层揭开,凯蒂也走上了救赎之旅,真正的长大了起来,踏上了不悔的精神长大之路。瓦尔登就是那个想要引领她走上精神长大之路的人,而唐生就代表着奢侈糜烂的生活,后者是凯蒂从小生活的环境,理解的教育就是这样,所以她喜欢这样的生活,尽管她明白了它是不好的,在最开始也选择义无反顾地爱下去,而瓦尔登代表的伟大高尚人格,与刚开始的她格格不入,她没有勇气理解这样的生活,她也明白自我没有这样的品质,所以她选择了逃避。夹杂在这两者之间,她确实感觉很痛苦,瓦尔登选择结束自我,最终凯蒂也走了出来,踏上精神长大之路。

  读后感800字(三十二):

  当我第一眼看到《复盘》这本书的时候,感觉这个名称怪怪的,什么是复盘?为什么起这么个名称,它到底讲的是什么?带着好奇心的我拜读了这本书,原先复盘是围棋术语,主要讲的是对弈之后,还原与对手的对弈过程,并从中研究对手的思路、手段以及与之比较自我的不足,取长补短最终获得启发并最终赢得对手的一种方法论。用到此刻的企业管理中就是从过去的经验教训中总结经验、梳理过程控制的不足,实现个人本事提升最终提升企业综合效益。

  复盘中提到三个关键词:亲身经历、过去、学习,这三个词作为一种基本的方法理论,囊括了复盘的精髓。

  首先是亲身经历

  自从我们开始认知这个世界,接触社会,学习的方法途径有很多种,可是亲身经历是能带给我们最牢固记忆的一种方法,无论经历多少岁月变迁、时间过得多么久远,亲身经历过得事情始终会深深的刻在我们的脑海记忆当中,亲身经历是发现事物本质的中心环节,正如一句话所言,要想明白梨子甜不甜,仅有自我尝了才能明白,听别人讲、看别人做都不如自我亲自尝试。

  第二是过去

  用现代汉语讲的就是从前的意思,过去是指此刻我们所处时刻的之前的任意时间段或任意时刻,可是大多数是指一个时间段,大多数人都会有一个惯性想法,既然已经过去了就无所谓了,其实不然,过去是对此刻以及将来某些事情的比较,是我们溯源和反思过去事情的好坏、对错的参照物,以及将来同样事情发生时引起我们重视和提高警惕的风向标,是能够解决类似事情发生的一种方法。

  第三是学习

  学习是获得一些启发,见解,提升自我的见识和本事,从而提高个人的有效行动本事,学习让我更加明白应当做什么?继续做什么?停止做什么?什么事情如何做贴合规定的标准,怎样做才能减少失败和提高成功率,以谋求取得更大更好的成绩,以前的某些措施在此刻的项目运营中是否继续有效,怎样做才能更好的更加有效的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复盘》一书的阅读使我学会了在项目管理中如何更加有效的进行整合优化、降本增效、风险管控、提高团队综合智商、提高项目的整体经营核心力,同时让我更善于发现问题,剖析问题,直面过去的一些错误、不全面的做法,做到防微杜渐,提升自我的综合实力。

  读后感800字(三十三):

  前段时间出了一本火遍整个中国的好书——《立秋》,它改编的话剧也在全国引起了轰动。讲的资料主要是晋商的发展壮大的过程以及晋商成功的经验。其中晋商的成功总结起来就两句话“天地生人,每一人当有一人之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晋商能做到票号遍中国,成就了中国银行业的雏形,其实跟能做到这两句话是分不开的。

  “天地生人,每一人当有一人之事业”,其实说起来我们每一个人或大或小都有自我的梦想,都想自我能创造出一片自我的天地有自我的事业。这个也就是心理学上所说的“成就动机”。然而,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在为生存而被动的工作而已,忘却了我选择这份工作是为了实现自我的梦想成就自我的事业的。于是我们浑浑噩噩,虚度光阴,还为工作累苦抱怨不休。想想晋商我们该感到惭愧,他们为了成功为了事业为了信誉能够倾家荡产赔付客户,然而最终他们最终还能重新赢回客户的信任赢回财富赢回成功。因为他们把自我的工作当事业来看,不计较金钱的得失,因为他们明白事业是自我的梦想结晶,既然把梦想寄予事业之中,我们期望收获的就不只是金钱还得有成功时的喜悦与自豪。而我们很多时候只是把我们的工作当作一份挣钱糊口的活计,缺乏“成就动机”,那我们永久只能做一个普通的教书匠,而不是一个教育工作者甚至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因为我们没有把教育当做事业去做。既然不用心又岂能成功?

  那么如何才能成功呢?“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要一日三省,时刻反思提醒自我今日自我有没有偷懒。仅有把每一天该做的事情完成,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才能有最终的成功。我们很多时候一天忙到晚觉得累得很,晚上躺在床上安静的时候该想一想,我这一天虽然忙得很累得很,但就是对梦想对事业的勤吗?也许我们得承认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抱怨,在绕弯路、做无用功。奥运期间中国篮球队对阵美国队的时候,著名运动员姚明就以往讲:“我们仅有把整个队伍抗在肩上全力去拼搏,才有取胜的可能,仅有团体的胜利,个人的价值才能有所体现”。所以仅有勤劳的去做好每一件关于团体关于事业的事情,时刻忠于团体忠于梦想,我们才有可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读后感800字(三十四):

  今日我读了《买椟还珠》的故事。

  有一个珠宝商人,去郑国卖宝珠,他请来了手艺最好的木匠雕刻了一个精美的盒子,并洒上名贵的香水,里面放上宝珠,又找了一个好日子在郑国最好的地方卖。果然,有很多人去买。其中一个人用高价买了去,回到家,打开盒子看见里面有宝珠。于是,留下盒子把宝珠给珠宝商人送了回去。

  这个郑国人,只看重了装宝珠的盒子,却不明白里面的宝珠更珍贵。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看事情不能只看它华丽的外表。

  读了一个成语故事,故事的名称是买椟还珠。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期有个楚国人他得到了一颗珍珠,为了卖个好价钱,他就用木兰香木做了一个匣子,楚国个带着匣子高高兴兴地去了市常

  有一个郑国人看见了,便花了许多的钱买下了这个木匣子。他拿在手里左看右看,爱不释手。他最终打开木匣取出珍珠,把珍珠还给了卖主。

  这个郑国人真是没有眼力,他把外表漂亮的东西拿去了,却把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留了下来,真是舍本逐末。外表不漂亮的东西不必须没价值,外表漂亮的东西不必须都有价值。我们要学分辩,不要被事物的外表迷惑。

  读了这个故事觉得很可笑。

  春秋时候有个楚国人,为了把自我的珍珠多卖点钱,想尽了办法。他用名贵的木兰香木做了个木匣子,里边装上珍珠在大街上叫卖。立刻吸引来不少顾客,但没有一个人来买。

  一会儿走过来一个郑国人,给了卖珠人许多钱,急忙打开匣子取出珍珠还给卖珠人,只托着木匣子走了。有许多看热闹的人都惊呆了。原先这个买主不是买珍珠的而是买木匣子啊!

