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000字(一):
《哈利·波特》一书中,塑造了一个奇幻的世界,有飞行走兽,有精魔,有恶魔,有巫师,有惊天的魔法,更塑造了一个男孩——哈利·波特的形象,骑着扫帚飞天,是他的欢乐,猫头鹰丰富了这一切的生活。哈利·波特的朋友,帮他、支持他、和他玩,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缺点,都有属于他们的不足,犯下过错误,而每个人物,就像我们生活中的真实写照,搬到一个魔法国度中。
勇敢,是哈利·波特诞生起就真具有的品质,尽管从一开始,他可能显得有些无知,鲁莽,但他逐渐长大,用自我魔法,击退黑暗、击败恐惧,站在死亡的边缘,用自我坚定的信心去应对黑暗的势力。
命运在不公平的给他这些的同时,也给予他一帮好伙伴,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哈利与他共同应对困难,他们为其能付出一切,去守护魔法石等等,这跟他们都没有很直接的关系,但他愿意,哪怕多次应对死亡,这样友谊的注定,是任何也无法改变的。
社会需要有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需要互相的帮忙,在加拿大的车站,人们需要互相手握住手,按住车站两边的正负极,就能够传递电能,使车站内,在严寒的冬天,吹出暖气,人们感受到的不止是温暖,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信任,送达的不止是电流,更是一种友好的信念。哈利·波特他们也是一样,合伙起来,手牵着手,应对困难,击退黑暗,如加拿大车站的每一位市民一样,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之间,用自我手掌心所创造出来的温暖来抵御冬天的冽风酷寒。
更重要的是,哈利·波特拥有必胜的信仰,应对困难,他从未低头。从他拥有头上那道疤痕开始,他就注定放弃,便会消亡。坚信自我终有一天能够击败杀死自我父母的人。他为这目标,一向奋斗。他并未因为伏地魔的强大,而认为自我一辈子也无法追赶上,而放弃。他从未认为自我不行,若他从一开始,应对强大的敌人,就心退意,哪来后面的惊天之战。
我们生活中,更要如他们一样,认为自我是行的,好的。人无完人,但若丧失对自我信心的人,定会使自我的缺点愈加放大;而坚信者,才会在发现后,去完善,改正他们,让自我长大的更强大。
我们的乔帮主,如果他在创业之初畏怕了IEM,我们的电子产品,可能要倒退好几年,而他,在自我的产品不完善时,受到人们的投诉时,没有消极应对或任其不管,他用最大的奋力,使产品做好做完美,也让“苹果”的名号响彻全球。
哈利·波特和我们差不多的年纪,但他用自我的信仰、信心,与他的伙伴一齐,承担了这一切。虽这一切实属不公,但在不公之下,才有余音缭绕的战歌!
读后感1000字(二):
我的双眼每一天都在观察这个世界,形形色色的东西映入眼帘,脑子却来不及分析和揣摩,大部分时间只是猎捕一些吸引眼球的事物,诸如《新闻调查》《焦点访谈》的报道。由此,我怀着好奇拿起了柴静的《看见》,想看看这些报道背后的故事。
一件事物的吸引力,大多源于人的好奇,而一个个新闻报道的取材却源于种种矛盾的火花,对它们的确定很容易被自我感情所左右。经过他人供给的新闻线索,初到《新闻调查》的柴静在采访中,往往有点盛气凌人,用压迫式的提问让对方哑口无言,内心浮现出一种游侠惩戒恶霸般的快意。但随着栏目采访的多元化和深入,她慢慢成熟,体会到了“真实”一词的难以捉摸和难以判定,更懂得了如何审视矛盾双方。我从她看待他人方式的变化中获益,明白了从压迫式提问的自鸣得意到展示事件双方的平静叙述过程中,人经历着从暴戾之气到沉着静心的转变,心境从争到不争的背后,隐藏着学思悟践的自我追寻。看见他人犯错时,正是审视自我的契机,不妨将自我代入对方的处境去思考,因为“我们都是时代的患者”,只是在“病友之间相互探问”。
人是一种感情动物,人性在事物之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而个人特殊性的构成和对于事物的理解都来源于自身周围的环境,所以用自我的眼光去看待他人时,本身就存在着不平等。在看待社会各种现象的时候,我们的内心会随着事物的表象呈现愤怒、彷徨、无奈、失落的状态,深入探寻时也会感到手足无措、黑白难辨,对自我的信心和长大的期待产生疑问,那往往是因为忽略了事物中那些深层的“令人内心惶然震颤的力气”。这时,迫切需要经过事物中的微观现象,去找寻人类所展现的意志力、坚韧度、博爱心、道德观等资料,在化繁为简的同时也能让内心感受到自古延续的善与恶的对抗、期待与现实的距离、塑造自我与随波逐流的烦恼……不再迷失于抽丝剥茧寻找真相,执拗于判定是非对错。
表象的云雾渐渐吹散,内心的混沌渐渐沉淀,清澈恬静的感觉让人倍感舒畅。一些人用一己之力去推动事物的改革或提高,一些人奉献自我去追求自我的理所当然,还有一些人没有条件去付诸行动来实践自我,只能在文字中找寻一些安慰。他们不经意间远离了双眼被表象遮蔽的危险,躲过了被感情左右的困局,得以品味清澈恬静的甘甜。《看见》一书只是帮忙读者打开窥探世界的一扇窗户,指明一条不易被普通人发现的小径,如要铺就自我的人生道路,不仅仅需要长大的阅历和平适的心境,更要去自我追寻和思悟。在看见他人的同时,不要忘记去找寻自我!
读后感1000字(三):
《论语》是一部优秀的语录体散文集,它以言简意赅、含蓄隽永的语言,记述了孔子的言行。此书也蕴含了许多关于学习的态度与方法。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是孔子对学习的看法,他认为只要自我感兴趣,把所学得当作一种爱好,一种欢乐,就必须能学好它。当然,在今日,我们依然认为兴趣是最好的教师,因为我们发自内心地喜欢,就能够集中全身的精力,激发潜能,从而促使自我走向成功。
有了学习的兴趣还不能够走向成功,还需要有正确的学习方法与态度。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是孔子对待学习的态度,他认为对待知识时,明白就是明白,不明白就是不明白。可事实上,我们很难明白自我明白什么不明白什么,或者说人们很多时候不愿承认自我不明白,认为这样很丢脸,这是一种不正确的心理。我们应当坚持谦卑的学习态度,切不可不懂装懂。在有了良好学习态度的基础上,我们再来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认为学习和思考应当结合起来,不能只顾一边。此刻社会,中国学习就是属于理论方面十分优秀,可是动手实践本事与自主探究本事就比较弱了。在这点上,我们应逐步提高学习中探究的本事。这点是十分重要的,但光有这点还不够,有些人学了后面的,忘了前面的,这样的学习也是不好的。所以,子曰:“温故而知新,能够为师矣。”这是孔子提出的另一种学习方法。温故以前学过的知识能够让我们对此掌握得更加牢固,并且还可能发现一些新的知识。
有了这些,还需要一个“领导者”——梦想。
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见周公。”这是孔子在步入迟暮之年还未实现梦想时发出的感叹,但他并没就此放弃,而是心怀梦想,对生活充满期望。梦想就像阳光,没有梦想的人,生活中就如同失去了阳光,整日在黑暗中度过,怎样会对生活充满期望呢?
梦想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动力,但也有人心怀梦想,却止步不前。
“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许许多多的人同这位游子一样,虽然心怀梦想,可是觉得梦想太遥远而放弃,但你有为此奋力过吗?还有一种人,他们为梦想奋力过、奋斗过,但在应对众多困难时,他们被压倒了,而他们对自我说:“我奋力过了。”但你们为什么不问问自我:“我拼尽全力了吗?”如果你做到了这些,那么你离成功就不远了。[本内容由 首页 / 整理]
这本著作中所蕴含的博大而深厚的思想至今仍被世人视为至理名言,给世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读后感1000字(四):
和小孩们一齐生活的成人,不仅仅生活在自我的世界里,并且也被允许在小孩的世界里生活,这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情呀!——津守真
这本书是津守真教师在一所特殊学校12年工作历程的记录,是一段他与儿童一齐生活的回顾与总结。他用爱心、耐心、恒心以及深厚的专业功底构筑的让教育常态回归原点的境界。书中无处不凸显着津守真教师的教育观点,其中的观点引人深思,让人感触颇多。
一、小孩的行为是有其意义的
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不理解小孩,强迫小孩们听从大人的劝导。可是,我们是否真的做到关注到了小孩的内心,从关爱每一个小孩的角度去理解他们,还是忽视了他们的感受,仅仅把我们的主观意愿强加给他们。因为我们不能够很好的明白小孩的每一个做法背后有着他自身的什么意义,而作为成人就应当去发掘小孩行为的意义,从而更深刻的和小孩进行更深入的互动。
二、和每一个小孩活在"此刻"
“如果只出于完成任务的动机,在和小孩接触时是不可能从心里感到欢乐的。仅有简便地享受和小孩在一齐的时光,即使时间很短,也能和小孩用心沟通。”生活里,成人看到小孩,不是逗他们,就是打断他们。很少会有停留在小孩“此刻”的状态。当成人开口与小孩说话,成人并没有与小孩连接,小孩心里是不喜欢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成人发现,自我并不会与小孩交流的真正原因。
所以和小孩相处的每一个“此刻”都是成人和幼儿沟通的时刻,也是双方看到彼此内心世界的最好方式。
三、小孩是经过身体来探究世界的哲学家
小孩T和F教师一齐把塑料胶带拉长成一个斜面,并用手指上下移动做着下滑的动作。前几天F教师在旁边看到过T玩滑滑梯,所以当T拿塑料胶带玩的时候,F教师就想到T的心里是在想着滑滑梯时的感觉,并立刻把T的游戏提升到象征性游戏的层次。
教育工作与观察思考是密不可分的。保育者在和小孩接触,以身体动作进行互动的同时,也在解读小孩的行动,并对小孩做出回应。
作为教育工作者,每一天都是要重复着怀疑、尝试、感受和思考,当疑问解开的时候也是小孩们向前迈进一大步的时候。而这些疑问的解开就是要教师明白小孩是经过身体来探究世界的哲学家,这样,你便会很欣慰的看待每个小孩制造出来的各种状况了......
