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书刊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50篇)

时间:2023-06-15 08:57:12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一):

  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我把快乐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明白他是否最终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期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齐,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可我明白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二):

  在我的书桌上,摆放着我的心爱的书刊,它就是《爱的教育》。

  这本书陪伴我度过了两个春夏秋冬,我一遍一遍地翻开它,抚摸它,它的"外衣"有些破旧了,但我还是爱不释手。

  这部书语言异常朴实,流畅,描述生动,实际,仿佛自我就是文中主人公。它很耐人寻味。每个故事都能让人体会到人间真情,在普通的小事中也能感受到心灵的崇高。作者用爱的钥匙打开了人们的心扉。或许是这个缘故,这部作品的名称在意大利文中就叫《心》。

  《爱的教育》真的用爱的力气打开了我的心扉,它让我懂得了感恩,体会到了人间真情,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它让我变得不再像以往那样任性,不懂事,连父亲母亲都说我像变了个人一样,我必须会回报在我身边的每一个爱我的人身上。是《爱的教育》改变了我,我十分感激它。

  我会把它当做我的朋友,天天和它在一齐,永久不分离,我爱《爱的教育》。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三):

  一天,我和爸妈一齐去书城买40万字的书。我走啊走,突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喜欢的书,那本书的名称叫《与狼相处的日子》。我急忙的抱起这本书,跑到母亲的面前,叫我妈帮我买下来。

  回到家,我立刻捧起我心爱的书开始认真读了起来。

  一天,一个我和我朋友老吕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我们看见两只秃鹰在伤害一只小狼,等小狼没力反击的时候,趁机把它吃掉。我看见了,觉得小狼很可怜,可是老吕却一点都不一样情它,因为在戈壁滩上经常有野狼出没伤害人类。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连忙把秃鹰赶走,把小狼带回了营地里。老吕说:“虽然此刻他还小,还不会伤到人,可是它一长大你就管不了它了,如果出了事,你自我负责。”他说完,便走了。我不知应当选择放生还是留下,如果把它放生,它又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攻击。如果把它留下,自我又会受到别人不好的议论。我想了又想,最终想好了,我要把小狼留下来。我看小狼的毛是灰色的于是给它取了个名称叫灰毛。

  大家因为我收养一只狼都纷纷议论起来。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队长的耳边。队长走进我的帐篷,脸上还带着一点生气的表情。队长叹了几口气说:“你快把它送走吧。”说完,他便走了。虽然大家都对我议论纷纷,队长都劝我把灰毛送走,可是我仍然把它留了下来。

  灰毛长大了,也变的淘气了。有一次它把地质员的帐篷支架搞坏了,害的那个晚上地质员们都挤在一个帐篷里。还有一次它把我养的鸡和鸭吃了几只,我很生气,就揍了它一顿。

  一天,我和老吕还有灰毛和几个地质队员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戈壁滩上发生了沙尘暴。沙尘暴把我们吹散了,灰毛也不见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看见了灰毛把老吕和其他的地质员找了回来,我们大家都很感激它。经过这件事,地质队的议论少了,队长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的笑容。

  一天,在我们帐篷的旁边搭了一些的村民的帐篷。灰毛想跟他们的小孩玩,小孩们看见狼,都害怕的四处逃窜,但灰毛不在乎,它扑在一个小孩的身上,想跟小孩玩,但那个小孩以为灰毛要吃他,被吓坏了。有些胆大的小孩拿着木棍打灰毛,灰毛生气了,一口咬住了小孩的肩膀,顿时血流成河。

  发生这件事以后,队里的议论又开始了。队长对我说:“赶快把他处理掉吧。”处理就是“脑袋搬家”我很不愿意。老吕告诉我一个好办法,就是放生,我毫不忧郁的同意了。

  我们走啊走,走到了一个农夫家里,我们跟农夫说了我们的事,农夫果断地说:“我要收养这只狼。”我们高兴极了。

  自从灰毛被送走后,我每一天都很想念它。有时还时不时去看看它。

  过了不久,我生病了,我在乌斯满江一家养病,老吕去完成指配的任务。

  老吕完成了任务,来乌斯满江家接我。去寻找想象中的灰毛……[本内容由 首页 / 整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四):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异常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杀人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终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能够感受到强烈的美丑比较。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理解诗人甘果瓦做自我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仅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杀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我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能够为她赴汤蹈火,能够为了她的快乐牺牲自我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主角。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进取的人生梦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我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我而被污浊了有职责的心灵。最终,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感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五):

  我本来是不爱看书的,自从被父亲逼着看书以后,我就爱上看书。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三国演义》就是一本,超级好看。

  我喜欢关羽的神勇。刘备军被曹操击败,刘、关、张失散。其中关羽被曹操军包围。曹操十分欣赏关羽才华英武(虎牢关战役,关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关羽给曹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操期望招降关羽,遂派张辽,张文远游说关羽,关羽出于对兄长刘备的结拜誓言,以及保护兄嫂不被侵犯和与张辽的情谊,同意暂时归降曹操,但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降汉不降曹;二是要确保兄嫂安全;三是如有刘备消息要立即离去,曹操不能阻拦。

  曹操爱才心切,只得同意,期望经过自我的奋力影响关羽真心归降。在关羽“归降”曹操的日子里,关羽受到了极高的待遇,被封为汉寿亭侯,上马金,下马银,赐予“赤兔马”。关羽也非毫无报答,斩颜良侏文丑,立下大功。

  就当事情这样顺理成章的进行时,突然,关羽得到了刘备的消息,所以,立即向曹操请辞,但曹操避而不见,最终,关羽只能不辞而别。由于,没有得到曹操的手谕,所以,一路之上遭到了层层拦阻,但关羽凭借一己之力,过了五个曹操所辖关(城市),立斩曹操六员大将:过东岭关时杀孔秀;过洛阳城时杀韩福、孟坦;过汜水关时杀卞喜;过荥阳时杀太守王植;过黄河渡口时杀秦琪,“过五关斩六将”所以得名。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街亭失守以后,孔明派出各个将领做撤军准备。

  正调兵遣将时,司马懿亲率十五万大军,向西城进攻,这时,诸葛亮身边无一位武将。士兵也仅有两千老幼病残,根本无法作战。

  诸葛亮急中生智,命令道:“把城内所有旗帜放倒,藏起来!城内士兵,隐藏在驻地房舍、围墙内,不许乱动、乱叫,如违令者立斩!大开城门,在每一门前,派二十个军兵打扮成老百姓,洒水扫街,不许神色慌张,举措不当。如果魏军冲到城前,也不能退入城内!”