  这个故事设定的含义是:没有眼力,取舍不当。

  从前有个叫小小的人。想卖一个收藏十万年的珍珠。因为想买的快一点,所以小小用一个木盒子,上头插了一朵花,装饰了一些玉(假的),喷了一些香水……把珍珠放了进去。走着走着,遇到了一个叫小豆芽的人,他想买这个东西。小小为他介绍珍珠怎样好啊,怎样值钱。小小出了价,小豆芽把珍珠还给了小小,自我拿着盒子离开了。

  故事中小小为了买珠子,把盒子装饰好,而小豆芽却知欣赏外表,却不欣赏内在。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像小豆芽一样只欣赏外表,不欣赏内在,会终身后悔的。

  必须要欣赏内在哦!

  读后感800字(三十五):

  猫算是一种可爱的动物,作者郑振铎也曾三次养猫,他最终一次养猫,更让他心痛,更让我们深思。

  在《猫》课本中讲述了郑振铎家中养了三次猫,第一次养的白猫,他和三妹都极为喜爱,可最终猫先是由于忧郁而懒散,最终猫死了。过了几天,母亲又给三妹带回来一向黄猫,它更为活泼可爱,可有一天,大家都找不到它,最终从周家丫头那里明白,原先被过路人捉走了。冬天的时候在门口收养了一只瘦弱的猫,大家都不喜欢它,春天的时候它壮起来却也只明白吃喝,大家就更不喜欢了,有一天妻的鸟少了一只,郑振铎就断定是猫吃了鸟,就用棍子打它,可最终发现并不是它,两个月后猫又突然死了,他觉得自我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于是,他家永不养猫。

  有人说,三只猫的悲惨结局都是因为地位造成的。我的心也似乎靠了那边去,如果他们一家人都把猫当做家人,当做朋友,或许它们就不至于失踪不至于死了。他们可明白,猫的世界只能是他们,而那些人的世界里猫是若有若无的。能够想象,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时,猫竭尽全力让自我的朋友开心,心都快跳动了,而它们所谓的朋友却只是像一只硕大的手从它们的身上抓取欢乐的果实,他们只是把猫当做合成欢乐的工具而已。就像影子一样,隐隐约约地穿过了人的生命。

  第三只猫又是最让人怜惜的。它只可是长得丑了点,不大活泼,没有很大的本事,身上却聚集了大家厌恶的目光,这似乎很不公平,更加的是,它只可是对鸟感兴趣,却被人诬陷吃了鸟。它就应也拥有一个尊严,拥有一个权力为自我辩解,可惜它不会说话。没有一个的证据能指向它。

  或许在生活中,像这猫一样的人很多,并且我们没有投去平行的眼光。清洁工、保姆、电工、工人。每一个人都有其存在的好处,并非是让人踏践的。请回忆一下,是否当清洁工顶着大汗刚扫好的时候,就把垃圾扔下去;请回忆一下,当有人帮忙的时候却弄丢不重要的东西,是否就斤斤计较;请回忆一下,当东西没了的时候,就平时的印象就把这罪名加在不相干的人的头上。请扶起一把心灵的秤,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

  读后感800字(三十六):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来回答你,我必须坚定地告诉你:“我必须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期望!”

  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儿,他的姥姥给他讲关于英国女巫的故事。这个小男孩儿以往两次碰到女巫,第一次,安然无恙。第二次,却因为偷听女巫大王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对众多女巫说怎样做“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而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向小老鼠。之后,他经过了姥姥的帮忙,找到了慢性变鼠药,在女巫的晚饭里面到了进去。虽然最终小男孩儿没有变回人,可是他却把女巫们全部消灭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我被女巫变成老鼠药而难过,而悲痛,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反而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和这个小男孩儿一样。考试后,试卷发下来了,我考了84分,父亲母亲没有批评我,而是和我一齐看一看题错在哪里,分析题意。我没有因为没有考出梦想的成绩而放弃,我在课堂认真听讲,进取发言。在下一次考试中,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考到了全班第一名。我十分兴奋,奋力就会成功。

  再看看我们的南非世界杯足球赛,谁也没有想到西班牙会成为冠军。就在2007年,西班牙队还一度面临着无法打进欧洲杯决赛圈的危险,短短3年时间过去,“斗牛士”凭借着信心和奋力,成为了世界杯和欧洲的“双冠王”。

  我敬佩小男孩儿的同时,我也厌恶那些女巫们。她们整天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商量怎样对付小孩,怎样消灭小孩,怎样杀死小孩。看着女巫们把布鲁诺。詹金斯变成一只老鼠,我实在对她们的做法感到愤怒。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小小孩,为什么?!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着女巫,我想对她们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即使你们是女巫,可是也能够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摘掉你那美丽的面孔,用你真实的身份来应对每一个人,帮忙每一个人。”

  只要我们有信心,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奋力终将会有回报,我们必须会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和谐美丽!

  读后感800字(三十七):

  将这本书捧在手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狄狄和他的妹妹美狄寻找传说中的青鸟的故事。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的在一页上停留许久。一个仙女拜托狄狄帮她找到青鸟治好她的小孩,并给狄狄了一个镶有钻石的帽子。然而狄狄因为帽子的缘故使周围的一切都赋有了生命力,成了一个个活动的人。可是,这是有代价的——等到小孩们找到青鸟,他们就必须死去。狗对主人很好,可是猫却恰恰相反。她总是想拖延小孩们找到青鸟来延长自我和别的同伴的生命。于是,狄狄的旅行就开始了……第一个寻找青鸟的地点是他们的爷爷奶奶家?!

  说实话,在读的过程中我没有说一句话。在仙女的宫殿里狗的热情不禁让我对狗有了好感。然而猫的行为却让我觉得恶心,皱眉。之后听笑着的母亲说,我当时读书的表情能够去比赛了……当然,这也是有理由的。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着自我的性格,然而这本书就将他们深刻的描述了出来。不仅仅是生动,并且还有别的元素。

  在读狄狄趴在窗前看着对面富有小孩的晚会的时候,我对狄狄对妹妹的态度有点什么来着……厌恶?毕竟是嘛,占着自我年纪比妹妹大就开始数落妹妹,并且还有些暴躁。可是我觉得他们对富有人家的景物没有产生嫉妒之心,就像仙女所说的。如果是我们的话……早就闯进他们家乱抢东西了,眼红嘛~

  很奇怪,仙女在普通人看来只是一个拄着拐杖、走路歪歪扭扭,面有皱纹的老奶奶。要不是我之前模模糊糊看过一边,我绝对是不会相信她是仙女的。难道仙女不明白,第一印象很重要吗?哈哈。

  看到了狄狄的爷爷奶奶家里时,我还是被感动了一下,尽管我看过很多遍。没有多少语言在描述爷爷奶奶看见自我的孙子孙女时的激动,可是没有人会嫌描述的少,这已经十分够了。并且只要狄狄想他们,他们就会见到狄狄。这时,狄狄看见了老家中的布谷鸟。他意外的发现了那只鸟是青的!然而光明让他在8点钟之前到仙女的宫殿。于是狄狄抓起青鸟就想走,可是爷爷奶奶留住了他们在那里吃饭。狄狄和美狄吃完饭,向爷爷奶奶告别后抓起青鸟就和美狄走了回去……

  于是我就读到了那里。

  好期待中段的部分啊!