从津守真教师的书里,我们能够得到这样一个启示,我们应当先学会从小孩的角度去观察小孩,理解小孩。作为一名“保育员”,津守真教师记载了12年时间里的许多生活场景和对它的思考。该书的最大价值也在于:“放弃”自我的立场,从小孩的本真中去理解他们,也许这正是教育工作者真正的使命。
读后感1000字(五):
心晴时候,雨也是晴;心雨时候,晴也是雨。
巴尔扎克曾说过:“不幸是天才晋升的阶梯,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无底的深渊。”
当我们为一片绿荫沉溺于悲伤的情绪,失去的不仅仅是一片绿荫,而是一座森林。
山之仁,在于既含纳了苍天古木,也收容了遍野小草,既孕育了豺狼的怒吼,也滋护了弱小的悲啸。或者环抱双手让流水变为湖泊,或者裂开身躯,让瀑布倒挂前川。山谦卑地静立着忍受时间给的苦痛与折磨,依旧不动声色,山之所以仁,在于它宁静淡然的态度,有时候山也能够成为人的榜样。
我们不是庄周的鱼,不知鱼在水里遭受什么,是否真的欢乐,但我们能够当自我心境的舵手。创造一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欢乐。
像庄子一样,做一泓天上的泉,做一只夜夜鸣叫的鸟儿,做一棵月光下那棵发宁静,与超然的精神古树。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在静下心来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我我们是否能够坦然应对别人的各种评论;“无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在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我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我们是否已经丢掉自我;“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在与庄子对话时,问问自我是否将一切囊括于胸,默默体认;“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我们能够问问自我是否敢于活得那么真实,那么诚实地去应对学习呢。庄子活出了智者的风范。活着的意义,活着的价值,活着的态度,精神的源泉莫不在于他身上得到体现。
活着,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能分清物与我的界限,知荣辱,辨是非。活着,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有追求,却可是分要求,只评议却不去争议。活着,我们追求的是什么?看得到黑暗,却依旧执着追求光明。淡淡地活着,逍遥的活出自我,活出人生的色彩。此生便无憾了。
走自我想走的路,唱自我喜欢的歌,一路高歌,冷暖自知,就想走在开满格桑花,走在朝圣路上的信徒一样,坚持一份信仰。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周做到了,所以他欢乐。若是我们也想活得欢乐,我们就应当时常思考自我的人生,也时常向自我发问,是否能够在恬淡的月光中站成一颗精神的古树。尽管满身布满斑驳的岁月痕迹,但却能够根深百米,不卑不亢,任树枝在风中,站出一种宁静的姿态。
我们欢乐的原因有很多,不必须要与世隔绝,忘却世间冷暖,不看红尘烟云,不尝人间苦痛。而应是在于看遍人间百态,尝尽世态炎凉,历经人间沧桑后,依旧能闲云野鹤,拈花一笑,坚持一份宁静与超脱。
一朵花的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颗星的陨落,暗淡不了星空的灿烂,像庄子一样生活,拂尽世俗尘埃,清净红尘纷扰,在双手合十的微笑诗意中欢乐的生活,找寻星辉斑斓里的完美。
读后感1000字(六):
在一个很普通的午时,我翻开了高尔基的《幼年》,心境久久无法平静。
可怜的阿廖沙三岁丧父,被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格暴躁,自私贪婪;两个舅舅也粗野不堪,自私至极。阿廖沙每一天看到的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争夺财产、打架斗殴、愚弄毒打儿童等。在这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中,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幼小的阿廖沙喘可是气来。
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能够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它向我们展示了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追求自我所期望的生活苦难历程。
阿廖沙的幼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我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是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我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我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可是,与此同时,我们也能够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期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能够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构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并要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高尔基的幼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他的幼年生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黑暗中的光明。
高尔基用他充满苦难的幼年向我们诠释着一个真理:只要不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光明总会来临。在人生中总会有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眼前的黑暗总会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能坚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光明必会到来。
读后感1000字(七):
当我翻开那本厚重而又不厚实的泛着浓厚的油墨气息的千古佳文时,我再一次的,被震撼了!
《论语》是记录孔子以及其弟子言行的语录体散文。其资料,涉及政治、教育、礼乐、处世等等,是儒家文化基础所在。它不仅仅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在东亚乃至欧洲也有重大影响,是中外人士研究中国文化的必读之作。
打开《论语》,我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空隧道,孔子留下了许多使我们对生活,对学习永久反思,并值得我们借鉴的文字。他的言行深及学习,孝道,德行,为政。使我惊叹不已!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要数:孔子的欢乐人生观!
其实,人这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不如意的事情:《论语》中说到,有一天孔子的学生司马牛忧伤地说:别人都有兄弟,偏偏我没有。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子夏就说:“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这代表了《论语》所倡导的一种价值观念:人首先要能够正确地应对人生的遗憾,要在最短的时间里理解下来。每个人相对与他人都有不如他人的地方,或者某天不如意的事情“砰”地降临在你的身上。如去年的地震中的青海玉树人,特大山洪泥石流的甘肃舟曲人。他们(她们)有的瞬间失去了父母、儿女、兄妹等亲人;有的瞬间失去了熟悉的家园,这时要他们(她们)用怎样的心态来应对!天灾,人们无法预见、有时又无法避免。在天灾已经发生时,仅有去理解它。不要过分地纠缠在里面,整日呼天抢地,这只会加重你的苦痛,就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样。
然而,我们的第二个人生态度就是尽自我的可能、用自我的本事做事去弥补遇到的遗憾。灾害已发生、杯具已上演、迅速地正确应对这些困苦,思考如何去减少损失、重新站起来。此时,支持我们站起来的是内心的淡定与坦然。《论语。宪问》中谈到“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如果你心怀很敞亮,内心很仁厚,你就有一种坦然的勇敢,去直面你的悲痛与遗憾。当一个不幸降临了,悲痛是难免的,而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尽快过去,这样我们才能腾出更多的时间去做更多有价值的事情,我们才会活的更有效率,更有好心境。
如何做人,是一个终生的课题。《论语》告诉我们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是一座思想的宝库。认真地研读,细心地体会,奋力地实践。我们的境界必将得以提升,我们的人生必须会产生进取的变化。读《论语》令我受益匪浅。今后,我还要更加细读《论语》,细读这中华悠悠千年的智慧,读懂这其中的做人道理与处事方法,品尝这暖暖的心灵美味。
读后感1000字(八):
《塞下曲》——卢纶
卢纶,大历十才子之一,中唐诗人。诗风昂扬,铿锵有力。这首著名的《塞下曲》是改写《史记·李将军列传》中的一小段。由原先的三十三个字,改写成二十个字的五言绝句。作者蒙曼即写出了改了哪几处,又说明改写的好处?不读诗,不知诗好;知诗好,却不知诗好在何处?蒙曼却能从我们想不到的视角去分析、解读。读后,让人有恍然大悟之感。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四时有诗,古代和今日,就相遇在美妙的四时之诗中。《四时之诗:蒙曼品最美唐诗》中蒙曼让诗篇与读者对话,读者看到的不仅仅是四季的美景,还有唐人的生命轮回。
本书值得称赞的还有目录的编排,以立春开始,以春节结尾,二十四节气和节日点缀其中,正好与我们的轮回和圆满吻合。
成语汗流浃背:汗流浃背[hànliújiábèi],意指“汗流浃背”指汗流很多,湿透了背部,本用以形容十分惭愧、惊恐的样貌。语本《史记·卷五六·陈丞相世家》。後亦用以形容工作辛劳,汗出湿背。[源]《史记·卷五六·陈丞相世家》孝文皇帝既益明习国家事,朝而问右丞相勃曰:“天下一岁决狱几何?”勃谢曰:“不知。”问:“天下一岁钱谷出入几何?”勃又谢不知,汗出沾背,愧不能对。於是上亦问左丞相平。平曰:“有主者。”上曰:“主者谓谁?”平曰:“陛下即问决狱,责廷尉;问钱谷,责治粟内史。”[典故]“汗流浃背”原作“汗出沾背”。西汉初年,由於惠帝才智平庸,朝政由吕太后把持,并分封其家族兄弟为王。吕后去世後,太尉周勃带兵诛杀吕氏诸王,铲除吕氏的势力,并迎高祖刘邦的另一个儿子刘恒为帝,是为汉文帝。文帝即位後,右丞相陈平认为周勃平定吕氏之乱,巩固汉室的天下,功劳比自我要大得多,於是自愿将右丞相的位子让出。文帝采纳了他的意见,周勃成为群臣中地位最高的右丞相,陈平则降为较低的左丞相。有一天早朝时,汉文帝问周勃说:“国家一年判决的诉讼有几件?”周勃过去都是掌管军事,对这些事情并不了解,只好回答不知。文帝又问:“国家一年的税收支出又是多少?”周勃也太不清
楚,只好又回答不知。文献中使用“汗出沾背”来形容周勃对政事一问三不知,心里感到十分着急、惭愧,汗流了满身,背都湿透了。後来“汗流浃背”这句成语就由此演变而出,形容十分惭愧、惊恐的样貌。亦用於形容工作辛劳。
成语绣口锦心:锦、绣:精美鲜艳的丝织品。形容文思优美,词藻华丽。如:唐·柳宗元《乞巧文》:“骈四骊六,锦心绣口,宫沉羽振,笙簧触手。”又如:俺小姐花容月貌,王解元绣口锦心,正是一对夫妻。——明·陆采《明珠记·送愁》
读后感1000字(九):
昨日最终把张磊的《价值》看完了,说实话,有点失望。
这本书有四个部分
一是张磊的个人经历。
二是投资的案例。
三是投资的理念。
四是一些活动对话和演讲稿。
个人经历没好说的,就是类似自传的性质。投资的案例,提到了挺多的公司的,可是大部分都停留在比较浅的叙述上。对于理解案例里的公司的,帮忙不大,异常是上市公司,还不如看年报和研报来得更详细些。
投资的理念,占了挺大的篇幅,但更多的是从一个大的投资机构的角度去谈投资。投资的资金量能够很大,阶段能够很早,能够多次参投,甚至还能够参与到企业的管理变革中去。这些,和大部分的个人投资者也就是散户都没啥关系。
对话和演讲稿,提到的种种,大都也是时常见到的,没有新鲜感。可是总结下来,读这本书,至少能了解高瓴的投资风格。比如长期主义,比如强调为社会创造价值,比如以创业者的心态做投资。
这和散户们常说的,买入一家公司的股票,和公司一齐长大,差异不是很大。当然,散户并不会像高瓴这种机构一样,有机会参与到公司的实际业务中。
回到开头说的”有点失望“,更准确的说法应当是,书中写的很多东西并不是一个散户想看到的。
比如散户想看的是,如何择时,如何择股,如何配置等等。这就有点像,去电影院看一部电影,原先的期待是到一部特效大片,看完才发现,其实是没什么特效的文艺片。并不是说电影不好,只是资料并不是你所期待的。这让我有了进一步的反思。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已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每一天看书了。
阅读的”有用“大部分时候,都不是即时性的。就是看完一本书的时候,也许书中的大部分资料对当时的你来说,是没什么实际意义的。也许只是书中的少部分观点和资料能让当时的你有所触动,能产生一些共鸣。而大部分,在阅读的当时,可能是无感的。
比如《价值》这本书中提到的对创业公司的投资,大多数散户可能都是无感的,因为没有接触过。但这并不表示这些资料就没用。也许在未来,某些散户可能成为投资机构的合伙人,那么书中分享的经验也许就是可借鉴的。或者,未来这些被投资的公司上市了,那么对散户来说,了解这些公司上市前的历史,异常是投资机构投资时对行业的看法,也应当是很有用的。
所以读书,更多的是日常的积累,在脑海中留下一些信息,构成一些记忆。也许书中的很多观点在阅读的时候没有感觉,但未来的某天可能会因为遇到某些事情而深以为然。
有点开心的是,看这本书的时候,重新养成了读书的习惯。
读后感1000字(十):
在家中的日子,是漫长的,又有着不尽的烦恼,算不算是闲下来的后遗症?得益于父亲母亲的关心与爱护,所以自我已经很明显地表现出懒怠无聊,因不喜欢和他们闲话家常,觉得徒增口舌是非,我便让自我安心看看书。不知这样的情景下,大家会选择做什么让自我不至于那么闲散呢?
