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梗概作文(一):
《捣蛋鬼日记》是一部自传体小说,作者是意大利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和诗人万巴。主人公是一个九岁的小男孩,大家称他为“捣蛋鬼”加尼诺。加尼诺受到姐姐的启发学写日记,并用日记记载了他在半年时间里种种传奇的捣蛋经历,把家里和学校搅得天翻地覆。
加尼诺很顽皮,天真无邪,他本该无忧无虑的度过完美的幼年生活,却因为太捣蛋闯下了种种祸事:他在家里玩钓鱼,却钓起了一个老人仅剩的一颗牙齿;他在家里表演魔术,却差一点射瞎未来姐夫的眼睛;在姐姐的婚礼上,他把鞭炮拴在姐夫的扣眼上点炸了,把所有人吓了个半死;他和同学打赌,却酿成了一场车祸,造成同学终身残疾;他对别人说真心话,却断送了姐夫的职业生涯和政治前途。
读了这本书,值得思考和反省的应当是成人世界,心口不一的伪善,唯利是图的行为,以及对小孩的不尊重,对小孩的错误行为一味地惩罚。
阅读这本书就能认识到,这不仅仅是一本令人捧腹大笑的少儿读物,它会引你去回忆,去思考。
作品梗概作文(二):
《五只小狼》是一部长篇小说,这本书以类纪实的方式讲述了主人公“我”作为一名动物研究者,在野狼谷进行考察时,意外救了一只母狼和五只小狼,并和小狼一家结下了渊源,并开始长期追踪小狼一家的生活。
有一天,狼母亲为了保护五只小狼,在与“W”型黑熊搏斗时意外身亡。在临终前狼母亲把五只正在吃奶的小狼托付给了我。我肩负起养育五只小狼的使命。
一开始我在与狼的关系中赢得了主动权,我模仿母狼抚育幼崽时的各种情景,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成功地将五只小狼抚养长大。狼群也慢慢壮大了,黑兵痞也成了狼群的首领,“我”逐渐失去了主动权。并且新成员怂恿黑兵痞,想让“我”成为它们过冬时的候补食物。当“我”气愤五只小狼背叛而破口大骂时,狼群首领黑兵痞念及旧情,放过了“我”。最终,狼赢了人,狼群回归荒野,狼性回归野性,野狼谷中的小狼们蓬勃生长。幸运的是,“我”从野狼谷带走了一只弱不禁风的小雌狼,成为了永久的回忆。
《五只小狼》是一本十分趣味的书,没有读过的伙伴们,赶快阅读起来吧!
作品梗概作文(三):
《列那狐的故事》是法国吉罗夫人写的一本童话故事,也是中世纪法国文学中重要的讽刺文学作品之一,这本书以列那狐这只狐狸为主角,讲了列那狐跟各种各样的.动物明争暗斗的一个个小故事。每个故事之间前后连贯,十分生动,既表现了智慧与幽默,又表现了列那狐的贪婪和狡诈。
面比较自我强大的动物,比如狮王,红狼,黑熊等,列那通常以自我的狡诈和机敏获胜。列那不惧怕强大的对手,勇于反抗。列那捉弄过大灰狼叶森格伦,让叶森格伦被开水烫伤;还骗叶森格轮用尾巴在冰窟窿里钓鱼。它也曾捉弄狗熊勃伦,害狗熊丢掉了一只耳朵;就连森林之王狮子诺勃勒,列那也常以捉弄它为乐。
但幸运女神也并非次次都眷顾列那,白颊鸟梅赏治就多次识破了列那的诡计,多次从列那的嘴里逃生。它还遭到过猎人的痛打,差点死掉。对列那怀恨在心的叶森格伦更是逮住机会狠狠捉弄了列那狐一番——将列那的鱼全部拿走了。
列那狐的故事流传广泛,没看过的小伙伴能够去看一看哦。读完以后,你必须会被列那的智谋震惊到。没有读过的伙伴们,赶快阅读起来吧!
作品梗概作文(四):
在丹麦国的国王暴死后,奸臣波洛涅斯主张让先王的弟弟克劳狄斯继位,先王的儿子哈姆雷特对此事悲愤不已。
不久后,先王的冤魂在半夜显灵,他告诉前来的哈姆雷特,他并不是意外身亡,而是被自我弟弟所杀害,期望哈姆雷特为自我报仇。
与此同时,奸臣的儿子雷盖兹得到国王允许,高兴地去了法国巴黎。哈姆雷特也在这时装疯,又用“戏中戏”的方法证实了是克劳狄斯(叔父)杀了父亲。于是,他再次下定决心为父亲报仇。
哈姆雷特借这一次被国王招去时,杀掉了奸臣波洛涅斯,可不幸的是一一奸臣善良的女儿奥菲利娅也所以发疯了。
之后,克劳狄斯想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凭着自我的智慧逃过了他的又一次计谋,还结识了挪威国王的儿子一一福京普拉斯。
在法国的雷盖兹听说了有关丹麦国王子和自我父亲的消息,便火速赶回了丹麦。可是,发疯的奥菲利娅却在兄长回来的第二天溺水身亡了。
没过几天,王子哈姆雷特就回到了故乡的家中。
在之后与视他为敌的雷盖兹比剑术时,哈姆雷特毫无防备地喝下国王给的毒酒,雷盖兹也意外的被浸过毒药的刀刃给刺中了,在临死前,哈姆雷特把国王杀死,又嘱咐说要让正义、勇敢的福京普拉斯继承王位。[本内容由 首页 / 整理]
就这样,哈姆雷特最终为父王报了仇,也成功地推翻了奸王的统治。
作品梗概作文(五):
简·爱是一个苦命的女小孩,她从小便父母双亡,被收养在舅舅家里,虽然舅舅十分疼爱简·爱,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可命运终究还是造化弄人。简·爱的舅舅在收养简·爱没多久后,便去世了,简·爱的舅妈又十分厌恶简爱,但又碍于舅舅临死前的话,只好把简·爱留在家中,当佣人一样对待,任由儿子不断欺凌,虐待简·爱。所以,简·爱的幼年是暗无天日的。
在一次碰巧的机会,舅妈把简·爱送到了一所教会学校,简·爱以为这所学校会是她的救赎,却不想那里却是她的另一个深渊。
在这所学校生活了几年后,她最终离开了这,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当了一名家庭教师,也认识了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在经历过了许多事情后,简·爱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罗切斯特先生也爱上了简·爱。
可就在他们举办婚礼的时候,一个疯女人出现了,她竟然是罗切斯特的妻子,因为是个疯子而被关在了庄园的阁楼,这个疯女人之前曾想把罗切斯特先生杀死,却被赶来的简·爱阻止了。此刻的疯女人怀恨在心,便在简·爱的婚礼上闹了起来。
明白事情真相的简爱悲痛欲绝,便离开了桑菲尔德。在流浪时她遇到了自我的表哥,便与表哥生活在一齐,之后,表哥像简·爱求婚,但简·爱拒绝了,她明白那是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
一天夜里,简爱听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对自我的呼喊,便连夜赶往桑菲尔德,令人悲痛的是:桑菲尔德发生了火灾,疯妻子摔死了,而罗切斯特先生则是失去了一只手,眼睛也失明了。
简·爱得知了此事后十分震惊,但她却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人大跌眼界的举动,她找到了罗切斯特先生,与他结了婚。
之后,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快乐的生活在了一齐,永久,永久……
作品梗概作文(六):
阿廖沙三岁时,她的父亲在灰暗阴冷的房间中迎来了长眠,母亲带着他投奔到了她的外祖父家,外祖父以前是个纤夫,之后做了小业主,开了一家小作坊。而阿缪沙来到祖父家时,家业正在慢慢衰落,也正因为家业的衰落,外祖父变得格外的暴躁。而阿缪沙的两个舅舅,整天都在为了私吞阿缪沙母亲的嫁妆还有分家开作坊吵得不可开交。
阿缪沙从刚见到外祖父时,感到十分的不舒服,觉得外祖父的眼中充满了敌意,之后因为把一块布染成了蓝色,外祖父便在周日时把他打到昏厥,为此,阿缪沙还生了一场大病。
在这个家中,对阿缪沙还不错的,仅有阿米缪沙的母亲、外祖母和茨冈。可是之后,他的母亲不堪忍受这样痛苦的生活,离开了这个家。而茨冈,被他背着的巨大的十字架压中,失血过多,从而离开了人世。
之后的某一天中,阿缪沙的母亲突然再次出此刻J这个家,并且开始教阿缪沙认字读书,可是长期的痛苦的生活,使她变得无比暴躁,还漫不经心。
之后母亲为了快乐,决定再婚。可是,再婚后的生活并不快乐,丈夫经常打骂阿缪沙的母亲。最终,阿缪沙的母亲还是离了婚,阿米有啥又回到了外祖父家,可这时候的外祖父已经濒临破产,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痛苦。
为了能够勉强活下去,他常常与同学一齐放学去捡垃圾,并且感受到了友谊和同情。之后阿缪沙以优异的成绩,在三年级的时候,永久的离开了学校。
不久后,阿缪沙的母亲便去世,而阿缪沙安葬完母亲后,便独自在“人间”中艰苦生活。
作品梗概作文(七):
在一个寂静的夜晚,曼纳庄园的主人琼斯离开窝棚,回到房间。就在同一时间,庄园里的动物们却在窝棚里开会。动物中的领头猪麦哲在向其他动物诉说人对他们所造成的伤害,总有一天人将不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那将是我们快乐之时。
过了几天后,领头猪,麦哲死了。在他死后不久动物们迎来了第一次造反,他们把琼斯一家赶出了庄园,并以从拼音书中学来的拼音给庄园重新命名,“动物庄园”很快就在小镇传开了。
附近的庄园都知晓了,这个以动物为统领者的庄园,而庄园里的动物则开始制定计划,在动物中,他们都听猪的,动物们认为猪是最聪明的,在猪中有两位最为杰出,分别是斯诺鲍和拿破仑。
可是他们两个可谓是天生的死对头,总是互相作对,即使这样,他们还是在某一方面达成了共识,在两头猪的带领下,动物们把前来想夺回庄园的琼斯再一次赶出了庄园。可是动物们也惨伤无数,他们给这次战斗中死亡的动物立了墓。
战斗过去不久,拿破仑和斯诺鲍又争吵了起来斯诺鲍觉得庄园应当建风车,这样利用科技减轻了动物们的重担,而拿破仑却说要注重农物种植,没时间建造风车,他们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支持者,可是因为一个突发事件的发生,斯诺鲍被迫离开的庄园,再无音讯。
庄园由拿破仑掌控之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前决心不跟人类交流,结果却请了人类作为庄园的担保,从外引进粮食,并且拿破仑决定要建风车了,这让动物们都很惊讶。
这时拿破仑的跟班斯奎拉说,之前是因为斯诺鲍抄袭了拿破仑,所以拿破仑才反对风车行动的,总之就是一堆贬低斯诺鲍,抬高拿破仑的话。
动物们欣然理解了,尽管还是有些可疑,他们也开始建风车,但不巧的是夜晚的暴风雨,把动物们的心血全破坏了,拿破仑把这事推到了斯诺鲍身上,其他动物们都半信半疑,而在风车事件后,动物开始重建风车,而斯诺鲍的传言愈演愈烈,动物庄园也悄然改变。
最相信拿破仑的动物,鲍克瑟,因为随着年纪的增长,他老了,干不动活了,要明白他以往可是动物庄园里最勤快的动物,可是这样的他却病了。可怜的鲍克瑟,它被拿破仑卖到了屠马场,换来了一大笔钱,给猪买酒喝。在此之后,拿破仑的行径越来越像人类,猪,开始锻炼用后腿走路,他们甚至还请来了别的庄园的庄主,来参加宴席。
拿破仑还在宴席上宣布,动物庄园正式改回名为曼纳庄园。在这个寂静的夜晚,动物们已经分不清到底谁是人,谁是猪了。
作品梗概作文(八):
小女主玛丽。伦诺克斯是一个令人厌恶的小女孩,她仿佛一点也没有遗传她母亲的美貌,身体也很不健康。更重要的是他的脾气很坏,所有的仆人包括他的奶妈都不喜欢她。他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父亲是英国政府的一个职员,他很富有。而母亲则是一个大美人,可是这个大美人只顾在舞会上寻欢作乐,根本顾不上照顾小玛丽。其实她本来就是不想要生玛丽的,所以玛丽一生下来,他就把他完全交给了印度奶妈。所以,玛丽是一个从小就缺少爱的小孩。
可是更不幸的是,玛丽的父母、奶妈以及大房子里所有的仆人都在一场瘟疫中像苍蝇蚊子一般轻易地死去了。玛丽便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孤儿。他有钱的姑父收养了她,于是玛丽就来到了他姑父住的地方-米塞尔维特庄园,他的姑父就是那个庄园的主人。在那个庄园生活的第二天玛丽就从照顾她的年轻女仆玛莎口中得知了姑父有一个封闭了长达十年之久的花园,那个花园是他姑父克雷文先生的妻子的。可是他的妻子死后他很悲痛,便封闭了那座花园,不让任何人进去,自我还把花园的门藏了起来,把钥匙也埋掉了。玛丽听了之后便很想找到那个花园,于是她天天苦苦的寻找着。她在寻找那座花园的过程中还认识了一个好朋友-红胸脯知根鸟。那只可爱的知更鸟就住在秘密花园的大玫瑰树上。之后还是那只知更鸟帮忙玛丽找到了花园的门和钥匙。可是这件事除了玛丽和知更鸟明白以外谁都不明白,所以,玛丽便把它当做一件重要的秘密来看待。
玛丽还发现那座秘密花园里到处都是一些可爱的玫瑰,可是大部分都死掉了。玛丽便下定决心想要复活那座花园。他还明白了玛莎他们家中有12个小孩。玛莎是最大的小孩,而第二大的小孩就是他的弟弟迪肯了。
玛丽还明白迪肯,可是在花园里所有的人都认识的人她的心肠很好,并且很爱小动物和花草,他跟约克郡中所有的花草和小动物们都交了朋友,大家都很喜欢他。并且玛丽也在偶然中遇到了迪肯,她便把这个秘密告诉了迪肯,迪肯便想帮忙她复活这座花园。不仅仅如此,玛丽还在一个夜晚发现了他姑父克雷文先生病殃殃的儿子柯林。柯林是一个从出生起就没有下过床的小孩,因为他怕他将会长成和他父亲一样的驼背,另外他也很厌恶外面的新鲜空气。
玛丽很快便和柯林成为了朋友,她还决心要帮忙柯林恢复健康。虽然玛丽和柯林之间也发生了一点儿小小的矛盾,可是这些根本就阻挡不了他们俩之间的友谊。
三个小孩经过劳作把秘密花园复活了。柯林和玛丽还让克雷文先生忘掉了他之前所有的烦恼。玛丽和柯林也变成了自信,活泼,强壮的小孩,而秘密花园也重新真正的打开了,一家人过上了快乐欢乐的生活。
作品梗概作文(九):
艾伦,一个普通的小男孩,父亲是一位帮别人驯马的人,经常骑马。艾伦十分羡慕父亲,从小就想像父亲那样骑马。可是他很不幸,患上了小儿麻痹症,双腿不能走动,异常是右腿,完完全全的失去了知觉。在医院中,他还认识了安格斯和米克。艾伦在医生和朋友的鼓励下,用自我的力气拄着拐杖站了起来。再过几天,艾伦就能出院了。
回到家后,父亲和母亲带他去野餐,顺便散散心。不久,艾伦便上了学校。很快他就跟乔和浩克交了朋友。朋友们从不把他当做残疾人,他自我也没放在心上。他还跟一个叫史蒂夫的男孩打了一架,虽然鼻子流血了,可艾伦却丝毫没有动摇。
在一次“火山探险”中,艾伦和朋友们都想下去一探究竟,由于艾伦的腿不好,他只能坐在地上等待朋友们的归来。哪一个小孩的好奇心不强呢?于是,艾伦就自我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往上走,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慢慢挪动。拐杖一不细心插在小石洞中就会摔倒。艾伦不知摔了多少次,也不知爬了多少次。两只膝盖都已经磨出了血。费尽千辛万苦,他最终到达了山顶。
有一天,艾伦突然想,自我难道不能够和其他小孩儿一样吗?艾伦完全能够克服自我身上的缺点,他一步一步的战胜了自我。他奋力学爬树,打猎,骑马等,他还到丛林中冒险。自我想做的事情他都去做。最终还实现了自我人生的梦想,成为了一名会计。
艾伦凭借勇敢乐观的精神,跳过了人生中的一个个水洼。
作品梗概作文(十):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英国数学家卡罗尔著作的。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姑娘,她因为看到了一只担心迟到的兔子,而坠入了井里。在井中她看到了很多人,有爱咧嘴笑的柴郡猫,三月兔和帽匠,扑克牌士兵和红心王后等。她变大时,流下的眼泪变成了一个小湖,又当她变小时,她差点儿被自我用眼泪流成的湖淹没。之后在大青虫的忠告下,她用自我手里的蘑菇将自我变大变小,但与鸽子的对话中,鸽子偏执的以为爱丽丝是一条蛇,也不理爱丽丝。在愚蠢的茶会上,三月兔和帽匠一向在喝茶,他们自高自大。爱丽丝怒气冲冲的走了。随后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与红心王后产生了激烈的争执,最终扑克兵们纷纷朝爱丽丝涌来,爱丽丝猛然惊醒,这才发现是一场梦。
在一个偶然的雪天,爱丽丝又进入了镜中世界。在那里她遇到了为拨浪鼓争执不休的叮当兄和叮当弟,自高自大的白胖子,绵羊开的店铺,里面尽是卖各种各样的奇怪货品,有时候爱丽丝想弄清楚一个货架上上头有什么东西的时候,那个货架上就空空如也,而同时,旁边的货架上却被塞的不能再满了。还有一个不会骑马的白骑士。最终爱丽丝变成了一位皇后,但就在庆祝爱丽丝成为皇后的宴会上,爱丽丝猛然惊醒,原先这又是一场梦!
书中虽然只是梦境,但这绝对是一次奇妙完美的旅程。这本书十分趣味,值得一读,期望你也能找来读一读!