  读后感800字(三十八):

  世有“日攘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

  读完《攘鸡》,不少人都会鄙视甚至厌恶攘鸡者,骂他知错不改,“恶”莫大焉。如此评价,实在是千年奇冤,晚年错案也。我要为攘鸡者喊冤,要为他喝彩,大声地喝彩。

  为攘鸡者对待错误的态度喝彩吧!起码,攘鸡者能承认并正视自我的错误,要不然怎样会说“请损之”,“以待来年,然后已”呢?单凭这种认错的勇气、态度,就应当大力赞扬。可不是吗?比起那种明明是自我决策失误,却说是客观条件限制的领导,比起那种明明是故意做假帐以中饱私囊,却说是一时笔误的干部,比起那种明明是蓄意谋杀,却说是一时糊涂的罪犯……比起那些连错误都不敢承认却整日干着伤天害理之事的人来,攘鸡者那敢于认错、勇于改错的精神不是好多了吗?难道不值得为其喝彩吗?

  为攘鸡者改错的方法喝彩吧!也许他改错的方法并不必须是最好的,但却是切实可行的。从“月攘一鸡”到“以待来年,然后已”,这种方法有错吗?没有。逼人认为仅有这种循序渐进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坏习惯不是一天养成的,一旦养成,要改变是十分困难的。若想在一朝一夕之内使一个常犯错误的人不再犯错,那才叫“异想天开”。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同样,改错之事也非一时之功,仅有从长计议,循序渐进,方可改邪归正,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不妨设想一下,让一个吸了几十年烟的“瘾君子”在一天之内戒烟,这可能吗?倒不如让他减少吸烟的数量,每星期减少7支,即每一天少吸1支,几个星期后再减少1支,如此下去,到最终既戒了烟,而人有没有什么不适,不是挺好的吗?那些发誓当天改正错误可第二天又之后犯的人,真是应当好好学学攘鸡者了。攘鸡者的这种改错方法,难道不值得学习、借鉴并推广吗?难道不值得我们为他喝彩吗?

  的确,也许攘鸡者有着并不辉煌的过去,也许他犯过不少错误,也许他以往不是一个好人,但只要认识了错误,改正了错误,不照样是好同志,不照样能够为别人谋快乐吗?

  来吧,让我们大声地为“攘鸡者”喝彩吧!

  读后感800字(三十九):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淫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仅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仅有福贵明白。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并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完美充满期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杯具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仅有期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明白,我们也不明白……张爱玲以往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能够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久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我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期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久不灭的期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普通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气。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以往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读后感800字(四十):

  打算每个星期看一本书,今日赶紧把这本快超了一星期的《经营未来》看完了,有必要写些感想,期望以后能坚持李明博,作为韩国的总统,居然是从那么贫穷过来的,让我难以置信,他年轻时的经历奇特,一个连高中都没钱读下去的小孩居然靠自我完成了大学,这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李明博三年夜校是靠每门课成绩都是第一名而免学费的,他不仅仅在学习上那么突出,还同时随着季节变化做买卖,他卖过麦芽糖,卖过冰棍,卖过爆米花,卖过水果。就是在这种既不耽误学业又赚钱的艰苦生活中完成了高中。

  他的大学之路更令我敬佩,他只是一个突发的念头去考一次试试,如果考取了大学,就算是大学中退了,比高中毕业证强些。他拼命复习,在离考试一个月时还开始熬夜复习,最终他的大学梦实现了,可是光是考试合格,没注册是不能算大学中退的,于是他靠清理垃圾卖苦力交了他大学的学费。他说他从一个清理垃圾卖苦力的工读学生,到敢于迎接挑战的学生会主席,到军事政权的反抗者,到打工者,到职业经理人,到首尔市长,到当选总统,是贫困教会了他善于学习,教会了他冷静地思考人生和社会的意义,迫使他执意进取,直面挑战,勇于变革,使他懂得了把握未来,经营未来。这也让我想到了穷人的小孩早当家,李明博就是乘着贫穷的翅膀腾飞的。李明博在“现代”的经历是常人无法完成的,在现代工作了27年,从一个普通的打工者,20多岁当代表理事,35岁当社长,40多岁当会长,人们称他为“工薪族的神话”,他靠得是一种信念和精神,一种怀揣志向和梦想,遇到挫折不放弃的精神,一种在困境中总是拼尽全力去挑战,去奋斗的精神。

  下头是他的一些名言,一齐共勉。年轻人必须要勇于挑战,无论陷于何种绝境,都要勇敢地挑战!年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即使失败,也随时能够再挑战!与其在“我能做”“我不能做”之间犹豫不定,浪费时间,还不如想想“我此刻能做什么”如果是非做不可的事,即使仅有百分之一的期望,也要付诸百分之九十九的奋力。

  读后感800字(四十一):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讲的是:鲁滨逊一心想要航海,在他朋友的帮忙下来到巴西,开起种植园。本来日子过得很好,有一天他邻居提出去非洲抓黑奴,鲁滨逊和其他邻居都同意了。可航海过程中浪涛汹涌其他人被淹死了,就鲁滨逊被卷上了岸。就这样,鲁滨逊长达28年的生存历险就开始了。就在鲁滨逊被卷上岸的第2天,他看见那艘船停靠在岸边,他就把很多很多有用的东西搬到岸边,他用树木做成自我住所的城墙,再用两层帆布挡雨,鲁滨逊的小屋就做成了。从此以后鲁滨逊就靠岛上剩下的食物生活。之后他发现了山羊,便以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

  几年后,鲁滨逊开始种植水稻饲养山羊和制作粗糙面包。有一天鲁滨逊救下了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给这个俘虏取名星期五。于是星期五就成了鲁滨逊最好的朋友与忠实的仆人。最终鲁滨逊与星期五发现了一艘英国船。鲁滨逊与星期五最终得到了一个离开孤岛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逊居然会在孤岛上生活了这么长时间。要是我的话,我肯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自立更生,而是在孤岛上等死。在书的扉页上有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上一万倍,意思是一个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鲁滨逊是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正是他在危险面前坚持一种不怕危险的心理,他才能在危机四伏的荒岛上生存了28年,创造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奇迹。

  鲁滨逊这个人物我也喜欢。他在既无帮手,也无伴侣,环境恶劣的情景下在孤岛上开发资源,饲养山羊,在令普通人完全绝望的情景下生存下来。他不怕苦,不怕累,在工具与人力缺乏的情景下做出那宏伟的帐篷作为住处。他还十分勇敢,在人员不足的情景下与几十个野人大战。他这种智慧与勇敢不但令我佩服还是我们要向生活挑战的榜样,我在生活和学习必须要向他学习这种不怕生活之危险和学习之艰难的精神!