  吩咐完后,孔明披上长衫,戴一顶帽子,拿上琴、香炉上城楼坐下,点燃香,然后安然弹起琴来。

  孔明见魏军远去,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用手拭了冷汗,笑了起来。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里面的人物。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六):

  今日我来讲讲订报刊。父亲从单位带回来一本报刊大全,里面有所有的报刊的名称。今年我们家有很多报刊,有外婆喜欢的《南方周末》,阿太喜欢的《中国电视报》,父亲喜欢的《中国国家地理》,我也很喜欢看的,介绍很多很美的风景;有母亲爱看的《新民晚报》《为了小孩》,当然最多的是我的,有《娃娃画报》《小朋友》《少年科学》《小哥白尼》等等。此刻外婆和阿太回去了,明年只订我和父亲母亲喜欢的报刊了。

  我和父亲一齐找,母亲说她小时候爱看《少年科学画报》,父亲说小时候看《儿童文学》,我找到了这2本刊物的编号,父亲上网查看了,儿童文学此刻分上中下,每月有3本,挺不错的,两本都订下了。我在朗朗家借过《英语学习报》,我看了觉得很好,这次我也订了一年的。我喜欢学习类的,我找到了《天天爱学习》有语文、数学、作文三本,真不错。父亲又帮我订了一本《我们爱科学》。这就全了,明年我每月都会收到很多的报刊,我多想快点看到啊!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令中的较量》。

  这本书是由孙云晓写的,由新世纪出版社出版。一开始,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当我翻开书看的时候,我觉得里面的资料很趣味,我就对这本书更感兴趣,常常一看就停不下来,不管看了多久,看了多少,看了一遍再看一遍。

  这本书里面讲了一些发生在一些人身上的事情,比如说:王瑶、赵幼新、李平立、那威……这些人身上发生的事让我深受感动,其中某些情节让我开怀大笑,我在这一本书中学到了不少知识,了解了书中那些人身上的故事。“夏令营中的较量”和“千年警示钟”这是两篇连在一齐的文章,里面有在登山时中国小孩和日本小孩的差别,它告诉我们,以后的中国小孩会失去竞争力,因为我们是“小皇帝”、“小公主”。读了王瑶的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是想做的事,不要害怕,大胆地去做,如果能够,就要做得好。王瑶当上了红领巾记者以后对自我拍出的所有照片要求很高,我在学校里读书,也要学习王瑶,对自我的学习定严格的要求。

  杜瑶瑶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她每一天都要照顾好病床上的母亲,并且连父亲都去世了,每一天晚上她都只能睡很少的时间。这一些影像都在我的大脑中,我被她的动作深深地打动了。她还一个人承受着痛苦,微笑着走向自我的生活。我们的社会必须会回报跟杜瑶瑶一样的人。

  我喜欢《夏令营中的较量》这本书,它让我受益无穷,我十分喜欢它,离不开它。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八):

  书刊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从书中也明白了许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一本杂志上刊登的一篇文章中一个人物——夏洛蒂·勃朗特,因为她顽强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至今都难以忘怀。

  英国女作家夏洛蒂是小说《简·爱》的作者。她就像一株傲放于风沙中仙人掌花,生命中充满了艰辛和壮丽。下头,我就来给大家讲讲夏洛蒂的有关事迹吧!

  她生于英国一个穷牧师家庭。她的母亲不幸早逝,撇下了夏洛蒂和她的弟弟妹妹。夏洛蒂的幼年艰苦又辛劳——不仅仅要带弟弟妹妹,还要靠工作来维持家庭生计。夏洛蒂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放弃写作,放弃自我的期望——用笔敲开幸运之门。

  1836年12月的一天,20岁的夏洛蒂怀着惴惴不安的心境把自我认为最好的几首诗寄给了当时的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期望能得到文学前辈的指点和提携。她等了几个月,最终到了第二年春天才得到回复。她怎样也没有想到自我苦苦等了一年,却只等到了罗伯特·骚塞的训诫:“在大自然里,小草和大树都是上帝的安排,放弃你可贵而徒劳的追求吧!文学不是妇女的事业也不应当是妇女的事业。”夏洛蒂应对歧视和打击,并没有消沉,更没有放弃。她发誓必须要写作道路上闯出一条路来!

  于是她把写作的着眼点改为小说,在荆棘丛中开拓新路。她以罕见的毅力,孜孜不倦地写作着。她走路、干活……都带着铅笔,小本子,以便随时随地记录脑子中的思想火花。

  最终,她成功了!她成功了!经过她坚持不懈的奋力,她写于了一本著称于世的小说——《简·爱》!

  夏洛蒂为梦想而奋斗的顽强意志和不屈的抗争精神使自我脱颖而出,成为震动英国乃至世界文坛的作家,她用汗水和心血把“小草”浇灌成了苍天“大树"。正如马克思所说:“生活就像海洋,只是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是啊!在逆境中,仅有具备坚强意志和聪明智慧的人,才可能拥有精彩的人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九):

  有人说:“大自然是一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喜爱的书刊就是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在工作之余,我经常一个人,带上几本杂志,去大自然这本书刊中,寻找自我欢乐。

  迎着阳光,伴着微风,漫步来到,我家对面的小山。从山脚下,慢慢的往上走。一路上能够看见,很多花草树木。我往往会蹲下身子,仔细去观看花草的样貌。把它和自我学到的知识,构成比较。这样就加深了,我对它们的了解。一棵棵路边的小树,在微风中发出,轻轻的呼唤,好像在欢迎人们的到来。我往往会伸手,去摸摸它的叶子和枝干,期望它快点长高,能为人们遮风挡雨。一路上,看着花草树木,不知不觉就到了山顶。当我感到有点儿累时,就在山顶的大树下休息。拿出自我随身带的杂志,慢慢的观看。在杂志中,我能够找到另外的风景。当我看累时,我能够靠着大树,闭目养神;或者放目远望。然后,继续观看杂志里的风景,这也是人生的一种享受啊!

  到了午饭时间,我会到山顶的小庙里,寻找自我的中饭。庙里的主人会很友好的接待你。吃完中饭,喝上一杯淡茶,会让您感到清淡中的那份宁静。然后,看一看烧香的人们,你会发现他们每一个人都是那样的虔诚。也许他们在寻找,一份心灵的寄托与自我安慰吧!告别庙里的主人,我沿着另外一条山路走去一路上,是一片片碧绿的茶树。一群采茶的妇女们,正忙着采摘茶叶,有说有笑。一片片茶叶,在她们手里欢快的跳跃。在她们的脸上,似乎写着收获的喜悦。看到这情景,会让你感受到劳动的欢乐。

  在大自然的胸怀里,它能宽容的理解一切。你能感受到它的美丽,也能感受到自我的渺小。我喜爱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会经常阅读你。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十):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样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可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资料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能够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我对这些书刊的资料对自我有用,只要这些资料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能够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资料通俗易懂。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可是我还是能够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之后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能够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仅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

  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仅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资料联系实际,接近生活。

  她里面的资料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完美,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景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异常的亲切天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

  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经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我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

  读者原先的名称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那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玛菲尔的秘密》里面,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忙母亲做家务,照顾自我的妹妹弟弟,用自我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忙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忙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真善美。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我感受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十一):

  说起最喜欢的书,我还是觉得《虎王》更吸引我,书里头有“野水牛母亲的梦”、“虎王”、“雪地上的决斗”、“鹰口夺食”......我都喜欢。

  以上的故事,有的让我励志,有的让我伤感,有的很梦幻,有的却奇妙无比,其中我最喜欢“野水牛母亲的梦”。由于野水牛的小黑仔贪玩,落到虎口遗憾地成为老虎的猎物,母亲卡玛看到自我的小孩被活淋淋撕扯的惨烈过程,悲痛过度,把自我的角撞断,却也无法挽回小黑仔的性命。卡玛觉得自我没有照顾好自我的小孩,自责不已。从那以后,卡玛一向活在幻想中。直到有一天,遇到一出生同样遭到狮群围攻的小公象,母亲卡玛二话不说就勇敢地把小公象救下来,然后,像照顾自我的小黑仔一样照顾小公象。即使有小公象的陪伴,卡玛还是一向对小黑仔的死难以理解,觉得生无可恋,情绪低落,她离自我的群牛越来越远,之后,她遇到一头受伤的红森林小牛,她走近一看,发现红森林小牛的伤异常严重,被群族遗弃,她又想起自我的小黑仔,有了救红森林小牛的念想,然而救红森林小牛需要一种草药,需要去公牛群里寻找,那是母牛的禁地,她想办法伪装自我冲进公牛群,在公牛群还没有反应过来时,把草药吃到嘴里,在出来之时也经历重重困难,自我也受伤了,她不顾自我的伤情,赶紧把草药涂给受伤的红森林小牛。可是由于小牛没喝到奶,身体还是很虚弱,卡玛又想办法去找她的姐妹,让红森林小牛吃了几口奶,看着健康可爱的小牛,卡

  玛最终快乐地笑了......