作品梗概作文(十一):
《海底两万里》梗概
张恒
1886年,海洋上发生了一系列离奇的事件,一只巨型“海怪”在海上兴风作浪,遇到它的船只都在劫难逃,于是,美国政府派遣了“林肯号”剿灭海怪,“我”和仆人有幸受邀登上了战舰,开始了艰辛而漫长的海上远行。
经过几天的跟踪和搜寻,”我们”最终发现了“海怪”。却发现它根本不惧怕炮弹的攻击,反而是我们被巨大的冲击摔下了大海。昏了过去。等”我们”醒来之后,发现被”水怪”救了。才发现这是一艄潜水艇。尼摩艇长告诉”我们”:这是”鹦鹉螺号”。”我们”在“”鹦鹉螺号”住了下来,跟随他们一齐继续在大海中潜行。
时间在一天天过去,”我们”跟随“”鹦鹉螺号”穿越了黑潮暖流,见识了千奇百怪的各种深海鱼。漫步于海底平原;穿梭于沟壑之间,领略了美丽的海底景观;在海底森林打猎,又多了一分刺激和惊险……然而,潜水艇一刻也没停留,继续驶向海洋的未知世界。
之后,”我们”穿过了太平洋,来到了万尼科罗群岛,意外的解开了一个航海史上的重大谜团——以往震惊世界的”罗盘号”和”浑天仪号”失踪真相,这也算是意外收获和惊喜。在托列斯海峡,潜水艇搁浅了,过了两天,等海水涨潮后,”我们”来到了印度洋,在那里受邀参加了一个海底葬礼。在盛产珍珠的锡兰岛参观采珠场,还意外救了一个采珠的印度人。驶离了太平洋,穿越地中海,”我们”来到了北极,被一座巨大的冰山困在冰群之中,氧气越来越少,在”我们”快要窒息时,总算逃离了那里,真是有惊无险。
最终,“我们”实在思念家乡,决定一齐逃离那里,没想到中途遇到了大风暴,被大浪冲击得失去了知觉,等再次醒来时,发现已经回到了陆地上,而尼摩艇长和他的”鹦鹉螺号”潜艇也成为了一个迷。
从剿灭”海怪”到被“海怪”救起,再到跟”海怪”一齐潜行,”我们”在海洋中穿行了十个月。见证了海洋深处的奥妙,增长了见识。
作品梗概作文(十二):
《老人与海》梗概
张喆炜
在墨西哥湾上的一条小船里,坐着一个老人。
上岸后,在另一条船上的小男孩与他同行,随着他回到住所并开始聊起一些有关于棒球队和晚饭以及明天的天气的事儿,夜深了,男孩已经走了,老人摸黑爬上了床。
第二天凌晨,老人去叫醒了小男孩便独自一人上了船。他开始向水中撒鱼饵,那鱼儿大都是由新鲜沙丁鱼来做的,而垂得最深的沟子上挂着的则是男孩给他的金枪鱼。
几小时过去了,老人依旧没有捕到鱼。老人一边盯着钓竿,一边慢慢划着船移到最适合的位置。
又过了几个小时,老人看着天上的军舰鸟与水中的金枪鱼追赶着鱼群,一只僧帽水母”兴高采烈”地贴着船舷漂浮。正当老人看完那一场“大戏”后,他还在等待,突然,一条鱼开始咬钩了,老人立马拿起鱼竿,那条鱼先是咬了几下饵,又游走了,他去兜了个圈子,他上钩了,他的力气十分大,以至于一劲儿之后一劲儿猛扯,使全身劲儿来拉也不能拉动那条鱼。他俩在海上僵持不下,谁也不能打败另一方。老人吃着金枪鱼来补充体力,而鱼却游得越来越慢了。又过了很久,老人的左手开始抽筋,而鱼也最终水面下第一次浮了上来,中午时分,老人的左手恢复了。
第三天,老人最终靠他顽强的意志打败了那条鱼,可是鱼散发出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他不得不强忍双手疼痛用鱼叉与刀来与之战斗。“一个人能够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他靠着这样的意志,将只剩鱼骨鱼头鱼尾的鱼带了回去,即使是鲨鱼也没能栓住他。
他回了家,累极了,便又一次进入了梦想。
作品梗概作文(十三):
《青鸟》梗概
寻年历
一个平安夜,两个小孩被一个仙女理解了一项神秘任务,请求兄妹两找到象征快乐的青鸟。于是他们开始了一段神奇的旅程。
他们在回忆国中见到了已经故去的亲人,泪流满面,在夜宫,不畏艰难,勇敢的打开一扇扇恐怖的大门,无论畏惧,怕,都为一个念头,找青鸟。
在快乐园里,他们遇到了光神,经过光神的信任,才能出去,兄妹两和伙伴们奋力争辩,并打败了暗神,逃出了快乐园。未来园更惊险,大家见到了未来的世界,可是时间一到,在未来园里的人都会消失,为了大家,他们与时间赛跑,用泪水感动了时之神,这才两全其美,既保住了自我,还保住了未来国的人,并且,并且,在未来国又认识了一个新伙伴。
到了光之殿堂,他们看到了青鸟,喜出望外,奋力去追,但因光之殿堂的机关,不得不默默的看着青鸟飞去。他们失落极了,到了墓地,兄妹两很害怕,周围可能随时有怪物爬出来,多亏了水姑娘的帮忙,快速到了迷雾森林。
迷雾森林一片黑漆漆,他们请示光神,并且经过了考验,光神帮忙照明,要明白,光神没光时,他就会消失,路上,水姑娘和火巨人清扫障碍护送兄妹两前进,也牺牲了。千变万化的面包先生化作坐骑,也消失了,光神也没了光,他们勇敢拿到了青鸟。
原先,青鸟就能够让亲人“复活”,而想起光神他们,兄妹两流泪了……
作品梗概作文(十四):
《汤姆索亚历险记》梗概
张可寻
汤姆索亚是一个调皮捣蛋的聪明的男孩,他的父母双亡,住在波莉姨妈的家中。他爱好航海,向往着海盗的生活。
一日半夜他的朋友流浪儿哈克贝利去坟地验证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意外地遇上了三人的争执过程与印第安乔杀了人的事。他们都被吓到了,决心保密,但因为此事他们有很长一段时间陷于惶恐之中。
之后,他们又去鬼屋寻找海盗的宝藏,却偶然听到了印第安乔与他的同伙说起另一个藏宝藏的地方。他们的好奇心被点燃了,决心一齐找到海盗的真正财富。
几天之后他们与他的朋友们去野餐,他们在不觉中来到了麦克杜格尔洞——一个迷宫般的野洞里游玩。汤姆和贝琪只顾着玩儿,不知不觉脱离了大火儿,在洞中迷路了。他们的洞中是那么的无助,那么的弱小,饥饿,干渴和黑暗的恐惧不断向他们袭来。几天后他们都没有找到走出山洞的路,更可怕的是他们在在洞中遇到了印第安乔。
过了几日,圣彼得斯堡镇上的人都认为他们已经死在了洞中,波莉姨妈和撒切尔一家都陷入了无尽的悲痛之中,令所有人始料未及的是,聪明的汤姆用绑在石头上的风筝线探路,带着贝琪离开了山洞,又被几个镇上的好心人送回了家中。
由于这件事,镇上的人们把麦克格杜尔洞的路口封死了,汤姆德得知后,告诉了贝琪的父亲——撒切尔法官法官印第安乔在洞中的事,法官便带人去查看,洞口被打开了,但印第安乔已经活活饿死在洞中了。
之后汤姆经过分析,确认印第安乔的宝藏就藏在洞中,他与哈克再次偷偷去洞中寻找印第安乔的宝藏,他们果然在洞中找到了宝箱,箱中竟有整整一万二千余元,发现了宝藏的他们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富翁。
从此以后,汤姆与哈克便一向成为了在圣彼得斯堡镇上的“风云人物”。
作品梗概作文(十五):
《野生的爱尔莎》梗概
王钰辰
《野生的爱尔莎》作者是乔伊亚当森。这个故事也是个真实故事。讲述了她和小狮子爱尔莎。
这个故事从乔依夫妇发现了爱尔莎和其余两只小狮子正躺在草坪上。他们挤成一团把自我的脸藏起来。才出生了几天,眼睛上还附着一层蓝色的薄膜。而三支小狮子都是母的。老大性格很宽厚,老二则活泼,老三的身体很虚弱,但却勇敢极了。也就因为爱尔莎身体弱,喜欢缩在乔伊怀里。就在那里,她们建立起了像母女一样深厚的感情。
爱尔莎她喜欢追逐野生动物,而她却不会吃它们,并且每次追完动物都会立刻回到乔伊身边,在乔伊身上蹭来蹭去,十分的有爱。而爱尔莎聪明极了,也像只小狗一样活泼。爱尔莎喜欢跟各种各样的动物玩耍,也喜欢在海边跑来跑去追逐那些在海浪中沉浮的椰子。还喜欢在海滩上挖出深深的坑,在坑底打滚。一切都是如此的完美。
可是这样的完美并没有维持很久。爱尔莎和其他狮子成为的伴侣,生了三只小狮子。不料他们的营地被烧了。而爱尔莎也被野牛撞倒,所以受伤了。让她是从受过伤的耳朵又添了几道新伤。而偷猎者令爱尔莎和她的小孩处境危险极了。可是爱尔莎的伤口则越来越严重了,乔伊难过。之后在一日夜晚,爱尔莎病情恶化。
在凌晨,爱尔莎将投放在乔伊的膝盖上。慢慢地合上了眼……
作品梗概作文(十六):
《手斧男孩》作品梗概
吴俊毅
从前,有一个叫布莱恩的男孩,他的父亲母亲离婚了。有一天他乘飞机去看望父亲,飞行员患心脏病死了,飞机坠毁在了湖水里,布莱恩侥幸逃脱。
尽管他逃脱了,但也身负重伤。他找到了水和野果充饥。他在湖边的岩壁上找到了一块凹进去的地方,他把那里又用树枝编了一道墙,就在蚊子的骚扰下睡着了。之后有一天晚上,他看见一只豪猪闯进了他的石屋里。他把手斧丢了出去,发现了火花,豪猪扎了他八根刺后就走了。第二天布莱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终敲出了火花,点燃了火。他还因为吃了乌龟蛋后,被臭鼬发现了,被喷了一屁。之后他又用弓箭和渔叉捕了很多鱼。
他吃腻了鱼肉,又准备去射鸟。虽然前几次没射中,但之后用渔叉叉死了一只。他还射死了兔子。
有一次,他正在河边洗手的时候,一只驼鹿把他撞进了河水中。正当他好不容易才回到屋里的时候,龙卷风又卷走了他的东西。他又花了一天的时间整理屋子。
他看见机尾在水面上头,于是他就制作了一个木筏,把木筏推到机尾固定,然后用手斧砸开机身,把救生包带走了。他发出了求救信号,过了一会儿,一个毛皮商就驾驶着飞机把他救了回去。
他在湖边度过了五十四天后,布莱恩最终回到了家里。
作品梗概作文(十七):
《魔戒》梗概
张佳怡
弗罗多从那位在111岁生日宴会上突然消失的叔叔比尔博那里,得到了比尔博很早以前的一次冒险经历中发现的一只戒指。甘道夫认为这就是好几个世纪以前黑暗的莫多国国王索朗锻造的魔戒——“至尊魔戒”。过去索朗一向统治着中土的大部分地区,此刻他已经明白至尊魔戒流落何方,并且派他的九位邪恶的黑骑士追踪而来。一旦索朗重新得到魔戒,中土的自由人民都要灭亡。
甘道夫派弗罗多将魔戒送到布里村。在那,弗罗多和他的三个伙伴受到黑骑士的袭击,被一位男骑士救下。并引导一行人继续前进,但在一个山顶上,他们又遭到黑骑士袭击。弗罗多抵抗不住诱惑,一时忍不住戴上了魔戒。结果他被一位黑骑士攻击受了重伤。叫阿拉贡的骑士得到精灵国的未婚妻阿温的帮忙下治好了伤并与叔叔比尔博、甘道夫重逢。
甘道夫刚与坏巫师萨鲁曼大战一场,侥幸逃了出来。一次来自中土四面八方的会议上,代表们决定:至尊魔戒必须送回莫多国,扔进锻造它的火焰峡谷毁掉。弗罗多主动承担这个九死一生的任务。在他的带领下又分别有八人加入这项任务,分别是:萨姆、梅里、皮平、莱戈拉斯、侏儒金利、阿拉贡、博罗米尔和甘道夫。
一行人起程,在莫里亚矿区的地道遭遇了鬼怪军并受到了围剿。甘道夫被拉进一个大峡谷和古代巴尔罗格开战。其他人则躲进精灵女王加拉德丽尔统治的洛林森林。
在洛林森林,一行人来到河边,乘船南下,继续前进。博罗米尔因想要魔戒帮忙他的人民打败索朗,并试图将它拿过来。弗罗多便带上戒指匆匆逃往莫多国,萨姆紧紧追赶。梅里和皮平被鬼怪军捕获。博罗米尔后悔已晚,想救他们却不幸身亡。阿拉贡、莱戈拉斯和金利决定跟踪鬼怪军,让弗罗多、萨姆能自由地向东旅行……
在经历重重危难后,最终销毁了“至尊魔戒”。
作品梗概作文(十八):
《哈利波特之死亡圣器》作品梗概
王晓婷
哈利的父母被伏地魔杀害了,而他是唯一一个从伏地魔手下逃走的人,在巫师界,没有人不明白他的名称。
有一天伏地魔复活了,他想要得到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有复活石、不会输的老魔法棒、还有隐形衣。而另一边的哈利波特是受邓不利不多所托,完整他未完成的使命,找到三件圣器,不让伏地魔的到,还有消灭所有的魂器,二所有的魂器只能用格兰芬多宝剑,或者伏地魔身边那条蛇的牙齿来消灭。
哈利、赫敏和罗恩,他们一齐寻找魂器。有一次他们被食死徒给抓住,以前哈利救过多比,给了这只小精灵自由,而小精灵会瞬间移动,他瞬间移动到了哈利他们被关的地牢,把他们救了出去,而在瞬移时,多比的身上被人插了一把刀子,就这样,多比为了就他们而死了。
哈里把所有的魂器都消灭了。在学校中哈利的朋友都在,有应必求屋中住了下来,而伏地魔和食死徒要攻打霍格沃兹,想让他们,交出哈利。
最终,哈利战胜了伏地魔,也得到了三件圣器。
作品梗概作文(十九):
《木头娃娃历险记》梗概
朴璇玑
在一百年以前的一个暴雪夜里,一个老货郎借宿到菲比家里,送了菲比一个名为希蒂的木头娃娃,木头娃娃陪伴着菲比,随菲比而开心。
转眼夏天,菲比和安迪去摘木莓,却遇到了印第安人,希蒂被甩落了,直到夕阳也没人来找它,它被乌鸦叼走了一番奋力之后才得以获救。几天后,菲比的父亲回来了,他是个捕鲸船船长,为菲比,菲比的母亲,哦,还有希蒂准备好衣服去海上捕鲸了经过一番风雨,大家成功捕到了鲸鱼,可不幸的是,船在半路上着火了,慌乱中,船彻底烧坏了,人们包括菲比一家只好弃船逃到了荒岛,而希蒂,这个可怜的木头娃娃沉到了水底,希蒂在海中看到了很多鱼儿,然后阴差阳错的漂到了菲比所在的小岛,被安迪捡到了,可好景不长,大人们发现近的岛上有人类活动的迹象,不久便遇到了土著,交出了希蒂,又被偷了回来,之后遇到了过往的船,获救了,被商船带到了印度,而菲比又把希蒂弄丢了。
希蒂被养蛇男带走,然后又被买走,当了另一个小孩的生日礼物,可那个小孩并不喜欢这个娃娃,便把希蒂塞到了沙发里,过了好久才被救出来,成了另一个小孩的玩具,之后因为她要去女子贵族学校,便把希蒂放在箱子里,放了2年,被扔掉后被缝纫师拿走,打扮成了时尚娃娃,之后又被小女孩伊莎贝拉拿走,在新年时伊莎贝拉带着希蒂去拜客,却被男小孩们抢走了希蒂,男孩们吧希蒂送给了蒂姆,蒂姆又送给了凯蒂,被弄丢在干草堆,成了一个小画家的娃娃,深入了解了种植业,最终回到故乡被拍卖到古董店,写下了这本书。
作品梗概作文(二十):
《狼王洛波》梗概
缪中奥
从前在墨西哥州北部有一个辽阔的牧场,叫科闰坡。在这广阔的土地上,统领四方的是一只老灰狼,那里人叫他“狼王洛波”,它体型硕大,身体强健,机敏狡猾。
有一次,一个牛仔与狼王周旋起来。那时,狼王单枪匹马攻破牛的防御,突然,牛仔大叫起来,狼群像往常一样跑开了。牛仔乘机用随身带着的毒药给狼王下毒。
可是,狼王的称号可不是盖的,它的智慧超乎人类想象,当牛仔第二天清晨指望能看见狼王的尸体时发现,聪明的狼王一伙竟然将有毒的牛肉给单独挑出来了,扔在旁边。
这时,狼王的悬赏金额竟到达了一千美元!
在巨额奖金的诱惑下,一位来自潭奈瑞的护林人来到了课闰坡山谷。他拥有最精良的枪支和马匹,和一群高大的猎犬。但还不是狼王的对手,狼王不用费太多力,就让猎犬非死即伤,最终就只剩下六只猎犬,其中还有三只被咬的遍体鳞伤。最终一匹最精良的马匹也死亡了。
狼王又一次带领伙伴击败了对手。
洛波,一只极其聪明的狼,它和牧羊人都明白,山羊是绵羊的精神支柱,所以狼王越过密密麻麻的绵羊群,径直冲向山羊,没用几分钟,羊群就不攻自破,绵羊四处逃命,不就,狼王就到达目标了。
不得不承认,狼王真厉害!
作品梗概作文(二十一):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课外书。真是受益匪浅!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海伦的小女孩儿,出生在一个快乐的家庭,可是好景不长命运捉弄人,在一次猩红热后,她成了一个盲聋人,虽然生活很困难,可是这些挫折打击并没有让她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在不断地奋力下,她以超出常人的毅力、学习、坚持,成功进入哈佛大学,并顺利毕业。创造了一生的神话,这一颗不会放弃的心,和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学习。
读了这篇,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海伦一生中理解了许多挑战,坚持应对困难。最终在黑暗中有了光明。海伦教了我们怎样坚持,应对困难不要放弃。既然盲聋人能做成的事,我们正常的人岂能办不到?
那一次,学校要举行运动会。我和我们班的同学代表班级参加长跑比赛。因为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比赛。我们都很紧张。可是我想到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每一天坚持都在操场上跑两圈回家,可是我同学满不在乎,把这件事已经忘到九霄云外了。到了比赛的日子,我们在比赛场上奋力地奔跑,最终我获得了二等奖,我明白这都是海伦精神在鼓励着我前进!
还有一次,我练习骑车,看到别的小伙伴骑着车玩得那么出色、那么得心应手,我以为很容易,我就试了试,一下、两下,当我再骑一下时,我和自行车摔倒在地,惹得众人大笑,我很狼狈,我很生气,准备放弃时,想起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又开始反复练习,摔倒再起来骑,倒了再骑…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我最终学会骑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海伦精神将永久激励我前进!