  读后感800字(四十二):

  习惯会给你带来好机会呀,当我读完《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最终一个字的时候,心中还在默念这句话。在生活中好习惯就是:学习主动,不用大人操心;会做家务,做大人的小助手;能够听取别人的意见,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中的查理,生活并不富裕,他一年以来才能够品尝到一块巧克力,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查理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他从不怨天尤人,而是用良好的方式应对生活,他奋力成为一个好小孩……这就给他带来了良好的机会——拥有整一个巧克力工厂因为他不像其它四个得到金奖卷的另外四个小孩,有很多的坏习惯,在我们生活中,有些人是像维鲁卡一样,娇生惯养,被父亲母亲宠坏了,所以自我的要求别人都得满足;有些人像迈克一样,玩电子游戏玩上瘾;有些人则是像奥古斯塔斯一样的贪吃,不懂得克制自我……是呀,、很多人都一向坚持坏习惯,对别人的意见总是左耳进,右耳出。

  而在我们生活中,像查理这样有家教,有教养的小孩少而又少,而这不禁使我勾起了一段回忆。

  小时候,大人们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对我说:好习惯能带来好机会。而我,总是对他们的提议不理不睬。

  直到有一次,我交到了一个拥有良好习惯的女孩,她的嘴角总有若有似无的微笑,她时常会说:“好习惯获得良好机会。”我以为她是一位快乐的女孩,但没想到,她的家庭并不富裕。

  记得有一次,我和我的好友—小红手牵着手一齐去上体育课,就在这个是个时候,我看到了一张废纸,上头还有一些淡淡的污渍,我瞥了瞥那张白纸,拉着小红的手转身离去,这是小红挣脱了我的手,走到了那张废纸旁边。

  “小红,那是你的纸?”我有些惊讶地问。小红微微一笑,回答:“不,那不是我的纸,但教师昨日不是说过了吗,弯弯腰,捡捡纸,学校将变得更美丽!”说完了这句话,小红把那张废纸捡了起来,扔进了垃圾桶去,之后,她又补充了一句:“学校的完美是我们共同创造的!”

  看着小红的举动,和她所说的话,我不禁惭愧不已:小红拥有许多好的习惯,而我,却根本没有顾及到学校的美丽,平时,总是把我作为上的垃圾推给其他同学,说那不是我扔的,并且我相信,小红能把垃圾捡起来,并不是一天的奋力,而是长久以来的积累,她捡起来的不是一张废纸,而是许多人都拥有不了的好习惯。

  没想到,隔天,教师在广播表扬了小红,原先,那是教师设计的圈套,看最终谁会捡起那张废纸,我并不嫉妒小红,而是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我要做个好小孩,把我的好习惯传染给身边更多的人。

  读后感800字(四十三):

  最近,我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深有感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她一生仅有十九个月光明与声音,在安妮·莎利及其他教师的帮忙关爱下,在亲朋好友的成全中,海伦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完成了哈佛大学学业,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学士学位。她始终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用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并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她曾周游世界各地,为残疾人加油鼓劲。最终成为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她的世界仅有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

  但她却顽强地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第一天:我要透过“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感动的人们。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

  第三天:我将在当前的日常生活中度过,到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去体验他们的欢乐、忧伤、感动与善良。

  有位哲学家以往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这正是对海伦的真实写照。海伦凭着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有着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但自身缺乏毅力。所以,这篇文章给我最大的启示是:

  一、要正确地对待困难,每个人一生中都会遇到困难。遇到困难时,不要害怕退缩,而要想方设法地将困难克服,战胜困难的过程也正是自我提高的过程。

  二、尽力地完成每一件事。有位名人曾说过:“什么是不容易?不容易是把每一天应做的事每一天都坚持做。什么是不简单?不简单就是把每件事都做得最好。”是啊,如果能按上头说的去做确实是十分难。做一件事、坚持一天很容易,坚持二天也很容易,但天天做到却很难。因为这不仅仅需要恒心,还需要坚韧不拨的毅力。而要把每件事都做到最好,更是难上加难。因为这不仅仅要上述的两点,还要有做事认真仔细的好习惯。如果我们能办到这两点,就能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得到提高,得到提高。

  三、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海伦在巨大的打击以及困难面前,不是怨天尤人,而是以乐观向上的心态去应对,使自我得到信心。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读后感800字(四十四):

  我今日在尚书网读了一篇最走红最热门的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她写的学校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2。初看到杨红樱教师的《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就有很大的兴趣,想看看马小跳到底是一个怎样调皮的小孩,也想经过这本书去了解小孩们的心理。3。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经过描述一群调皮小孩的欢乐生活以及他们和家长、教师、同学的好玩的故事,还告诉人们要让小孩拥有健康、欢乐的幼年。在这本书里,有很多好笑又好玩的故事。我很喜欢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十分淘气,不爱做作业,爱惹事,在教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小孩,可是他更是一个聪明的小孩,是一个敢作敢当的小孩,是一个善良的小孩。

  马小跳应当是一个快乐的小孩,在他的世界里没有烦恼,每一天都是欢乐的。在这本书中我记得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家儿童报纸的记者到马小跳班来调查他们的幼年是不是欢乐,结果,从交上去的调查表上统计出,全班近一半的学生不欢乐。作为马小跳的班主任秦教师,十分惊讶,于是她就做了表示心境的三张卡片,一张红色的,一张绿色的,一张黄色的,红色表示欢乐的心境,绿色表示你今日不欢乐,而黄色则表示你今日心境一般。班级里的同学如果带了绿色或黄色,就会被秦教师留下来,反反复复地问他们为什么不欢乐,并要把不欢乐的事情讲出来。很多同学都怕麻烦,于是带上了红色的心境卡。秦教师每次走进课堂,看到的都是一群看似欢乐的小孩。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我们的教学,周一来到学校,看到的总是小孩们那有点略微疲倦的神态,很多教师反映,周一的学习效果是最差的,小孩们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来。而周五午时上课,是同学们最不安定的时候,因为要拥有两天的自由时间了!从中能够看出小孩们对学校并不是我们教师认为的那样向往。

  。其实,在我们身边,像马小跳这样淘气的小孩也很多,有时,我甚至觉得他们十分可爱。我想,他们应当需要别人帮忙,需要教师的呵护,更需要一片属于自我的蓝天!6。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回忆我的幼年的点点滴滴,让我的心儿和小孩们贴的更近了……其实,每个人都会喜欢这套书。只要你去回想、去发现……它不仅仅适合我们看,也适合家长看。

  读后感800字(四十五):

  王炽出生贫寒,母亲将其家中祖传的翡翠玉镯与十两白银交与王炽做本钱经商。在商场竞争中,他凭借过人的胆识、智慧与情操,以及诸多好友的大力相助,逐渐经营起庞大的金融帝国,被李鸿章称为“犹如清庭之国库也”。王炽一生以利聚财,以义用财,苦研商道,并以诚服人。他在经商中所信奉的原则是“道行、道德、信义”。他的一生就是一部活的经商教科书,并对所有的人都具有启迪和借鉴意义。