最近刚好重温了路遥的《人生》这本中篇小说,不明白其他人是否喜欢看这类型的文字呢?这是我第二次看完《人生》,时隔多年,在不一样年龄阶段看书的心境大为不一样,我虽然早已忘记彼时看完此书的感触,可是会在心里提醒自我,有时间了必须要多看看,也许当时就略微明白,这样的书籍是能够在不一样阶段应对不一样的人生困惑的时候翻看,会有不一样的体会。
在这次阅读中,触动最深的是巧珍,巧珍是一个美丽的姑娘,由于出身所限,她的父母并没有给她供给上学的机会,所以她常常会以自我没有读书不识字有些自卑,尤其是在自我所爱的人面前,爱上的那个人偏偏是有才华有学识的,她带着透彻的真挚的善良与爱,勇敢地去爱着高加林,她的爱纯粹浓烈,可爱令人心动,我也是很爱这样的人儿。高加林,与巧珍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可是在家境上远远不及巧珍家殷实,所以他虽有才华,却也受到了贫困的家境影响。本来在学校教书,却因别人家里有关系使得他丢掉了工作。他那熟读的国际知识、他那丰富的文笔、他那满腔的热情,最终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败下阵来。他果然颓废了一段时间,而后老老实实理解了自我是个农民的主角,加入田间劳作。在他最低迷的时候,这个可爱的姑娘,出此刻他身边,那么热切地爱着他,让他感觉到有了感情,似乎生活也有了变化,有了期望。可是啊,这样的人心总归是不满足的,这样的快乐生活并没有让他的心真正安稳下来。在他的叔叔调到本村工作后,一些人为了巴结他们家,使得高加林重新拥有了体面的工作,到了新工作地方,他遇到了在读书期间认识的另一个女生,就这样在应对工作的前途、心理层应对巧珍的没有读书的嫌弃(就该用这两个字吧)的情景下
,混着各种选择之中迷惑不已,选择放弃巧珍,抛弃了巧珍对他的爱,想着拥有另一种生活,可是现实不会这么美丽,最终工作不成,感情落空,终成遗憾。人生之中,选择二字是多么重要
我看到这样一系列的变化,边看边感叹,似乎这样的感情杯具常常被人说道,是与性格有关吗?一个玉树临风、才华横溢的少年,却在这样的生活条件里,有着敏感、自卑、好高骛远的性格,才导致做出后悔都来不及的决定吗?
我很喜欢喜欢开篇的一句话“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能够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能够影响一生。”
读后感1000字(十一):
“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完美。”
是啊,爱在我们之间无所不在:父母亲对你的爱;亲朋好友对你的关怀……可当我读了《爱的教育》后,对它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爱的教育》采用了日记体的形式,讲述一个名叫安利柯的小男孩的长大的故事,详细地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气。
《爱的教育》全书100篇,其中《仁慈的花朵》最让我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它描述了女子学校的女同学们帮忙一个因在扫烟筒时丢了三十个铜板的小少年,并且还瞒着校长——做了一群“无名英雄”。
英国哲学家洛克说得好:“我始终认为人们的行动是他们的思想的证明。”这个故事中闪耀着的崇高的品质和道德的光辉,给我的心灵以强烈的震撼。
而如今的社会上,有些人则十分势利,他(她)们的行为准则是看是否对自我有利,即使在道义面前也不放弃讨价还价。这种人是十分渺小的,他们的处事哲学必然会遭到人们的鄙弃。因为虚伪换不来真情,冷酷换不来热忱。冷漠自私者失去了做人的道义,他们就很难得到别人尽心尽力的帮忙,有失道之因,必然有寡助之果。人生的错误,往往在于“自私自利”四个字,私利不去,公道则亡。
反之,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善待别人,等于善待自我;给别人快乐,就是给自我快乐;温暖别人的同时,也温暖了自我。
一个人心里有别人,总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并有真情的奉献,那么得到的将是内心的充实,高尚的人格,爱心的照耀,真情的温暖。甘愿给社会付出真情和爱的人,是最快乐的人,因为快乐总是偏爱那些热爱生活而乐于奉献的善良的人。
“人间情,不分天南地北,暖你暖我;献爱心,莫谈贫富‘贵贱’,人人可为。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献给他人一份爱心,留给自我一份春天。”
真情,让你我心灵相通;真情,使世界不再孤单。只要你我伸出温暖之手,让世界充满爱,真情能够到永久。
愿生活中处处开满真、善、美的鲜花。
读后感1000字(十二):
一路逶迤走来,走过的路终归比看过的书多,可总有些书,看过后不亚于走了一段很长的路。
五年前的夏天,有幸品读了同学新买的《小王子》。毫不夸张的说,多年以来,这是一本让我看完后还想看第二遍,第三遍,甚至更多遍的书。
作者用简单到学龄儿童都能够理解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趣味到画面感随时可现的故事,感人到每一遍看完都忍不住想拥抱自我的安静。
圣埃克苏佩里高深的写作技巧暂且不论,仅凭经过主人公“小王子”所传递的那份朴素单纯,对成人世界无奈的止步,以及到最终发人深省的叩问,他的每一份不理解,每一份可爱的困惑,都足以让每一个以往都是小孩的大人心生撼动。
若干年前,当我们还是小孩的时候,无忧无虑也以往伴随了整个幼年。开心了便笑,不开心了便哭,每一天的欢乐无疑是放学后扔下书包和同伴们玩捉迷藏,不玩到天黑誓不罢休的疯狂执着。那个时候,我们不会反省今日做了什么错事,不会忧虑明天将要面临什么挑战,不会设想既定的安稳被打破是什么感觉,不会思考生活的变迁究竟是什么缘由,我们,只是很单纯的一个小孩,而已。
时过境迁,岁月温柔也好残忍也罢,终究还是在每一个褪去稚嫩不再无知的脸庞上刻下了一笔又一笔烙印。随之消融的,还有那颗晶莹剔透般的童心。睁眼看世界,我们看不清,也看不透,因为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依偎在回忆的怀抱,一路奔波的我们能否坐下来,问问自我:有多久,你没有抬头仰望头顶灿烂的星空了?有多久,你没有像个小孩一样没心没肺的笑过了?有多久,你没有不计后果的伸手触摸眼前未知的一切了?有多久,你没有躺下便入梦乡且笑着醒来了?有多久,你没有抛开世俗偏见与人真诚交往了?有多久,你没有卸下防备把拥抱送给陌生的关怀了?有多久,你没有心甘情愿不图回报付出过自我的爱了?又有多久,你没有想起自我以往也是一个小孩这样的完美了?
昆德拉曾在《玩笑》里说,人们仅有回到童话世界中去,才会有崇高、梦想和美丽;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则充满猜忌讳、怀疑,以及欺骗。
也许,我们都能够奋力一点,奋力在现实生活中,为内心世界腾出一方净土,手捧呵护来养育那份不为人知的纯真。哪怕不能像个纯粹的小孩一般懵懂干净,至少能够在夜深人静抬头仰望星空时,发自内心的回馈给眨眼的星星一个笑脸。
读后感1000字(十三):
说起《围城》,就不得不提那一段脍炙人口的名句:“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撇去对文章主旨的探究,这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著作。
主角方鸿渐是当时留洋派的一员,可生性懒散,无所用心。在欧洲流连四年,也一无所成。最终索性买了一本博士假文凭回了国。在回国路上结识了家境优越的苏文纨,回国后又陷入了和“情敌”赵辛楣的争斗。可他内心真正爱的却是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可是因为种种误会,最终缘尽。之后又和赵辛楣赶赴内地大学教书,办公室政治斗争失败后,灰溜溜回到了上海。期间与曾一齐共赴内地的女助教孙柔嘉结婚。就这样,方鸿渐从海外归来的天之骄子,在时代洪流的裹挟下,慢慢成为了艰难讨生,又被生活鸡毛蒜皮搞得一团乱麻的油腻中年人。
单从小说的角度来看,《围城》似乎读起来让人意犹未尽,故事并没有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突出主题。似乎这本小说的存在,就是让作者来成功塑造出其中这些有血有肉,活灵活现的人物。后期说道方鸿渐与孙柔嘉的家庭争斗,又戛然而止,没有将前后线索进行收束。钱钟书先生虽然是善用文辞的文学家,却不是一个成功的小说家。他对人性的洞察,对人们虚伪先想的描述,可谓是入骨三分。读起来,有种将那些虚与委蛇之人的面皮统统揭下来的感觉。其中的嬉笑怒骂更是痛快。
《围城》读起来像是钱钟书本人的自传,其实不然。根据杨绛先生的说法,围城的人物都是钱钟书先生从自我生活中拣择一些有个性有特点的人物进行杂糅的。方鸿渐虽然有钱钟书的影子,却揉合了几个朋友的特质。方鸿渐的父亲也和钱钟书父亲钱穆有些相像,却更像其叔父。至于阳光少年赵辛楣,则取材于一个小小孩。钱钟书先生不仅仅人物塑造得出彩,主要是其中的文辞。深得士大夫骂人不露脏字的优良传统。要明白中国连绵不断的不仅仅是文化和历史,骂人的技巧更是国粹。如何阴损,如何刻毒,如何阴阳怪气,钱钟书先生可谓深得真传。
围城的结尾让人读之喘可是气来,好像亲身经历了两人家庭的吵闹。这一点怕是要被当世青年拿出来做恐婚主义教材了。总之《围城》文采斐然,修辞上佳,能够和《金玫瑰》一样反复阅读,以后讽谏也能颇有心得。
读后感1000字(十四):
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以后,我的这篇读感着实无从下笔,反复踌躇了好多天,才有了这么一点点的思路尝试着写一写。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家庭条件比较优越的公子哥儿,他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早年还有一个聪明的不得了的弟弟却不幸去世了。十七岁,刚刚因四门功课不及格被潘西贵族学校开除了,并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学校开除。
整部故事都是以17岁的霍尔顿第一人称讲完的,从他接到被开除通知的那一刻起。故事中的确充满了“混账”“他M的”之类的脏话,还有吸烟、喝酒、嫖娼等场景。在我的时间看来,霍尔顿在拼命的效仿成年人的行为举止,也许这样能够让他看起来更成熟一些,骗过那些成人,享受成人该有的尊重和自由。比如他很会撒谎,如果有人在路上见了他,问他上哪去,他会说到体育馆去收拾东西,可是他却从来不把体育用品放到体育馆里;他很厌恶听人的劝说,当他的教师斯宾塞想说一些话让他恢复理智,给他一些帮忙时,他却立刻起身找了个借口离开了,甚至听到“祝你好运”这种话就觉得可怕。
即使他很用力的模仿成人,但他的内心却骗不了自我,他常常一边在信口开河,一边却想起被结冰的湖水,要是结了冰,湖里的鸭子都到了哪去了呢?是不是有人开了辆卡车来,捉住它们送到动物园里去了,或是竟是它们自我飞走了?还会心里一高兴就开始跳起踢踏舞。作品中从头到尾贯穿的那顶红色猎人帽也把他的叛逆表现的入木三分“有一个很长很长的鸭舌,戴的时候把鸭舌转到脑后——这样戴十分粗俗,可我喜欢这样戴,我这么戴了看上去挺美。”
之后必须要提到霍尔顿的朋友:不刷牙的阿克莱,他不喜欢别人说他不刷牙,还要反驳别人自我是刷牙的。他恨斯特拉莱塔却常常关注他,关心他的近况他厌恶斯特拉莱塔的自高自大,他也厌恶被人叫“小孩”;还有私底下邋遢的斯特拉莱塔,外貌总是挺漂亮,却一向在用着锈的像块烂铁的剃须刀。
霍尔顿和他的朋友都是想扮演一个自我喜欢的成年人,却又无法遮掩面具下那稚嫩的本我。他的妹妹道出了霍尔顿如此这般愤青的原因:你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事情,不喜欢千百万样东西。霍尔顿不愿意理解妹妹的指责,他辩解称只可是不想当个伪君子。我相信霍尔顿的话,整部故事霍尔顿都在骂那些假模假式的伪君子们,没有勇气把真实的自我展现给世界。霍尔顿很鄙视假模假式的人,可他自我却也不正在成为那种人的路上吗?