作品梗概作文(二十二):
在一个奇妙的午时,天空中飘漫着一丝淡淡的甜味。爱丽丝与她的姐姐一同在草坪上度过这漫长的午时,但姐姐只会一味地读书。爱丽丝早已厌倦了,独自起身准备去哪儿玩玩,而就在这时,一只怀里揣着一块怀表,会站立的白兔在远处山丘跑过。爱丽丝飞快地躲在一棵大树后,白兔不一会儿就跑到跟前,令她惊奇的是,白兔正在说话,爱丽丝跟随着白兔,一不细心滑进了兔子洞,开始了一场奇妙的梦境旅行。
梦中不仅仅有欢乐、奇怪,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比如有许多会说话的生物,以及一些会活动的纸牌士兵。回家的路上她遇见了会隐形的柴郡猫、爱睡觉的睡鼠和总是哭泣的素甲鱼,本以为就要结束了,但她遇见了红心王后,王后的脾气十分暴躁,古怪的地洞下,所有人都疯疯癫癫,脾气古怪又像得了什么怪病,仅有爱丽丝一个人头脑清醒,而地下的人却感觉她才是怪人。而暴躁的王后本就不喜欢爱丽丝,那里所有的人都排斥她,所以王后命令纸牌士兵将爱丽丝抓回宫殿,她一次又一次凭借自我的智慧得救。红心女王十分生气,因为士兵们翻山越岭也没有找到爱丽丝。
在千钧一发的最终危急时刻,爱丽丝被惊醒,虽是一个梦境但完全体现出了一个小孩的童真,聪明伶俐,天真活泼,她总会口无遮拦,当着老鼠的面谈猫,而伤了老鼠的心时,又用小孩的可爱,单纯的心灵恳求老鼠留下,因为书中饱含着纯真完美的情感,所以这本书一代一代流传。
作品梗概作文(二十三):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新书,名称叫做《皮卡的八哥》。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这本书中有许多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最终一个故事一一《背叛的门牙》。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皮卡的好朋友,也是死对头李哲在参加一次演唱会的时候,皮卡以及李哲互相争夺领唱的位置,最终他们两个都当了领唱,同心协力带领队伍夺得了第一名。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我们要像书中的皮卡和李哲一样,互相争第一,奋力让自我变得更好。但在竞争的过程中不能伤害了朋友情谊,因为有时候我们是需要朋友的,“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嘛。我也明白了,朋友之间应当同心协力。“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能够完成很多我们一个人完成不了的事情。有一次,学校里举行朗诵比赛,比赛前,领读员就常常给我们指导,监督我们训练演讲,看着我们一遍又一遍地试演。比赛时,4个领读员昂首挺胸,带领我们将演讲声情并茂地表现出来。刚读完,台下就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我们都笑了,为我们付出的心血,为我们获得的掌声,为我们得到了认可。经过我们的奋力和团结,最终取得了特等奖。
“一根筷子容易折,十根筷子抱成团”在巨大的困难面前,一个人的力气是渺小的,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能拥有巨大的力气,最终赢得胜利。
作品梗概作文(二十四):
《董存瑞故事》梗概
1948年,董存瑞所在的解放军部队准备攻打热河的隆化。敌人妄想阻止我军前进,在隆化城旁造了许多的碉堡。为了减少部队的伤亡,所以,就要把它们一一炸掉,给大部队前进扫清障碍。
董存瑞所在的二排,在这次战斗中的任务就是炸碉堡。战斗打响了,二排的战士们,一齐去炸碉堡,董存瑞在炸碉堡时,把耳朵震得嗡嗡响,头被气浪震得发晕,但他仍然坚持着,先后又炸了二个碉堡,其他战士也炸了很多碉堡,我们的部队随着冲锋号的响声冲了出去,可是在干河的那座桥上,几块砖掉了下来,之后一个枪管出来了,向我军阵地扫射,董存瑞所在的连队不得不停下来,连长命令二排战士在15分钟内炸掉这座桥型碉堡,友军在东南角进攻,也在院中被阻,这时二排战士自告奋勇去炸碉堡。
可是,第一名和第二名,还没到桥下就牺牲了,董存瑞立刻拿起炸药包冲向桥头碉堡,从敌人的枪林弹雨中冲了过去,腿被子弹射中,受伤了,可是他没有倒下,继续向前,一向冲到桥的下头,他把炸药包两次放在桥沿上,都滑了下来,他心急如焚,心想,每耽误一分钟就会有许多同志的牺牲,所以他用手托起炸药包,拉着了导火索,董存瑞向战友们大声喊道:“同志们,为了胜利,前进!”之后“轰”的一声,碉堡被炸毁了,董存瑞也牺牲了,战士们一齐冲向了隆化,一会儿,隆化中学升起了五星红旗,隆化解放了。
随后战友们和师首长,来到桥型碉堡废墟旁,脱下了帽子,为董存瑞致敬。董存瑞的牺牲重如泰山。他用自我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日的快乐生活,换来了今日的和平安宁,人民安居落业,国家繁荣昌盛。我们永久也不会忘记他,他永久活在我们心中。
作品梗概作文(二十五):
从前有个美丽的女孩,她的母亲得病死了。女孩哭得悲痛极了。父亲又娶了一位继母。继母还带来了两个女儿。不久,父亲也病死了。继母和她的女儿都很坏。他们让灰姑娘在厨房干重活,身上穿得脏脏的,给她起名叫"灰姑娘"。
有一次,王子要举行舞会选妻子,邀请所有的年轻姑娘参加,灰姑娘的两个姐姐赶紧打扮起来。灰姑娘也被邀请了,可继母说;"你别想了,在家干活吧!"继母把她关进柴房。灰姑娘十分难过。正在这时,一个仙女出此刻她的面前。仙女变出了一套美丽的衣服,一双水晶鞋和一辆南瓜车送给灰姑娘。"你去参加舞会吧!可是魔法只能维持到午夜十二点。"南瓜车载着灰姑娘飞快地驶向皇宫。美丽的灰姑娘一进皇宫见到王子,王子立刻就爱上了她。
整个晚上,王子只和灰姑娘一个人跳舞,灰姑娘觉得快乐极了。当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时,灰姑娘慌忙离开了皇宫,她在匆忙中跑掉了一只水晶鞋。王子为了找到灰姑娘,下令所有的姑娘都要试穿那只水晶鞋。继母的两个女儿无论怎样使劲也穿不进去。当轮到灰姑娘时,她的脚一下子就穿进去了,十分合脚。王子把灰姑娘带回皇宫并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从此他们快乐地生活在一齐。
作品梗概作文(二十六):
雀芹家门口有一棵大桂花树,大家都很喜爱。因为桂花树高并且大,开出来的花也香。
8月中的某一天是要摇桂花的。大家要先洗脚,洗好了才能上席子摇花。可有两个人却没有被邀请,分别是不爱干净的长腿二鬼和爱干净的婉玲。
长腿二鬼不被邀请很好理解。但婉玲很爱干净,却受冷漠,从来不受欢迎,是因为她没有父亲。婉玲的母亲走了,只剩外婆照顾她。等婉玲上学了,却发现自我备受疏远,她不想上学了,可外婆打她,她只好去了。这该摇花了,可没人邀请自我,婉玲自我先去洗脚,主动上席子,却令摇花的小孩们尴尬了。
那以后,婉玲喜欢上了荒野空旷的感觉,经常在荒野玩;之后婉玲又喜欢上了火的律动,天天带着火柴,到荒野放火,又用树枝把它拍灭。
有一天,婉玲发现了桂花树下着了火,便急忙叫人,可她娇弱,声音小,没人听见,只好自我拿起飘在河上的大树枝拍打,再拿起一桶桶水灭火。之后,大人们最终闻讯赶来,帮着一齐灭了火。可大家却怀疑火是婉玲放的,婉玲很悲痛。还好之后人们明白火是长腿二鬼放的,便愧疚地决定找婉玲道歉。
谁料第二天天亮了,起得早的人发现:婉玲准备离开小镇了。大家赶忙去追船挽留。之后,婉玲搭船回到了小镇,大家也理解了她,在这一年应当摇花的时间邀请了她。
婉玲不再受大家的冷漠了,大家也都愿意与她玩了。
作品梗概作文(二十七):
我很喜欢读书,尤其是喜欢读儿童小说。今年寒假之前,母亲给我买了十几本小说,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就是《蜻蜓眼》。《蜻蜓眼》是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国际安徒生奖得主曹文轩的一部长篇力作。
一九二五年,阿梅的爷爷---一个中国丝绸商之子杜梅溪,在他当水手来到法国马赛的时候,偶遇阿梅的奶奶奥莎尼---一个美丽的法国女子。他们相识、相爱、结婚生子,在里昂度过了十四年的快乐时光。期间,阿梅的太爷爷赠送给阿梅的奶奶两颗稀世珍宝---蜻蜓眼。
一九三七年,日本占领上海,杜家的丝绸生意日渐衰败。一九三九年深秋,阿梅的爷爷奶奶带着小孩们回到了上海的蓝屋,阿梅的奶奶开始她在中国的三十多年的生活,直到生命的尽头。
在上海生活期间,蓝屋的生活每况愈下,但阿梅的奶奶始终坚持着那份优雅、乐观、坚韧。阿梅的奶奶是优雅的,她喜欢穿旗袍、喷香水、喝咖啡,即使在日子十分困难的情景下,她还尽力坚持着她的习惯。阿梅的奶奶是乐观的,在生活十分拮据的时候,她想尽一切办法,让全家人包括佣人都尽可能吃饱穿暖,甚至不惜拆掉自我的毛衣给阿梅做毛衣,还让阿梅坚持学习钢琴。阿梅的奶奶是坚韧的,她被怀疑成间谍,遭受不公的待遇,但她没有被挫折击垮。同时阿梅的奶奶也是无私的,她把全部的爱都给了她所爱的人。
我真的十分喜欢曹文轩的小说。今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积累丰富的知识,并向书中的杰出人物学习!
作品梗概作文(二十八):
这是著名儿童文学家张天翼写的一本书,故事惊险又刺激,难过又趣味,读了后还让人陷入沉思……
书中写到有一对老夫老妻生了两个儿子,大哥名叫大林,小弟名叫小林。兄弟俩十岁那年,他们的父母去世了,为了生存,兄弟俩只好出去找工作。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可怕的怪物。于是他俩决定分头跑,跑了很久,最终把怪物给甩了,可是兄弟俩就这样走散了。之后,弟弟被一只狗绅士和一只狐狸当成废物捡回去了,然后他又被拍卖给了四四格先生。四四格每一天都让小林干没完没了的活,没有饭吃,还不让他休息,也不给工资,小林和他的同伴们受尽了四四格的虐待,最终大家团结起来把四四格打死了。可是打死一个四四格又来了一个四四格,小林他们最终都无法摆脱四四格们的欺压,于是他们就一齐逃跑。结果小林遇到了开火车的中麦伯伯,他就跟着中麦伯伯学开火车,之后他成了一名优秀的火车司机,能够自食其力了。大林逃跑后,他也遇到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用诡计把大林送给世界第一富翁—哈叭先生当干儿子,他从此就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了。之后,哈叭先生去世了,大林打算和蔷薇公主去海滨玻璃馆结婚,可是中途掉到了海里,辗转来到了一个叫富翁岛的地方,那岛上都是金银财宝,并且也仅有金银财宝,没有人劳动,没有人创造财富,最终没有食物,大林就被活活地饿死了。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金钱不是万能的,劳动才是最最重要的,创造财富才是最快乐的。俗话说,自我动手丰衣足食,如果我们仅仅拥有金钱,并不代表我们就拥有了生命、健康和快乐。我们仅有经过自我奋力地劳动,去获取我们想要的东西,那才能拥有真正的快乐。
作品梗概作文(二十九):
一场空前的浩劫,让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接到乡下。和奶奶、稻虎哥欢乐地生活在枫林渡,虽然很贫苦,但一家人很快乐。
蓝蓝是稻虎哥的小尾巴。她和稻虎哥一齐驾着小船到河上去打鱼,她和稻虎哥一齐枕在枫河边的草滩上,仰头听云雀叫,她和稻虎哥一齐偷偷去看戏……每一天晚上她都能够和相依为命的奶奶睡一张床,在奶奶的故事、趣事中甜甜睡去。
蓝蓝十岁那年,奶奶为了孙女更好的长大,就和蓝蓝被母亲接回了城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和陌生的母亲、外婆、弟弟童童开启了新的生活。
那里拥有优越富足的生活,可是蓝蓝心中却十分惶恐。温柔热情的母亲,和蔼可亲的外婆,可爱乖巧的童童,这也并不能让蓝蓝停止对枫林渡的思念。蓝蓝也变得越来越不快活。虽然她不喜欢弹琴,可是为了母亲,她委屈自我,奋力尝试;虽然她喜欢大杂院的小孩,可是为了母亲,她只能远离他们,偶尔偷偷带他们到家玩儿一会儿,也要细心翼翼,尽量不露痕迹;尽管在枫林渡,她和奶奶形影不离,可是只要母亲在家,她就不再这样了。
这个枫林渡从来没有心眼、单纯得要命的小姑娘,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学会了察言观色,自从进了城,她原本灿烂的笑容越来越少,失去了心灵自由的她活的太累了!
直到有一天,蓝蓝再也受不了了。还是选择离开城里的那个优越环境的家,回到那个能给她欢乐的枫林渡。
作品梗概作文(三十):
从前,有一个叫汤姆的小孩,住在美国圣彼得堡的小镇上,他十分调皮,但喜欢宝藏,顽皮的汤姆经常逃学闯祸,遇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儿也不害怕,一向向往自由。
有一次,汤姆心境沮丧,突然看见他的朋友乔哈波,萌生出离家出去当海盗,于是汤姆乔、哈克准备了一些食物和物品,当天晚上就开船来到了杰克逊岛。
他们吃咸肉、玉米面包过得自由自在,在沙滩上追逐打闹,在河边钓鱼,玩了许多天。镇上的人许多天都找不到他们,以为他们被淹死了,派了一艘蒸汽船打捞他们的尸体。他们明白后十分的自豪。因为这个事,汤姆还一个人溜回家看了看,得知镇上的人星期天在教堂为他们举行葬礼。在镇上的人为他们举行葬礼时,他们突然回到教堂,让全镇的人大吃一惊。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汤姆和哈克来到鬼屋,不久杀人凶手印第安乔和一个陌生人也出此刻鬼屋里,两个小孩连逃出去的勇气都没有了,一向趴在二楼的地板上听他们说话。
当陌生人发现了哈克和汤姆的挖土工具后,两人商量如何转移财产。印第安乔觉得有人在二楼,上楼杀人时楼梯垮了,他觉得不要浪费时间就走了,汤姆和哈克才松了一口气。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镇上的小孩们参加了贝琪母亲举行的野餐会。吃喝玩乐后,他们决定去山洞冒险,而汤姆和贝琪在山洞迷路了。他们两个人筋疲力尽,汤姆把食物留给了贝琪。自我在山洞里探险,蜡烛立刻就要燃尽了。贝琪绝望了,可汤姆还在苦苦支撑着,鼓起勇气探路。途中还遇到了躲在山洞里的印第安乔,可是他一听到声音就跑了,最终汤姆以他的智慧,最终走出了山洞。
最终,汤姆和哈克进入山洞。把财宝挖了出来,他们变成了富人。
作品梗概作文(三十一):
童话王国里,有一个美丽的公主,她就是白雪公主。
白雪公主从小就没有了母亲,他的后母虽然长得很美,可是嫉妒心强,内心狠毒。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白雪公主渐渐地长大了,她不仅仅聪慧过人并且越长越美丽。有一天,王后问她的魔镜,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是谁,魔镜说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是白雪公主。王后气急了,就秘密地命令猎人把白雪公主带到森林,然后杀了她。可是善良的猎人并没有听从王后的命令,他偷偷把白雪公主放了,杀了一只小鹿向王后交差。
白雪公主在森林里迷了路,碰巧遇上了生活在森林里的七个小矮人。小矮人们被白雪公主的美丽震惊了,他们邀请白雪公主住在他们家里。恶毒的王后很快便经过魔镜明白了白雪公主还没有死的消息,并摸清了白雪公主的藏身之地,她一次又一次的用恶毒的计谋加害白雪公主。虽然前几次救活了白雪公主,可是最终,白雪公主还是不幸地躺进了水晶棺材里,闭上了眼睛。
之后,一个王子遇见了躺在棺材里的白雪公主,王子幸运地把她从死神的手里救了回来,并把她带回了王宫。他们很快结婚了,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作品梗概作文(三十二):
从前,有一个叫海力布的猎人,他热心帮忙别人。有一次,海力布救了龙王的女儿——小白蛇。
老龙王十分感激海力布,决定要重重的酬谢他,于是,就把一颗能听懂各种动物语言的宝石送给了海力布。临行前,小白蛇再三叮嘱说:“敬爱的猎人,您要记住,动物说什么话,只能您自我明白,如果您告诉别人,您立刻就会变成石头”。
一天,猎人到深山里去打猎,突然听到一个可怕的消息。晚上,这儿的大山要崩塌,大地要被洪水淹没。海力布急忙跑回家,对乡亲们说:大家赶快走,那里不能住了。可是谁也不相信。海力布为了救乡亲们,只好把怎样得到宝石,怎样听到鸟儿的对话,他刚说完,自我就变成了一块僵硬的石头。
大家见海力布变成了石头,都十分悲痛、后悔。乡亲们扶老携幼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村子,突然,乌云密布、狂风怒号,晚上,只听见一声巨响,大山崩塌了,洪水把他们住的村子淹没了。
从那以后,村民们世世代代都在纪念海力布。
作品梗概作文(三十三):
战国时候,秦国,常常进攻别的国家。
有一回,赵王得了和氏璧着个无价之宝。秦王明白后,写信说愿意用十五座城来换璧。赵王看后,立即找来蔺相如商量对策。蔺相如说他愿意带着和氏璧去与秦王交谈。在秦国,蔺相如明白秦王没有拿城换璧的诚意,借故说璧有小毛病,拿回和氏璧,并说和氏璧是个无价之宝,要举行一个仪式。与秦王谈完后,蔺相如立即将和氏璧偷偷地送回赵国。秦王明白后没有办法,只得将蔺相如送回赵国。这次,蔺相如立了功,做了上大夫。
几年后,秦王约赵王在渑池见面。赵王只好带着蔺相如来到渑池。
在渑池会上,赵王被迫为秦王鼓瑟了一段,秦王立即叫人记录下来。蔺相如看了,也强迫秦王为赵王击了缶,蔺相如也叫人记录下来。秦王明白廉颇已经在边境做好了准备,只好让他们回去,这下蔺相如做了上卿。
廉颇明白后,十分不服气,扬言要让蔺相如下不了台,蔺相如只好处处避让。
之后蔺相如说:“秦国之所以不赶进攻赵国就是因为武有廉颇,文有蔺相如,如果我俩闹不和,国家必定兴亡。”廉颇听后十分懊悔,于是他负荆请罪,得到了蔺相如的原谅。
从此他俩成为好朋友,共同治理赵国。
作品梗概作文(三十四):
东汉末期,曹操带领八十万大军南下,想夺取东吴之地。当时的江南由孙权占领着,孙权的手下周瑜调三十万大军赶往赤壁,与曹操对江而战。
曹军大都是北方人,不习惯水战,曹操便用铁锁把船连了起来,并下令士兵加紧操练,准备渡江。
周瑜的手下黄盖看到曹军用铁索把船连了起来,便想了一条妙计。周瑜听了,十分满意,黄盖便依计而行。黄盖先给曹操写了一封投降信,信中说自我愿意带兵和粮食投靠曹操。曹操得知后,高兴极了。第二天是大雾天气,曹操站在船头,隐隐约约看到一队打着“黄”字的旗帜正向自我驶来,便以为黄盖来了,很高兴,所以根本没有任何防备。
黄盖的十几条船上装着各种火药,外面用东西遮住,船的后面拴着十几条小船。眼看离曹军的船不到二十公里了,黄盖便下令放火烧船,顿时,大火烧着了黄盖的船,黄盖又命令士兵跳进小船。火船横冲直撞的冲进了曹军的连环船,曹军想散开,可船又被铁索栓着动弹不了。很快,曹军被烧死的,淹死的不计其数。
曹军大败以后,周瑜带人冲上岸,曹操带着残兵败将逃走了。
作品梗概作文(三十五):
利用假期的时间,我阅读了《钓鱼的启示》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写了:那年,我十一岁。在鲈鱼捕捞开放日的前一个夜晚,我跟着父亲去附近湖中的一个小岛上钓鱼。过了好才一段时间,我最终钓到了一条大鲈鱼。父亲划了一根火柴,看了看手表,距离开发捕捞鲈鱼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父亲要我把鲈鱼放回湖中。我把乞求的目光投向了父亲。
尽管没有人看到我们,更无人明白我的在什么时候钓这条鲈鱼的,可是父亲不答应。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这条鲈鱼放回湖中。
转眼间三十年过去了,我已经是一位的建筑设计师了。那晚以后,我再没有钓到大的鲈鱼了。可是,在人生的旅途中,我却不止一次次地遇到了与那条鲈鱼相似的诱惑人的“鲈鱼”当我一次次面临道德抉择的时候,就会想起父亲以往告诫我的话:道德只是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实际起来却很难。一个人要是从小受到这样严格的教育的话,就会获得道德实际的勇气和力气。
三十年前,给我留下了十分久的回忆和终身的启示。
作品梗概作文(三十六):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课外书。真是受益匪浅!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海伦的小女孩儿,出生在一个快乐的家庭,可是好景不长命运捉弄人,在一次猩红热后,她成了一个盲聋人,虽然生活很困难,可是这些挫折打击并没有让她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在不断地奋力下,她以超出常人的毅力、学习、坚持,成功进入哈佛大学,并顺利毕业。创造了一生的神话,这一颗不会放弃的心,和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学习。
读了这篇,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海伦一生中理解了许多挑战,坚持应对困难。最终在黑暗中有了光明。海伦教了我们怎样坚持,应对困难不要放弃。既然盲聋人能做成的事,我们正常的人岂能办不到?
那一次,学校要举行运动会。我和我们班的同学代表班级参加长跑比赛。因为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比赛。我们都很紧张。可是我想到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每一天坚持都在操场上跑两圈回家,可是我同学满不在乎,把这件事已经忘到九霄云外了。到了比赛的日子,我们在比赛场上奋力地奔跑,最终我获得了二等奖,我明白这都是海伦精神在鼓励着我前进!
还有一次,我练习骑车,看到别的小伙伴骑着车玩得那么出色、那么得心应手,我以为很容易,我就试了试,一下、两下,当我再骑一下时,我和自行车摔倒在地,惹得众人大笑,我很狼狈,我很生气,准备放弃时,想起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又开始反复练习,摔倒再起来骑,倒了再骑…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我最终学会骑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海伦精神将永久激励我前进!