  本书浓墨重彩地刻画了王炽跌宕起伏的一生。王炽之所以能够左右清王朝的商业帝国,其坚毅的性格、敏锐的商业视角、独到的经营理念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但作为所有因素的奠基石,诚信功不可没。正是这两字,撑起了王炽的一片天。

  少年王炽因多次干扰人面兽心的表哥祸害乡民,被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最终含冤被迫与好友李西来远走他乡、另谋生路。在林间的集贸市场,他俩初试了商场的尔虞我诈,王母给予王炽经商的本钱也血本无归。虽沉浮于商界幻海,王炽监守义道,仍于艰难之际救助曾有恩于自我的马帮锅头巴力,并以亲兄弟之礼待之。在好友赵云海的暗中帮忙,以及巴力的大力扶持下,王炽建立起了一个真正属于自我的马帮。凭借巴锅头广阔的人脉,顶着王家马帮名号的商队从此在鱼龙混杂的蜀道愈唱愈响。

  在马帮历练了几年后,王炽辗转向商贸云集之地,富饶的重庆发展。凭借商人的明锐直觉,他深知惟有马帮与商号合作经营,才是真正的经商富国之道。王炽在重庆度过了一生中最精彩、最惊心动魄的时光;也是在那里,王炽真正意义上地充分发扬了“以利聚财,以义用财,以诚服人”等做人行商之道。

  在此期间,王炽智斗恶商潘德贵,赠银万两赢民心,豪情济军抗列强,以德报怨诚待人。为抗列强,为济百姓,他多次散尽家财,甚至徘徊于战斗抗险第一线;与恶势力抗争,几遭迫害,数度鬼门,仍是大难不死,终被英国《世纪大典》评为上世纪十名世界首富中排行第四的清朝末年“三代一品红顶商人”。

  能够说,王炽的成功不仅仅在于其独特的行商之道,更少不了诸多好友亲朋的肝胆相照,但家人亲朋的顶力相助源自于他以诚待人的处世之则。所以他的成功是环环相扣的,并最终回归落实在了诚信这二字之上。

  读后感800字(四十六):

  恬静的夜晚,月光如水,悄悄地洒落在屋内的钢琴上。钢琴前静静地坐着一个人,他闭上双眼,身体随着手指在琴键上的舞动微微倾侧。随着手指抚过,跳跃的音阶组成了一首美妙的曲子——《月光》。

  弹奏的人便是贝多芬。他在一生中经历了许多磨难。他的幼年十分艰苦,一开始,人生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17岁的他,早早的当上一家之主,负责教育他的两个兄弟……尽管,贝多芬的幼年生活如此悲惨,但他对这个时代和消磨这时代的地方永久坚持着一种温柔而凄凉的回忆。1796年不幸又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他的耳朵日夜作响,像蝗虫侵犯着庄稼地,他的内脏也受剧烈的痛楚折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听觉也越来越差。然而,在这种情景下,他仍能创作出简便欢快的歌曲,让人无不敬佩。

  1801年,他爱上了朱丽埃塔·圭恰迪尼,《月光》便是他在感情中创造出来送给朱丽埃塔·圭恰迪尼的曲子。

  然而,对于他而言,快乐是来得快去得也快,或许是上天的不公,在快乐光芒将他包围不久就消失的无影无踪。36岁那年,他找到了快乐,在40岁那年,快乐却重新将他遗弃,就像从天堂被死神重重的摔在了冰冷的地狱。1813年他获得了奖项与荣誉在此后的两年他获得了无数的大奖,这段时间是他最光荣的年月。

  可又有谁得知,接踵而来的却是他最悲惨的时期,痛苦包围着他。随后那份小小的欢乐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贝多芬是宽容的,原谅了那个侄子;贝多芬是不幸的,耳鸣的打击对一个音乐家来说是多么残酷;而贝多芬又是幸运的,毕竟他曾今拥有过那份快乐。最终的几年,他的作品中时而是嬉笑怒骂,时而又是战胜些许痛苦背后动人的微笑。

  在第三次手术过后,在等待第四次手术的时候,在大风雨里,大风雪里,一声响雷中,他咽了最终一口气。在那场大雨中,他丢下了他的曲子,留给了世人无限的遗憾。最终,一个陌生人替他合上了眼睛。

  依稀记得,那个夜晚,那个皎洁月光下,那架钢琴前,那个弹奏《月光》的背影。

  读后感800字(四十七):

  今日读了作家王朔写的《致女儿书》,心里不断有暖流涌过。

  我不管世人对王朔怎样评价,褒贬不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看到的是如山般伟岸的父爱。

  《致女儿书》以王朔身在美国长大的女儿为倾诉对象,叙述了王氏家族的血脉渊源、历史遗传以及自我长大经历。书中无时不体现出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挚爱深情。在书里,他细致体贴地告诉女儿这个世界原本的样貌和人的本质,以益于她确立一种正确的价值观以及应对生活的态度和本事。很多书评都在评论王朔的为人和作品风格的突破,而我看到的仅有一个父亲因对不能陪伴女儿的长大而产生的深深自责与忏悔,更有他将自我一个人时时面临的孤独与脆弱和对生命敏锐而独特的体验向女儿倾诉、与女儿分享。

  书的开头写到:“人老了就没皮没脸了。我必须承认到岁数了。随时都有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倏起忽落。这小书拿出来发也属于破摔一类。觉得自我挺不要脸的。”这是一贯的王氏狡黠,却也一贯的真实。也许这是一个已到知天命的父亲,唯一能为女儿做的事情——你不必须要理解我,或者原谅我,但我必须要用我仅有的本事,留点什么给你,回忆也好,亲情也好,勉励也好,能换成钱,当然更好。

  这不禁让我想起余光中《四个假想敌》,对女儿细水长流般的爱,想起他说过有个诗人写过类似的这样的话:看着保襁中的女孩,怎样看都是天使,在看见有人推着婴儿车过来的时候,如果是男孩的话,会引起他绝对的警惕,害怕某一天会把他的女儿抢走,真恨不得在小男孩的奶瓶中偷偷的加点胡椒粉。够觉得啊,可是能感觉这种父亲对女儿的爱很是不一般啊。在有今日看见,一篇文章中写到:“父亲跟女儿是一辈子的恋爱”,也许和有些肉麻,可是,我一向深信,一个女儿的出生,是会从骨子里影响一个男人的。父亲对女儿的爱从来都是毫无保留的,王朔在书里说:“我承认我自私,而你就是我的私。”这句话那么直白,却道出了多少父亲对女儿最无私的爱。读到那里潸然泪下,有一份感动源于王朔,有一份感动源于我的父亲……

  读后感800字(四十八):

  本书叙述一位爱子心切的父亲,透过写信的方式,给予小孩精神上的鼓励以及思想上的教育。在他写给小孩的信中,我们不难发现,他以一些贴近生活的小故事以及人生哲学来勉励、教导小孩,如何在充满诱惑的都市丛林中不迷失方向,并且在应对逆境的挑战时,学习如何超越自我。尤其值得一提的,这位父亲教育小孩的方式,有别于一般父母对子女的呵护倍至,反而造成小孩的吃不了苦、抗压性低;他期望小孩能多吃苦,因为他相信这才是给予小孩最真实且最有收获的教育!