“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我”这首诗是整部故事第一次提到麦田,就在这儿霍尔顿说: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小孩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小孩,附近没有一个大人,除了我,我就站在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小孩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说完这些,妹妹一句神回复让霍尔顿回归现实“父亲会要了你的命”。这一段对话把霍尔顿的心思交代的清清楚楚,他的所有行为和脱口而出的所有脏话也都变得清晰合理。17岁的年纪正是由幼稚走向成熟的阶段,可是成熟的代价就是听着大人的教唆,离开游戏的麦田,跳下深不见底的悬崖。
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那才是最真实的我,那时的我最欢乐最无忧,我们能够在麦田里无忧无虑的游戏,捉螳螂、逮蚂蚱、烤红薯,不用去关心混账的试卷和未来的工作,不需要为了生计而出卖自我的身体或者灵魂。在霍尔顿决定离开这座城市离家出走的见他妹妹最终一面时,霍尔顿的妹妹拎着手提箱决定要和他一块走,这时候的霍尔顿拒绝了他妹妹和他一齐奔向麦田的愿望,他答应了妹妹哪都不去了,回家。霍尔顿看见他妹妹得知这个决定时那开心转圈的样貌,他的心里也是欢乐极了。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这句话是整部故事的金句,对于霍尔顿来说,他心中的英勇事业应当是那份坚守个性、守护麦田的愿望,而在最终他为了妹妹的前途和心境却选择了放弃麦田和所有的戾气,转向回家的路,可能会去上学或者是去工作,从此把那个真实的自我藏得更深,甚至遗忘。
麦田的伙伴们,我们终究都会活成自我曾厌恶的那种人。
读后感1000字(十五):
《骆驼祥子》写于1936年,当时人力车夫时提高文坛的热门题材。一次老舍与两位朋友闲谈时得知了两位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这便激发了老舍的灵感,将与朋友闲谈的资料作为故事核心,写下了"旧时代的葬歌"——《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讲述了从农村来到北平的祥子,三起三落的一生。也描述了祥子由好变坏的过程祥子悲惨的命运,突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与畸形,更激起我们对祥子的杯具的同情。
故事的开始,我看到的祥子是进取向上、热爱生活、对未来充满期望的壮小伙。为了实现自我的完美梦想,他做了一名车夫,想象着能有自我的车子,做上层车夫。他勤奋苦干、年轻力壮,为了早日买上自我的车子,祥子省吃俭用三年,最终买了第一辆车。有了车子,他跑的更快了,病也好了,甚至更加卖力,祥子的衣裤都能哗哗地拧出水来,这也侧面写出了他的奋力能干。
正当他因疏忽大意丢失第一辆车,而在曹先生家拼命打工时,有一段祥子在风中拉车的描述让我印象深刻,也让我看到了祥子不愿屈服于生活,想靠自我的双手再次奋力成功的那一股卯劲。
老舍将祥子在风中拉车的各种感受、动作,刻画得传神又生动。凉风吹进袖口让他像洗冷水澡一样痛快,狂风打得他出不来气,可是"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止这个巨人",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低头要紧牙关向前拉车的祥子的形象。而后半部分还描述了大风铺天盖地而来的情势:"吹弯了""撕碎了""遮昏了"……运用了排比和动作描述,写出祥子工作的环境。我看这段时手和脚也紧绷起来,为祥子捏一把汗,从中我也体会到当时人们工作的不易。
尽管如此,可老天并没有所以而眷顾他,他买车的钱被骗去,为虎妞办丧事将车子又卖掉,祥子的最终一根稻草——小福子,也上吊自杀。生活的绝望吹熄了他期望的火光,他也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心逐渐麻木,变得自甘堕落。"他吃、他喝、他嫖、他赌、他懒、他狡猾""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了去。"最终,他染上了一身怪病,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成了那个社会和时代的杯具。
读后感1000字(十六):
最近在图书馆偶然看见李开元先生的《秦始皇的秘密》一书,初看便引发了我极大地兴趣,连读几天,最终读完,有了一点体会,想要和大家分享一下。能够说这本书引人注意的便是它的写作手法。推理式的手法是这本书的特点,李开元先生以一个侦探的视角分析了与秦始皇有关的种种历史疑团,如在分析秦始皇的生父时用了排除法,并引导读者站到历史人物的角度去分析,并从当事人的动机和当时的历史背景得出吕不韦是清白的这一结论。这种推理式的手法,使读者产生了一种代入感,读者带入历史人物中,思考自我在处理历史事件时的反应,能够更深的去理解体会历史的脉络。其次,我认为这种推理式的写作手法增添了读者阅读时的趣味,一环扣一环的推理易吸引读者,一步一步的推理,读者很快就看完了,简便而不枯燥,让读者主动跟随作者的思路。
能够说,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惊喜,李开元先生在处理秦始皇的生父问题上采用了将具体人物列表,并一一分析的方法,直观而又方便研究,我觉得这种方法对我们以后的历史研究很有帮忙,我们在利用史料的时候也能够采用这种方法,将关于某一方面的资料建档储存,列表处理,这样反而能帮忙我们更好的理解当时的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也更方便于我们的研究。我很喜欢李开元先生将自我放在历史人物角度看问题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使我们有了一种代入感,想想自我在当时的情景下会做出的选择,对历史人物也就多了一份理解,我们便会发现帝王将相其实也就和平常人一样,他们也有自我的细心思,也有自我的喜怒哀乐,他们的某一个决定也是受当时的环境和事件发展的影响,他们也有自我的身不由己。李开元先生在这本书中做的的就是他将秦始皇变得接地气儿了,一个历史书中木刻般的人物很难引起人的思考和共鸣,但如果他能够走下来,变更容易让人理解他,认识他。
《秦始皇的秘密》中对于史料的处理方法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李开元先生在书中分析秦始皇的后宫时对于《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三十七年条的处理方式是逐一分析,吃透每一句,并从中提取了四条观点,但这条史料并没有对问题研究有所帮忙,于是作者又从公子将闾兄弟和公子高入手进行追查,在这条线索也不能得出结论时,作者便又从考古发掘的角度入手经过秦始皇的公主公子墓入手,最终得出了秦二世屠杀兄弟姐妹这一结论。其中,我们能够得到的启示有很多,比如在阅读历史文献时,我们能够带着问题去阅读,这样能够加深我们对历史文献的理解程度,其次我们在对某一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进行研究时,需要文献资料,可是能够利用的文献资料却很少,这时候我们便能够从一些相关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文献资料入手去研究。最终,我们在研究历史时,应当将文献研究与考古挖掘相结合,这样会更利于我们对历史的学习与研究。
读后感1000字(十七):
在一千年前,司马光撰写了为后人所铭记的绝唱:《资治通鉴》。千年后,当我们翻动书页,去品味那尘封已久的书香、史香的时候,不禁感叹:此真经典矣!
经典,就是永恒。
唐太宗以往说过:“以史为镜,能够知兴替。”王朝的兴替、历史的变迁,就是一面面镜子,我们用这面镜子去看过去,去看此刻,去放眼未来,去吸取教训,去超越历史。
有人会问,明白历史有什么用?的确,读了很多史书的人会有常人不曾有的感觉,俗人称之为“迂腐”。真是这样吗?举一个例子:
长平之战,赵括犯了兵家大忌,导致士气低迷,士卒无心再战。又胡乱出军,最终大败,四十万军队成了白骨。可是,在为赵括惋惜的同时,我们是不是应当从中思考,得到教训:轻敌为兵家大忌,搞好人际关系,稳定军心更是十分重要,这都是我们生活中的宝贵财富。
所以,以史为镜,不单单能够知兴替,也能够明得失。
梦回千年,风沙铺面,大梦觉来,始为乱世。因为是乱世,便涌现了许多乱世之*雄;五谷丰登,民心归附,始为盛世。因为是盛世,便涌现了许多治世之能臣。司马光,便为我们展示了这一个个朝代,它们的荣辱兴衰。
感激司马光,是他,让我们穿越几千年的尘埃,去看被掩盖的真相,去了解往事。
“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这是宋神宗的话。作为一个皇帝,应当去“鉴”哪些往事呢?应当怎样“鉴”呢?
司马光告诉他,应当做一个像唐太宗一样的人,爱民如子,把重心放到生产上,要让北宋变成盛唐一样繁荣的帝国。这就叫做“鉴于往事”。
司马光写的历史,不再是枯黄的纸页,不再是无聊的说教,而是一个个趣味的故事,是真正的案例。这,才是历史。
《资治通鉴》上有这样一句话,让我心头一颤:“名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这就让我想到了战国时期礼崩乐坏,民不聊生的景象。然而这一切,只是为了诸侯们的穷奢极欲,导致“名器亡”。以史为镜,我们真的应当去思考这些问题。
千年后的我们,在赞颂,在品味赵武灵王,品味商鞅,品味李世民的时候,除了要感激专属于那个朝代的史书,是否还要感激司马光先生我们不应当忘记,一千年前,有一个人,为了告诉后人真相,为了写一部专属于自我、专属于历史的史书,呕心沥血,用了十九年。
之后人,能够经过这部伟大的史书,在一张又一张纸背后,挖掘智慧,发掘真理,真正做到“以史为镜”。甚至,超越历史。
读后感1000字(十八):
英国哲学家培根先生曾说过:“读史使人明智”。中华民族的历史源远流长,作为一个炎黄子孙,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是十分必要的,暑假里,我就读了《中华上下五千年》。
这本书记录了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光辉历程,书中有好几百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林则徐虎门销烟》这个故事。
当时的广州是外国烟贩子的贩毒中心,吸食鸦片已成为危及中华民族存亡的祸患。应对这种局面,皇帝派林则徐前往广州禁烟。身为钦差大臣的林则徐到了广州就下令收缴鸦片,用了34天,共收缴鸦片2万多箱。光是销毁这批鸦片,就用了23天。林则徐领导的虎门销烟这一壮举,给了外国烟贩狠狠一击,也给中国人出了一口恶气,向世界显示了中国人民抗击外来侵略者的信心和本事。
好书不厌百回读,单单这个故事我就读了好几遍。初读,我的心里充满了愤怒,发自肺腑地恨这些外国侵略者,痛恨他们罪恶地向我们中国同胞贩卖鸦片,不仅仅很多地赚取钱财,使我们的同胞身体受损、意志衰退,还趁机侵占我们国家的领土。再读,我读出了林则徐的机智勇敢和刚正不阿,当时有不少烟贩子威逼利诱,想让林则徐放弃禁烟,但林则徐却说:“若鸦片一日未绝,本大臣一日不回,誓与此事相始终,断无中断之理……”从他的话中,我读出他禁烟的决心。他向外国侵略者发起了抗争,狠狠地打击了他们的嚣张气焰,为我们中华民族雪了一回耻。林则徐是真正的民族英雄!