作品梗概作文(三十七):
《董存瑞故事》梗概
1948年,董存瑞所在的解放军部队准备攻打热河的隆化。敌人妄想阻止我军前进,在隆化城旁造了许多的碉堡。为了减少部队的伤亡,所以,就要把它们一一炸掉,给大部队前进扫清障碍。
董存瑞所在的二排,在这次战斗中的任务就是炸碉堡。战斗打响了,二排的战士们,一齐去炸碉堡,董存瑞在炸碉堡时,把耳朵震得嗡嗡响,头被气浪震得发晕,但他仍然坚持着,先后又炸了二个碉堡,其他战士也炸了很多碉堡,我们的部队随着冲锋号的响声冲了出去,可是在干河的那座桥上,几块砖掉了下来,之后一个枪管出来了,向我军阵地扫射,董存瑞所在的连队不得不停下来,连长命令二排战士在15分钟内炸掉这座桥型碉堡,友军在东南角进攻,也在院中被阻,这时二排战士自告奋勇去炸碉堡。
可是,第一名和第二名,还没到桥下就牺牲了,董存瑞立刻拿起炸药包冲向桥头碉堡,从敌人的枪林弹雨中冲了过去,腿被子弹射中,受伤了,可是他没有倒下,继续向前,一向冲到桥的下头,他把炸药包两次放在桥沿上,都滑了下来,他心急如焚,心想,每耽误一分钟就会有许多同志的牺牲,所以他用手托起炸药包,拉着了导火索,董存瑞向战友们大声喊道:“同志们,为了胜利,前进!”之后“轰”的一声,碉堡被炸毁了,董存瑞也牺牲了,战士们一齐冲向了隆化,一会儿,隆化中学升起了五星红旗,隆化解放了。
随后战友们和师首长,来到桥型碉堡废墟旁,脱下了帽子,为董存瑞致敬。董存瑞的牺牲重如泰山。他用自我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日的快乐生活,换来了今日的和平安宁,人民安居落业,国家繁荣昌盛。我们永久也不会忘记他,他永久活在我们心中。
作品梗概作文(三十八):
这是著名儿童文学家张天翼写的一本书,故事惊险又刺激,难过又趣味,读了后还让人陷入沉思……
书中写到有一对老夫老妻生了两个儿子,大哥名叫大林,小弟名叫小林。兄弟俩十岁那年,他们的父母去世了,为了生存,兄弟俩只好出去找工作。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可怕的怪物。于是他俩决定分头跑,跑了很久,最终把怪物给甩了,可是兄弟俩就这样走散了。之后,弟弟被一只狗绅士和一只狐狸当成废物捡回去了,然后他又被拍卖给了四四格先生。四四格每一天都让小林干没完没了的活,没有饭吃,还不让他休息,也不给工资,小林和他的同伴们受尽了四四格的虐待,最终大家团结起来把四四格打死了。可是打死一个四四格又来了一个四四格,小林他们最终都无法摆脱四四格们的欺压,于是他们就一齐逃跑。结果小林遇到了开火车的中麦伯伯,他就跟着中麦伯伯学开火车,之后他成了一名优秀的火车司机,能够自食其力了。大林逃跑后,他也遇到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用诡计把大林送给世界第一富翁—哈叭先生当干儿子,他从此就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了。之后,哈叭先生去世了,大林打算和蔷薇公主去海滨玻璃馆结婚,可是中途掉到了海里,辗转来到了一个叫富翁岛的地方,那岛上都是金银财宝,并且也仅有金银财宝,没有人劳动,没有人创造财富,最终没有食物,大林就被活活地饿死了。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金钱不是万能的,劳动才是最最重要的,创造财富才是最快乐的。俗话说,自我动手丰衣足食,如果我们仅仅拥有金钱,并不代表我们就拥有了生命、健康和快乐。我们仅有经过自我奋力地劳动,去获取我们想要的东西,那才能拥有真正的快乐。
作品梗概作文(三十九):
从前,有一个叫汤姆的小孩,住在美国圣彼得堡的小镇上,他十分调皮,但喜欢宝藏,顽皮的汤姆经常逃学闯祸,遇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儿也不害怕,一向向往自由。
有一次,汤姆心境沮丧,突然看见他的朋友乔哈波,萌生出离家出去当海盗,于是汤姆乔、哈克准备了一些食物和物品,当天晚上就开船来到了杰克逊岛。
他们吃咸肉、玉米面包过得自由自在,在沙滩上追逐打闹,在河边钓鱼,玩了许多天。镇上的人许多天都找不到他们,以为他们被淹死了,派了一艘蒸汽船打捞他们的尸体。他们明白后十分的自豪。因为这个事,汤姆还一个人溜回家看了看,得知镇上的人星期天在教堂为他们举行葬礼。在镇上的人为他们举行葬礼时,他们突然回到教堂,让全镇的人大吃一惊。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汤姆和哈克来到鬼屋,不久杀人凶手印第安乔和一个陌生人也出此刻鬼屋里,两个小孩连逃出去的勇气都没有了,一向趴在二楼的地板上听他们说话。
当陌生人发现了哈克和汤姆的挖土工具后,两人商量如何转移财产。印第安乔觉得有人在二楼,上楼杀人时楼梯垮了,他觉得不要浪费时间就走了,汤姆和哈克才松了一口气。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镇上的小孩们参加了贝琪母亲举行的野餐会。吃喝玩乐后,他们决定去山洞冒险,而汤姆和贝琪在山洞迷路了。他们两个人筋疲力尽,汤姆把食物留给了贝琪。自我在山洞里探险,蜡烛立刻就要燃尽了。贝琪绝望了,可汤姆还在苦苦支撑着,鼓起勇气探路。途中还遇到了躲在山洞里的印第安乔,可是他一听到声音就跑了,最终汤姆以他的智慧,最终走出了山洞。
最终,汤姆和哈克进入山洞。把财宝挖了出来,他们变成了富人。
作品梗概作文(四十):
尼尔斯是一个很顽皮的小孩。故事开始的时候,父亲叫他在家里念书,尼尔斯想,就念一两页,然后去玩儿就行了。父亲从尼尔斯的眼神里看出了他的心思,然后说,你要一页一页把一整本书念完,我会跳着考你的。于是,尼尔斯只能乖乖地念书了。
尼尔斯念着念着就睡着了。当他醒来的时候,看见母亲的箱子是打开的。不明白是谁打开的,因为母亲从不会让别人打开她的箱子。他吓得一动不动了,像被冻住了。然后他看见了一个小精灵,原先是小精灵打开的母亲的箱子。尼尔斯用一个网抓住了小精灵,小精灵拿出了三个宝贝,说:“把我放了,这三个宝贝就送给你。”尼尔斯移开了网,小精灵溜走了,尼尔斯又睡着了。尼尔斯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我变成了小精灵。他看见一群大雁从天空飞过。这让他想起了雄鹅莫顿,莫顿很喜欢跟随鸟类到外面旅行。于是,尼尔斯找到了立刻要起飞的莫顿,紧紧抓住它的脖子,开始了骑鹅旅行记。
我觉得,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应当叫大拇指骑鹅旅行记。因为尼尔斯变成了个小精灵,就像大拇指一样。其实是大拇指跟着一只白鹅,跟随大雁去旅行了。我期望,我也能像尼尔斯一样能够骑着鹅去旅行,可是我要让一个小精灵把我和家人一齐变成小精灵,骑着一群鹅去旅行,要不然我会想念父亲母亲的。
作品梗概作文(四十一):
《幼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这是高尔基真实的幼年生活。
阿廖沙是小说的主人公,他是一个善于观察的小孩,能变别好与坏,即使在外祖父和两个舅舅的影响下,依然有勇气和信心,并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下和外祖母的宠爱下,逐渐长大为一个善良,坚强,正直和充满爱的人。
阿廖沙三岁丧父,母亲带他到外祖父家生活。而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令人窒息的家庭。在这个家庭中父子、兄弟、夫妻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六亲不认,甚至为一些小事常常争吵斗殴。外祖父有着矛盾复杂性格,他内心有善良的一面,但又喜怒无常,且脾气暴躁,毒打外祖母,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幸好外祖母对他很慈爱,给他讲传说、童话和民间故事,并且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但她却独自承受着一切生活压力,毫无怨言。母亲被迫改嫁,几年后也因病去世了。外祖父破产后,阿廖沙被迫流落人间,开始了独自谋生的生涯。
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生活,结识了好多朋友彼得大叔“好事情”……
你读过这本书吗?如果没有,那就赶快读一读吧!让我们一齐去了解,阿廖沙三岁至十岁的幼年生活。
作品梗概作文(四十二):
今日我从书橱里拿出了我的新书《汤姆索亚历险记》,听同学们说这本书很有意思。刚翻了两三页我就发现自我已经迷上它了。
小说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聪明伶俐极有说服力的一个人。他自幼父母双亡。从小被姨妈抚养。他受不了姨妈的虐待,决心要离开这个地方。他拿走了许多生活必需品、玩具,跟朋友一齐离家出走了。他们偷偷划走了港口的小船,在半路上有说有笑,可不知怎样的突然进了一个山洞里。正准备出去的时候,他们发现洞口被大石头给堵上了。他的同伴都急哭了,可他却冷静了下来。他安慰着朋友说我们此刻身边有好几天的食物和水,不用担心。汤姆利用自我的聪明才智用风筝找到了出口。可就在这时,他们发现了杀人犯也在洞里。就在这紧急之时,汤姆和朋友爬了出去,利用洞口的石头将他堵在了洞里面。出去以后,汤姆用自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船长,将他们俩送回了家,他也将杀人犯的事告诉了法官,他被全镇评为小英雄。他们俩所经历的事儿也被写成了文章。玻璃姨妈也认识到了自我的错误改变了对汤姆的态度汤姆,汤姆从此也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我认真地读完了这本书,我还要把它讲给同学们听!
作品梗概作文(四十三):
翻开书,一股墨水的清香扑鼻而来,印着黑色宋体的纸张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狼王梦讲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叫紫岚,在广阔无垠的尕玛尔草原上,他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的嘶吼,她的挣扎,他用母亲保护小孩时才有的眼神警告猎狗,他随时能够与他同归于尽。
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狂雨夺去了一只小狼崽的生命,可是这样的伤痛,却只是开始,她饥不择食却找不到食物,在百般无奈中她选择吃掉那只已经死去的小狼崽才有足够的奶水,养育其余小狼崽,这是丛林里的生存法则。
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最终的心愿:登上狼王宝座!为了完成他的梦想,他选择了偏心,她偏向于那只长得像黑桑的黑仔,给予他更多的母乳。果然黑仔不负众望。才半岁多点就不屑于打闹嬉戏有着超越同龄狼的胆量和勇气,可是这种胆量却成为了黑仔丧命黄泉的原因。
其实狼的世界和人类有些一样,都是有望子成龙的心理,狼也一样都期望自我的狼崽能成为新一代狼王,紫岚并没有因黑仔的死而放弃,将目标转为蓝魂儿身上,紫岚没有对以前那样和蔼可亲却多了一份急功近利,争强好胜的心理。
蓝魂儿和双毛的死使紫岚彻底绝望!未完成的使命像一块无形的石头压在紫岚的心里,喘可是来气。因为自我为了培养狼崽成为狼王,而提前衰老。她想去石洞看看自我的狼孙,却无情地被赶了出去,这位心灰意冷的母狼为了自我的狼孙,饥饿了二天后带着对失子的悲痛和老雕同归于尽。
可爱又可恨的母亲,她死得那么悲惨,她的一生为了培育狼王而活,也许是狼王梦才毁了她一生!
作品梗概作文(四十四):
爱,一个多么熟悉的字,但爱是什么样的呢?读完这本《爱的教育》后,我找到了答案。我们都在爱的海洋里,感受着爱,享受着爱。但书中人与人之间的爱,却让我感动不已!
这本书是人们公认的世界级名著——原名《心》。它以日记的方式讲述了一位四年级的男孩,安利柯从四年级十月份开学的第一天一向写到第二年七月份,在他身边发生了各种各样感人的小事,教师在课堂读的每月故事,父母亲在他的笔记本上写的劝诫文章,他还有一群心地善良的同学。班长是个热心小孩,当他明白克洛西的父亲是服刑回来的时候,他为了保护同学的自尊心,替洛克西保守住这个秘密;卡龙每当看见有人欺负弱小,他都会挺身而出。诺比斯和贝谛因为小事而吵架,但在家长的引导下,他们两人却成了最要好的同桌。毕业时安利柯和他的同学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自我的教师和校长,心中充满了敬佩之情。
这本书中的每一场故事都写出了人与人之间深深的爱意,大至国家,小至父母,师长和朋友。每一件事都触动了我们的心弦;每一篇章节都值得人们地深思;每一个每月故事都感人肺腑。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最伟大的爱,无处不使人惊叹。
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缺少爱,但这却是我第一次直白地感受到爱的纯洁和伟大!
作品梗概作文(四十五):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主要讲述了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小孩丰富多彩的生活和他们冒险的故事。
汤姆·索亚幼年丧母,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汤姆受不了姨妈和学校教师的管束,常常逃学闯祸。汤姆在镇上有几个好朋友:乔奇、班恩、吉姆以及哈克。一天深夜,他与好友哈克到墓地玩耍,无意中目睹了一场凶杀:乔埃杀死了一个医生,嫁祸给醉鬼彼得。两个小孩都害怕凶狠的乔埃,他们相互发誓决不开口说出真相。之后,汤姆和乔奇、哈克来到荒无人烟的杰克逊岛,在那里他们当起了“小海盗”,过着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日子。而镇上的人们在着急地找他们,找了好几天,镇民们渐渐绝望了。在镇民们为他们三人开追悼会时,三个调皮鬼却若无其事地出现了。镇上要开庭审理彼得杀人案了,汤姆和哈克出庭为彼得作证,混在旁听席中的乔埃落荒而逃。有一天,汤姆和哈克去寻宝,他们在鬼屋看到了乔埃和一个陌生人。他们听到乔埃和那个陌生人商量着要把抢来的金币藏到“二号十字架”下头。
之后,法官撒切尔的女儿贝琪央求父母约同学们到山上野营,大家来到魔克托尔山洞。汤姆和贝琪在洞内迷路了,汤姆靠自我的勇气和智慧找到了山洞的出口,他们最终出来了。为了避免有人再在魔克托尔山洞内迷路,撒切尔准备把洞口封死,汤姆告诉撒切尔,他们在寻找山洞出口的过程中遇到了乔埃。镇民们来到魔克托尔山洞,发现乔埃已在洞内倒毙多日了。汤姆带哈克再次来洞中寻宝,他们挖出了乔埃埋藏的金币。最终,他们划着小船回镇上了。汤姆的历险该对镇民们产生了怎样的震撼啊!
作品梗概作文(四十六):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瑞典的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结合了瑞典的地理,文化,生物等,是一本既趣味又能够学习知识的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本来是一个调皮捣蛋,不愿学习,爱捉弄小动物的坏小孩。一天父母不在家,他捉弄了可爱的小狐仙,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之后,尼尔斯遭到了动物的欺凌,在发现雄鹅马丁要飞走的时候竭力抓住它,却被它带上空中,混入了雁群,骑着鹅开始了他的别样旅行。
雁群的首领阿卡发现了尼尔斯,于是让马丁和尼尔斯回去,因为她觉得人类是动物的敌人。尼尔斯想要证明自我并在雁群里待下去。晚上,狐狸斯密尔偷袭雁群,捉住一只大雁时,尼尔斯勇敢地拉老狐狸的尾巴,救出了大雁。于是雁群便收留了尼尔斯。在旅途中,尼尔斯用魔哨将灰鼠引出了耶里格大楼;把狐狸斯密尔派出的貂、水獭击败,防止他们入侵雁群;帮忙白羽乌鸦杀死了黑乌鸦大王……
尼尔斯在旅途中,学到了关于祖国的不少知识与文化,还有动植物生存技巧等,逐渐变成了一个十分爱国懂事、善良的人。随着大雁北迁尼尔斯又与马丁回家啦!尼尔斯变大了,与自我的父母团圆,并且他变得听话极了,由于见多识广,他谈吐颇有绅士之感,令人刮目相看。
这本书的知识面广,读来十分趣味,请大家快快读读看吧!别忘了,他还是世界第一部获得诺贝尔奖的童话书呢!
作品梗概作文(四十七):
如果世界上真有值得发表的私人冒险经历,并且发表以后还会受到广泛欢迎,那么我认为非这篇故事莫属了——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海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遇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
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前都遇难,唯有读鲁滨逊幸存,只身漂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一些东西运到岸上,并定居下来。用木桩在帐篷周围围上栅栏,还做了家具,度过了最初遇到的困难。
他开始在岛上种植粮食,捕捉并驯养山羊,制作陶器等,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了17年后,一天,他发现岛边海岸上都是人骨,生过火,原先外岛的一群野人曾在那里举行过人肉宴。鲁滨逊惊愕万分。此后他便一向坚持警惕,更加留心周围的事物。直到第24年,岛上又来了一群野人,带着准备杀死、吃掉的俘虏。鲁滨逊救出其中一个,他就是“星期五”。此后,星期五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最终,鲁滨逊被一只英国船只就回了英国。
作品梗概作文(四十八):
一九四五年八月六日。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在广岛爆炸,或许事情的发展就始于这颗原子弹。
广岛被炸毁,父亲死于辐射,母亲带着昭广和哥哥生活困难,无奈之中她把昭广推上了火车,和喜佐子姨妈去佐贺生活。
到了外婆家,昭广以为外婆会款待昭广,可是外婆却让昭广烧火为自我做饭,昭广摸不着头脑。以后,昭广才发现外婆每一天早上都是四点起床,中午回家,昭广最终明白了,外婆每一天早上来不及给昭广煮饭,让昭广自我学会照顾自我。
外婆每一天都用一根竹竿来门前捞河面上的东西,如:水果、蔬菜、枯枝落叶,有一次甚至还捞到一只木屐。外婆说这样既为我们供给了生活便利,又能够保护环境。外婆的智慧真的是数一数二的呀!
此外,昭广在学校里也备受关注。全校都明白昭广的母亲住广岛。在每次运动会上,外婆给昭广带米饭以及甜姜片和梅干。在中午吃饭时,昭广的班主任会经常以肚子疼或吃不下等理由,去跟昭广换午餐盒饭。回到家里,昭广把这件事告诉了外婆,外婆说:“真正的爱是人别人觉察不到的。”
佐贺留给昭广的印象是难以忘怀的。阿嬷是昭广的人生导师。上了中学,昭广准备离开的时候,昭广含着泪说:“阿嬷,再见。”他走向火车站,向阿嬷挥手。再见,佐贺。
作品梗概作文(四十九):
尼尔斯是一个很顽皮的小孩。故事开始的时候,父亲叫他在家里念书,尼尔斯想,就念一两页,然后去玩儿就行了。父亲从尼尔斯的眼神里看出了他的心思,然后说,你要一页一页把一整本书念完,我会跳着考你的。于是,尼尔斯只能乖乖地念书了。
尼尔斯念着念着就睡着了。当他醒来的时候,看见母亲的箱子是打开的。不明白是谁打开的,因为母亲从不会让别人打开她的箱子。他吓得一动不动了,像被冻住了。然后他看见了一个小精灵,原先是小精灵打开的母亲的箱子。尼尔斯用一个网抓住了小精灵,小精灵拿出了三个宝贝,说:“把我放了,这三个宝贝就送给你。”尼尔斯移开了网,小精灵溜走了,尼尔斯又睡着了。尼尔斯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我变成了小精灵。他看见一群大雁从天空飞过。这让他想起了雄鹅莫顿,莫顿很喜欢跟随鸟类到外面旅行。于是,尼尔斯找到了立刻要起飞的莫顿,紧紧抓住它的脖子,开始了骑鹅旅行记。
我觉得,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应当叫大拇指骑鹅旅行记。因为尼尔斯变成了个小精灵,就像大拇指一样。其实是大拇指跟着一只白鹅,跟随大雁去旅行了。我期望,我也能像尼尔斯一样能够骑着鹅去旅行,可是我要让一个小精灵把我和家人一齐变成小精灵,骑着一群鹅去旅行,要不然我会想念父亲母亲的。
作品梗概作文(五十):
今日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明朝吴承恩的著作——《西游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孙悟空出世拜师大闹天宫,这是全书最精彩的章节,热闹非凡,孙悟空上天入地好一段折腾,将他反抗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唐僧西天取经路上先后收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个徒弟,并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作品曲咋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的矛盾,经过取经人和妖魔的斗争及神佛语与妖魔之间的关系,表现了人们群众战胜困难的乐观精神和封建时代的统治阶级统治的腐朽、程序的混乱。
其中大闹天宫这一段是我最喜欢的,孙悟空因为玉帝给他了一个最小的官职而愤怒不己,于是,孙悟空就一个筋斗云回到花果山上,玉帝派李天王与哪吒住那孙悟空,但他们两个都无法打败孙悟空,就回去说给玉帝听,太白金星说不如给他一个有名无禄官职,可是孙悟空在蟠桃大会上捣乱,自我又逃回花果山来,玉帝派二郎神等人捉拿妖猴,太上老君准备把他练成仙丹,但孙悟空铜头铁臂,刀枪不入,反而练成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最终,孙悟空却被如来,用五指山压住。
这本书为什么让大家觉得好看?为什么那么的家喻户晓?因为他有生动的动作描述,炉火纯青的语言,才让故事生动起来。
作品梗概作文(五十一):
从前,有个小孩叫尼尔斯,他十分淘气,经常捉弄小动物。一天,尼尔斯得罪了小精灵,小精灵将他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他来到院子里,发现雄鹅莫顿要和大雁一齐飞走。尼尔斯拼命地抱住鹅的脖子,想把莫顿拉回家,可是莫顿去意已决,尼尔斯只好跟着莫顿开始了他的骑鹅之旅。
雁群在维姆布湖面的浮冰上熟睡后,狐狸斯密尔偷袭雁群并叼走了一只大雁。尼尔斯奋不顾身地救回了大雁,赢得领头雁阿卡的信任。在维姆布湖附近的农庄里,尼尔斯把松鼠宝宝送到了被抓的母松鼠身边,感动了农庄的主人。农庄主人将松鼠母子放归了大自然。从此,尼尔斯在动物界出名了,并被动物们尊称为“大姆指”。
尼尔斯一路上帮忙了很多小动物。在格里敏大楼里,他帮忙黑老鼠对抗入侵的灰老鼠;在厄兰岛上,尼尔斯和莫顿一齐救治了受伤的小灰雁邓芬,此后邓芬便和莫顿一样成了雁群中的一员;在小卡尔斯岛上,尼尔斯帮忙山羊惩罚贪婪的狐狸,设计让狐狸掉入“地狱之洞”;在陶庚湖的农庄里,尼尔斯解救绿头鸭雅洛,让他重获自由;在斯康森公园,尼尔斯锯掉钢丝救出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雕高尔果,在得知阿卡是高尔果的养母后,尼尔斯又帮忙高尔果和阿卡和好如初。
雁群在拉普兰大峡谷度过了完美的夏季,又要飞回南方了。尼尔斯回到家乡后,阿卡用一袋金币答谢尼尔斯的真诚相待,可尼尔斯却拒绝了!