  人们往往想着如何超越别人,却很少或是从未想过要如何超越自我,所以无法分辨谁才是自我真正的敌人,殊不知真正的敌人就是自我。假使你在自我的专业领域中获得了一百分,却所以而自满,甚至开始感到骄傲,那么你将无法超越自我;倘若一个人想要超越自我,必须不会过于自满或安于现状,如果感到自满就不会继续突破自我,人若是骄傲自矜,那么他将会目中无人,也会所以损失宝贵的学习机会。所以想要超越自我的人,必须要谨记「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我们总是把一百分当作是自我追求目标的终点,而不是把一百分当成是追求一百零一分的起点,若是抱持这种想法的人,终究无法超越自我,只会让自我终其一生原地踏步、画地自限。人在突破自我的过程中,总会遭遇到种种的考验以及困难,秉持着永不放弃的决心、不屈不挠的毅力,必定能突破瓶颈、超越自我!

  回想我过去的求学生涯,以往遭遇无数的困境,由于我并非天生聪颖,一路走来并非一帆风顺,所以我的求学过程与其他人相较起来,总是艰辛许多,但我却从不因自我学习较缓慢而放弃学习,我总是比其他人更加奋力,当我在突破自我学习的瓶颈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为什么我们真正要超越的是自我而不是别人。

  当我们一心只想着要赢过别人时,反而会迷失了自我;倘若我们能思考如何超越自我,那必定能为自我带来意外的收获。当我们在超越自我的同时,不断地学习知识充实自我,必能到达自我提升之效,前途亦将无可限量!

  读后感800字(四十九):

  “一个父亲双手托着他的病危的女儿,兀立在无人的荒野上。”

  已经记不起是哪一次在书店偶然的翻开这本书,只是此刻再翻开时却是带着悲伤。一个出生不久的小孩被提前宣告死亡。这是生命的恶作剧吗?

  “那里没有时间,没有生命,所以也没有死亡。那里是我们的乐园。”父亲与母亲在是提早让妞妞结束这痛苦的一生,还是带着看不见光的眼睛继续活着,哪怕将来也是飘渺不定中难以抉择。

  “灯灯亮了,灯灯灭了……”孩童的稚言中仿佛也能感受到失去看到这个世界的权利的悲伤。死亡如同一个卑鄙的阴谋,一步步向妞妞收紧罗网。

  文中以往提到一对父母的17岁女儿身患重病到最终把父母从绝不放弃任何缥缈的期望陪伴女儿到最终疾病不止把女儿变得失去原本的青春活泼也让父母渐渐失去信心,身心俱疲,只期望女儿早些去了就解脱了,解脱女儿的痛苦也让父母解脱。所以我倒是觉得很理解父亲不给妞妞做手术的做法。

  世间很多事无能为力。妞妞,不是父亲不爱你,只是不想你再小小的身体要一次又一次理解冰冷的机械和药物痛苦的活着。

  “你被孤单单地遗弃在永恒的黑暗中了。你那么弱小无助,从未离开过父亲母亲,我们竟让你一个人出远门,你那双还没有学会走阳间的路的小脚丫,竟要独自去走那条阴森的冥路了。”

  悲伤总是要应对的,总是要过去的。人不可能靠着过去的记忆活着。妞妞还是离开了。读到那里真的忍不住自我的眼泪。是啊,她才那么小,那么小小的身体,那还没见过这世界的色彩光芒的她就要永久沉睡在黑暗之中了吗?她才到这个世界不到两年,于很多人而言可是是弹指一挥间。亦或许是期望在世上留恋少一点。伤痛才能快些过去快些遗忘。

  生命很残忍它逼你应对,又让你遗忘。生命又很完美,它为你带来欢乐,我不记得是否是佛经里讲万物守恒,欢乐多少痛苦多少。一切都是相等的。我自我是很相信的,这或许又是自我某种唯心的想法吧。

  不求世间没有苦难,只求苦尽甘来。

  读后感800字(五十):

  风轻轻掠过,摇曳过风铃的腰际至发梢,那清脆玲珑的旋律,有节奏的舞步,幻化成妙龄少女的发丝与风的嬉戏,也婀娜地融化在林清玄那首如歌如梦的《风铃》里……

  这百余字的小散文,没有剩余的修饰,很随意的笔法,文采拼不及《荷塘月色》,情感深可是《荷叶母亲》,逻辑性强不如《葡萄月令》,感染力远不超《少年中国说》……它如同风铃般,没有浓妆艳抹,没有惺惺作态,没有故作深沉,更不去招蜂引蝶。

  可这偏偏使得我对此情有独钟,深深迷恋。

  我迷恋于作者的那分善感,那双将生活察觉得如此细微透彻的慧眼!常言道:“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他抓住了“风铃”与风应和这一常见的,却被世人所忽略了的生活现象,在他眼中,风铃是活的,且是一个敏感而极富灵性的生命使者。它是风的音乐演奏者,有了它,人们就会在炎炎夏日听出大自然的清凉,在凌寒冬日感受到大自然的温暖。“风铃”之所以如此神奇是因为它有心,在它的用心感知下风才有了光彩和生气。推此及人,人仅有有了一颗善感的心,有了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才能不断“来觉知生命的流动、观察生活的资料、感动于生命与生命的偶然相会”。

  作者将风铃写的精致而有灵气,实际是在写人的心灵。他期望能经过心与心的相映,来营造一个完美动人的世界。

  我同样迷恋于文中那分哲理和韵味。“有了风铃,风虽然吹过了,还留下美妙的声音。”发此联想,其实人生就像一趟旅程,不在乎最终的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境。作者不也说:“有了心的风铃,生命即使走过了,也会留下动人的痕迹。”高至心心为民的帝王将相,到战死沙场的忠烈战士,那些劫贫济富的江湖侠客,下至乐于助人的平民百姓,他们有的走进土地里,有的火化飘散在风中,但,他们始终是留下了深深的足迹,在路上,在史书上,在后代的心上。

  就这样清淡淡的书香气,水灵灵的心细眼,深浓浓的哲理味,成就了我情有独钟,深深迷恋的林清玄这首如歌如梦的《风铃》,它教会我要做个“有了心的风铃”,因为,“每一次起风的时候,每一步岁月的脚印,都会那样真实地存在。”

  读后感800字(五十一):

  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书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我的快乐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应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完美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理解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之后,唧唧最终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天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快乐、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一样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我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活力”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简便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期望看清自我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我的问题所在。

  一位诗人说,“今日,全世界都需要安慰”。作者正是迎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即医学病态心理之外的个人心理问题,又叫“正常人的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

  《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读后感800字(五十二):

  我异常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普通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普通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感情,可是感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完美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完美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够互相帮忙,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一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期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梦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读后感800字(五十三):

  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阅读一篇新文章,就好像在我眼前展开了一个新的世界。曹文轩的《青铜葵花》就是这样,它给我启迪,给我力气,催我向上奋进!