书中像林则徐这样的英雄还有很多很多,他们都是我学习的榜样。如遍尝百草的神农、闻鸡起舞的祖逖、铁面无私的包拯、正气浩然的文天祥等。而我们此刻呢,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快乐生活,还有很多同学不知足,不听父母的话,不用心读书。要明白,今日的快乐是无数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如果林则徐当初没有勇敢地站出来禁烟,如果没有这些先烈们的浴血奋战,我们中华民族岂不是要永久被别人踩在脚下吗?咱们中国人不也都要沦为亡国奴了吗?所以我们此刻更要牢记历史,珍惜此刻的完美福生活,好好学习,学好本事,将来不仅仅要更好的建设我们的国家,还要对那些以往看不起我们的人说:“中华民族的巨龙腾飞了!”
古人云:“以铜为镜,能够正衣冠;以人为镜,能够明得失;以史为镜,能够知兴替。”回望历史,能够得出许多发人深省的结论。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都要读一读《中华上下五千年》。
读后感1000字(十九):
母亲给我买了一本新书,上头没有任何插图,仅有一排排墨黑整齐的文字,书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没错,就是那位的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的代表作。起初,我并没有多大的热情阅读这本书,仅有在极度无聊时,偶尔把它从书架上拿下来,随便翻一翻。
我一向都没有好好地阅读这本书。直到那天,母亲带我去眼科医院检查眼睛,在回家的路上,母亲突然问我:“我上次买给你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你看了吗?”我顿时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母亲见我半天没说话,便对我说道:“我提议你回去后好好读一读,能够吗?”我的声音小得我自我都听不清:“行。”回家后,我郑重其事地从书架上抽出那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找出一枚精致小巧的书签,开始了阅读。
我很快被书中精彩的资料吸引住了。书中的主人公就是海伦·凯勒,她十分漂亮,皮肤白皙,一头金黄的披肩秀发。可惜,她在很小的时候,不幸生了一场大病,使她那双清澈明亮的美丽眼睛渐渐失明,双耳几乎聋了。海伦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她再也看不见世上一切鲜活美妙的事物了!正当海伦一家将要绝望之时,安妮·莎莉文来了,她当起海伦的家庭教师和保姆。幼年的海伦倔强极了,十分任性,时不时地发脾气,而莎莉文教师则耐心地教她礼仪、算术、编织……
当海伦发脾气时,莎莉文教师也会不厌其烦地进行教导,忍受海伦一系列的恶作剧。莎莉文教师让海伦渐渐地改掉了坏脾气,懂得了自我管理。莎莉文教师在海伦的手心写上单词,让她了解自我周围的一切事物;还教她认盲文,让她学会阅读。莎莉文教师不断地让海伦亲近天然,让她感悟生命,经过一切事物教她认识单词。比如,海伦正在吃蛋糕,莎莉文教师会教她拼写“蛋糕”这个单词,海伦感受到清凉的泉水,莎莉文教师就会教她拼写“水”这个单词……
经过莎莉文教师的帮忙,海伦已经会正确快速地书写很多的单词及句子了。教海伦学会了阅读、写作之后,莎莉文教师决定要教海伦说话,并坚信必须会成功。莎莉文教师先教海伦发音,让海伦摸着她的嘴巴和喉咙,感受口型及发声时的振动……莎莉文教师为她付出了多少汗水和心血啊!海伦下了课,就捧着书,用手摸着书上的文字,一遍又一遍地大声朗读。海伦的刻苦学习加上莎莉文教师的悉心教导,使得她最终会说话了。当海伦说出第一句话“天气真暖和”时,她的家人又惊又喜,流下了热泪。
海伦有着聪慧的头脑以及灵巧的双手。在莎莉文教师的帮忙下,她走向了成功。海伦在书中写道,如果她有三天光明,那么第一天,她要去看看自我身边有生命或无生命的朋友;第二天,她要去看一次日出,参观博物馆、纪念馆;第三天,她要去看看繁华的城市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我读完这本充满智慧的书,心里觉得,人家海伦自幼残疾,还掌握了多种语言,出了名。而我不聋不瞎,应当更加奋力才对。
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生命的意义。
读后感1000字(二十):
看到它的名称,我脑中已经浮现了关于这本书种种猜想。梦想与现实,高尚与卑鄙,精神家园与世俗纷争……可是这些半身落入俗套的冲突对决依然深深吸引我前往探寻。之后,我倒吸一口凉气,想再翻一遍却拿不动它。
我一开始对斯特里克兰抱有着这样的看法:我不喜欢这个人,厌恶他冷漠戏谑的神情。他本是一个不严格意义上的成功人士,生活被形容:“虽然普通但也不恩惠”“一条缓缓流过的小溪,蜿蜒过绿草如茵的牧场”,岁月静好的模样,我们许多人向往并所最终归属的那样。但他抛弃社会,偏离轨迹。他平静的、突然的、简洁的反转,老到如一个经验丰富、细致的杀手,更像熟练的医生,为过往的生活打个结,再见!天,他到底藏得多深!
直到我出了一身冷汗。因为实际上,我嫉妒他找到热爱至极的追求。
他的才华——说不上是——毕竟学习画图基本笔法都十分笨拙——不是天赋。我惊叹他明知自我不是艺术天才(也许他清楚),之后的道路凶险异常、必然(对,我认为是必然)招致死亡。他的想法一落地,你就明白什么也阻止不了他。他这样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他贫穷,他不需要别人赞美,他孤独,他不需要朋友——诗人有时还需要朋友呢。但,请让我用“爱着”去形容他吧。这样的“爱”是烈火啊,不安的烈火,孤独的烈火,烧毁一切的烈火!他明白自我为什么活着,为烈火烧亮的道路活着!啊,多让人着迷。借用原书的一句话描述他,必将是“斯特里克兰是个可憎的人,可我一向觉得他这个可憎的人很伟大。”。
于是我颤抖着问自我:若是某一天,伟大的梦想选中了我,我愿不愿意烧掉所有道德与社会的羁绊,穷尽一生去追求?
首先,平庸的我不愿意。并不是我把自我看得太重要,但我身上着实有他人的牵挂。我此时不是为自我而活,将来也必定有更多牵丝线。但即使与像父母这样最亲近的人,大概也不会理解我的想法。他们会哭泣,悲伤。我没有理由去做这样过分的事情。可是,我又在平静中隐隐感到不安。我能听到在心底一个微弱低沉的声音悄悄说:“我愿意。”这种感觉就像航行于暴风雨前夜的蓝得让人窒息的深邃大海中。当我确定这声音真实又正不断放大,我明白了,我一向在期许这一天的到来。我很想找到自我存在的理由,自我本身的意义。那一天就是我找到答案的时候。或许这一天不会选中我的灵魂,但我仍然热切盼望。这并不矛盾,因为“渺小和伟大,恶毒和善良,仇恨和爱意是能够在同一颗心里并不悖的。”
读后感1000字(二十一):
湛蓝色天空中绽放着“白云花”,凝视着远处被雾隐约遮住的青山,眼圈泛红了,泪水涌上,心中被一股暖流包围着,回忆起那刹时间的回眸……
——题记
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朱自清散文集》,一页一页,一张一张,都是他毕生的心血,那面快被我翻烂的《背影》,更是令我永难忘怀……
一个普通的场面,一个简单的动作,触动了无数读者心中的弦,大家被这普通的父亲深深打动……
朱自清在回北京时,父亲来送他,火车还没有开走,父亲让他等等,去买几个橘子。朱自清靠窗坐着,看着父亲的背影,心里湿润了。然后,父亲抱着橘子回来了。过月台的时候,因为身子微胖,爬得很奋力。父亲蹒跚地走了过来,把橘子放下,嘱咐朱自清好好照顾自我,然后慢慢地走了。他看见父亲远去的背影,流下了眼泪。
世间的每一个父母都是这样,我们应当学会感恩,学会理解。我们是不是应当懂事一点自我做好自我的事,奋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报答他们呢想想当年,他们耐心教我们系鞋带、梳头、写字……一步一步教我们走路,从不厌烦我们咿咿呀呀的学语。而此刻,我们长大了,可开始恼他们的唠叨。有时回头想想,自我真的不懂事,父母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而我们却没有给予他们一丝的关心,身为人女,怎能够这样!
是啊!朱自清笔下父亲的背影深深打动了许多人,在我的印象里,母亲的回眸同样令我有一样的感受:我的母亲长期不在我的身边,所以,我十分想念她。前不久,母亲回来了,我和她度过了完美的时光……几天后,母亲又要走了,尽管有些不舍,却还是没有让泪水滴落。我随母亲来到了车站,她头也不回的上了车。我赌气的坐在车站,注视着车上随人流走动的母亲。紧咬着唇,不愿意让母亲看见我的泪水。车渐渐开走了,母亲转过头,给我了一个无比灿烂的微笑。看着这温柔的回眸,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一滴一滴落在衣服上,望着往远方驶去的车,我狠狠擦掉挂在脸上的泪珠,笑了!