尼尔斯悄悄回家看望父母,发现父母正要杀掉莫顿和邓芬。他克服心理障碍,出面阻止父母杀自我的朋友。就在尼尔斯决心救下朋友的那一刻,他变回了原先的样貌,一家人得以团聚。
作品梗概作文(五十二):
有一个小男孩叫尼尔斯,因为他戏弄小精灵,所以被小精灵变成小人儿。变成小人儿的尼尔斯发现家鹅莫顿想跟随雁群一齐飞走,尼尔斯为了不让母亲悲痛,便抱住了莫顿的脖子,爬上了鹅背。从此,尼尔斯便开始了他的骑鹅旅行。
在维姆布湖面的浮冰上,狐狸斯密尔叼走了一只大雁,尼尔斯拼死救下了那只大雁,自我却被斯密尔困住。第二天,领头雁阿卡用调虎离山之计解救了尼尔斯。从此,尼尔斯赢得了雁群的信任,成了雁群中的一员。可是,斯密尔却对尼尔斯便怀恨在心。
在一个农庄里,一只母松鼠被关在笼子里,它显得烦躁不安,因为它和小孩们分开了。尼尔斯找到了母松鼠的小孩,并把它们送到了母松鼠身旁。农庄里的人明白这件事后,决定把松鼠一家放回树林。从此以后,尼尔斯成了小动物们崇拜的对象,只要小动物遇到困难都会找尼尔斯帮忙。
大雁们来到了库拉山参加一年一度的鹤之舞表演大会。狐狸斯密尔违反鹤之舞的规定偷袭了一只大雁。年长的狐狸惩罚了斯密尔,当众咬掉了斯密尔的耳朵。此后,斯密尔更加仇恨大雁,他一路跟踪雁群,伺机报复。
在旅途中,尼尔斯还帮忙了灰雁、山羊,乌鸦卡尔木,老奶奶,绿头鸭、老马、公熊、天鹅、渡鸦、小雕高尔果和奥萨姐弟俩。一路上,尼尔斯做尽好事,他的故事被越传越远,越传越神奇。
雁群们在美丽的大峡谷度过了夏季,又开启了南飞的旅程。尼尔斯回到了家乡,阿卡用金币表达对尼尔斯的谢意,可尼尔斯并没有收下金币。
雄鹅莫顿带着邓芬和小孩们回家时被尼尔斯的父母抓住了。尼尔斯鼓起勇气救下朋友的那一刻变回了原先的样貌,他们一家最终团聚了!
作品梗概作文(五十三):
美国学者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第一次提出这一概念——人类生存于一个虚拟的、数字化的生存活动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人们应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从事信息传播、交流、学习、工作等活动,这便是数字化生存。“信息的DNA”正在迅速代替原子而成为人类生活中的基本交换物。整本书最核心的思想即尼葛洛庞蒂总结的数字化生存四大特质——分散权力、全球化、追求和谐和赋予权力。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大部分比特的时代着重讲了比特如何替代原子成为新的组成世界的结构。无论是宽带的建立还是数字电视,都是比特时代下的产物。也由此带来了多媒体的诞生,信息产业的爆发。第二大部分人性化界面作者对机器进行了一系列设想,不仅仅提出了让“机器人变得更像人”的言论,更对虚拟现实有了自我的设想。这一部分作者提到了《我的日报》,即未来的信息将是个人化的,为个人而服务的。当下的今日头条、一点咨询便是对这一伟大预测最好的反映。第三部分数字化生活,作者更是前瞻性的提出了家用机器人、物联网、艺术、教育的信息化。
时隔约17年,书中所谓“预测”的东西,此刻已有很多制造了出来,甚至有一些已经淡褪至人们的生活背景中,使大家觉得它理应如此,如电子邮件、互联网、触控式人机交互等。的确,技术的变化与发展实在太快太快,以至于在今日还看似天花乱坠、无厘头的各种技术预测,到了明天却显得极度软弱无力。可是,良好的思想却是沉静而绵长的,它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苍白,反而会因岁月的积淀愈发显现出它的光辉。
作品梗概作文(五十四):
《母亲不是我的佣人》是一本学校励志小说,讲述了一个小男孩战胜一系列挫折的心路长大历程。
上五年级的阿章原本是一个都市小男孩,他自私又蛮横无理,生活上对母亲百般依靠,稍有不如意,便大发脾气。之后因为母亲怀孕了,父亲又在首尔工作,阿章便暂时去乡下舅舅家生活。
离开了父母的庇护,开始的时候阿章异常开心,可很快就出现了很多不如意的事情。在学校,他不是把作业忘在家里,就是因为没带颜料被教师惩罚、被同学取笑。在舅舅家,表妹对阿章充满了敌意,表妹经常对他说:“我不明白你的母亲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母亲不是。”
来到乡下后的阿章,生活简直一团糟。阿章心里异常失落,异常留恋以前在家的生活。他想到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可是什么都不用管,母亲会帮他备齐所有该带的东西,会帮他把房间整理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这个时候,他才醒悟:过去他成绩优异,成为全班同学喜爱的班长,这一切都是因为有母亲在身后默默付出,只是他从来不曾注意到母亲的辛劳,从来不曾感激母亲。
从此,阿章奋力学习独自应对生活,尽量自我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尽管一路磕磕绊绊,挫折不断,但他先后经受了读书、守约、诚信的考验,逐渐长大为一个独立、勇敢、节俭、关爱他人的小男子汉。
小说的结尾,阿章认识到作为学生,从小就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塑造独立的人格,长大后才能成为自我人生的主人。这一天,阿章归来,他最终能够自豪地对母亲说:“母亲,我能够的!我阿章靠自我的力气,也能够做得很好!”
作品梗概作文(五十五):
从小寄养在姨夫家里的哈利·波特饱受姨夫一家人的歧视与欺辱,然而就在哈利11岁生日那天,他从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和猎场看守鲁伯﹒海格那里得知了自我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先哈利的父母是两位善良的巫师,在他一岁时,父母为保护他被那个连名称都不能提的神秘人——伏地魔杀害了。
为了继承父母的遗志,哈利来到了英国一所专门教授魔法的学校——霍格沃茨。霍格沃茨有四所学校,它们分别是: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和斯莱特林。进入霍格沃茨学校后,哈利被分院帽分到了格兰芬多,成了格兰芬多一年级新生,与罗恩、赫敏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许多成为魔法师的课程正在等着他研习。
在一次与同学的争执中,哈利表现出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飞行技能,连他自我都很意外,格兰芬多的院长麦格教授所以让他成为了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的队员,另一方面,魔药学的斯内普教授似乎总是对哈利不怎样友善,然而他错了,斯内普教授不是不喜欢他,而是恨他,除了在课堂上刁难他外,还处处找哈利的麻烦。
哈利在一次魁地奇比赛后发现斯内普严词威胁着懦弱的奇洛教授,甚至斯内普腿上有三头犬的咬痕,更能够证明哈利的推断是正确的,有股邪恶的阴谋在平静的霍格沃茨里悄悄地长大着,斯内普似乎是这一切的关键人物。
于是哈利在他的朋友的帮忙下,成功穿越了四楼走廊外面的活板门,发现奇洛教授才是这一切的关键,奇洛的内心充满仇恨,把自我的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让伏地魔附在他的身上,所以奇洛不能碰哈利,幸好邓布利多学校的校长及时赶到,阻止了奇洛。
作品梗概作文(五十六):
《幼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代表作,也是他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主要描述了作者自身的幼年遭遇。
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就病死了,年幼的他只好和母亲投弃住在尼日尼的外祖父家,在此期间他经历了许多事:贪婪的舅舅们为了财产而大打出手;外祖父被烧红的顶针烫伤手指,原先是自我的儿子所害;阿廖沙在表哥的怂恿下染坏桌布,被外祖父一顿暴打……不管是自我经历的还是别人身上屈辱和困苦,都让阿廖沙隐隐不安。但就在前来探望他的外祖父讲起自我的故事时,他意外发现外祖父也有温柔的一面。
生活中也不止这些。阿廖沙结识了茨冈尼克,他是一位多才多艺的小能手;还有“好事情”,他见识远大,是阿廖沙的挚友,他教了阿廖沙许多东西。
在外祖父家的这段时间,外祖母无疑是阿廖沙黑暗幼年中的一缕阳光,外祖母呵护着阿廖沙,让他茁壮长大,是他的朋友,成了他最贴心的人。
就在这时,消失很久的母亲回来了,因为她又发生了许多事:因为两个自私的舅舅,茨冈尼克惨死;母亲再婚,继父叶夫根尼·马克西莫夫好赌成性,自私虚伪,脾气暴躁,让母亲陷入一片黑暗;一齐共同劳动生活了五十年的外祖父和外祖母竟然分家了!外祖父成了守财奴,阿廖沙开始赚钱……而不幸总是不期而至,贫病交加的母亲死了,十一岁的阿廖沙从此孤独地走向了人间……
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我们与阿廖沙的生活相比,一个是在天堂,一个是在地狱,在那种环境下阿廖沙还能坚强地学习,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奋力学习呢?
作品梗概作文(五十七):
东汉末年,朝廷腐败,皇帝昏庸无能,百姓苦不堪言,就导致了农民发起的起义,名曰"黄巾兵起义"乱世之中,一代英雄人物就此竞相涌现。
之后,袁绍与曹操领众以平"十常侍之乱"冲入皇宫,汉少帝刘辩与陈留王刘协慌乱而逃,途中,西凉刺史董卓因救驾有功,竟掌握了朝中大权,废汉少帝,立陈留王刘协为汉献帝,残暴的董卓欺压百姓无恶不作,王允与曹操利用连环计,将董卓被其义子吕布所斩。
董卓死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用计谋相继除去了吕布,袁术,定都许都,其后官渡之战曹操以小胜多,将袁绍灭掉,继而平定了北方。
刘备桃园结义后,与曹操作斗争,在汝南遭刘璋战败,后投奔荆州刘表,后三顾茅庐,请得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作为辅助。
诸葛亮凭借他的机智,在江东舌战群儒促进孙刘联合在赤壁之战时,利用连环计、反间计、苦肉计,更是出现了草船借箭的故事战胜了曹操。这一战是中国历史十分辉煌的一页。
战后,孙刘转而互争荆州,周瑜派鲁肃讨要荆州,一次次被诸葛亮说回,心胸狭窄的周瑜最终在诸葛亮的讥讽中呕血而亡,留下了既生瑜,何生亮的长叹。
刘备夺得西川,三国鼎立局面构成,不料吴国大将吕蒙,以白衣渡江之计夺取荆州,忠义之将关羽宁死不屈被孙权斩首,之后,刘备又被新任督都陆逊战败,病倒在白帝城。
诸葛亮派大兵将南蛮孟获七擒七纵平定了南方之乱,他因要完成刘备的嘱托,六出祁山,最终应过度劳累军事死于五丈原。这时曹操之子曹丕早已改国号为魏,之后陆续平定了蜀中与东吴,又改号为"晋",总算平定了全国。
真乃"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矣!
作品梗概作文(五十八):
一年夏天,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正站在树桩上享受着盛夏,因为闻到了腊肠的香味,跳进了一个野餐盒中,从而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被男孩玛利欧捡到带回了报亭。在报亭里柴斯特认识了老鼠塔克和猫亨利,不久便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星期天上午,玛利欧带着柴斯特去唐人街买蟋蟀笼子,他以十五美分的价格从冯赛手中买到了笼子、铃铛和一块幸运饼干。玛利欧十分高兴。晚上柴斯特梦见了自我吃着好吃的嫩树叶,清醒后才发现自我吃掉了本就收入不多的玛利欧家的两块钱。玛利欧母亲发现后立马表示要把柴斯特关起来,关到玛利欧替柴斯特还清钱为止。
塔克为了救出柴斯特,拿出了自我全部的积蓄释放出了柴斯特。玛利欧认为柴斯特吃钱是因为自我喂得不好,于是去请教冯赛。冯赛请玛利欧和柴斯特吃了中国的饭菜,然后翻了书,告诉玛利欧蟋蟀吃桑叶,而自我家正好有,他就摘了一些喂给了柴斯特。
回到塔克的家,他们跟着捡来的旧收音机唱着歌。这时,火柴摩擦产生的火星点燃了报纸,报亭里发生了火灾。他们灭火无效后,仓皇逃走,得以保命。大火烧光了报亭,玛利欧母亲认为柴斯特是纵火犯、不祥之物,要把柴斯特扔掉。此时柴斯特唱出了在收音机里听过的歌曲,这让玛利欧母亲很开心,她决定留下柴斯特。
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听到柴斯特的歌声后,十分震惊,就写信将此事告诉了报社。不久报刊上登出这件奇事,柴斯特一下名声大振。
但在光辉时刻,柴斯特却想回家了,亨利为了帮忙他,钻了许多下水道,找到了他回家的列车。柴斯特就这样离开了纽约。
作品梗概作文(五十九):
今年的寒假格外的长,利用这段时间,我看了几本小说,其中有一本令我印象最深刻,叫作《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作者笔名为肉包不吃肉。
故事发生在下修界的死生之巅。主人公墨燃重生回了少年时,把前世对他的师尊楚晚宁的恨带到了这一生,可是之后却发现这是他以往最喜欢的师哥设下的圈套。墨燃前世犯下了巨大的错误,他一度认为这一世无论如何也还不清了,却忘了他是为了保护楚晚宁才变成了可憎的踏仙君。最终,他拼死护住了另一个时空的安宁,只为了赎清前世犯下的罪。
《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是我至少此刻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中的群众只相信他们亲眼看见的,没人愿意给墨燃和楚晚宁一个辩解的机会,最终导致墨燃和楚晚宁这一对恋人险些阴阳两隔。书中的人物活灵活现:外冷内热的晚宁,一心想赎罪的墨燃;两世都要带蝶骨美人席回家的华碧楠;温柔的师昧师明净;还有凤凰儿,天之骄子薛蒙……
这本书中的一句话很好:“莫要对他人妄行揣测,是人能够给予自我的最高尊严。”此刻有多少人不会去理会事情的真相,一心认为自我看到的、想到的就是事实呢?有多少人,仅仅因为自我的见解,就冤枉了那么多好人?
《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用它的每一个情节甚至每一句话都在向我们诠释着一个道理:并非看见的所有东西都是事实,也没有必然的对与错,更没有所谓的‘公平’。书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是因为人们茫然的相信抑或是茫然的指责而褪去了青涩,留下了成熟。可是这些早已不重要了,他们坚守了自我的本心,这便是最好的结局了。
作品梗概作文(六十):
从地狱出逃来到人世间的熄,在巫师的拥戴下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王国。为了强化对人间的统治,魔王熄运用魔法将天下百姓分别变成了四种人:先去光明的人、失去听力的人、失去语言的人、失去灵魂的人。他把这些各自聚集,分别装进四只魔袋。再将四只魔袋,放置在位于王国边缘东南西北方向的金、银、铜、铁四座大山的顶峰,每一座山都有一只狗把守。
为了防止天下人让他的王冠落地,他发动了一场焚书运动。从全国运来的书,堆成了一座座的书山,一天烧一座。八月十五,人类的最终一座书山被点燃。突然一本大书从书山顶端飞出,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最终像个流星滑向了西北方向。
那本从大火中飞出来的书,落在了一个牧羊少年的身边,他叫茫。当茫打开这本书时,看到了一幅手牵灰色猎犬的人像,更令他惊讶的是黄昏时分,书中的人像竟然出此刻他面前。他叫柯,是一名智慧超群的先知,他一眼看出茫正是他寻觅已久的人物。正是柯在多方奔走游说之下,懵懂的茫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戴为王。
茫军在秋季对熄的军队展开进攻,一口气打下了几座小城。熄军毕竟是强大的,茫军抵抗了一个多月,最终败下阵来。在撤退的过程中,茫从一片沼泽泽救出了一个叫瑶的小女孩。她成了他的小妹妹。之后柯为了她的安全,把瑶和茫的羊群送到了后方。
茫军攻克了几座城池后,遭到熄军的凶猛反扑,逃进大山后,己损失大半,金库已经彻底掏空了。饥饿的人群中突然有人想到了茫的羊群,他们手里拿着大刀、匕首、木棒和绳索,羊群已经退到了悬崖边。千钧一发之际,突然出现的瑶挥动手中的灵鞭,阻止了疯狂的人群。柯率领大队人马也出现了。
作品梗概作文(六十一):
尼尔斯是个不爱读书的捣蛋鬼。一天,他因捉弄小精灵而变成了拇指大小。他试图向家里的小动物求助却被驱逐,就在此时,家鹅莫顿想跟大雁飞走,尼尔斯情急之下骑上雄鹅,开启了飞行之旅。
男孩被雄鹅带到高空,结实了高傲的雁群,为了证明自我的实力,他们与雁群一齐旅行。在农庄上,莫顿被一群男孩捉住了。尼尔斯靠着自我的机智与勇敢救出了莫顿,回到了雁群。
几天后,他们随着雁群来到库拉山参加鹤之舞表演大会。大会上,狐狸斯密尔咬死了大雁被驱逐出境。随后,灰鹤的表演令大家震惊,给表演大会添上了一丝魅力。除了中间小小的插曲,整个表演大会都十分圆满。
因为此事,斯密尔对雁群怀恨在心,一路追踪雁群伺机报复,他还怂恿紫貂和水獭偷袭雁群,但都未成功。随后,大雁们来到卡尔斯克鲁纳军港和大造船厂,兴奋之下他独自去参观,却得罪了青铜大汉,还好被木头人救下,成功脱险。
由于被斯密尔追踪,大雁们便绕道飞去厄兰岛,在那遇见了小灰雁邓芬。他救下邓芬,并治好了她的伤。邓芬与他们一齐踏上了旅行。
旅行中,尼尔斯经过了许多神奇和趣味的地方。有海底城市、陶庚湖、伯尔斯拉格那、梅拉伦湖、峡谷等等,他每经过一个地方,都深有感触。这让他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孩长大为了一个善良、勇敢的小孩。回到家时,家中的动物们都十分欢迎他,他也变得更爱护动物了。他有时也会想起大雁们,期望它们能回来找他,可是无奈他变回原样后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只能暗自悲痛。
尼尔斯在这场旅行中完成了自身的升华,从不爱读书的调皮蛋蜕变成了一个爱护动物,勇敢善良的小男子汉。
作品梗概作文(六十二):
“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我的祖国”,读完《小英雄雨来》后,书中的这一句话不停在我的脑海萦绕,让我的心弦颤动不已,不禁为雨来的爱国精神和勇气而赞叹。
雨来是一个游泳健将。母亲不让雨来到河里游泳,可雨来却不怕,他总会趁母亲不注意时偷偷跑去游泳。虽然他比较调皮,但他热爱祖国、热爱学习。一本小小的课本,也会像宝贝一样爱护着,我读到那里,我心里感到十分地羞愧。雨来会好好珍惜课文,我们此刻却毫不珍惜,甚至在课文中乱涂乱画。当我再读到雨来在破烂的夜校读书时,我再次感到羞愧,联想到我上课的环境,既宽敞又明亮。雨来在那么恶劣的环境里都能好好学习,而我们拥有那么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却不懂得加倍珍惜……
在心里,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雨来为了掩护交通员李大叔,无论日本鬼子怎样诱哄,雨来都不说出李大叔的下落。即使他的鼻子和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也毫不动摇,只是淡定地用手把血一抹,依旧咬咬牙,坚持了下去。我不禁想:如果是我,我能坚持下去吗?所以,我十分钦佩勇敢的雨来。作为中国人我们今日之所以能当家作主并过上快乐的生活,就是因为有这些革命先辈们,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出生入死,浴血奋战,同日本鬼子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雨来这种应对凶残的敌人宁死不屈的爱国主义精神激励着我,鼓舞着我,我要以顽强的意志去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每一个困难,让自我不断地长大。
《小英雄雨来》让我清楚地认识到了人生的价值,从今往后,我会懂得珍惜自我的生活和此刻生活的来之不易。我要向雨来学习,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一个热爱学习的少年!