  《青铜葵花》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名叫青铜的男孩和一个名叫葵花的女孩,在种种机遇巧合下成为了兄妹,相互扶持着走过了一段艰辛的岁月,但又不得不分离的感人故事。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各种各样的苦难围绕着他们,活下去甚至都是问题,可是他们却是快乐的。因为生活中的苦难,并没有磨灭人们心中的完美。生活在“大麦地”完美善良的人们心中始终充满爱,那种爱不仅仅给了自我的亲人,也给了这个举目无亲的女孩——葵花。这爱正像青铜挂在村口的那盏照亮葵花回家之路的灯笼,照亮了黑暗中行走的大麦地人们,也照亮了更多生活在苦难中的人们。青铜和葵花虽然最终分开了,许多人认为这是一种杯具。的确,他们情同手足,最终却分离了,这种分离显得有点残忍,可是生活就是如此,它总是在不经意间夺走你仅有的那么一点点的快乐。于是,你又要去重新寻找快乐。这样反复着、反复着。虽然说这样的过程是痛苦的,但有时是无法逃避的。或许,这就是生活吧!

  其实,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我的苦难,它会以各种不一样的方式出此刻你的生活中。当它出现时,我们能做的就是忽视它。但如果无法忽视它,那就勇敢地去正视它,将苦难变为快乐!可是总是有人畏惧苦难,把苦难想象成魔鬼,把它和罪恶混为一谈,我曾多次思考过这个问题。之后,我渐渐明白了,这是一个人的心态,你心中的苦难是怎样的,它就是怎样的。或许换一个角度想,苦难也不是那么苦,它磨练了我们的意志。每个人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大大小小的苦难,可是只要我们调整好心态,勇敢地去应对,去克服,再大的苦难也会烟消云散的。记住,千万不要想着一味的逃避,因为逃避是没有用的,它只会让你变得脆弱。当应对苦难你逃避时,请你想想青铜和葵花,他们的困难是怎样去克服的,我想,此时你必须会重新站起来,去战胜它的!

  当你在正视苦难的过程中,你也就能够正视人生,把苦难唱成一首欢乐的歌!

  读后感800字(五十四):

  最近读了《追风筝的人》,不敢说理解透彻,可是真的颇有感触。

  前言中的最终一句话,愿你们的风筝飞得又远又高。当我读的过程中发现风筝对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意义,能够是某种情感,或是不懈追求的珍贵的精神或物质。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代表的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仅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目前我还想不出来我人生的风筝到底是什么,可是不管是什么,我会勇敢的去追逐,不管前方有多少的坎坷。

  哈桑单纯,忠诚,纯良正直。阿米尔敏感,缺乏安全感,在感情和道德上摇摆不定。在他们脆弱的关系后尽然隐藏着亲兄弟的血缘。全文尽展当代的阿富汗与阿富汗文化,作者描述的阿富汗温馨舒适,可即便是这么美丽的国度,却是如此分崩离析。作者安排的情节紧紧扣人心弦,主角的安排和情节的发展令人极度不安。小时候的过于早熟,让阿米尔做出了错误的决定,赶走了哈桑,却不知与以后的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还有命运的因果轮回。当他为了带走哈桑的儿子,被阿塞夫打成了兔唇,哈桑的儿子自杀被救活后的空洞,因为风筝最终被填补,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如今又成了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冥冥中的安排与救赎实在让我感受颇丰。好在阿米尔总算追逐到了自我缺少的那部分人性,可是我们呢,真的能够追到我们的风筝吗?

  而阿米尔那受万人敬仰的父亲,尽然隐瞒着那样的丑闻,还有男人为了养活自我的小孩出售自我的义肢,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被石头砸的血肉模糊,而哈桑的儿子尽然也逃可是悲惨的命运,被迫涂着胭脂,带着铃铛跳着猴子表演的舞步,并且和父亲一样被阿塞夫强迫,这些景象给人以很大的冲击,实在令人回味无穷。

  凡夫俗子在历史狂涛里的独立奋斗,一部非比寻常的小说。

  所有的书,每一次阅读会有不一样的感触,期盼下一次阅读。

  读后感800字(五十五):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向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我个性而湮灭。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貌的野心,但必须以往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我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应对着自我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感情观相悖。但都之后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我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我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我,没有人理解自我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仅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我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贴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我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明白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仅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终他在监狱里研究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应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我的心。但好多职责,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吧!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读后感800字(五十六):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我轻轻翻开了“老人与海”,让思绪随着老渔夫扬起的帆在叵测的大洋中遨游。

  这部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第八十五天一大早老人独自把小船划出老远,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他从未见过或听说过的巨大的马林鱼。他以顽强的毅力和过硬的技术与它周旋了两天两夜,最终抓住机会将它刺死。在返航途中,血腥味吸引了许多鲨鱼,老人与它们进行了殊死搏斗。极度的疲劳更加削弱了缺少武器的老人的战斗力,尽管老人杀死或重创了前面的几条鲨鱼,但夜里鲨鱼成了群,抢光了老人的鱼肉。最终精疲力尽的老人拖着森森白骨回到岸边。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最负盛名的一部作品,曾荣获1953年普利策奖和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瑞典皇家科学院称赞作者是“精通现代叙事艺术,文笔有力,自成一体,这在近作《老人与海》中得到了证明。”然而,我认为这部作品大获成功的关键在于它刻画了人性中永久不能被打败的坚强。

  应对远比自我强壮有力的对手,老人并没有选择退缩,而是调集手头仅有的物资为保卫战力品与鲨鱼奋力一搏。也许这一群又一群打不完的鲨鱼赢了,因为它们夺走了全部鱼肉,但我坚信老人永久没有被打败,因为他在这场与整个大自然的恶战中已经实现了他的人生价值。无论他所处的环境多么险恶,应对的敌人多么强大,身边的物资多么缺乏,他都没有向命运低头或放弃为梦想奋斗。“我会誓死奉陪到底”、“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这两句嘹亮的口号体现出了他在逆境中爆发出的可怕的巨大能量。圣地亚哥是精神上的圣者,梦想上的赢家,他在这场心灵之战中完胜!至于物质上的利益,能够忽略不计了。

  老人的钢铁意志让我联想到了体内埋藏着几百块弹片的作者;联想到了惨遭膑刑的军事家孙膑;联想到了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又丢了手稿的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他们告诉了人们人性的强悍和生命的硬度,他们是永久不能被打败的英雄。

  人生的道路荆棘丛生、沟壑纵横,数不清的困难正等待着我们。应对它们我们必须拿出人类意志中最强硬的部分,毫不畏惧地前进,正如圣地亚哥所言:“一个人能够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

  读后感800字(五十七):