那一个蹒跚的背影,那一次温柔的回眸,无一不体现父母对我们的爱。望着打开的书,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
读后感1000字(二十二):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小孩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此刻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小孩,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厌恶周围肮脏的世界——他厌恶伪君子,厌恶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仅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天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我的心事也只能被自我扛着。
霍尔顿一向都期望自我能够变得很勇敢,可是实际却是他一向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能够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必须要躲避着父母。他一向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我,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能够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期望他像哥哥一样能够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梦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小孩。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我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完美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我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小孩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小孩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小孩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作文
读后感1000字(二十三):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仅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能够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忙,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终,他们凭借自我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忙。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忙,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久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忙;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忙,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当互相帮忙,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我很渺小,为自我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我:“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忙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应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IthinkIcan!要实现梦想,是不容易的,到达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忙,那么,你心中所想的完美的一天必须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期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读后感1000字(二十四):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能够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普通的名称,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每一天做着普通的事,说着普通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普通的爱。他每一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天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我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细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此刻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教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我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父亲母亲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十分漫长。之后,在父亲母亲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父亲母亲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当自我的事自我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境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能够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样就不能够帮忙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能够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能够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能够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能够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忙,世界将是多么和谐完美!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礼貌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小孩,做个让教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读后感1000字(二十五):
在故事的繁多世界里,有感动的、悲痛的、高兴的……故事。而《老人与海鸥》却带给我非一般的感动。
《老人与海鸥》讲述了一个普通又打动人心的`故事:老人视海鸥为自我的亲人、儿女,给海鸥喂食,取名称,把海鸥当成自我的儿女看待;老人去世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大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不忍心离开“亲人”的事。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老人已经死了,摆在自我面前的所谓的“老人”其实是一张遗像,真正的老人已经不在了……但他们依然在用声声的鸣叫呼唤着老人,他们必须是认为自我的呼唤能把老人叫回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在课后,我一向带着疑问:这位老人究竟是谁?海鸥们与他无亲无故,他为什么要对海鸥好呢?为什么要照顾他们?一个孤寡老人,他为什么要每一天这么不辞辛劳的走20余里去喂海鸥?像他这样的老人,应当是躺在摇椅上,好好度过晚年,但为什么这个老人这么特殊呢?……种种原因给我带来了困扰。书给我了答案:老人觉得海鸥是快乐鸟,吉祥鸟。海鸥在的地方,那儿的村民就会欢乐,就会快乐。老人名叫吴庆恒,是昆明人,那儿的居民都把他称为“海鸥老人”。只要在当地,红嘴鸥“驾临”,老人每一天都徒步几十里给海鸥喂餐,风雨无阻。老人每月退休工资仅有三百零八元,大部分都用来给海鸥买食物。
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丁,老人毫不犹豫买给海鸥,他明白,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时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我,却省吃俭用,不愿意坐五毛钱的公车,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这篇文章还写出了海鸥们对老人的爱戴,对老人的一片深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原先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海鸥还那么的离不开老人,他们在用自我的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怀恋。这样的场面,相信无论是谁都会为之颤动。
如果说老人对海鸥的爱是无私的爱,那么海鸥对老人的情是震撼的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向都有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在清远,有一位市民救了一只喜鹊,小喜鹊伤口渐渐好了之后,怎样也不肯离开自我的恩人。就算你把它赶走,过多一会儿,自我又会飞到恩人的肩膀上。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每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都会报答对自我好的人。即使是一种凶猛的动物,经过长时间的感情相处后,一切冷冰冰的东西都会融化。
人与动物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我以后得在生活中多找找此类的故事!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读后感1000字(二十六):
酒鬼李诞同时也是个诗人。
诗人并不好当。如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他总爱说「开心点儿,人间不值得」。到了新书《宇宙超度指南》的扉页,只剩下了「人间不值得」。听起来颇像病友间交流世界观的暗号。
他说「尊重生命」和「珍惜生命」是两回事,而我们的生命本也如同水、风、流星一般无意义。唯当范围限定、情景具体、意义赋予叠加,他才喜欢,然而喜欢也不等于尊重。于是这一场「来的偶然,去的必然」,李诞说:“我随时准备灰飞烟灭”。他的「尽其当然,顺其天然」,可是是给这一遭面子二三,虽活,不求死,不求生。对命运无能为力的无能为力决定了,人间不值得,只好开心点儿了。
最初从脱口秀节目认识他,此前并不了解,听他BB总觉得跟别人哪里都不一样。我是个喜欢快进的人,暗示了对生活的百般挑拣,在诸多的不满意中我相中了让人满意的李诞。他对自我这部分创造的妥协,没有不满意,因心力投入也不能称敷衍,但却给我「笑场」的不适感。
在跟许知远的对话里,聊到幽默和脱口秀,也并不觉得高级的幽默才是幽默,它的终极只是让人开心,开心就够了。所以能看见的是,脱口秀大会的节目上,有卡姆这种颇为低俗的,也有爱讲历史的王建国、不按常理出牌的池子。有些英雄不问来源的意味。
然而做策划人搞脱口秀时改掉、撤换的暗黑稿子和故事,从未自他肚子里撕掉。因为笑太重要,解构生活的沉重乏味,敷衍人生的无聊无常,应对真相难免喘着气想逃跑。拎着酒瓶的李诞一摊手说:“你看,就是这样”。
不知李诞的脑中是否有资料变现的概念,又或者在警惕这种概念。早年他也写,时代慢慢变化,节目火了,书又出了,他该写什么还写,想写什么就写,总是喝多了就话多,拉着人BB个不停。
起初在看节目时的那种宛如吃了一肚子垃圾快餐的轻微不适感,从开始读《笑场》就化解了。从第一章的「序」到第二章「扯经」,戏谑讽刺之意尽显。我内心有些激动,李诞最终不是那个“脸上笑嘻嘻心里MMP”,虽妥协但丝毫不屑因为人间不值得心里不在意的狗样貌了,翻开书就一句:“爱看就看,不爱看拉倒”,然后就背着手飘走了。
众生平等,不是说众生都有一样的价值,而是说众生都一样没有价值。
整本《笑场》,从澈丹和尚与遗寺的短故事后,暗黑童话、预言、科幻交织,基本都是硬挨着在读,时时刻提防幻灭感灭顶。于是数次忍受着,不合上它然后移出书架。想是对冒犯本身和被冒犯感都应给予尊重。而我确实是喜欢这种被冒犯的,全然是不客气的痛感。
什么是笑场,你我众生蝇营狗苟。
看清至看破者,又如何假装镜片上有雾呢?
读后感1000字(二十七):
合起《简爱》,我的心不禁沉了下来,感慨万千,心中一阵的莫名的激动油然而生......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主要见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家,因受虐待而萌发反抗意识,进入劳沃德学校学习。
毕业以后,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并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但简爱之后却发现罗切斯特其实早有妻子,她就是被关在阁楼里德疯女人。受到欺骗,简爱十分悲痛,悲痛之余,她毅然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四处漂泊、流浪,后因心中一向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最终选择了原谅他,回到他的身边,但此时的桑菲尔德庄园早已是面目全非了,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了,但简爱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放弃他,依然与他快乐的生活在了一齐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沉沉的思考,何尝不是呢?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主任中简爱的命运何尝不适于这部书的坐着夏洛蒂勃朗特十分相似呢?夏洛蒂的这部书,不仅仅是一部书,更是对她生活的写照!夏洛蒂·勃朗特的幼年生活很不幸。1821年,即她5岁时,母亲便患癌症去世。
父亲收入很少,全家生活既艰苦又凄凉。豪渥斯是穷乡僻壤的一个山区,年幼的夏洛蒂和弟妹们只能在沼泽地里游玩。好在父亲是剑桥圣约翰学院的毕业生,学识渊博,他常常教子女读书,指导他们看书报杂志,还给他们讲故事。这是自母亲去世后小孩们所能得到的唯一的乐趣,同时也给夏洛蒂以及两个妹妹带来最初的影响,使她们从小就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可见夏洛蒂三姐妹命运的艰辛!
《简爱》这部书令我难忘!
简·爱就是一个混合体,一个理智,坚韧,执着的混合体。当然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坚韧,我相信坚韧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你不够坚韧,怎样应对此刻这个复杂多变的世界?
这个社会市场是不公平的,这就需要我们坚强的去应对。你若不坚韧,我想在此刻这个社会你会过得很痛苦。应对危险,我们需要勇敢。然而应对困难,我们不但要勇敢还要坚韧!
对于我们来说,困难几乎能够说是没有,从小就一向走在大人们铺好的道路上,那上头的大石头没有,有的只是一些小石子,或许会扎到我们,有些硌脚。可是最大的困难都没有了。此刻我们说的苦啊苦啊的,其实都是假的。那是我们没受过什么苦,所以碰到一点挫折就会大叫!
此刻我们路上的大石头被大人细心的搬走,那我们以后呢?难道还要让父母来么?这不可能!所以,我们必须要学会坚韧,应对挫折困难都坚持下来。坚韧的应对今后的人生。
读后感1000字(二十八):
大家都明白,《劝学》是荀子的名篇。他的文章擅长说理,组织严密,分析透彻,耐人寻味。荀子写的《劝学》无疑是围绕着三个主题写的:第一:着重论述学习的重要意义,它能够使人“知明而行无过”,即提高思想认识和加强品德修养。第二:写学习能使人增长才干,有了知识、学识才能够“善假于物”,比一般不学无术的人高明。第三:是写正确的学习态度和方法应当是循序渐进,积少成多,不断积累,持之以恒的。这样才能够取得成效,甚至是事半功倍的。所以说,看了《论语》治天下,看了《劝学》学习忙。
下头,就让我们在《劝学》中找到学习的真谛吧!
《劝学》上说:“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意思是说:积土成为高山,风雨就在山里兴起;积水成为深渊,蛟龙就在里面遨游。那里与学习暗藏的关系是什么呢?说白了,就是你只要有恒心,坚持不懈地学习,就会积少成多。比如说你每一天挤出一点时间,阅读很多的书,并坚持下去,你的课外知识肯定会天然提高一大截子。
这是多么有价值的真理呀!