  卡玛实在太累了,伏在草地上睡着了,她又梦见自我的小黑仔依偎在自我的身边,小象用鼻尖揪着她美丽的尾巴,还在吃着奶,轻轻地摇着尾巴......

  合上书本,我早已被卡玛母亲的所作所为感动得泪流满面。她因失去小孩的自责悲伤,让我感受到了母亲的柔软,我多想抱抱她,给她安慰;她不顾自身安危,勇敢救下小象和小牛,让我感受到了母亲的伟大,我想把她高高举起,让所有人都歌颂她。

  同学们,为了母亲,我们要时刻谨记教师和母亲的叮嘱,我们不能因贪玩而不顾自身安危,如果我们遇到危险,会让母亲一向活在自责当中,终生痛悔,我们不能做个不孝的小孩!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十二):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我们从小就要养成爱读书的习惯,这样才能获得更多知识,明白更多道理。我的书房里摆满了从古至今的许多好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它——《智慧背囊》。

  当我第一次翻开书本,一阵阵沁人心脾的书香扑鼻而来。读完书的一大半,我不得不佩服这本书的作者李继勇,他虽然没有名气,但选的文章是那么的动人心弦。优美的语句让我久久沉浸,动人的心灵感悟让我一次次泪流满面……

  这本书的资料极其丰富,它既写到了爱、快乐、感恩。还写到了人与人该怎样交往。这本书经过上百个故事向人们叙述着人间的美、丑、善、恶、真、假。它简直就是人生当中必不可少的,它能点亮我们的人生,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它,能够呼唤埋在我们心底爱的种子,让它发芽、长大;它能让我们活出光彩来……

  《智慧背囊》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个有关父爱的故事。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心被震撼了:有个小女孩想弹钢琴,父亲明白后,起早贪黑,奋力赚钱,为的就是能够给女儿买钢琴,最终有一天,钱最终凑够了,但在路上被小偷偷了,父亲回到家给女儿做了架纸钢琴。女儿什么都明白了,立即坐在“钢琴”前开始如痴如醉地弹奏,此时,父女俩都泪流满面了。这如山的父爱啊,怎不令人感动!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亲情、友情等等,都是人类生活中恒古不变的主题,很多时候,完美的感情、真挚的回忆,会影响人的一生。它像一杯陈年佳酿,虽然历经岁月的洗礼,却愈久弥香。比较起书中的人物,我觉得自我远远不如他们。在生活中,我无时无刻不沉浸在亲情、友情中,但我却常常忽视了它们——家人在上学时的一声叮嘱被我认为是唠叨;朋友们帮忙我,我却不屑一顾,认为他们是在讨好我;当亲人为我梳头、叠被,我还会对他们发牢骚,认为他们应当为我这些事……直到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了要无私奉献,要懂得感恩,要学会怎样和朋友相处。感激《智慧背囊》,赐予生活的智慧!

  一粒沙子就是一个世界,一滴露珠能反映出阳光的光辉,一本好书会给你带来心灵的洗润。还等什么,买一本回去看看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十三):

  书,对我而言,是良师,是益友。而让我印象最深的书,还是它——《再见了,艾玛奶奶》。

  虽然它和我只接触了短短三天,但已经足够了。打开书的扉页,我看见了艾玛奶奶的照片,并在照片的上头看见了这么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我的生命可能只剩下一年了,看样貌,该做些准备了。”这个故事说的是死的话题,可是以艾玛奶奶的宠物——猫咪思达的眼光来写的。故事是这样的……

  “八十五岁高龄的艾玛奶奶患了多发性骨髓癌,她让家里人查一查这到底是什么病,她自我也问了医生,明白自我得的病不可能治好了。艾玛奶奶说:“我的生命可能只剩下一年了,看样貌,该做些准备了。”艾玛奶奶开始写她的家族史,因为她认为如果她不写的话,那就不会有人再写了(艾玛奶奶的丈夫早在12年前就去世了,她和女儿帕特、女婿艾德以及外孙布莱特生活在一齐)……

  “她还是像往常一样:平静地照料她的猫和花草,出门前依然要化妆,周日上午去老人俱乐部吃早餐。静静地等待这一天的到来,但她每周得去医院输血,不然她的血不够用。艾玛奶奶拒绝去医院渡过最终的时刻,家人们尊重她的选择,在家里陪伴着她。一次,艾玛奶奶输血时出现了副作用,与死神擦肩而过,于是她连站都需要人帮忙了。他的弟弟、亲人都纷纷赶来看她的最终一面,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天午时,全家人在吃饭时,艾玛奶奶去了。子女们按照她的遗愿,把骨灰撒向江河,然后家人和亲友们,在院子里,思念他们的奶奶……”

  我猜艾玛奶奶应当是认为“亡”才是消失了,没有了;“死”只是灵魂离开了肉体。要是一个人没有死的话,他就不会去珍惜生命,就不会有那些甜美的回忆。如果没有死,时间就不会有终止,就像一条射线,仅有起点,没有终点,不停地向前驶去,生命就这样无限制地延长下去。这样的生命已经没有意义了,无休止地做一件事情也没有意思了!所以我认为艾玛奶奶没有留下任何叹息与悔恨,而是将很多的爱留在了人间!

  书——是我最好的教师与朋友,当生活中遇到任何挫折和困难时,我都能够向它求助,因为它永久也不会背弃我!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十四):

  在这个暑假期间,我读了不少的书,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非《班长下台》莫属了。这本书里的女主人公虽然学习不太好,但惹人喜爱。尽管她每次都会被教师请到讲台,可她并没有灰心,而是对照纠正自我的错误。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生动趣味,读的我是心旷神怡。其中有一集叫做《直到永久》,讲的是主人公她喜欢的男生叫周君,在五年级才出现。以前她喜欢的几个男生,都有令人不喜欢的地方,可是周君身上却没有什么令她不喜欢的地方。他们在同一个村,这就让他们俩培育出了十分深厚的感情。可是人生的路上,总有许多的挫折,小学毕业后周君给她写了一封信,说他要去台北市了,可是能够写信给坚持联系,直到永久。可是还没有等到他的新地址,却因为父亲的工作问题搬到了南方。就这样,他们便失去了联系,直到永久了。我们人生中有很多挫折,你或许并不能和你喜欢的人永久坚持联系,仅有理解这个现实,才能换来更加精彩的明天。