  看了追风筝的人,感人至深,让人沉重,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畅想了很多。

  想起了幼年,我也以往第一次撒把骑车,那是欢乐的,无忧无虑的。更想起了犯下的此刻看似微不足道,但以往害怕得不得了的小错误。像阿米尔一样,有很多我隐瞒了,即使很小的事情,可必须会有类似的心理活动,恐惧,懦弱。

  想起了弟弟,我也有个弟弟,虽不是亲生,但一齐长大,一齐玩游戏机,一齐踢球,一齐打闹。我也以往欺负过他,但不一样的是,有谁欺负我的弟弟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

  想起了幼年时眼里的那个父亲。严厉,甚至是专制。以往抱怨,挨打,甚至是恨过他,我很少会听到他的表扬,如同书中的阿米尔。可是,很幸运,父亲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质的人,也是个大好人,同样如书中阿米尔的父亲。作为儿子,我总是不断地模仿,追逐,然后超越。于是我长大了。在长大之后,父亲不再是那个严厉的父亲,变成了我的朋友,也会不断的给我信心,还是如同书中阿米尔的父亲。不明白是不是所有的父子关系都是这样发展的。

  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正直,单纯,忠诚。它能够为了别人牺牲自我,为了别人隐瞒真相,没有一点自私。他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事,无言的付出,付出。正如书中他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期望这样的一个人出此刻我身边,也许我是自私的,我必须会以哈桑的方式对待那个人。或者说,我也想做哈桑那样的人,只是我在寻找一个,我能够为之奉献一切的人。

  阿米尔,书中的主人公,在不断的抉择中长大。就好比我自我,生活中的主人公。不断的遇到情景,抉择,走自我的路,其中会有恐惧,犹豫,逃避,很多很多,只期望我的选择不会让我在事发以后感到后悔。实际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我会后悔,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于是,一个善良的人,会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为了心灵的释放。

  风筝,是人生的目标吗?是我们想要追逐的东西,是我们想要拿来炫耀的东西,是我们想要用它改变一切的东西。然而,是不是为了这风筝,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变,而改变成什么呢,一个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被释放出来,还是本身自我已经变了味儿,这一切值得么?还是有时候目标本身就会出些问题?

  好像是有什么没写完,或者有些东西我写不出来,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足够的震撼,很多次我必须停下来,等内心平静下来再看,这是一本能够让内心强大起来的书。

  读后感800字(五十八):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经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趣味,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趣味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述。如:螳螂的大腿下头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仅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述,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头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述,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十分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明白管虫会穿“衣服”,不明白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明白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此刻我全明白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能够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能够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样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所以,教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可是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此刻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当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仅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读后感800字(五十九):

  《千字文》向我们诉说了人生之道,思想之悟,无愧是我们的精神宝藏,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我们正在尝试着按照它的行为准则去做。四字涵盖了一句哲理,寓意深奥,但理解起来并不令人发忧,毕竟它是取源于生活。小文章大寓意,取其精华,传之美德。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它浓厚的文化底蕴,情与景,景与情相互交融,彰显出生活的乐趣!

  “游鲲独运,凌摩绛霄”,鲲鹏独自高飞,直冲布满彩霞的云霄。学做鲲鹏飞千里,我们已经长大啦,并不需要事事依偎父母,独立意识带给我们勇气,心中已有一个高志向,为它去奋斗,坚定的信念带给我们动力,振开双翅,昂起头,应对湛蓝的天空,怎样不心生欲望呢!

  “年矢每催,曦晖朗曜”,可惜青春易逝,岁月匆匆催人渐老,仅有阳光光辉永久朗照青春期是我们的黄金时期,在青春期中,我们能够更快地提高,得到更多地锻炼,更好地发展自我,提升人格价值,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转折点。命运把握在自我手中,我们怎能轻易的放弃,不为此一搏呢?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和时间赛跑才能抓住青春期的手,时间总是不善待每一个人,悄然流逝无声无息,你不吝啬时间,它就会对你吝啬经得起时间考验,坚持到最终,必能成就一番事业。要做时间的主任,做一个青春无悔的人。不要为那过去的失败而懊悔,不要为那错误而谴责自我,不要为过去的事情而忧郁,正如大张伟《奋斗》中唱到的“过去将不会再有”,拍拍身上的尘埃,去继续追赶时间吧!不要向它臣服,争分夺秒,用我们的行动证明一切!

  我们是初升的阳光,光芒万丈,普照大地我们的生命力以运动做载体,越活跃越强劲有力。未来距我们还有一段距离,大可不必去做幻想的们,倒不如我们去创造今日的辉煌阳光光辉永久朗照,正如我们的潜力厚积薄发,只是我们过于疏懒了我们应懂得“年矢每催”,去学习“曦晖朗曜”的内涵。

  这仅仅是它的一部分,却显露出这么多的杂合理,更何况是千字文呢!无论它的资料是多么丰富,可是真正的意义在于启迪我们,去付出汗水,去改变自我,最终以收获的甜蜜告别苦泪!相信它—没有付出就不会有收获,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读后感800字(六十):

  每个人都渴望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过上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可是,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人们在享受优越的生活时,也极易养成惰性,尤其是青年学生。读了宋濂的文章——《送东阳马生序》,我对此感受尤深。

  宋濂从小勤奋好学,家里贫穷,没钱买书来看,就常常向藏收的人家借,亲手抄录,和他们约定日期归还。在十分冷的冬天里,砚台都结了坚固的冰,手指冻得没法屈伸,他仍然不敢懈怠、偷懒。当他出外去追随教师的时候,背着书箱、拖着鞋子,走在深山大谷中。酷寒的冬天、凛冽的冷风,大雪积了好几尺深,脚、皮肤都冻裂而不明白。他博览群书,最终成为明代的大学士。

  时光过去了600余年,今日我们的生活、学习条件与600余年前相比,发生了不可同日而语的变化。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教师和颜悦色地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我们不需要抄书、不需要长途跋涉,也没有寒冻之苦,可是,我们真正像宋濂那样用心求学了吗?

  有时候我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心却飞到了窗外;对教师苦口婆心的教诲,我缺乏应有的兴趣和活力;父母不惜自我省吃俭用,为我供给便利的学习条件,我却不知心存感激……与宋濂相比,我自感有相当的距离。正如宋濂所言,我的学业没有大的提高,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天资不够聪明的话,只能归因于不如宋濂专心和勤奋了。

  我以往看过标题为《要“穷”小孩不要“富”小孩》这样一篇文章,印象很深。这是一篇关于澳大利亚父母教育小孩的文章。文章介绍说,澳大利亚是一个发达国家,每个家庭都相当富裕。可是,父母却让小孩们过着清贫的生活。冬天父母让小孩穿很薄的衣服,磨炼他们的意志;从小让他们到大海中冲浪、冒险,锻炼他们的胆量。我想,也许这就是澳大利亚之所以成为发达国家的原因之一吧!

  梅花香自苦寒来。在今日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期望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多给小孩供给锻炼的机会,磨炼其勤奋好学、不怕吃苦的意志,使其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有更出色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