其实说白了,学习的真谛就在于天天积累新的知识,“九层高台在于垒土,”,就是说,九层高台是一筐一筐垒起来的,知识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什么叫好学?就是说你每一天明白一些过去不知的,每月不忘记已经掌握的,并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来对待,就那么简单。
有这么一个小故事,一个脑瓜子反应并不十分敏捷的人,每一天天刚亮,就去读书,背定律,由于他的勤奋,最终成为我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和优秀的教育家、社会活动家,卓越的实验胚胎学家,他就是我国实验胚胎学的主要创始人童第周。他的成功印证了古代的一个词,叫“笨鸟先飞”,你自身有缺陷,你就必须用你的勤奋去弥补。别人一个小能掌握的知识、能弄懂的道理,你不妨花两小时。“铁棒磨绣针,功到天然成”。
而你弥补的条件是什么呢?没有捷径,仅有刻苦!勤奋!勤奋能补拙,要用勤去补拙。
反过来说,你如果聪明,那你更要勤奋了,因为你比别人聪明,别人读五次记下的,你要读一次就能够记下,充分利用你的聪明,别人读五遍记住一篇文章,你能够记住五篇,但不能骄傲。
总体来说,不管你聪明与否,要想成功靠的就是勤奋、刻苦。可刻苦背后是什么?是恒心,是毅力!仅有恒心加上汗水才等于成功。而这,又贴合了《劝学》中的“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这几句话的道理。
从《劝学》中我们能够明白许多道理,但如果你想明白怎样把才能刻苦学习,我送你一句名人名言:“勤能补拙是良训,一份辛苦一份才”。这就是我读荀子劝学的心得体会。
读后感1000字(二十九):
幼年每个人都经历过,回忆幼年,幼年里有欢乐,有快乐,幼年时美妙的,幼年是充满阳光的,值得回忆的很多很多……而阿廖沙的幼年却很悲惨。
《幼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讲述了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幼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幼年是一条五彩的河,幼年是一道七彩的路,幼年是一座闪亮的桥,幼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幼年是多么完美,可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幼年却是十分的悲惨。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之后开染坊,成了小业主。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看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害怕他,感到他的眼里含着敌意。
《幼年》这部作品主要塑造了两大类人物形象,作者经过对这两大类人物的叙述表达了对他们的爱憎之情。两大类人物一类以外外祖父为代表的自私残暴的人,一类是以外祖母为代表的正直、善良的人。外祖父是阿廖沙十分厌恶的一个人对他无论是外貌描述还是内心世界的刻化。
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之后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气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小孩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的失去知觉。
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忙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小孩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读了《幼年》这本书以后,不仅仅让我珍惜这完美的幼年,还让我懂得了应当怎样做人和做事
读后感1000字(三十):
格列佛初到小人国经过自我友善的行为获得了小人国国王和人民的好感,使得国王同意恢复了他的自由并得以参观全国。经过格列佛的叙说,我们初步了解了小人国,但这些描述都是表面现象,但越往后却越随着格列佛的入住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让我们对小人国的了解开始逐渐深入。当小人国遇到了外敌的骚扰,面临战争时,国王派大臣请求格列佛的帮忙,格列佛很高兴地同意了,并且凭借着勇敢和在小人国人面前高大强壮的身体的优势帮忙小人国赢得了战争,得到了国王的嘉奖。对于格列佛在战争中的表现,作者描述的很细致也很生动。可是,对于国王要霸占失败国的要求,格列佛很不一样意,这也使他自我与国王间的关系破裂,为下头的章节出现的危机而埋下伏笔。
在小人国风情这一章节叙述了格列佛眼中的小人国的风俗人情,主要谈到的是小人国的法律,选官制度与其教育制度。对于小人国的法律,我持赞赏的态度,小人国严惩告密者,诈骗者,并且奖重于罪,守法的好公民也能得到奖励。这于我们的人类世界是大不相同的。对于选官,他们认为道德比才能重要。这就讽刺了现实社会人们的道德沦丧,呼吁人们重视道德的作用。而政坛有危机则讲述格列佛在小人国开始遭遇排挤和危险的艰难处境。开篇讲格列佛在小人国的生活,他的衣食住行,表现了小人国国王对他的重视,由此却引发了大臣对他的嫉恨,为之后受到大臣的排挤与诽谤作下铺垫,当之后有大臣告诉格列佛国王听信了别的大臣的谗言,认为他叛国要把双眼弄瞎时,让善良的格列佛大为吃惊与无奈,这节主要描述的是主人公的心理,为下文离开小人国埋下伏笔。
在最终一个章节里写了格列佛是如何顺利地离开小人国回到自我亲爱人祖国人,并且把格列佛来到伯利夫斯古国受到欢迎,又是怎样发现船,并且修好船,怎样摆脱利立普特古国国王的刑罚,得到但利夫斯古国皇帝的慷慨馈赠,离开后又顺顺利利登上回英国的船回到家乡的过程写得十分合乎情理,衔接十分人天然,叙述也很连贯。
《格列佛游记》的艺术特色主要体此刻讽刺手法的运用上,尖锐深邃的讽刺是这部作品的灵魂。作者的讽刺手法十分的丰富,运用反语来进行讽刺,并以类似漫画的夸张技巧描述各种怪诞的事物,如野胡、拉普他人和长生不死的人等等,并且善于用严肃认真的口吻叙述渺小无聊的事物。
作者经过格列佛在巨人国与国王的对话,借国王之口尖锐地指出,英国所发生的一系列历史事件,只可是是一大堆阴谋、叛乱、屠杀、革命和流放,是贪婪、党派纷争、虚伪、背信弃义、残暴、愤怒、仇恨、嫉妒、淫欲等所产生的最恶的恶果。
经过《格列佛游记》去明白了格列佛是一个心地善良、知恩图报、做事果断的人,我十分的喜欢,我以后也必须要做一个与格列佛一样的人。
读后感1000字(三十一):
中国近现代作家中最喜欢的就是老舍,因为字里行间所透出的那浓浓的"京味儿"仿佛是京剧韵味十足的唱腔,几分苍劲,几分悲凉。之前从未听说过老舍《鼓书艺人》这部小说,直到在图书馆的书架上看到它,之后才明白《鼓书艺人》是老舍在1948年至1949年间于纽约写成。因中文原稿遗失,是根据英文译本《TheDramSingers》由马小弥再译的中文。虽然如此,但读来依然是那不变的回味和专属于那个时代的深深的悲哀。
说起鼓书艺人,两片云板,清脆如击罄。一柄三弦,玉珠落银盘。竹节鼓架,撑起一台戏。一如故事中的方宝庆,"挟琴负鼓,浪迹江湖,把愉悦送给世人,把教化留在人间"。声音如波涛,浑厚有力,说、唱、做都表现的尽善尽美。可是有多少人懂他那精湛的唱功呢?人们喜欢看的只是琴珠那轻浮的表演,即便他们如何的身正影直,秀莲如何洁身自好,人们依然是带着有色眼光来看待他们。无论方宝庆如何细心翼翼,谨慎做人,依然无法跳脱过去艺人"一辈子作艺,三辈子遭罪"的魔咒:宝庆胞兄宝森被日军炸死;女儿秀莲与提高作家孟良的婚事告吹后,又被张文糟蹋;嫁出去的女儿大凤也被抛弃。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时代,人与人的关系因参杂了太多成分而变得不可捉摸,不一样阶层的人个性鲜明得如同水和油。方宝庆的确是一个有头脑的人,只要他还活着,他都义无反顾的担负起这个家庭的顶梁柱。他擅长与人交往,无论是地痞流氓还是军阀豪强。他能屈能伸而又坚持原则,还怀揣着梦想。秀莲只是他的养女,那时人们对于养女的概念基本等同于丫鬟,但宝庆对于秀莲的至情至意却超过了自我亲身女儿。他处处为秀莲着想,教育她正视自我的职业,珍爱自我的身体,这一切都和他的老婆构成强烈的反差——一个尖酸刻薄的胖女人。她的意识中早已根深蒂固的把秀莲的命运定位在最低贱的坐标上,她的眼里秀莲无权反抗,唯一的选择就是理解命运的安排——她的安排。作为同一个阶层的小人物,她却要凌驾他人之上。她自私自利,甚至吝啬母爱,无情的把秀莲拒之门外,丝毫没有同情心。还好有两兄弟的深明大义,秀莲才不至于悲惨的任人宰割,躲过地痞流氓的胡搅蛮缠,避免给一个五十多岁的军阀老头子当第五个妾。
也许每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你在其中都能看到一个时代的缩影,一如《鼓书艺人》,那些被刻进文字的历史,还有无时无刻不闪烁着的善良的光芒。
读后感1000字(三十二):
读完《黑骏马》,我在第一时间把“黑骏马”这个意象作为一个命运的象征,无论是在那首古老的民歌中,还是在小说?美的杯具里,黑骏马都是一个不动声色却贯穿了全篇的特殊存在,就好像时刻好奇而不声张地注视着我们的命运一样。从这个角度解释,也似乎能把白音宝力格作为一个经历者,喻示着一个同他一样的挣扎于现实的泥潭、痛苦追忆年轻时梦想化的生活化的人群。文章的主题,也大概能向“对命运的把握”那一方向靠拢。
但在细细品味文章中时刻体现出的一种古典美,一种苍凉博大而热血浸染的对于草原的深刻把握后,就能发现这篇文章决不能轻易上升到生存与生活的高度来谈,而必须融入作者描述的每一根湿漉漉的鲜草,每一缕灿烂的阳光,每一座厚实的蒙古包中去。作者十二年在内蒙古插队的经历,使这部作品的背景与同时代的其它作家相比较更为伟大而厚重,这是“草原”这个神奇的名词赋予的。同样是谈社会、生活、命运,草原让人看到牧民之间的直爽豪放与坦诚相待,能将一种信仰的神圣感贯彻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心中,能用一抹永恒的、古老而深邃的绿色涂在灰暗的命运之上。
怀着对草原地崇敬与思考把书又读了一遍,发现又找到一些新地关键词,比如“生命”。“生命”是宝贵地,这话谁都说得,但当你看到白发地老人颤巍巍地用袖子擦拭新生地马驹,当你看到母亲默默背着瘦小地婴儿慢慢地走着,当你看到孤独地背影单膝跪在天场时,生命地价值仿佛在瞬间就浸入骨髓中去了。我想,生命中最美丽地一刻,就是它让另一个生命激起波澜地那一刹那。此时地两个生命都带着圣洁地光环,被腾格里(蒙语中地“天神”)注视着,从这一刻开始,一个生命被赋予全新地意义,就好像接过了另一个生命递不定式地神秘之钥,它要用这把钥匙开启一段崭新地生活。
也许正是这把钥匙给了草原上地女性活下去地勇气。牧民们虽然纯朴,但也愚昧,他们不懂得珍惜自我地另一半。但生育是必然地,于是草原上地女性,就用一个新生命地诞生,来宣告自身地成熟和飞越。在男人们出去征战、放牧地时候,女人们把自我地心血毫无保留地投入到另外一个生命当中。就是这种母性地力气,带给了母亲们新地期望和开始,并代代累积,成为草原上与金戈铁马之声相匹敌地人性地长啸。
这完美的啸声,该是草原精神的一部分。它纯洁的几乎不含一点杂质,甚至不光对自我的骨肉,对其它的生灵也关爱呵护至极。这是包含了人道主义与悲悯心的呼啸,它在今日,大概随着游牧民族和草原的一点点消失,也开始淡薄了。但如今我从这本书中再一次读到了它,我将沐浴一下心灵,迎接这呼啸声的洗礼。
读后感1000字(三十三):
波波折折总算把这本长篇小说看完了,总觉得电子书没有纸质的书看起来舒服,电子书总给人一种快餐式的粗读,来不及品位,来不及感动,缺少了一页一页翻书的闲静和指尖磨砂的质感,缺少了一种静气。可是终归还是读完了,没有多么波澜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多少感动,完全是用一种旁观人的眼光去看那个离我比较遥远的另一个世界——吸毒者的世界。
看完了全书,我异常喜欢看作者的后记,因为从那里面你能看到作者游离出作品本身的心境,毕淑敏是我十分喜欢的作家之一,总觉得她的作品有一种余华先锋文学的感觉,总是用自我比较冰冷的视角去看待书中人物的起伏变化,可是读过之后,感到一中冰冷,凄凉。看过毕淑敏的《拯救乳房》、《鲜花手术》和她的短篇小说集,她总是以她军医的经历,从一个医生的视角去写我们所不了解的生活,让我们看到人生中比较不堪的一面,可是不能不说,她写到的确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也许我们看到的是阳光明媚的蓝天,而另一个鲜为人知的黑暗世界就并行于我们看似光明的世界,它像一张无形的网正在反扑光明,可是光明在时刻的挣扎,挣脱,可是那黑暗中的魍魉总是露出他们邪恶的尖牙,时时窥探着我们。
了解并不可怕,一知半解才可怕,世界上的许多谣言和恐惧都是从无知中产生和传播出去的,看这部小说时,让我明白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其中在快要结尾处,院长简方宁问护士栗秋明白她未来的丈夫患有性病吗?栗秋很淡然的承认,她说不懂医的人可能听到这个词都十分恐惧,可是我们都明白它其实跟一场感冒病菌差不了多少。对于医学常识匮乏的我们把这个词想的如此的可怕,是因为为了树立正确的观念,对外界的我们说的一个善意的谎言。这段话给我的感触很深,其实有些事情不了解,以讹传讹,把事情传的神乎其神,欺骗了大众的眼睛,所以产生了恐慌和笑话,例如盛行一阵的“盐荒”。
作品中的人物线索并不复杂,其实简单抽离出来,主要就是以沈若鱼的眼睛看着庄羽怎样吸毒进院,到戒毒成功,对院长简方宁产生一种畸形的情感,到情感的扭曲从而复吸,策划对简方宁的报复,导致了简方宁的自杀。在故事主线索中穿插着一段段吸毒者的故事。就像沈若鱼说的,哪个吸毒者的背后不都有着一个让人痛哭流涕的故事,可是那又能改变些什么呢,有些事情发生了,就要想办法去解决,而逃避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也许当时的情景是有挣扎和痛苦,可是选择吸毒来求得暂时欢乐,只是让人觉得可笑和可悲,因为除了选择逃避,你什么都不敢去做;可是吸毒都选择了,又有什么不能或者不敢去做的呢?