作品梗概作文(六十三):
从前,有一个叫尼尔斯的小孩,他十分顽皮,又不爱学习,他经常去捉弄家里养的动物,所以所有的动物都十分厌恶他,见到他,就全部都躲了起来,尼尔斯根本不会去管这些。
有一天,他的父亲母亲外出去教堂,让尼尔斯在家里写作业,可他在家里一会儿这个一会儿那个,尼尔斯玩累了,就坐在椅子上头睡着了,这时,从箱子里爬出来了一个小狐仙,把尼尔斯吵醒了,尼尔斯也看见了,小红心就很开心,他拿起鱼网,在房子里跑来跑去,一把抓住了小狐仙,小狐仙说:“你放了我,我就给你一枚金币。”小狐仙给了他一枚金币。可是,尼尔斯没有放开他,当要到第三枚时,他还是没有放了小狐仙,小狐仙很生气,把尼尔斯变成了拇指大小的人,原先,小狐仙是一个魔法师,和他一齐变小的还有他的宠物。
变相来的尼尔斯从门缝里走了出去,去牛棚里找小狐仙,让小狐仙去把自我变回来,他刚走出门那几只,被他欺负的大公鸡走了过来,又叫家里的动物也过来看变小了的尼尔斯,尼尔斯想离开那里,去找小狐仙,可是他们追赶着尼尔斯,让他也尝尝被欺负的滋味,有一群大雁飞了过来,叫地上的大鹅也飞上天去,有一只大雄鹅用力地拍打着翅膀,尼尔斯来到房顶上,见大雄鹅要飞走了,心想家里必须会有很大的损失,尼尔斯跳到大雄鹅的背上叫他不要飞走,大雄鹅不理会尼尔斯,飞上了蓝天。
尼尔斯骑在他家的大雄鹅上,跟着一群野鹅出发了,经过这一次旅行,尼尔斯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几个凶狠的敌人,尼尔斯变成了一个聪明、勇敢、善良的人。
作品梗概作文(六十四):
鲁滨孙·克鲁索出生在英国一个富裕体面的商人家庭。作为备受宠爱的家庭最小的成员,他对父母安排的人生之路了很无趣,反而对航海冒险有这执着的念想。最终,在1651年9月1日那天,他全然不顾父母的劝阻和警告,毅然决绝地和好朋友汉斯偷偷登上了伦敦的船,开启了他的人生冒险之旅。
首次出海遭遇风暴的鲁滨孙十分害怕无助,但最终都平安无事。当更大的海难来临之时,他的朋友汉斯选择了放弃,而他在经过内心的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选择了继续冒险。再次出行的他在还上度过了一段完美成功的航海旅程,却不料被摩尔人俘虏成奴隶。如此巨大的落差令他悲痛欲绝,向往自由的他无时无刻的计划着出逃。有一天,他最终找到一个适宜的机会逃走了,途中出逃的他被船长救起,定居在巴西并且拥有了自我的事业。但天性爱冒险的他并不甘心于此,于是又扬帆起航出发,无奈途中造次遇到毁灭性的海难,船只摧毁,仅有他一人绝处逢生。应对荒无人烟的海岛,鲁滨孙感觉再次落入了另一种绝境,但很快战胜了绝望、忧郁的负面情绪,利用沉船和小岛上所有的材料及工具,靠自我的智慧和双手建造房屋,寻找食物,圈养动物,种植谷物,改善自我的生活环境和生存质量。在岛上居住多年以后,他救助了一个野人俘虏,并取名叫“星期五”。“星期五”的到来给鲁滨逊带来了期望,也让他有了一个得力的助手和一位忠实的伙伴。之后,海岛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在这个过程中,鲁滨逊遇到了许多常人难以预料的困难和挑战,但他凭借着自我的智慧和双手一一克服,在绝境中孕育期望,最终迎来了自我的新生。
作品梗概作文(六十五):
《骑鹅旅行记》的作者是塞尔玛·拉格洛夫,主要写的是喜欢欺负小动物的小男孩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小人,跟着家鹅莫顿一齐随着大雁群遨游世界。尼尔斯历经磨难,最终变成了有爱心、勇敢的小孩。
尼尔斯是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14岁男孩。他不喜欢学习,还总是戏弄小动物。
一天,尼尔斯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并捉弄了它。最终,他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
这时,有一群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跟随雁群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走,就紧紧地抱住了莫顿的脖子,却被莫顿带上了高空。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又危险的旅行。
他们跟着雁群飞向拉普兰省。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各种诡计;从强盗山中逃出来;差点被铜像踩扁;用小口哨打败了灰鼠兵团;救出小松鼠;救了绿头鸭雅洛……在这些冒险中,尼尔斯逐渐改正了许多缺点。
夏天过了,雁群要往南飞,尼尔斯明白自我仅有照顾好白鹅,才能变回原先的样貌。最终,白鹅莫顿带着尼尔斯回到家中。
尼尔斯恢复了原形,却再也听不懂动物的话了。他从一个淘气、不听话的小孩变成了一个勇敢、乐于助人、富有职责感、勤劳、善良和懂事的小孩。
《骑鹅旅行记》告诉了我:要学会勇敢,学会去帮忙别人。尼尔斯虽然身处逆境,但最终能克服恐惧的心理,并在一次次的“磨练”中变得勇敢起来。最终,尼尔斯从一个淘气,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变成一个懂事,乐于助人的好小孩,因为他懂得了给予别人帮忙是欢乐的!
作品梗概作文(六十六):
金色的草房子,大片的艾叶,沉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小孩:聪明的桑桑、文静的纸月、慈祥的秦大奶奶……
桑桑是个聪明调皮的小男孩,他经常做出许多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而这一切的一切也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纸月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父母,仅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娘的的奶奶。她在被其他人欺负时,怕奶奶担心,并没有告诉奶奶,而是独自一人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忙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帮忙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作文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竟只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而不慎落水,永久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感动之余,我不禁回想;到底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文章还经过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位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小孩之间的友谊,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在曹伯伯的笔下,每个人物形象性格分明,各有各的特点。他们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打开都是一段故事。《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它的每个主人公都有它独特的人性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久值得我珍藏的书。
作品梗概作文(六十七):
《华罗庚科普著作选》是一部适合中学生阅读的数学课外读物,它集合了华罗庚几十年的数学研究成果的精华。《从杨辉三角形谈起》中最核心的理论便是杨辉三角形基本性质,从中衍生出的二项式定理是十分重要的。《从祖冲之的圆周率谈起》华罗庚从祖冲之圆周率的约率,介绍了辗转相除法和连分数,由此解释了约率,而华罗庚能进一步用连分数相加求出原两数之比的既约分数。
从这小小的一点就能反映出华罗庚的刻苦钻研精神,《从孙子的“神机妙算”谈起》中,用这种方法来解二元一次方程,多项式的辗转相除法可帮忙我们解决多项式的类似问题。华罗庚是中国解析数论、矩阵几何学、典型群、自守函数论等多方面研究的创始人和开拓者。他一生为我们留下了十部巨著:《堆垒素数论》、《指数和的估价及其在数论中的应用》、《多复变函数论中的典型域的调和分析》、《数论导引》、《典型群》(与万哲先合著)、《从单位圆谈起》、《数论在近似分析中的应用》(与王元合著)、《二阶两个自变数两个未知函数的常系数线性偏微分方程组》(与他人合著)、《优选学》及《计划经济范围最优化的数学理论》。
他在多复变函数论、矩阵几何学方面的卓越贡献,更是影响到了世界数学的发展,也有国际上有名的“典型群中国学派”,华罗庚先生在多复变函数论,典型群方面的研究领先西方数学界10多年,此外,还有学术论文150余篇,科普作品,辑为《华罗庚科普著作选集》,他是国际数学大师,他为中国数学的发展作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而《华罗庚科学著作》是他多年来的心血。
作品梗概作文(六十八):
那一年的国庆假期,新华书店在我家楼下举办了“全民读书”的活动。像这样的活动,我和母亲当然不会缺席。所以我们也就在这场活动中买到了这本书。
安妮是一个身世凄惨的红头发女孩儿。她十分喜欢幻想一些不用切实际的东西,也会给家人带来一些麻烦。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儿。如果是换做大家,可能都不愿领养她。而马修兄妹阴差阳错的领养了安妮。故事,就从那里开始了。
安妮住进了绿山墙。她和普通的少女一样。她会臭骂林德太太,可是也会真挚的道歉。她想要去学校的野餐,被误会也不解释。她因为“红毛”的外号和全校最帅的男生对立。她误用葡萄酒把好朋友戴安娜给灌醉。她马虎的把风油精当香草精放进了蛋糕里。当然安妮也有她独特的魅力。她会靠着自我的伶牙俐齿和情商智商,哄得老巴里小姐一片欢心。她为了大家的写作本事和阅读本事而举办了故事会。她能靠着之前在三个寄宿家庭的医学知识救了险些丧命的戴安娜妹妹。安妮也有自我的目标———十分有名的女王学院。而她对目标,并不是说说玩的,而是真的去奋力。对于自我不擅长的几何。,她没有轻言放弃,更加奋力地去练习几何。最终真的考上了女王学院。在那么好的学校里,成绩还是数一数二。最终以全校第一的成绩毕业。而就在那个假期里,马修去世了。本来有出国的机会的安妮。因为担心马瑞拉的身体而放弃了那个机会。成为了教师。
我十分喜欢里面的那句话“安妮明白,不管脚下的路有多狭窄,快乐的花总会恬静的开放。”我觉得如果我们都像安妮一样奋力,一样为了自我的目标奋斗,自我身边快乐的花也会开放。
作品梗概作文(六十九):
《三国演义》是由罗贯中所著,讲的是三国之间争霸的故事。故事十分精彩,是“四大名著”之一。
事情发生在东汉末年,那时候朝廷昏庸,搞得民间民事纷争。这时,一个名为张角的男人站了出来,他发动了农民起义,开始反朝廷。朝廷这边也开始发兵反击,可是张角这边兵力匮乏,很快败下阵来。这一战损失了朝廷大半兵力。
此后,朝廷间出现了一位位高权重的官人——董卓在这一带兴风作浪,搞得民不聊生。其手下有一名大将,该人虎体狼腰、武艺高强,那就是华雄。华雄当时称霸一方,没有人能打过他。所以,曹操和袁绍都拿他没办法。这时,关羽走了出来,在一杯酒尚未冷却之前,取了华雄的项上人头,这就是“温酒斩华雄”。这边,王允巧施连环记,利用貂蝉诱惑吕布和董卓,借吕布之手杀了董卓。从此,天下太平。
董卓死后,群雄逐鹿。曹操和袁绍、袁术占了天下,称霸一方。之后发生兵变,曹操又与袁绍闹了起来,袁绍起兵讨伐曹操,从此爆发了“官渡之战”:袁绍的军师许攸投奔曹操,与曹操烧了乌东——袁绍的粮仓,袁绍兵败,曹操成功占领兖州。孙策这边成功平复江东,刘备也占据四川一带。三足鼎立。
从此,天下分为三国——魏、蜀、吴。三国之间战乱不断,发生了许多战争。到了后期,各个国的开国皇帝已死,吴国人才已没,仅有孙皓每一天在朝廷花天酒地,不务正业,魏国的司马家族获得了王位。蜀国的诸葛亮逝世,仅有刘禅在位,其部下姜维在不断讨伐魏国,可昏君刘禅乐不思蜀,蜀国灭亡。吴国孙皓投降,吴国灭亡。
从此,天下归晋,战乱平息,天下太平。
作品梗概作文(七十):
有一个瑞典男孩叫尼尔斯,他生性调皮,喜欢恶作剧。有一次,尼尔斯戏弄小精灵,结果却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儿。在院子里,他看见雄鹅要飞走了,便赶忙拉住雄鹅莫顿的脖子,坐到了鹅背上。因为力气悬殊,他只好跟随雄鹅一齐飞向雁群。
尼尔斯想随大雁一齐去旅行,却遭到了领头雁阿卡的拒绝。一天夜晚,狐狸斯密尔夺走了一只大雁,尼尔斯与他斗智斗勇救下了这只大雁,赢得了阿卡的信任。此后,斯密尔便盯上了尼尔斯,一心想干掉尼尔斯。
之后,尼尔斯凭一己之力帮忙松鼠的故事在动物界传开,尼尔斯在动物眼中成了神一般的存在。一天,大雁们降落在厄兰岛上,在那里尼尔斯解救了灰雁邓芬,从此,雁群里多了一只灰雁。一路上,尼尔斯还帮忙黑老鼠守护家园;解救绿头鸭雅洛,阻止了排水计划;帮忙老马和他的朋友寻找避雨场所……他的名声越来越大。
一次,尼尔斯独自外出觅食,碰到了斯密尔。尼尔斯把斯密尔引到了人类的农舍,又与农舍的看门狗一齐把斯密尔锁了起来。从此,斯密尔再也没机会骚扰尼尔斯和雁群了。在斯康森动物园,尼尔斯救下了阿卡的养子高尔果,还解开了阿卡与高尔果之间的误会,让她们重归于好。
在拉普兰大峡谷生活一段时间后,大雁们又开启了南飞的旅程。回到斯康耐,阿卡为了答谢尼尔斯,送给他多年前在一个岛上发现的金币,可尼尔斯却没有收下。
尼尔斯得知家中遇到了困境,想回家看看。这时,莫顿也带着妻儿回家了,可是他们却被尼尔斯的父母捉住了。在父母要杀死莫顿的危急关头,尼尔斯及时出现阻止了杯具的发生,他也变回了原先的样貌。
作品梗概作文(七十一):
好莱坞传奇导演史蒂文·斯皮尔伯格执导、环球影片出品的影史经典科幻电影《侏罗纪公园》问世已逾二十周年,深受全球观众好评。片中逼真恐怖的主角霸王龙,也为观众们所津津乐道。
在资深3D工作室StereoD的奋力下,运用最新的3D技术,成功转制3D的《侏罗纪公园》视觉效果惊人,恐龙突袭的场景令人心跳加速,北美上映后票房不俗、好评如潮。8月20日,3D《侏罗纪公园》将正式在内地上映,这也是这部经典科幻巨作首次登陆中国。
影史不朽经典,还原恐怖远古巨兽
《侏罗纪公园》讲述科学家利用DNA技术成功复活恐龙并建起大型恐龙主题公园,但因意外导致恐龙逃出公园,并向人类展开疯狂猎杀的故事。电影利用逼真的化妆、出神入化的全尺寸恐龙模型制作,以及具有跨时代意义的电脑特效,令观众如同身临其境,对被恐龙猎杀的主角们的遭遇感同身受,使得恐慌气氛从银幕里向外扩散。这些令人过目难忘的画面,为《侏罗纪公园》赢得了最佳视觉效果、最佳音效剪辑、最佳音响等三项奥斯卡大奖,也是得本片成为不朽经典。
9个月精心雕琢,打造极致3D效果
在斯皮尔伯格导演的严厉监制下,700名动画师参与了《侏罗纪公园》3D转制,用了9个月时间对电影精雕细琢,力求完美呈现。动画师们加强了每个原版的画面构成细节与景深程度,把同一画面中的不一样物像分列作前、中、后景,作3D转化处理。而斯皮尔伯格一再强调,万万不能够改动20年前原作的画面构造,也不要多此一举地改良原作的画面元素,只需要巩固、强化原作即可。
所以,当夜色中的霸王龙首次在3D银幕上“暴走”登场时,下雨的效果也加强了,霸王龙如同20年前一样步步紧逼而来,让观众逐步感受暴龙随时发动攻击的惊悚体验,只是这一次距离观众更近。
作品梗概作文(七十二):
《苦儿流浪记》的作者是埃克多·马洛,主要写了主人公雷米一开始被养父租给流浪的表演者后,经过一波三折,最终与生母团聚的事。
一天,雷米正在家中与养母聊天,被养父突然打断。养父认为家里太穷,养不起雷米了,决定将他租给一位流浪的表演者。雷米明白后十分悲伤,不知所措。到了晚上,他闷闷不乐,怎样也无法入睡。外面养父与养母的争吵声甚至都吵醒了邻居。第二天,雷米还是被养父租给了流浪的表演者。他依依不舍地与养母道了别,和表演者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之后,在流浪的过程中,雷米经历了重重困难,并与流浪者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还从他们那里学习了许多的知识。雷米在这个过程中,经历的事有:在荒郊野外遭遇狼的袭击,在城中无故被捕入狱,在流浪途中许多动物朋友接二连三地遭受不幸……在这些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雷米、流浪者以及流浪者的动物朋友一齐在野外露宿。因为没有被子等衣物,雷米被冻得瑟瑟发抖,流浪的表演者为了照顾雷米,将自我的大衣给了他。第二天早上,雷米发现流浪的表演者被冻死了。他悲痛万分,向一户人家求助,并在这户人家家里生活了两年。再之后,这户人家被捕了,雷米迫不得已又回到街上继续流浪。不久后,他还碰见了以前的朋友,并与朋友踏上了探望养母、寻找生母的路。
最终,雷米与朋友成功找到了去探望养母的途径。探望了养母后,雷米又发生了几番波折,最终寻找到了自我的生母,雷米和朋友一齐生活在自我的家里。
处理完麻烦的事后,雷米为了纪念像恩师一样的流浪表演者,给他立了一座雕像。大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经历了种种磨难,雷米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并与朋友快乐地生活在一齐。
作品梗概作文(七十三):
《鲁宾逊漂流记》是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写的一篇长篇小说。是作者以亚历山大。塞尔柯克在荒岛上真实的经历改写的。
主人公”鲁滨孙。克鲁索”生在英国的一个中等资产阶级的家庭里,所以他小时小时候的生活不像其他小说里的那样艰苦。但他一心渴望航海,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便乘着一次外出,瞒着父亲出海去。前三次出海很顺利。但在第四次出海时,发生了意外,遇到了暴风雨。船上仅有他幸存了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在孤岛上,他用仅剩的食物在岛上种出了大麦、稻子,伐树制作家庭需要品,挖洞当成自我的家,捕捉并训练野山羊。以这样的形式度过了前期的困难,虽然这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寻找离开荒岛的办法。他花了半年时间做了一条大船,但船太大了,没法拖下水,他便继续寻找材料做一条小船。在寻找材料的途中,发现了食人族,所以,他之后更加警惕周围的事物。
在第24年,他发现了一群人被野人当俘虏准备吃掉。他设法救人,但只救出一个,并给他命名为星期五。之后与星期五一同救出了星期五的父亲和一个西班牙人。之之后了一条商船。船上水手叛乱,鲁滨孙便帮忙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并和船长带着星期五回英国去了,把水手们和西班牙人都留在了岛上。
鲁滨孙在岛上呆了一共28年,回到英国后过了许多年,鲁滨孙再次出海,走过荒岛时,荒岛不再是之前那个荒岛了。水手们和西班牙人都在岛上开始安家生活。鲁滨孙又送去一些移民,帮忙他们繁衍生息并满意的离开了小岛。
作品梗概作文(七十四):
兴趣是最好的教师,趣味数学摆脱原先传统数学课堂的枯燥,经过多媒体教学生动趣味的带动小孩的课堂进取性。趣味数学共十章,主要有奇妙的数,算数中的智慧,迷人的图形与空间,表字母代替数,推理的魅力,趣味的概率,形形色色的悖论,学习游乐园,数学家逸事等资料。数学是最重要的课程之一。数学也是所有学科中最趣味,最有魅力的课程课程之一。
一位美学家曾说过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他就不存在数学的魅力,也是在这样发现它的魅力之所在的人就会十分喜欢它,而这本书对少女儿的智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训练。让小孩们一边思考,一边获得智能的提高和训练。这本书是一套综合性较强的,融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于一体的。亲子共读读物。被称为“世界上最令人爱不释手”的趣题集,有很多小孩对数学不感冒,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读不懂题,计算还能够,一遇到应用题就懵,概念不理解,没办法举一反三,这个问题很多小孩都有,遇到题会做,可是,却不能够明白做题的原理是什么,这就是对概念把握不到位,遇到复杂的问题没有解决思路,这是因为没有掌握建模的概念。
其实,很多问题都能够经过数学绘本来解决,比如兴趣培养这块,一开始就让小孩接触枯燥的数学公式,冰冷的数字符号,小孩肯定抵触。但如果从这些有意思的小故事开始,数学在小孩的脑海中将是另一番景象。而趣味数学,仅解决了小孩对数学的兴趣问题,还能潜移默化地积累数学知识、培养数感,养成数学思维,最重要的是能够提高小孩的阅读理解本事。
作品梗概作文(七十五):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对富豪兄弟因一件事起了争执,于是用一张面值百万英镑的现钞来打赌,看这张钞票究竟会给人带来无尽的财富,还是只是一张一文不值的“小纸片”。
很快,从美国来的亚当进入了富豪兄弟的视线。亚当是一个船上的办事员,而这艘船在海上触礁沉没。他靠给其他船只做工来抵押船票才到了英国。此刻他只是一个身无分文、饥饿难忍的人,这样一个穷人是再适合可是的人选了。