  还有一集我觉得十分好玩,那就是本书的主题《班长下台》。其实我们的主人公就是这一班的班长,她下台的原因,是成绩考得太差,语文30多分,数学30多分,英语30多分。我明白你们肯定想问,学习这么差为什么能当上班长呢?是这样的:教师之前调查问谁当过班长,我们的女主人公便举手了,于是她便莫名其妙的当上了班长,如今虽然她成绩如此之差,可在竞选班长的时候,竟然又被教师给选中了,可是她鼓起勇气举手给教师说成绩太差,我觉得我不配当班长,请教师换其他人吧。教师觉得很有道理,也觉得很有骨气,于是便推选了班里学习最好的学生当班长,这便是班长下台。我想这是想教会我们要鼓起勇气,充满自信,一切都有可能。

  除了情节以外,这本书里的成语各种各样,几乎能够当成语字典了,想学习成语的还不来看一看?书里的比喻句和拟人句也是数不胜数,还都做了标注,根据标注一下子就能理解暗含的意思,这对我们写作和阅读有很大的帮忙。

  总之,《班长下台》这本书里面的剧情丰富多彩,令人流连忘返,教会我们要有勇敢和自信的态度,有理解现实的心理。我从中学到很多道理,我异常喜欢,推荐大家看看。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十五):

  小时候的我最爱看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四年级时,我迷恋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五年级时,我接触到了《哈利·詹姆·波特》。说来话长,那是一个夏天的故事。

  我的老家,是在河南一个偏僻的紧靠一座大山的小河湾旁,全村大大小小四户人家,每家有一个大院子,都种满了各种蔬菜,除了旁边一家养满了鸡的大伯。

  每家每户都在山脚下有一大片田,四户人家轮流用一头水牛。那个暑假,母亲和姥姥去灵山玩几天,便只留下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陪伴我。我那时多么渴望一本沈石溪的小说啊,农村家里顶多一台电视机,姥爷下田干活,回来要喂猪,喂鸡鸭鹅。我只能坐在田埂上看着我的哈利了。

  我看上了一页,便再也停不下来了,我喜欢哈利,更喜欢罗恩与赫敏。我爱大大咧咧善良的海格。

  《哈利·波特》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我的心也随之沉下浮上,从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脱逃下,一向到买了一只猫头鹰(海德薇)与他的凤凰魔杖起,我紧张的心就没停过,一向到姥爷焦急的声音在田野回响起来,他在找我回去吃午饭。

  午时,一个人当然是不敢呆在家里的,我又跟着姥爷下田,夏日的烈阳毒烤着我,姥爷让我在一颗红果冬青树下搬个板凳坐下,我便又沉浸到书中去了,连几只百灵鸟在我旁边兴奋地啄食红果也没有注意到,正给哈利分院呢!我十分期望他进英格兰芬多(学院名),而当分院帽要将他分入斯莱特林时,我简直要哭了,急得直跺脚。几只百灵鸟从树下直冲云霄,这时的我应当好好欣赏一下的,我硬是看着我的哈利,连百灵鸟对我来说都没多大吸引力。

  我心里正模拟暴打哈利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呢,母亲与姥姥回来了,母亲手里多了几本哈利·波特,说是这个暑假就让我去上海读书,这些书是给我路上看的……我合上书便跟去了,只把一朵小小的蒲公英夹在了未看完的书页里……

  到了人头攒动的火车站,我拎着沉甸甸的《哈利·波特》在火车上准备看书,我摸出的却是一朵谢了的蒲公英……

  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我已有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可我依然想念那远在家乡的另一本,或许它以蒲公英的形式陪着我,也许是一个隐形的哈利·波特!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十六):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题记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笛福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了。

  “唉?”有的同学会问“这不是一本荒岛求生,励志坚强的故事吗,一个女小孩怎样会爱读呢?”这要从那次说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间发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看到这新颖的题目就吸引到了我,不禁翻开书读了起来,才读了几行,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书中的鲁滨逊因为一次航海,被流落到了荒岛上,他在岛上的困难是极大的:食物、住宿、心理的孤独与恐惧……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我的力气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我的生活基本所需,还救了一个俘虏名叫“星期五”。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不畏困难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的每一样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每一个困难,都被他消灭无影无踪……他就这样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的内心,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此刻,我们都是温室里的小花,在长大的道路上,必须会遇到许多困难,那怎样克服呢?在书中就会受到启发,它会让我们变的更勇敢,更顽强!成为大自然的顽强的小草。

  记得有一次,科学教师布置了任务:做一个小杆秤。回到家里,我便立刻开始了我的制作,一切似乎进展顺利。该系绳了,小杆秤立刻就要大功告成,我的心里不由得想到:“做个小杆秤没想到那么的容易!”这话刚想没多久,绳就不听使唤了,怎样系也系不好,甚至想过放弃。这时,我突然想到了鲁滨逊做家具时的片段,做家具那么难的事情,鲁滨逊都做的了,何况我只是做一个小小的杆秤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便静下心来,耐心地系了起来,真没想到一遍就成功了!这让我明白遇到困难时,不要畏首畏尾,要勇敢应对。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就更让我难忘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十七):

  我喜欢的一本书不是爱美女生看的时尚杂志,也不是书呆子们看的文学小说,更不是漫画,而是一本科幻已经成为显示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一位脑洞大开具有超乎常人想象力的英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所编写的科幻小说。它不仅仅是本小说也是本能让现代人类增长见识且趣味的名著!这本书中的科技与物品都与当时年代较差极其大,正是这样才使这本书吸引了我。可是,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比较喜欢看科幻、奇幻的电影这一方也使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住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神秘的人物他用尽全国各地最先进的器材等物品来建造一个人类中奇迹的“鹦鹉螺号”巨型潜水艇,这艘巨型潜水艇不仅仅豪华而潜水艇内的物品更是奢侈高雅,艇内大到房间客厅的花纹雕刻小到连一颗种子都是精心研究筛选出来的,这艘潜水艇上的主人已经与地面上的人类脱离了任何关系,你们必须在想那他的出与用的物品从哪里来呢?当然此刻我就帮你们解开你们的疑问!

  潜水艇上的主人写字时用的墨水是章鱼用来保护自我而喷出来的墨,艇上消耗的能源是海底生物纯天然制作经过加工而来的……

  每当拿起海底两万里就会想象下一篇张会不会更惊险、新奇;当我读到惊险的地方就要立刻停下来喘上几口气好像在为作者而感到紧张似的喘完气之后在读下一个新奇的篇章,这可比看那写科幻、奇幻的电影趣味多了!

  从那以后,《海底两万里》便成了每晚的伴侣;睡前,当我每晚读完某一情节或篇章时,就会放下书本带着奇妙的微笑进入梦箱;在我的梦境我我自私的把自我想象成潜水艇上威武的主人,所有人都要听我的指挥并且仅有我才能在这艘巨型的潜水艇上称霸……

  当然,在第二天梦境被“铃,铃,铃”的闹钟吵醒,醒来还是一个中学生,还是要刻苦学习才是。每次上学,都盼着星期天的到来,因为这样便能够在我的梦境中无限翱翔,永久称霸了,一向梦到天然醒为止。

  这本书是本十分趣味的书,不仅仅能增长见识,还能提高大家的想象力,我们不能只局限于时尚杂志和漫画之类的书籍那样久而久之还会降低我们的智商还会影响我们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所以大家要多去看些趣味奇幻的名著多多增长见识提高我们的想象力!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十八):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结;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最喜欢读的书便是阳光姐姐写的《做好学生有点累》。

  《做好学生有点累》讲了两个小故事,一个故事是《做好学生有点累》,主要讲了:蔡一心是大家眼里的“好学生”她是班长、教师的宠儿,父亲母亲也以这个女儿为骄傲,甚至当她犯了错误时,教师也会尽量护着她。可是,做为“好学生”她却感到自我并非如别人所想的那么简便和欢乐。同学们的不理解,教师和父母的期待,都让她感到自已活得好累……她的同桌冬瓜大总统所独创的句子使她哭笑不得;科学教师说出的两个恶毒的字—“堕落”使她感到十分的悲痛……都是她尝到了酸甜苦辣的“味道”。

  第二个故事便是《“瘟神”表妹来我家》主要介绍了:“抠门男孩”李彦宽有一个小孩气十足的母亲,这个母亲喜欢给自已买衣服、喜欢化妆,从不干家务,从可是问小孩的成绩。更过分的是,母亲竟然热心肠地领来了一个“表妹”在家里住。李彦宽虽然时不时地整这个“表妹”,却也不得不在学校和家里为母亲收拾一些“残局”。使他十分苦恼的是,他母亲经常在不该花钱的地方乱花钱,每个月却只给他少得可怜的十元钱当作零花钱……

  这两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做好学生有点累》。一开始读这本是的时候,我很赞成蔡一心的看法:好学生被家长宠着,教师护着。可我越往下看,我就发现了:好学生所付出的奋力是我们平常人的好几倍。好学生从不违抗教师、家长的命令,都只是满口答应,逆来顺受。家长们对他们的期望过于太高,总是让他们考全班第一。这样一来,虽然他们的脸上都是“光彩”,而受苦的却是自已的子女。在学校里,教师不管他们犯了什么错误,都是尽可能的护住他们。这样一来,不仅仅对他们没什么好处,反而一遇到什么困难,便会十分的脆弱。所以“好学生”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已活得很累,他们写作业、考试、预习、复习……哪里敢放松和马虎一下呢?

  多读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多读书不仅仅能够增长更多的知识,还能够开阔视野,陶冶情操,所以我们应当好读书,读好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十九):

  说到《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们都不陌生,它就是著名童话作家杨红樱所写的。它讲的是由调皮的马小跳,大嘴巴张达,机智的毛超,大肚皮唐飞四人在幼年发生的故事。

  《淘气包马小跳》,每一本都描述着一个故事,一个经历。像在《天真母亲》中的家庭新闻,写的就是马小跳向大家讲述自我的母亲。马小跳虽然是个成绩差,调皮捣蛋,让教师费心的一个小男孩,可他是一个幼年的欢乐者,一个富有小孩气的人。马小跳就是幼年的捍卫者,是我们身边的伙伴。马小跳让我们认识到小孩都是单纯的,可爱的。

  一翻开书,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些书都使我百看不厌,它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因为它生动,趣味。马小跳在我的眼中跳来跳去,他那调皮的身影,憨厚的笑容。使我对书有了另外一种体会:并不是仅有漫画书才好看,文字书也很好看。让我们回到欢乐时光,让我们在幼年留下一段完美的时光。

  马小跳的父母望子成龙,我们的父母何尝不是呢?马小跳的父亲爱玩,母亲爱哭,可是,他们都期望马小跳能成材。教师对我们也是如此,马小跳让他的秦教师可操了不少心,可是秦教师还是像对待自我的小孩一样,百般关心他。马小跳也会担心教师,一次,秦教师病了,他就和伙伴们一齐去探望教师,并保证不会调皮。秦教师在生病时最担心的,也是班上的四个捣蛋鬼。我们的教师当然也是这样,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教师在讲台对我们的谆谆教诲,在台下的呵护关怀。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从低年级无知的小小孩,到高年级的哥哥姐姐。在这期间,多少次关爱,多少次教育在我们身上。是教师,让我们学会要尊敬长辈,关心别人。是教师,寄期望于我们成为有知识,有梦想的人。我我衷心地期望所有的教师能够身体健康。

  我此刻的朋友很多,马小跳也和他的三位朋友:唐飞,张达和毛超一齐欢乐玩耍,,肩并肩地走过小学,朋友不可是最好的陪伴者,并且是患难与生死之交。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后,我了解到了很多:幼年是一生中最纯真,最趣味的时期,它就像流星一般闪亮;像蜜糖一般;像宝石一般珍贵......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二十):

  说起最喜欢的一本书,好像有许多选择,可是真正触动心灵的,引领自我细细感悟的,第一时间想起的便是李尚龙的《你只是看起来很奋力》

  这本书引起我们的深思,时间都去哪了?很多时候不明白过去的时光是如何偷偷溜走的,只是越长大越发觉时间的宝贵,在这过去的是时光里,你又付出了多少?

  书中讲到作者从军校学生,到参加全国英语比赛,到当英语教师,再到之后作为导演去拍摄电影,不断的折腾,从而不断的升华。反思自我,为何自我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我明明已经奋力了啊。可是真的奋力了然而并没有。我没有真正奋力的原因同样也在这本书中被提到,是因为我们没有“用心”。没有真正的用心过。我只在乎了学习的形式,然而却没有学习的结果。仅有了输入与过程,然而却没有输出,或者说是输出的质量并不是很梦想。因为在过程中根本没有用心过。

  整本书,所有的资料,几乎都是用着轻柔的文字,淡淡的描述着作者自我或身边人们的故事淡淡的文字和故事,反映出一个又一个我们在当今社会上的迷失。以及看似奋力的外观下,那颗懒惰的心。

  我是真的很奋力吗?还是故意表现给别人看,让别人觉得我很奋力?我静静地反问自我,答案的确是我不够奋力。

  很多时候,我们看起来很忙,实际上是焦虑。我们经常想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人,于是奋力锻炼自我,然而却在迷途中失去了自我,我们已经走了太远太远了,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何出发。

  其实,生活能够很简单,就像作者所讲:如果不够优秀,那就让自我与众不一样。而与众不一样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干别人不愿意干的事,二是别人都能够做好的事情做到卓越。

  我相信生活中的偶然都是生命的必然,我愿意用真正的奋力去规划好每一个当下,用仅属于我的方式去活出独一无二的人生。如果说今日的选择是一个偶然的话,那么我将用十分的奋力继续坚持,而真正的奋力并不是给别人看的。每次都应当向自我真的走心了吗?真的在提高吗?真的问心无愧吗?

  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感悟,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启迪,它好似指明灯一般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它是一本好书,更是一名好的导师。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二十一):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本自我喜欢的书,有人喜欢关于地理的书,有人喜欢关于历史的书,也有人喜欢关于冒险的书……

  我此刻还记得我第一本看的书是《我的父亲》。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的父亲有多厉害。主人公的父亲能干许多别人干不了的事情。比如:走钢丝、爬高楼……

  之后,我慢慢的长大了,就开始看大本的童话书,比如:《白雪公主》《灰姑娘》《花木兰》,但我还是始终忘不掉第一次看的那本《笨狼的故事》。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小笨狼,它十分的笨,但它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帮忙了许多的朋友。虽然没有回报,但它从来没有后悔过自我所做的每一件事,看到那里,常常打动着我。

  十、十一岁的时候,我开始看这套叫《查理九世》的书,因为你常常能够从书中找到答案。

  我此刻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悟空的精明、狡猾,唐僧的善良友好,八戒的懒惰好事,沙和尚的忠厚老实。