富豪兄弟给亚当百万钞票,并约定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能够任意使用,但一个月后必须把钞票原封不动的还给富豪。这样就能够得到富豪为他供给的任何一份他想从事的工作。
亚当糊里糊涂的理解了约定。亚当拿了钞票,可他无论出去吃饭还是购买服装,都会因衣衫褴褛而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百万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相关的费用都能够减免,因为在他们看来亚当是富豪,并且根本没有人能够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不久,报纸上刊登出美国有一位着装怪癖的百万富翁光临英国的消息。一下子,亚当成了整个社会的焦点,无论是公爵、富商,都以和亚当交际为荣。许多年轻姑娘更是为了吸引亚当的注意,而彼此之间争风吃醋,亚当就这样成为了英国人尽皆知的人物。
可是不久,亚当陷入了困境中。先是他欠下的债越来越多,之后饭店服务员和他开玩笑,将百万钞票藏了起来,瞬间股市大跌,要债的人挤满了整个饭店……
好的是,一个月的期限最终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钞票还给了富豪。但他并没有理解富豪给他安排的工作,因为经历了大起大落,亚当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求,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也得到了许多。
作品梗概作文(七十六):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欧洲社会奉行拜金主义,人们躲避崇高,自甘平庸,一味追求物质生活。罗曼。罗兰为了唤醒世人,让人们呼吸英雄们的气息,先后写成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等名人传记。他期望经过展现伟人们的曲折人生,为人们树立战胜苦难的榜样,以帮忙人们获得心灵上的支撑,进而创造不风俗人生。
贝多芬是一名德国著名的作曲家、钢琴家、音乐家,他的一生遭遇过无数的坎坷和痛苦。如“《欢乐颂》课文主要写《第九交响乐》时,贝多芬还是拿不定主意,直到《第九交响乐》完成的最终一刻,他还想将《欢乐颂》放到第十或第十一交响乐中。”贝多芬在青年时候双耳就失聪,他虽然创造出了美妙且完美的音乐,却不得不忍受无声的痛苦。贝多芬一向处于贫穷、孤独的不幸之中,可是他以顽强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的困难,重重险境,但贝多芬并没有向厄运低头。虽然命运带给他的是苦难,但他却将苦难比喻成了欢乐的乐曲,例如:“《辉煌的成功》虽然感情将贝多芬遗弃了,但成功已经悄悄来到了他的面前,1810年,贝多芬的作品已经在欧洲广为流传,荣誉纷至沓水。”贝多芬的作品,永存于世。
贝多芬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他的一生是悲惨的,
深受疾病,贫困和情感的折磨。可是,贝多芬没有向命运妥协。
他双耳失聪的情景下,凭着超凡的毅力和斗志,继续创作出不朽的作品。贝多芬以自我的人生历程证明:人仅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住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住自我的命运。
作品梗概作文(七十七):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
东胜神州傲来国有一座花果山,在花果山的山顶耸立着一座仙石,仙石吸收了日月精华,产下了一个石卵。几十年后,那石卵破裂了,从里面蹦出一只石猴。石猴身手非凡,十分勇敢,闯入了那凶险又神秘的水帘洞探索了一番,发现水帘洞里并没有危险,反而十分美丽,还有各种家具。它的胆量和勇气征服了众猴,也所以成了众猴之王,而水帘洞也成了它们的安居之所。
之后,它四处拜师求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到西牛贺州,得到了菩提佛祖的提点,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
归来后,又到东海龙宫去借宝物。说是借,实则是硬抢,经过一番大闹,得到了稀世之宝一一“如意金箍棒”。这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得到宝物之后,孙悟空又去了阴曹地府,把自我的名称从生死薄上勾划掉了。
它认为自我十分厉害,于是又飞到天上大闹天宫,玉皇大帝大发雷霆,却又奈何不了,就请来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
五百年后,一位叫唐三藏的僧人走过五指山,救出了孙悟空,孙悟空也答应一路保护唐僧,跟着他一齐西天取经。
在西天取经的路上,唐僧又收获了两位徒弟,分别是沙悟净和猪八戒,并且降服了白龙马。一路上,一行人闹了不少矛盾,可是每一次都和解了。在途中,唐僧多次被妖怪抓走,孙悟空它们想尽办法,每一次都救出了唐僧。
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他们不畏险阻、勇往直前,最终在雷音寺取得了真经。
作品梗概作文(七十八):
在东方花果山上,有一颗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颗七彩石。七彩石吸收日月精华,是七彩石内部充满了神力。一天,七彩石裂开了,有一只石猴从里面跳了出来。它与普通的猴子们在一齐,融入了其中。
有一天,天气十分炎热,猴子们发现了一条河,便顺着河下去找到了一条瀑布。他们很好奇瀑布后面有什么,便说,如果有一只猴子带他们瀑布后面,便能够封为猴王。石猴成功带领猴群到了瀑布后面的水帘洞,成功的登上了猴王之位,被封为美猴王。
美猴王为了出去学习法术,告别了猴群,独自外出,到了一位仙人那里学习法术。那位仙人给美猴王取了一个名称,叫做“孙行者”。孙行者向那位仙人学习了七十二变,因为给门中弟子表演七十二变,被仙人赶回了花果山。回到花果山以后,发现花果山被一个魔王占领了,便去打败了魔王,赢回了他的花果山。
他教猴子们防身术,因为没有适合他的兵器,便去东海龙宫里面讨一件兵器。最终孙行者带走了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东海龙王因为惹不起孙行者,并去向玉皇大帝告了状。
玉皇大帝派了众神仙去捉拿孙行者,但去的神仙纷纷败在孙行者的手里。最终二郎神捉到了孙行者,并把它押到了斩妖台。孙行者挣开铁锁,开始大闹天宫,最终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之下。
500年后,一位叫唐僧的僧人救出了孙行者,并给孙行者取名为“孙悟空”,孙悟空与唐僧去取经的路上,白龙马,猪八戒,沙和尚等人纷纷加入进来了。最终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到了真经,统统都升天成了神仙。
作品梗概作文(七十九):
故事的主角——迪克,出生在一个优秀、血统纯正的猎狗家庭里,因为相貌奇丑,被主人丢弃在野林里,它便当起了野狗。
一个偶然的机会,迪克拥有了想要主人的念头。恰巧迪克在街头闲逛时碰见了苦命少年阿炯,并与他相依为命,也拥有了自我的名称。阿炯是个小瞎子,以在茶馆卖艺为生,父母离婚了,后妈待他也不好。
一天,茶馆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却没有了生计。迪克在怒气中咬坏了收音机,给阿炯的家庭及茶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家暴,也为了远离苦难生活,当晚一齐离家走了,要去云南昆明的豆腐营寻找阿炯的生母。
一路上他们穿越了死林,好不容易来到了豆腐营,阿炯却只能以乞讨为生,期间还生了场病。一位好心的穿绿呢大衣的阿姨让阿炯住在了她家。其实她是阿炯的生母——缪青,缪青没有让阿炯明白自我是谁。她的新丈夫偶然听到了阿炯在拉胡琴,并且拉得十分好,便让他走上了舞台。而迪克却因为相貌太丑,没法上台,由一只美丽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可是白狮狗与阿炯相处得并不融洽,他们互相厌恶着,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有时会闹得近乎无法演出。
阿炯此时已从小乞丐变为了红透了半边天的大明星,甚至要到更多的地方去演出。而迪克却十分不爽——它肯为主人阿炯付出自我的一切,可是却被别的狗抢走了主人。于是,迪克的“复仇”计划慢慢拉开了帷慕……
迪克咬断了白狮狗的腿,闯下了大祸,当剧院中所有人想要在第二天杀了它时,头天晚上,阿炯偷偷地将迪克从铁笼中救了出来。
就这样忠心耿耿的迪克与主人最终选择了流浪天涯,去寻找真正纯洁的爱。
作品梗概作文(八十):
《西游记》是广大青少年儿童最喜欢的电视节目。不仅仅好看还教给了我们许多的道理。它为什么使我们这么喜欢他呢?
因为他写了孙悟空降妖除魔。十分的威风。不公威风,还使我明白了坚强不屈的道理,孙悟空不管被打败过多少次,都不放弃,最终,最终打败了妖怪。最好的是三打白骨精,里面孙悟空火眼金睛识妖怪。而其他的师兄弟都错怪了孙悟空,把妖怪错当成了好人。把孙悟空赶了出去。最终,孙悟空他没有记仇,还是去救他的师父了。告诉我们要相信别人,其中的师兄就是不相信孙悟空才被抓的,我们还要明辨是非,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就冒着被赶走的危险仍然要把妖怪打死。《西游记》中还有许多让我感动的事。比如说:“孙悟空偷道观的人参果。结果,师父和他的师弟们都被抓走了。可是孙悟空知错就改,请观音来帮忙,才解决了困难。”孙悟空的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的我们学习的。
《西游记》中还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是大闹天宫。因为它展现了许多精彩的片段。其中也有不好的片段。孙悟空和师傅他们以往答应过老龟,帮它问问它还能活多长时间,结果他们都没有问。这一点是我们不能学习的,因为他们没有讲诚信,我们千万不能够不守信用答应别人的事我们必须要做到。
《西游记》成为了我最喜欢的电视之一。他不仅仅,给我带来了乐趣。还教给了我做人的品质。当我什么事情没有讲诚信的时候,我就想了想《西游记》中那一幕,我心里十分愧疚。所以《西游记》是我的最爱之一。他不仅仅让我着迷,还教给了我知识。
《西游记》真让我着迷。
作品梗概作文(八十一):
爱丽丝和姐姐坐在河边,感觉无聊的她昏昏欲睡。忽然,一只兔子匆匆跑过来,并说着话,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兔子一下跳入了一个洞里,爱丽丝也毫不犹豫的跟着跳了下去。
爱丽丝往下掉了很久。“扑通”一声,最终掉到底了。兔子脚步不停的向外跑去,进入城堡钻入一个小门,爱丽丝也想进去,可门太小了。旁边有一瓶诱惑爱丽丝喝的饮料,果不其然,喝了一瓶饮料后她变小了。爱丽丝跟着兔子进了一栋房子,却发现兔子不见了。
她正在疑惑的时候一条淘气的狗,汪汪地叫着追过来,爱丽丝慌忙的躲到了蘑菇伞下。爱丽丝尝试吃了一口蘑菇,立刻恢复了原样。一只野猫突然出现,爱丽丝向它询问兔子的去处。爱丽丝顺着野猫尾巴指的方向,找到了戴帽子的人和三月兔,还有一只鼹鼠。爱丽丝向他们打听兔子的去向,他们殷勤的请爱丽丝入席。可是送来的杯子里还是空空的。
爱丽丝气愤的走后,来到了一个豪华花园,看见扑克工匠正在用油漆把白色的月季染成红色。她打听到这座城的女王很厌恶白色的花,如果看见将会被砍头。这时,女王的仪仗队威风凛凛的走过来,女王发此刻花丛中有一朵白色的月季花,她立刻命令要将两个奴才的头砍下。而善良的爱丽丝把两个人藏在茂盛的树林里,然后用漆将刀染成血一样鲜红。
当女王明白了这件事后,下令要砍爱丽丝的头。正要把爱丽丝斩了,忽然,她睁开双眼,发觉一向陪伴她的只是自我的姐姐,根本没有什么兔子,女王,鼹鼠……而这一切,只是一场梦。
作品梗概作文(八十二):
翻开书,一股墨水的清香扑鼻而来,印着黑色宋体的纸张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狼王梦讲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叫紫岚,在广阔无垠的尕玛尔草原上,他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的嘶吼,她的挣扎,他用母亲保护小孩时才有的眼神警告猎狗,他随时能够与他同归于尽。
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狂雨夺去了一只小狼崽的生命,可是这样的伤痛,却只是开始,她饥不择食却找不到食物,在百般无奈中她选择吃掉那只已经死去的小狼崽才有足够的奶水,养育其余小狼崽,这是丛林里的生存法则。
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最终的心愿:登上狼王宝座!为了完成他的梦想,他选择了偏心,她偏向于那只长得像黑桑的黑仔,给予他更多的母乳。果然黑仔不负众望。才半岁多点就不屑于打闹嬉戏有着超越同龄狼的胆量和勇气,可是这种胆量却成为了黑仔丧命黄泉的原因。
其实狼的世界和人类有些一样,都是有望子成龙的心理,狼也一样都期望自我的狼崽能成为新一代狼王,紫岚并没有因黑仔的死而放弃,将目标转为蓝魂儿身上,紫岚没有对以前那样和蔼可亲却多了一份急功近利,争强好胜的心理。
蓝魂儿和双毛的死使紫岚彻底绝望!未完成的使命像一块无形的石头压在紫岚的心里,喘可是来气。因为自我为了培养狼崽成为狼王,而提前衰老。她想去石洞看看自我的狼孙,却无情地被赶了出去,这位心灰意冷的母狼为了自我的狼孙,饥饿了二天后带着对失子的悲痛和老雕同归于尽。
可爱又可恨的母亲,她死得那么悲惨,她的一生为了培育狼王而活,也许是狼王梦才毁了她一生!
作品梗概作文(八十三):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课外书。真是受益匪浅!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海伦的小女孩儿,出生在一个快乐的家庭,可是好景不长命运捉弄人,在一次猩红热后,她成了一个盲聋人,虽然生活很困难,可是这些挫折打击并没有让她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在不断地奋力下,她以超出常人的毅力、学习、坚持,成功进入哈佛大学,并顺利毕业。创造了一生的神话,这一颗不会放弃的心,和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学习。
读了这篇,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海伦一生中理解了许多挑战,坚持应对困难。最终在黑暗中有了光明。海伦教了我们怎样坚持,应对困难不要放弃。既然盲聋人能做成的事,我们正常的人岂能办不到?
那一次,学校要举行运动会。我和我们班的同学代表班级参加长跑比赛。因为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比赛。我们都很紧张。可是我想到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每一天坚持都在操场上跑两圈回家,可是我同学满不在乎,把这件事已经忘到九霄云外了。到了比赛的日子,我们在比赛场上奋力地奔跑,最终我获得了二等奖,我明白这都是海伦精神在鼓励着我前进!
还有一次,我练习骑车,看到别的小伙伴骑着车玩得那么出色、那么得心应手,我以为很容易,我就试了试,一下、两下,当我再骑一下时,我和自行车摔倒在地,惹得众人大笑,我很狼狈,我很生气,准备放弃时,想起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又开始反复练习,摔倒再起来骑,倒了再骑…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我最终学会骑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海伦精神将永久激励我前进!
作品梗概作文(八十四):
1948年,董存瑞所在的解放军部队准备攻打热河的隆化。敌人妄想阻止我军前进,在隆化城旁造了许多的碉堡。为了减少部队的伤亡,所以,就要把它们一一炸掉,给大部队前进扫清障碍。
董存瑞所在的二排,在这次战斗中的任务就是炸碉堡。战斗打响了,二排的战士们,一齐去炸碉堡,董存瑞在炸碉堡时,把耳朵震得嗡嗡响,头被气浪震得发晕,但他仍然坚持着,先后又炸了二个碉堡,其他战士也炸了很多碉堡,我们的部队随着冲锋号的响声冲了出去,可是在干河的那座桥上,几块砖掉了下来,之后一个枪管出来了,向我军阵地扫射,董存瑞所在的连队不得不停下来,连长命令二排战士在15分钟内炸掉这座桥型碉堡,友军在东南角进攻,也在院中被阻,这时二排战士自告奋勇去炸碉堡。
可是,第一名和第二名,还没到桥下就牺牲了,董存瑞立刻拿起炸药包冲向桥头碉堡,从敌人的枪林弹雨中冲了过去,腿被子弹射中,受伤了,可是他没有倒下,继续向前,一向冲到桥的下头,他把炸药包两次放在桥沿上,都滑了下来,他心急如焚,心想,每耽误一分钟就会有许多同志的牺牲,所以他用手托起炸药包,拉着了导火索,董存瑞向战友们大声喊道:“同志们,为了胜利,前进!”之后“轰”的一声,碉堡被炸毁了,董存瑞也牺牲了,战士们一齐冲向了隆化,一会儿,隆化中学升起了五星红旗,隆化解放了。
随后战友们和师首长,来到桥型碉堡废墟旁,脱下了帽子,为董存瑞致敬。董存瑞的牺牲重如泰山。他用自我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日的快乐生活,换来了今日的和平安宁,人民安居落业,国家繁荣昌盛。我们永久也不会忘记他,他永久活在我们心中。
作品梗概作文(八十五):
这是著名儿童文学家张天翼写的一本书,故事惊险又刺激,难过又趣味,读了后还让人陷入沉思……
书中写到有一对老夫老妻生了两个儿子,大哥名叫大林,小弟名叫小林。兄弟俩十岁那年,他们的父母去世了,为了生存,兄弟俩只好出去找工作。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可怕的怪物。于是他俩决定分头跑,跑了很久,最终把怪物给甩了,可是兄弟俩就这样走散了。之后,弟弟被一只狗绅士和一只狐狸当成废物捡回去了,然后他又被拍卖给了四四格先生。四四格每一天都让小林干没完没了的活,没有饭吃,还不让他休息,也不给工资,小林和他的同伴们受尽了四四格的虐待,最终大家团结起来把四四格打死了。可是打死一个四四格又来了一个四四格,小林他们最终都无法摆脱四四格们的欺压,于是他们就一齐逃跑。结果小林遇到了开火车的中麦伯伯,他就跟着中麦伯伯学开火车,之后他成了一名优秀的火车司机,能够自食其力了。大林逃跑后,他也遇到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用诡计把大林送给世界第一富翁—哈叭先生当干儿子,他从此就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了。之后,哈叭先生去世了,大林打算和蔷薇公主去海滨玻璃馆结婚,可是中途掉到了海里,辗转来到了一个叫富翁岛的地方,那岛上都是金银财宝,并且也仅有金银财宝,没有人劳动,没有人创造财富,最终没有食物,大林就被活活地饿死了。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金钱不是万能的,劳动才是最最重要的,创造财富才是最快乐的。俗话说,自我动手丰衣足食,如果我们仅仅拥有金钱,并不代表我们就拥有了生命、健康和快乐。我们仅有经过自我奋力地劳动,去获取我们想要的东西,那才能拥有真正的快乐。
作品梗概作文(八十六):
从前,有一个叫汤姆的小孩,住在美国圣彼得堡的小镇上,他十分调皮,但喜欢宝藏,顽皮的汤姆经常逃学闯祸,遇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儿也不害怕,一向向往自由。
有一次,汤姆心境沮丧,突然看见他的朋友乔哈波,萌生出离家出去当海盗,于是汤姆乔、哈克准备了一些食物和物品,当天晚上就开船来到了杰克逊岛。
他们吃咸肉、玉米面包过得自由自在,在沙滩上追逐打闹,在河边钓鱼,玩了许多天。镇上的人许多天都找不到他们,以为他们被淹死了,派了一艘蒸汽船打捞他们的尸体。他们明白后十分的自豪。因为这个事,汤姆还一个人溜回家看了看,得知镇上的人星期天在教堂为他们举行葬礼。在镇上的人为他们举行葬礼时,他们突然回到教堂,让全镇的人大吃一惊。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汤姆和哈克来到鬼屋,不久杀人凶手印第安乔和一个陌生人也出此刻鬼屋里,两个小孩连逃出去的勇气都没有了,一向趴在二楼的地板上听他们说话。
当陌生人发现了哈克和汤姆的挖土工具后,两人商量如何转移财产。印第安乔觉得有人在二楼,上楼杀人时楼梯垮了,他觉得不要浪费时间就走了,汤姆和哈克才松了一口气。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镇上的小孩们参加了贝琪母亲举行的野餐会。吃喝玩乐后,他们决定去山洞冒险,而汤姆和贝琪在山洞迷路了。他们两个人筋疲力尽,汤姆把食物留给了贝琪。自我在山洞里探险,蜡烛立刻就要燃尽了。贝琪绝望了,可汤姆还在苦苦支撑着,鼓起勇气探路。途中还遇到了躲在山洞里的印第安乔,可是他一听到声音就跑了,最终汤姆以他的智慧,最终走出了山洞。
最终,汤姆和哈克进入山洞。把财宝挖了出来,他们变成了富人。
作品梗概作文(八十七):