  读了这些书,也让我相信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因为你能够从书中明白许多未知的奥秘,可能了解许多你好奇的事情。就算你从没出过国门,但你也能从书中明白许多外国的人情世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二十二):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资料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梦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之后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景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供给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期望自我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梦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最终有一天他得知给他供给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完美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经过主人公寻求自我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所以,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梦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我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立刻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我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能够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我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我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我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终,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二十三):

  我喜欢的书刊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我把快乐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明白他是否最终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期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齐,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

  可我明白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二十四):

  在我的书桌上,摆放着我的心爱的书刊,它就是《爱的教育》。

  这本书陪伴我度过了两个春夏秋冬,我一遍一遍地翻开它,抚摸它,它的"外衣"有些破旧了,但我还是爱不释手。

  这部书语言异常朴实,流畅,描述生动,实际,仿佛自我就是文中主人公。它很耐人寻味。每个故事都能让人体会到人间真情,在普通的小事中也能感受到心灵的崇高。作者用爱的钥匙打开了人们的心扉。或许是这个缘故,这部作品的名称在意大利文中就叫《心》。

  《爱的教育》真的用爱的力气打开了我的心扉,它让我懂得了感恩,体会到了人间真情,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它让我变得不再像以往那样任性,不懂事,连父亲母亲都说我像变了个人一样,我必须会回报在我身边的每一个爱我的人身上。是《爱的教育》改变了我,我十分感激它。

  我会把它当做我的朋友,天天和它在一齐,永久不分离,我爱《爱的教育》。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二十五):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所以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称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著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之后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我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能够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齐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二十六):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所以,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述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我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我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我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述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我的母亲。想起了母亲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母亲的苦楚,屡次顶撞母亲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母亲的恨铁不成钢,我只明白自我错误的想法:母亲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母亲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母亲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二十七):

  一层层的书架,一列列的书柜,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书籍,看得人心花怒放!浓郁的书香扑鼻而来,在那无声无息的角落,收着我最喜欢的书——手斧男孩。

  一个生长在都市,吃汉堡长大的布莱恩,正坐在一台单引擎的小飞机上,他是单引擎机上唯一的一个乘客。在飞行的途中,驾驶员突然心脏病发作,失去驾驶的飞机,开始迅速墬落,期望也跟着飞机一齐下坠,坠机了!飞机摔落在一个杳无人烟的森林之中,而布莱恩居然奇迹似的逃过了死神的追杀,但他却必须在这无边无际的森林荒野中,靠着一座湖泊,一个人独自应对万般的恐惧与饥饿,应对森林中的大黑熊和各种奇珍异兽,和那如轰炸机般的蚊子。

  在无边无境的森林中,应对着一个未知的大自然,环境所逼,自我也踏进了那个森林冒险着,学习着和大自然和平相处,微不足道的一个小错也能酿成大祸;但好玩的小错就像滚雪球般,会让你在还笑着觉得幽默的同时,赫然发现自我正面临死神魔掌的玩弄中……

  书中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你是自我最有价值的资产,别忘记这一点。在你拥有的一切中,你是最有价值的。”每一个人的命运决定在自我,所以绝对不要放弃期望!此刻的小孩只会依靠着父亲母亲,什么事情都要父亲母亲帮忙,所以我们应当要学会独立,自给自足,自我帮忙自我,用自我的手斧,为自我开拓一条新的——生命之路。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二十八):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读过许多的课外书,比如我们同学们最喜欢的:语文书,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这些书能够带给我们许多的知识。那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今日,让我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并告诉大家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和这本书带给我什么吧!

  我最喜欢的书是伍美珍的阳光姐姐的小书房的其中以本书《巧克力味的暑假》。《巧克力味的暑假》资料是:主角是项心仪外号:瓜子脸女霸王。毕业考好过关,但毕业时心理这道坎却难过关一一对于小学毕业生项心仪来说,这个暑假她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仅有自我才能体会。所幸的是,她又遇了新的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带给了我欢乐。当我一身烦恼时,我一看这本书,那我的烦恼都不见了,还带给我主角的项心仪的暑假是怎样过的,还有告诉我她的暑假是巧克力味的,多可爱啊!如果我是六年级将要毕业的话,那我那时的暑假,我想有可能和主角项心仪一样哦。因为我爱我亲密想处了六年的同学和亲密相处了的教师,还爱我的母校(学校:小学)。

  《巧克力味的暑假》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我想你们也必须会喜欢这本书的。喜欢的同学必须要看完哦!它会带给你欢乐的。来吧,看一看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二十九):

  暑假里,我读了《水小孩》、《苦儿流浪记》、《杨家将》、《格列弗游记》、《小王子》、《床边的小豆豆》、《父与子全集》等七本书,其中我最喜欢《水小孩》。

  《水小孩》讲得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的故事。汤姆是个扫烟囱的调皮小男孩,因为不爱读书,不爱洗脸,不受人欢迎,师傅还经常虐待他。

  有一次,汤姆跟师傅到富人家扫烟囱,被误认为是小偷,他在逃跑时掉进河里,被仙女变成了水小孩。水小孩汤姆很孤独,他在寻找其他水小孩的过程中,和龙虾、蜻蜓成了好朋友,并被仙女带到仙女岛。在仙女岛,汤姆经过以善待善仙女教导,不断改正缺点,慢慢长大并勇敢起来,能做最不愿意做的事,帮忙做不愿帮忙的人。为了能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也就是小艾丽的家看一看,汤姆历经千辛万苦,到达光辉城,见到慈善母亲,在慈善母亲的教导下,下定决心必须要找到师傅格里姆斯。他继续往前走,经过废纸山、金驴岛、大头娃娃岛、与世隔绝国等稀奇古怪的事情后,他最终见到了由三根警棍看守的师傅,并最终用爱心感化了师傅,使他得以解脱。

  水小孩跟我同龄,同我一样有很多缺点,但最终都被他一点点克服,成为一个大科学家。而我有时依然很贪玩、很调皮、很能惹教师和母亲生气,读了《水小孩》以后,我要向汤姆一样改掉坏习惯,做勇敢善良的小孩,长大也成为科学家。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三十):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21世纪的繁荣景象乍此刻眼前。作为新一代的小学生应当时时与大千世界提高。

  想要和大千世界共同提高,你就要多读书,增强文化知识。能够增加文化知识的书有无数,我推荐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也是我最爱读的`书目之一。

  《十万个为什么》在我国以往影响了几代人,是少儿科普读物中的优秀品牌。出版社不断推陈出新,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看到他们新近推出的这套图文版图书,我觉得很高兴。它资料丰富,涉及了天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方面面。

  每一个小单元的“正文”——以简练的文字阐释事物的科学含义;“大开眼界”——扩展了我们的知识视野;“不可思议”——激发我们放飞想象的翅膀;“智慧抢答”——使我们参与并于编者产生互动;“忍俊不禁”——趣味的事物更能激起我们的阅读兴趣。

  我经常阅读此书,也曾有那么一段经历:有一次,我在看《十万个为什么》的第一章:水蒸气比火药更可怕吗?我觉得很有意思,便细心地阅读起来,我见正在煮粥的锅盖呯呯地响,正巧看见书上的一句话:“水蒸气的威力比炸药还要厉害20倍。”我立刻就打电话给正在工作的母亲,她笑着说:“放心,我们家用的是高压锅,不怕的!”

  从此,我就热爱看此书,因为它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所以,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三十一):

  工作之余,我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不仅仅能够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并且还能够增长知识。所以书籍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从上学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名家的散文。但我独独喜欢小说,每当自我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动不动的读起来,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这样的国外名著。要说最喜欢的,还属《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汇聚了神话小说的离奇和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所以也深受读者的喜爱。《西游记》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狡猾和沙僧的忠厚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此刻仍然清晰的记得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感到惋惜。之后,有机会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当然,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是啊,“佛海无边,回头是岸”!仅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进入西方极乐世界。

  《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萌动。最初完全是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贾雨村”之类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与《西游记》一样,多读几遍之后,我不仅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中年轻男女情感命运悲喜沉浮的凄美描述,也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三十二):

  我最喜爱的书是明代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今年暑假我最终又有时间捧起这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深深地沉浸于其中,以至于“两耳不闻窗外事”,常常连别人喊我都听不见。

  《三国演义》为什么能让我如此痴迷呢?是因为它那曲折动人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我。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从崛起到鼎盛时期,乃至衰败,最终归于西晋的历史故事。其中有关羽温酒斩华雄、诸葛亮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等精彩纷呈的故事。书中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奸诈过人的曹操、义重如山的关羽、机智过人的孔明。

  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一个个精彩的画面浮此刻我的眼前,其中《典韦生死当塞门》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闪现。敌将张绣假降曹操,待曹操进城后,来了个“瓮中捉鳖”。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曹将典韦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掩护曹操脱身,一人与张绣苦战,杀敌近百人,将敌军挡在辕门外,最终终因势单力薄,死于乱箭之下。在他死后五分钟内敌兵竟无一人敢在他面前走过。作者成功塑造出了一位可歌可泣的救主英雄,我对典韦肃然起敬,不禁赞叹道:“典韦真是一位盖世英雄!一条顶天立地的好汉!”

  《三国演义》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讲诚信,做事要顾全大局,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仅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读完这本书,我还惊喜地发现自我阅读文言文的本事提高了,越来越喜欢中国的古典文学了。

  《三国演义》不愧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它将伴随着我度过金色的幼年,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三十三):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秘;书,是一枚指南针,当我在人生十字路口徘徊是,是它给我指出明亮的.大道。一本好书是一艘船,当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时,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书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长大。如今,我的生活已离不开书,更离不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智慧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明白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气处处奔走,创立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仅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并且还将自我所经历的痛苦和快乐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理解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应对困境,最终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终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温暖,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三十四):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希腊神话》……但我最喜欢看的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许多多、趣味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终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那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明白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齐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就全归他了。

  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我的屋子里。可是,他不明白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了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可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十分喜欢《海的女儿》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三十五):

  书香飘飘,伴我长大。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开心果。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_《你是我的宝贝》。因为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我,让我百看不厌。

  贝贝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的智力障碍且终生无法治愈。从小由奶奶抚养,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他成为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小孩。贝贝十岁时,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一下子成了孤儿。贝贝的命运牵动着许多人的心,尤其是李大勇。李大勇是一个80后的小伙子,平时做事不太靠谱,但他却深深的喜欢上了贝贝的单纯透明,一向关注着贝贝的长大。之后,贝贝的舅舅舅妈一家来到城市,和贝贝生活在一齐。两个大人、两个小孩外加一条名叫“妹妹”的狗,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舅舅、舅妈的小小私心在贝贝无瑕心灵的映照下逐渐得到洗礼,而李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自身得到了长大,逐渐成熟起来……

  贝贝的遭遇让每个人感到同情,一个智障儿童,就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一面明亮的镜子,会把我们生活中种种的肮脏和丑陋照的原形毕露。在纯洁如水晶的灵魂面前,人不能虚伪,不能自私,不能狭隘,更不能起任何恶念。善和恶本来就是相对的东西,一旦“善良”变成绝对,“恶”也就分崩离析,因为它无处藏身。

  《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善与恶,每一个小孩都是祖国的花朵,都需要大家的爱护。这本书,会陪伴我一生,永久永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三十六):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我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学校小说。在看过的学校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述介绍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教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十分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述介绍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三十七):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所以,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述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我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我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我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述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我的母亲。想起了母亲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

  幼小的我根本不懂母亲的苦楚,屡次顶撞母亲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母亲的恨铁不成钢,我只明白自我错误的想法:母亲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母亲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母亲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三十八):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所以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称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著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之后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我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能够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齐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三十九):

  我十分喜爱读书,喜欢在墨墨书香中阅人阅世,我最喜爱的书就数第月都出版的《儿童文学》了。它没有一篇长篇小说那么完整,但那精美简短的文章总令我百读不厌,回味无穷。

  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呢?因为它那清灵淳朴的文字散发着浓浓诗意,每一篇文章都富有真情实感、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这本书中的文章大都是由中学的哥哥姐姐所写,优美的文字中透露着阳光的气息,让人们读起来感受到了少年独有的稚气,一篇篇美文就像一顿顿丰盛的晚餐让我细嚼慢咽、口留余香。它们让我感受到友情的真挚,亲情的可贵,让我感到了母爱的温暖,家庭的温馨。在我忧伤时,看到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为主人公暗暗鼓劲。

  总之,一个个清灵的文字,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事例,总会给予我无限欢乐、温暖、快乐,带我闯过一个个难关。有时我被别人欺负、被人遗忘,便会一人静静地捧起这本《儿童文学》,走入这本书的世界,便会忘记烦恼,一切不欢乐的经历,每次读过,我都会重新变回那个阳光、欢乐、无忧无虑的少年。

  我喜爱《儿童文学》,和它在一齐,我无时无刻会拥有快乐、拥有欢乐,我真心期望我能永久和这本书做形影不离的伙伴,让它在我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点燃一盏灯,指引我走向成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四十):

  我有一套书,名称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应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气,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异常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能够自我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样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趣味。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能够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应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我,勇敢的去应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必须能够胜利。”

  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小孩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应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能够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应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欢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四十一):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所以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称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著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之后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我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能够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齐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四十二):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我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学校小说。在看过的学校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述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教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十分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述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四十三):

  我十分喜爱读书,喜欢在墨墨书香中阅人阅世,我最喜爱的书就数第月都出版的《儿童文学》了。它没有一篇长篇小说那么完整,但那精美简短的文章总令我百读不厌,回味无穷。

  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呢?因为它那清灵淳朴的文字散发着浓浓诗意,每一篇文章都富有真情实感、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这本书中的文章大都是由中学的哥哥姐姐所写,优美的文字中透露着阳光的气息,让人们读起来感受到了少年独有的稚气,一篇篇美文就像一顿顿丰盛的晚餐让我细嚼慢咽、口留余香。它们让我感受到友情的真挚,亲情的可贵,让我感到了母爱的温暖,家庭的温馨。在我忧伤时,看到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为主人公暗暗鼓劲。总之,一个个清灵的文字,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事例,总会给予我无限欢乐、温暖、快乐,带我闯过一个个难关。有时我被别人欺负、被人遗忘,便会一人静静地捧起这本《儿童文学》,走入这本书的世界,便会忘记烦恼,一切不欢乐的经历,每次读过,我都会重新变回那个阳光、欢乐、无忧无虑的少年。

  我喜爱《儿童文学》,和它在一齐,我无时无刻会拥有快乐、拥有欢乐,我真心期望我能永久和这本书做形影不离的伙伴,让它在我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点燃一盏灯,指引我走向成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四十四):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所以,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著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述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我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我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我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述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我的母亲。想起了母亲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母亲的苦楚,屡次顶撞母亲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母亲的恨铁不成钢,我只明白自我错误的想法:母亲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母亲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母亲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四十五):