简·爱是一个苦命的女小孩,她从小便父母双亡,被收养在舅舅家里,虽然舅舅十分疼爱简·爱,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可命运终究还是造化弄人。简·爱的舅舅在收养简·爱没多久后,便去世了,简·爱的舅妈又十分厌恶简爱,但又碍于舅舅临死前的话,只好把简·爱留在家中,当佣人一样对待,任由儿子不断欺凌,虐待简·爱。所以,简·爱的幼年是暗无天日的。
在一次碰巧的机会,舅妈把简·爱送到了一所教会学校,简·爱以为这所学校会是她的救赎,却不想那里却是她的另一个深渊。
在这所学校生活了几年后,她最终离开了这,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当了一名家庭教师,也认识了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在经历过了许多事情后,简·爱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罗切斯特先生也爱上了简·爱。
可就在他们举办婚礼的时候,一个疯女人出现了,她竟然是罗切斯特的妻子,因为是个疯子而被关在了庄园的阁楼,这个疯女人之前曾想把罗切斯特先生杀死,却被赶来的简·爱阻止了。此刻的疯女人怀恨在心,便在简·爱的婚礼上闹了起来。
明白事情真相的简爱悲痛欲绝,便离开了桑菲尔德。在流浪时她遇到了自我的表哥,便与表哥生活在一齐,之后,表哥像简·爱求婚,但简·爱拒绝了,她明白那是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
一天夜里,简爱听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对自我的呼喊,便连夜赶往桑菲尔德,令人悲痛的是:桑菲尔德发生了火灾,疯妻子摔死了,而罗切斯特先生则是失去了一只手,眼睛也失明了。
简·爱得知了此事后十分震惊,但她却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人大跌眼界的举动,她找到了罗切斯特先生,与他结了婚。
之后,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快乐的生活在了一齐,永久,永久……
作品梗概作文(八十八):
在美国一个叫圣彼得斯堡的小镇上,有一个贪玩淘气的小孩叫汤姆·索亚,他父母双亡,由姨妈抚养。
有一次,因汤姆太过淘气,姨妈罚他刷栅栏,这本是个“苦差事”,可谁知他竟然假装干的很高兴,骗小伙伴们拿玩具跟他换刷片刻的栅栏,用这些玩具换了票子,再用票子换了学校最高荣誉——《圣经》。他甚至在学校交了个“女朋友”,名叫贝基,本以为他能这样无忧无虑的度过幼年,可在和哈克去玩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场凶杀案的全部过程,可汤姆不敢揭发凶手——印第安人·乔,怕被他报复,于是在多方面因素下,他和好朋友乔·哈珀开始了孤岛历险记,第一天他们很开心,可过了几天后就慢慢想家了,想起了家的温馨和亲人对他们的好,汤姆悄悄地回到家,探望姨妈,可此时镇上的人们都以为他们去世了,波莉姨妈哭得好悲痛,最终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里,他们回到了镇上,可已经晚了,镇上的人们已经在为他们举办葬礼,他们走到教堂里,人们看到他们既惊讶又开心。
汤姆回来后,日夜不眠,总是想起凶杀案那晚,他在强烈的心理斗争下告发了印第安人·乔,可还是让他跑了,之后汤姆又和哈克去挖宝藏,结果遇上了印第安人·乔,可是好在没有发现他们。
又过了好久,汤姆拉上贝基去了一个洞穴,好巧不巧,又遇到了印第安人·乔,这次他还是没有发现他们,可是这次汤姆也没有那么幸运,他在山洞里迷路了,找不到出口,过了好多天,汤姆最终看到了亮光,拉上贝基逃出了山洞,出了山洞以后,汤姆得意忘形,竟忘记了印第安人·乔还在山洞里,想起来时,他已经饿死在山洞里了。
最终汤姆和哈克找到宝藏,平分了金币,成立了“海盗帮”。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作品梗概作文(八十九):
1865年南北战争时期,工程师史密斯,记者斯皮莱,仆人纳布,水手庞克洛夫,少年布朗被困敌营。
他们一齐乘坐热气球穿过恶劣天气下的太平洋逃了出去,可途中遇上了强烈风暴,他们把所有东西可扔的东西丢入水中,可还是没逃过而厄运。他们被无情的扔到了荒无人烟的小岛。主心骨史密斯也被浪头打入了海中。托尼为了救主人也跳进了海中,潮退了没想到脱离金跑到他们的临时住所,带他们找到了史密斯。
工程师带领他们建造了新的家,名为花岗石宫。并且利用工程师的知识和才华吹了玻璃,生起了火,制造了武器,还过上了好日子,什么都不缺,还养上了畜牲,并收养了黑猩猩一一于普,将它培养成了一个忠实的仆人,之后他们把此岛命名为“林肯岛″。
很多年过去了,有一天,他们收到了一只漂流瓶,瓶里装的是离林肯岛不远的一个岛上的一封求救信。他们想办法到那个岛上并成功救回那个人,救回后才知他是罪犯,名叫艾尔通,是格兰特船流放于那个岛,早已失去了人性,之后在他们五个人热心的帮忙下才渐渐的复原。
有许多年过去了,他们惊奇的发现海滩上其他人的脚印,还发现有艘船正在靠近,原先那是艘海盗船,打算在此停靠,经过与海盗几番周折,最终只剩下了五个海盗,可是这五个海盗绑架了艾尔通,以此要挟他们跟他一齐做海盗,重操旧业。当他们准备着解决掉那些海盗时,却发现海盗们已死了,疑点越来越多,当岛民百思不得其解时,他们收到了一封电报,让他们去找发电报的人,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那个人就是鹦鹉螺号的船长一一尼磨船长。
之后,火山爆发,地面下沉,六位患难者最终乘坐格兰特船长的船上回到了美国。
作品梗概作文(九十):
在墨西哥湾上,有一位老人叫桑提亚哥,他在这84天以来竟一无所获。曼诺林,他是一个小男孩,他一向在心里默默地祝福老人能有所收获,也经常和老人一齐去捕鱼。虽然老人在多次出海都没捕到鱼,但老人依然没有放弃,开始了第85次出海打渔。
老人在船上等了很久,他看到了海底的许多生物,但就是不见鱼儿上钩,老人很失望,过了一会儿绳子动了动,一条大鱼上钩了,老人和鱼开始比拼着耐心。他们开始做最终的决斗,大鱼拼死反抗,和老人做着斗争,最终老人靠着自我的力气和毅力,制服了这条大鱼。在回去的路上,老人很不幸碰到了鲨鱼,鲨鱼闻着大鱼的血腥味游到了这儿,老人拿好鱼叉,准备跟鲨鱼战斗,老人明白只要命中鲨鱼的脑子就能够杀死它,他万幸的杀死这条鲨鱼。正准备再起航时,从四周游来两只鲨鱼,包围起老人,一口一口的把老人捕到的大鱼吃掉,老人不愧是捕了几十年鱼的老渔夫,用他的智慧和鲨鱼们做战斗,顽强不屈,一刀一刀砍着吃它鱼的鲨鱼。把鲨鱼赶走了,老人的手也受了伤,不巧的是还来了一只饥饿的鲨鱼,老人还是刚才的办法先让他吃,然后找个好时机再把桨上绑的刀子扎进他的脑袋,鲨鱼游走了。老人的唯一武器也没了,他很无奈,两把武器都断了,他开始宽慰起自我,还剩下一根短木棒和一个船把子和两只桨。在阳光快落山的时候又有两只鲨鱼来了,在他们吃鱼肉时,他举着木棍狠狠打,它们被打疼了,逃走了,老人依然很谨慎。到了半夜,突然游来一群鲨鱼,老人拿着他唯一的武器击打着鲨鱼,大鱼没了,只剩下一些骨头,但在深夜里
依旧有鲨鱼来袭击大鱼的残骸。
老人平安的回到了小港湾,他很累,回到家直接睡了,在第二天上午,大家围着鱼的残骸议论,都说这是条大鱼,老人很遗憾,没有带完整的鱼回来,在老人回来的那一天起,男孩就一向守护在老人旁边照顾着他,还要让老人身体好了再教他捕鱼本领,还要和他一齐去打鱼。虽然老人这次还是空手而归,但他已经赢得了大家的尊敬。
作品梗概作文(九十一):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喜欢航海。在一次航海时,遇到风暴触礁。船上同伴都被淹死了,仅有鲁滨逊死里逃生,随即被海水冲到了一座小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用来运送物资,并在小山上搭起帐篷定居下来,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溪里的淡水。
为了解决食物问题,他开始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经过制造工具,烘焙出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并驯养野山羊,让其繁殖。还制作陶器等等,保证了自我的生活需要。
鲁滨逊一向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但他做成的船无法使用。直到第24年,岛上又来了一群野人,带着准备杀死并吃掉的俘虏。鲁滨逊发现后,救出了其中一员并取名为“星期五”,之后又带着“星期五”救出了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
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叛乱,船长等三人被扔在岛上,鲁滨逊和小帮手“星期五”制服了叛乱水手,夺回了船只,把那帮叛乱水手留在了岛上,自我带着“星期五”和船长等人顺利离开了荒岛回到了英国。
之后回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小孩,妻子死后,鲁滨逊路经他住过的荒岛。这是留在岛上的水手和西班牙人都已安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一些新的移民,将岛上的土地分给他们,并留给他们各种日用必需品,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作品梗概作文(九十二):
保尔12岁时,母亲将他送进车站食堂当杂工,他在那饱受折磨,十分厌恶这种欺压穷人的老板。
革命爆发后保尔的家乡谢别托夫卡镇也遭遇了迫害。在红军解放这儿后留下老布尔什维克朱赫在这儿做地下工作。他给保儿讲述了工人阶级和阶级斗争之间的道理。
一次保尔捕鱼时意外结识了林务官女儿冬妮亚。一次朱赫来被歹徒抓走,保尔与朱赫来一道逃跑。保尔出来后与冬妮亚产生了感情。
几天后,冬妮亚找到了,他把弟弟到达了丁参军,次激战保尔头部被重创,但他顽强的教力战胜了死神。他的身体壮忧息来愈差他只能加入了建设国家的工作。
保尔与冬妮亚的感情在这时产生了危机,冬妮亚反感保尔在铁路工厂任团委书记时,与丽达在工作上经常接触,让他俩之间产生感情,但由于工作问题,保尔与丽达失去了相爱的的机会
修路期间,保尔患上了伤寒并引发肺炎,组须只好把他送回去修养。可半路上却传出了保尔己死的消息,可他再一次战胜死神,让他又回到工作岗位并入了党。
由于种。种伤病和夜以继日的辛劳使他去海滨休身养息,那时,他认识了达雅并相爱。
在1927年时,保尔已双目失明,全身瘫疾,让他曾一度想要自杀,他很快重振雄风,在妻子的帮忙下,出版了《暴风雨所诞生的》他拿起了新的战斗武器,开始了新的人生。
作品梗概作文(九十三):
在寒假期间的时候,我读了一本英国作家写的《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好像把我带到了一个魔法世界一样,使我受益匪浅。
一天有一位名叫爱丽丝的女孩,被一个贵族邀请去参加无聊至极的聚会。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一场求婚仪式,哈米什要在当众人的面向爱丽丝求婚。爱丽丝被一只身穿马甲的兔子吸引到了一个洞里,爱丽丝向洞里喊:“下头有人吗?”可是爱丽丝自我就掉进了一个无底洞里,接下来,她发现了很多神奇的景象里,比如说:“钢琴立刻就要砸到自我的头上了,可是又自我浮了起来,还欢快的演奏了起来。接下来就来到了仙境一般的底下世界。善良的人都十分期望她能来,因为仅有爱丽丝才能杀死恶龙。这是怎样回事呢?
原先,这个地下世界时由白色皇后统治,她让所有的人过上了舒适的生活,可是她的姐姐红桃皇后却却抢了王位,因为她养了一条恶龙,而那条恶龙仅有勇敢的勇士才能杀死它,而那位战士就是爱丽丝,所以爱丽丝也结交了很多朋友,比如说:“疯帽子、二月兔、小仓鼠。”最终爱丽丝,打败了恶龙。可是疯帽子很悲痛,因为爱丽丝要走了。这个故事就讲完了。我喜欢爱丽丝的勇敢和坚强。我以后必须要像爱丽丝一样做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作品梗概作文(九十四):
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小男孩出生在一个农民家里,他生性顽皮,不爱学习,经常调皮捣蛋,尤其喜欢欺负小动物。直到有一天,一个小精灵出此刻了他的家中,尼尔斯因为捉弄了小精灵,被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男小孩吓坏了,在院子中被动物们嘲笑的他,发现家里的一只雄鹅要跟着一群大雁飞走。情急之下,尼尔斯抱住了雄鹅,却忘记了自我还是一个小人儿的事情。就这样,尼尔斯开始了他的骑鹅旅行。
刚开始的时候,尼尔斯确实很悲痛。可是他很快又开心了起来,因为他从未体验过在空中翱翔的感觉。然而,大雄鹅莫顿和尼尔斯却遇到了种种困难:莫顿是家鹅,所以很难坚持长时间在空中飞作文行;尼尔斯找不到食物,面临着饥寒交迫;莫顿又因为长时间飞行奄奄一息……而这一切最终都迎刃而解,尼尔斯因为救了雄鹅莫顿——用尽全身力气将它拖到水塘边,让他喝水,而获得了雄鹅的信任和一条鱼。最终,他又从狐狸嘴里救走了领头雁阿卡,获得了雁群的信任。最终,他们要开始真正的历险了。
一路上,他们见识了白鹤之舞,遭受了狐狸的追击,去到了很多地方(厄兰岛、小卡尔斯岛、海底城市威尼塔……),并且莫顿还认识了一只美丽的小灰雁邓芬。就这样,他们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惊喜连连的旅行。故事的最终,尼尔斯变回了他原先的模样,而他在也不是那个顽皮捣蛋的小男孩了。
作品梗概作文(九十五):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英国数学家卡罗尔著作的。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姑娘,她因为看到了一只担心迟到的兔子,而坠入了井里。在井中她看到了很多人,有爱咧嘴笑的柴郡猫,三月兔和帽匠,扑克牌士兵和红心王后等。她变大时,流下的眼泪变成了一个小湖,又当她变小时,她差点儿被自我用眼泪流成的湖淹没。之后在大青虫的忠告下,她用自我手里的蘑菇将自我变大变小,但与鸽子的对话中,鸽子偏执的以为爱丽丝是一条蛇,也不理爱丽丝。在愚蠢的茶会上,三月兔和帽匠一向在喝茶,他们自高自大。爱丽丝怒气冲冲的走了。随后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与红心王后产生了激烈的争执,最终扑克兵们纷纷朝爱丽丝涌来,爱丽丝猛然惊醒,这才发现是一场梦。
在一个偶然的雪天,爱丽丝又进入了镜中世界。在那里她遇到了为拨浪鼓争执不休的叮当兄和叮当弟,自高自大的白胖子,绵羊开的店铺,里面尽是卖各种各样的奇怪货品,有时候爱丽丝想弄清楚一个货架上上头有什么东西的时候,那个货架上就空空如也,而同时,旁边的货架上却被塞的不能再满了。还有一个不会骑马的白骑士。最终爱丽丝变成了一位皇后,但就在庆祝爱丽丝成为皇后的宴会上,爱丽丝猛然惊醒,原先这又是一场梦!
书中虽然只是梦境,但这绝对是一次奇妙完美的旅程。这本书十分趣味,值得一读,期望你也能找来读一读!
作品梗概作文(九十六):
一天,闷闷不乐的爱丽丝跟姐姐同坐于河畔,忽然一只古怪的兔子走过,它穿戴打扮,手持怀表,自言自语,行色匆匆,好奇的爱丽丝跟了过去,跟着它从一个兔子洞中掉到了一个大厅,她捡到了一把门匙,可门匙的主人是个小门,爱丽丝当然走可是,然后她看见一瓶水并喝了,结果她的身体变小了,可拿不到门匙了,结果看见一块蛋糕,并吃了,结果身体又变大了。
爱丽丝不禁大哭,然后随手拿了把扇子,结果又变小了,在泪水池中激怒了老鼠。最终从池中出来后,爱丽丝无聊极了,就随口说了自我家的那只猫吓走了所有动物。
爱丽丝之后遇见了白兔先生,并被命令去找东西。爱丽丝入屋找东西时,看到了饼干,觉得肚子也有点饿,便吃了,结果身体又变得很大了。急忙之下吃了一小块蛋糕,身体最终又缩小了回去。
之后他的朋友们(两只小猪,三月兔,疯帽子)被红心皇后抓走了。爱丽丝为了救他们不得不隐藏身份。再之后听三月兔说鹫头飞狮那里有可杀死Jabberwocky的剑。从不伤害动物的爱丽丝,最终还是被白皇后说服去杀死Jabberwocky回到了现实世界。
在这个奇幻疯狂的世界,似乎仅有爱丽丝是清醒的人,她不断探险,在探险中她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成了一个真正"大"姑娘。
作品梗概作文(九十七):
雀芹家门口有一棵大桂花树,大家都很喜爱。因为桂花树高并且大,开出来的花也香。
8月中的某一天是要摇桂花的。大家要先洗脚,洗好了才能上席子摇花。可有两个人却没有被邀请,分别是不爱干净的长腿二鬼和爱干净的婉玲。
长腿二鬼不被邀请很好理解。但婉玲很爱干净,却受冷漠,从来不受欢迎,是因为她没有父亲。婉玲的母亲走了,只剩外婆照顾她。等婉玲上学了,却发现自我备受疏远,她不想上学了,可外婆打她,她只好去了。这该摇花了,可没人邀请自我,婉玲自我先去洗脚,主动上席子,却令摇花的小孩们尴尬了。
那以后,婉玲喜欢上了荒野空旷的感觉,经常在荒野玩;之后婉玲又喜欢上了火的律动,天天带着火柴,到荒野放火,又用树枝把它拍灭。
有一天,婉玲发现了桂花树下着了火,便急忙叫人,可她娇弱,声音小,没人听见,只好自我拿起飘在河上的大树枝拍打,再拿起一桶桶水灭火。之后,大人们最终闻讯赶来,帮着一齐灭了火。可大家却怀疑火是婉玲放的,婉玲很悲痛。还好之后人们明白火是长腿二鬼放的,便愧疚地决定找婉玲道歉。
谁料第二天天亮了,起得早的人发现:婉玲准备离开小镇了。大家赶忙去追船挽留。之后,婉玲搭船回到了小镇,大家也理解了她,在这一年应当摇花的时间邀请了她。
婉玲不再受大家的冷漠了,大家也都愿意与她玩了。
作品梗概作文(九十八):
一场空前的浩劫,让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接到乡下。和奶奶、稻虎哥欢乐地生活在枫林渡,虽然很贫苦,但一家人很快乐。
蓝蓝是稻虎哥的小尾巴。她和稻虎哥一齐驾着小船到河上去打鱼,她和稻虎哥一齐枕在枫河边的草滩上,仰头听云雀叫,她和稻虎哥一齐偷偷去看戏……每一天晚上她都能够和相依为命的奶奶睡一张床,在奶奶的故事、趣事中甜甜睡去。
蓝蓝十岁那年,奶奶为了孙女更好的长大,就和蓝蓝被母亲接回了城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和陌生的母亲、外婆、弟弟童童开启了新的生活。
那里拥有优越富足的生活,可是蓝蓝心中却十分惶恐。温柔热情的母亲,和蔼可亲的外婆,可爱乖巧的童童,这也并不能让蓝蓝停止对枫林渡的思念。蓝蓝也变得越来越不快活。虽然她不喜欢弹琴,可是为了母亲,她委屈自我,奋力尝试;虽然她喜欢大杂院的小孩,可是为了母亲,她只能远离他们,偶尔偷偷带他们到家玩儿一会儿,也要细心翼翼,尽量不露痕迹;尽管在枫林渡,她和奶奶形影不离,可是只要母亲在家,她就不再这样了。
这个枫林渡从来没有心眼、单纯得要命的小姑娘,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学会了察言观色,自从进了城,她原本灿烂的笑容越来越少,失去了心灵自由的她活的太累了!
直到有一天,蓝蓝再也受不了了。还是选择离开城里的那个优越环境的家,回到那个能给她欢乐的枫林渡。
作品梗概作文(九十九):
我很喜欢读书,尤其是喜欢读儿童小说。今年寒假之前,母亲给我买了十几本小说,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就是《蜻蜓眼》。《蜻蜓眼》是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国际安徒生奖得主曹文轩的一部长篇力作。
一九二五年,阿梅的爷爷———一个中国丝绸商之子杜梅溪,在他当水手来到法国马赛的时候,偶遇阿梅的奶奶奥莎尼———一个美丽的法国女子。他们相识、相爱、结婚生子,在里昂度过了十四年的快乐时光。期间,阿梅的太爷爷赠送给阿梅的奶奶两颗稀世珍宝———蜻蜓眼。
一九三七年,日本占领上海,杜家的丝绸生意日渐衰败。一九三九年深秋,阿梅的爷爷奶奶带着小孩们回到了上海的蓝屋,阿梅的奶奶开始她在中国的三十多年的生活,直到生命的尽头。
在上海生活期间,蓝屋的生活每况愈下,但阿梅的奶奶始终坚持着那份优雅、乐观、坚韧。阿梅的奶奶是优雅的,她喜欢穿旗袍、喷香水、喝咖啡,即使在日子十分困难的情景下,她还尽力坚持着她的习惯。阿梅的奶奶是乐观的,在生活十分拮据的时候,她想尽一切办法,让全家人包括佣人都尽可能吃饱穿暖,甚至不惜拆掉自我的毛衣给阿梅做毛衣,还让阿梅坚持学习钢琴。阿梅的奶奶是坚韧的,她被怀疑成间谍,遭受不公的待遇,但她没有被挫折击垮。同时阿梅的奶奶也是无私的,她把全部的爱都给了她所爱的人。
我真的十分喜欢曹文轩的小说。今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积累丰富的知识,并向书中的杰出人物学习!
作品梗概作文(一百):
东汉末期,曹操带领八十万大军南下,想夺取东吴之地。当时的江南由孙权占领着,孙权的手下周瑜调三十万大军赶往赤壁,与曹操对江而战。
曹军大都是北方人,不习惯水战,曹操便用铁锁把船连了起来,并下令士兵加紧操练,准备渡江。
周瑜的手下黄盖看到曹军用铁索把船连了起来,便想了一条妙计。周瑜听了,十分满意,黄盖便依计而行。黄盖先给曹操写了一封投降信,信中说自我愿意带兵和粮食投靠曹操。曹操得知后,高兴极了。第二天是大雾天气,曹操站在船头,隐隐约约看到一队打着“黄”字的旗帜正向自我驶来,便以为黄盖来了,很高兴,所以根本没有任何防备。
黄盖的十几条船上装着各种火药,外面用东西遮住,船的后面拴着十几条小船。眼看离曹军的船不到二十公里了,黄盖便下令放火烧船,顿时,大火烧着了黄盖的船,黄盖又命令士兵跳进小船。火船横冲直撞的冲进了曹军的连环船,曹军想散开,可船又被铁索栓着动弹不了。很快,曹军被烧死的,淹死的不计其数。
曹军大败以后,周瑜带人冲上岸,曹操带着残兵败将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