  书香飘飘,伴我长大。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开心果。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你是我的宝贝》。因为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我,让我百看不厌。

  贝贝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的智力障碍且终生无法治愈。从小由奶奶抚养,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他成为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小孩。贝贝十岁时,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一下子成了孤儿。贝贝的命运牵动着许多人的心,尤其是李大勇。李大勇是一个80后的小伙子,平时做事不太靠谱,但他却深深的喜欢上了贝贝的单纯透明,一向关注着贝贝的长大。之后,贝贝的舅舅舅妈一家来到城市,和贝贝生活在一齐。两个大人、两个小孩外加一条名叫“妹妹”的狗,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舅舅、舅妈的小小私心在贝贝无瑕心灵的映照下逐渐得到洗礼,而李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自身得到了长大,逐渐成熟起来……

  贝贝的遭遇让每个人感到同情,一个智障儿童,就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一面明亮的镜子,会把我们生活中种种的肮脏和丑陋照的原形毕露。在纯洁如水晶的灵魂面前,人不能虚伪,不能自私,不能狭隘,更不能起任何恶念。善和恶本来就是相对的东西,一旦“善良”变成绝对,“恶”也就分崩离析,因为它无处藏身。

  《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善与恶,每一个小孩都是祖国的花朵,都需要大家的爱护。这本书,会陪伴我一生,永久永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四十六):

  在人生的旅途中。如:玩具,书,扑克牌,等。许许多多的值得你喜欢。当然我不例外,我最喜爱的是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那一年,鹅毛般的大雪,我在屋里看电视。突然,我看见电视上说:“特价商品书。”我的心开朗了,我想让父亲给我买,父亲说:“买了你也不看瞎买。”我对父亲说:“我看就是了。”父亲说学习好了就给我买。那天,雨蒙蒙的下着,我看见模糊的影子上在外面,我不在意,到了早晨也没看见父亲,母亲也想明白父亲上哪去了。到了第2天也就是我的生日,父亲从雨中走过来,给我买了一个大大的蛋糕和一本《三国演义》父亲在冷冷的咳嗽,发现他的衣服全湿了,原先他是去钓鱼,把钓来的鱼卖掉给我买《三国演义》我津津有味的看着,如饥似渴的读着,直到夜晚,母亲说睡吧。我说没事,母亲把灯关了,我说后面还有好多故事没读。

  我连夜读起来,12:00才睡,我说这天是我最完美的一天。

  这就是我在人生旅途中。加上父亲是爱我又喜爱那本书,虽然有点旧,可是包含着真情和喜爱。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四十七):

  每当教师发给我《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时,我总是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打开一读为快。最吸引我的是封面精致的插图,这引起我无限的遐想,由此可见修改部的叔叔、阿姨们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进行了精心的构思与设计。这本书不仅仅有漂亮的插图,还有充满智慧的精彩故事,我十分喜欢它。

  我很喜欢开篇卷的一些小文章,文章虽然简短,可是那些文字却充满了生命力,每当我读它时,它们就会变成一群小精灵与我进行心灵的对话,让我们更加热爱完美的生活。它还丰富了我们的情操,启迪了我们的智慧,使我们收获很多很多……

  书中还有许多让我们感悟至深的小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纸篓里的老鼠》。这个故事讲述了小男孩史蒂夫从小双目失明,在内心深处有强烈的自卑感。在一堂实验课上,教师在纸篓里放了一只小老鼠,让同学们寻找。大家五花八门地猜测着,仅有史蒂夫听出老鼠在纸篓里,在教师的帮忙下,史蒂夫克服了自卑心理。从此,史蒂夫从自卑的阴影里走向了光明。他凭借着自我灵敏的耳朵和超人的勤奋,最终成为了世界上著名的音乐家。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它们让我受益无穷。

  《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知识涵盖面十分广,书中有探索奥妙的,有教人处世的,有启迪智慧的,有催人奋进的,更有逗人开心的,能够满足不一样小孩的需要。只要学会用心读书,同时用心观察日常生活中的每件小事,我们就会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

  我喜欢《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正是因为这本书有着不一样的别样风味。“名家名作”、“原创小屋”让我直接应对作家的风采;“金笔小作家”、“文摘阅览室”让我的读书笔记充实无比;“连环画廊”使我享受到迷人的动漫韵律;“心心岛”、“笑爆大牙”使我深深体会到他丰富的内涵;而最让我着迷的是“金笔小作家”,从中我不仅仅学到了写作技巧,并且找到了写作灵感,步入了写作的“快车道”,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红蕾-故事宝库》陪伴我整整有四个年头了,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好伙伴。每当情绪不好时翻一翻《红蕾-故事宝库》,我会立马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不好的情绪也会随之烟消云散。它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和动力。

  你想读到更多睿智、搞笑的故事吗?你想读到精美的文章吗?你想学到更多做人的道理吗?那就和我一齐读读《红蕾――故事宝库》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四十八):

  我最喜欢《五·三班的坏小子》这本书了。因为《五·三班的坏小子》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让我学会了许许多多的好句子。比如说:“四周是连绵起伏的沙山,环绕着一个月牙形的湖,湖水清澈,湖平如镜,湖边的绿树郁郁葱葱。”等等的好句子。这本书也给我带来了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是因为书里面的人物十分搞笑,文章里写到五(三)班有几个十分调皮的坏小子,就因为他们的调皮就影响了五(3)班的声誉。可是,侠女戴安一出现,坏小子们立刻就会说铙命呀、铙命,或者说跳起了难看的芭蕾舞。男小孩们都很害怕戴安,男孩们一做错事被戴安明白了他们立刻会说:“我下次不会做坏事了。”有句话说的好啊,口说无凭,虽然坏小子们说不会有下次了,可是他们还是会接二连三的骗人。

  让我感动的是最终一段。夏雪儿虽然小学毕业了,可是他还是忘不了在小学的欢乐,以及和他们一齐走过的点点滴滴,想起了那帮调皮捣蛋、搞笑的坏小子。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四十九):

  我最喜爱的书是庄周的《庄子》(《庄子》的版本也很多,也不需我来介绍)。我异常喜欢读《庄子》书的第一篇《逍遥游》。对“逍遥游”能够有种种不一样的理解。也许庄子以“无待”为“逍遥”,注《庄子》的郭象以“适性”为“逍遥”,而我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为“逍遥”。“自由”是伟大的创造力,没有自由,无论哲学、文学、科技等等等等,就失去了创造的动力。如何得到这种创造的自由?庄子认为,必须抛弃那些对自我身心内外的种种束缚,使自我能“自由思考”,“自由发挥”创造力,这样就必须要有一种“无我”(或者说“忘我”)的精神。人之所以常常陷入自缚之困境而不能自拔,就在于对“小我”的执着,把自我的一切看得比什么都重,不择手段地争夺个人权力和金钱,为私利所缠身。这样在精神上还能得到自由吗?没有精神上的自由,哪还会有为人类作出真正贡献。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五十):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

  “所有人都来自幼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以前是个小孩的陪他一齐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幼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行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我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以前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此刻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仅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一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光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好处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能够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一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可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一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我后,选取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阳光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欢乐。之后,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留意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终选取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我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我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小王子的火山喷发就像烟从烟囱上升起来一样),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明白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幼年一样,永永久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