文字促使人思考,总喜欢看完一本书写下点什么,好像仅有这样才能在自我的脑中留下点痕迹,“快乐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仅以此共勉。
读后感1000字(三十四):
“魔力眼睛,闪闪亮亮,发现特点,有序观察。”这是什么咒语?原先是樱桃教师的魔法小窍门。当作文遇上魔法,一切都变得那么神奇、那么趣味。
一对趣味的母女合作一书——《魔法微作文》,母亲刘雅萍写童话,女儿王晗驰画插图。一次偶然的机会,看了王崧舟教师的推荐,买回了这套书。很长一段时间没空去看它,突然有一天,发现我儿子捧着书傻乐,看得入了谜,跟他说话也爱理不理。带着好奇心,我和儿子一齐看了起来。
这本书确实有魔法!就拿写人来说吧,每个人都有特点,怎样写好是难点。樱桃教师的魔法作文给我们创设了一个情境:樱桃教师正在上课,黑太狼冲进了教室,只要同学们启动魔力星星眼仔细观察它,用几句话说出它的特点,它就会慢慢变小,最终就消失了。有的同学说话没有条理,非但没有让黑太狼变小,反而被黑太狼嘲笑“颠三倒四、乱七八糟”。什么样的语言才会让黑太狼变小呢?同学们抓住一个特点,有条理地说出黑太狼、同学、自我、小客人的样貌,最终让黑太狼变得像小老鼠那么大。谁能彻底把黑太狼消灭掉呢?那就需要同学用几句话把某人的特点说给父亲母亲听,也能够写下来。故事后面的“魔豆秀秀场”就是同学们大展身手的地方。这就是魔法微作文,尽管你一向在与作文元素相遇,可是你浑然不觉。这样的书,小孩怎样会不喜欢?
王崧舟教师在给这本书写的序中提到:故事与游戏,是上帝赐给儿童最美的礼物。反思我们的作文教学,有的教师经常在课堂上大谈作文知识、作文方法、作文技巧……可是很多学生一脸茫然,他们还是不明白怎样去写作文,还是对作文没有兴趣,这是多么失败的事情啊!
《我的魔法微作文》是一本好玩的书,也是一本切实受用的书,这本书带领小孩走进童话世界,会让小孩不知不觉爱上作文。例如:我们经常教育学生要有一双会发现的眼睛,才能写出好作文。这本书就从发现一个特点、抓住一串动作、细看一种表情、观察一件物品、欣赏一处风景各方面去培养学生观察的本事,可是没有强加给读者。而是借助一个个趣味的故事,让读者走进温柔的“作文陷阱”,经过魔法小窍门让学生懂得写人要“发现特点,有序观察”;写动作要“一串动作,个个分解”;写人物表情要“喜怒哀乐,细看清楚”;写物品要关注“形状大小,颜色图案‘;写风景要注意“远近上下,颜色特点”……
写到那里,我忽然发现,看了这本书之后,我的语言风格发生了一些变化,有的语句居然有点像樱桃教师的风格了,想必这就是魔法作文的魔力吧!作为一名语文教师,绞尽脑汁让学生不怕作文。“学生兴趣是关键,仅有喜欢,才能写出有意思的东西。”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怎样才能落实到作文教学中,我们仍需不断思考、不懈奋力。
读后感1000字(三十五):
“春暖花开,这是我的世界,生命如水,有时平静也有时澎湃,穿越阴霾,阳光洒满你窗台,其实快乐,一向与我们同在。”这是2013年春节联欢晚会上为我们献上的一曲生命之歌,坚强和脆弱是它美丽的音符。它歌咏着生命的光彩,歌咏着生命的不懈奋斗,更歌咏着生命的顽强。
初看这本书让我想起我对生命的初次认识是在一年春天。阳光明媚,鸟语花香,生机勃勃用这些词来形容春天是再适合可是了。小河旁一株株翠柳,随风摇摆,散落下生命之种子——柳絮。它们是那么的微小,柔弱,以至于风一吹便能够是它们瞬间消逝,但它们却散发着生命的能量。为了传递生命,它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为了找一寸安歇的地方,它们乘风旅行。也许有的会飞越大海,到达世界的另一头,也许有的会就在近旁落下,无论是谁,都是顽强的,都是生生不息的。
说到这儿让人不禁想起书中《生命的奇迹》一文,如果说九寨沟风光旖旎,是大自然的奇迹,那么在悬崖间,石缝中绿得耀眼的树那便是奇迹中的奇迹。为什么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还能长出这样挺拔的树?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也许它以往无意中飘落到这儿,但为了生存,它奋力地吸取阳光,从石头中发芽生长,为了生存,挺过了风霜雨雪,烈日骄阳,如此循环,造就了它顽强的生命与此刻我们所看到的景象。这是一个生命的奇迹。
天然界中的植物是这样,那么位于天然界顶端的人类又何尝不是呢?身残志坚的霍金、张海迪,虽然面临着生命的考验,可是他们没有退缩,而是继续奋进。
但我也不得不说,生命也同样是脆弱的。《母亲的奇迹》讲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用自我的生命谱写的生命赞歌。应对危险中的小孩,她没有放弃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呼唤,唤醒了脆弱的生命。她患有胆汁淤积综合症,肝脏也不好,就是这样一个随时都可能会逝去的生命创造了一个生命的奇迹。相反,也有脆弱的生命。
因为遭到了打击,而想自尽的例子叶数不胜数,但我们又何必去在意生活中的不如意呢。我们从发育成形时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考验,我们从众多精子中胜出,得到了生的权力,出生后,应对禽流感,我们又坚强地活了下来,这同样是一次又一次生命的奇迹。
树苗爬出石缝是为了得到更好的阳光,我们存活于这个世上是为了创造生命的辉煌。“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穿越阴霾,阳光洒满你窗台”这也正是生命的坚强,所创造的一个又一个奇迹。
《倾听生命》这本书中一个个温暖的故事告诉了我生命的真理,生命的坚强,生命的脆弱。我们的生命也如同那脆弱的芦苇,风中的柳絮,可是就如同书中所说:“在悬崖般的困厄中依然倔强地清绿着,生命就能创造出不朽的奇迹!”
我坚信我们共同拥有着坚强的生命,我们都是生命的奇迹。
读后感1000字(三十六):
很多小孩的暑假生活被各种名目繁多的暑期班所占有,有的参加英语培训,有的参加舞蹈训练,还有的在学习书法和写作。
可是在杨红缨的笔下,城市小学生马小跳的暑假生活却是如此绚丽多彩,刺激好玩,令人回味无穷。小主人公马小跳的暑假是在乡下奶奶家度过的,在奶奶家有会看门的大白鹅,会捉老鼠的大黄狗,会说人话的鹦鹉、还有痴情的大黑猫,以及有梦想的小猪黑旋风等各种各样趣味的小动物。马小跳到了奶奶家一会儿忙着帮忙大黑猫追求大白猫,一会儿又骑着小猪到处跑,每一天过得都十分开心。
可是,随着他对乡下生活的了解,他发现了种种对保护环境不利的人和事。乡下的农民,有许多人为了增加收入,趁着晚上会到山上去捉果子狸。乡下的野味餐厅为了招揽游客,把各种珍稀国家保护动物捉来,加工成野味。
到乡下的游客,把各种好吃的东西装在塑料袋里喂野生动物,结果鹿母亲胃腔里塞满了塑料袋,最终被活活饿死了。山路上有各种贪吃的猴子,拦着游客要各种好吃的东西,不给就耍赖……
马小跳是一个对野生动物有着深厚感情的小孩,经过学校的教育,他深知要保护野生动物,我们人类才会有一个和谐的居住环境。所以,他和几个乡下的小朋友一齐,和那些盗卖野生动物的人展开了机智勇敢的斗争。虽然马小跳的行为有时显得很幼稚和天真,但他的动机和结果是好的。比如他让小猪之后三轮车,车上坐着时刻准备给小鹿喂奶的大黄狗,旁边还有一只鹦鹉不停要叫着:“小鹿的母亲哪去了?塑料袋把她害死了!”可是他的行动唤醒了游人的良知,使游人开始反思自我的所作所为。
再如他拿着照相机去拍摄野味餐厅,最终机智地放走了许多珍稀野生动物;他还找森林警察来抓住了私自圈养黑熊取熊胆的农民;他敢想敢为,机敏率性,爱憎分明,智勇双全。一个在学校里的淘气包在暑假里,却用自我的身心捍卫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极大地打击了那些伤害野生动物的大人。读完《暑假奇遇》,我掩卷深思,在我们的学校教育中这样的淘气包肯定不是一个优秀学生,可是经过他暑假的种种表现来看,他的表现无异比优秀生更可爱。女作家杨红缨经过这个故事尽情演绎了一个淘气小孩最本真、最善良、最原始的状态,也许她期望经过这个故事唤醒小读者甚至全社会的人对野生动物的关爱之情,也许她经过这个故事在呼唤家长把富有童趣童趣的生活还给小孩。我明白作家杨红缨以往在学校里当过六年的小学教师,能够说她青年时期最完美的时光都是和小学生们一齐度过的,虽然她此刻已经长期不教学了,可是在她的书中,我仍然能够读出一个教师对儿童未来深切的关爱。看来以后有时间还真应当多读一读杨红缨的作品。杨红樱阿姨,送给我们一个全新的暑假观念。
读后感1000字(三十七):
我读了一本名叫《双面猎犬》的动物传奇故事。洛嘎,达维娅和白眉儿之间的故事。书中所描述了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的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一条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的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笃更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
达维娅与洛嘎第一次相遇是被它追捕。它被洛嘎逼到怒江,可它们却被怒江冲离了岸边,被冲到了偏僻的峡谷。之后它们化敌为友,霸占小岛。有一天,洛嘎的主人找到了那里,洛嘎竟然毫不犹豫的背叛了达维娅。达维娅心灰意冷,便把正在吊桥上奔跑的洛嘎摇入滚滚的怒江之中。最终,达维娅拖着怀孕的身子一步一步的走回了埃蒂斯红豺群。第二天,达维娅便生产了两个小幼崽,第一个夭折了,第二个却难产。但豺的存活率很低,二死一已经很不错了。因为第二只小豺的眉间有着一块白斑,边取名为白眉儿。达维娅生知自我已经快命不久矣,便为白眉儿的生存有很大的担心。它最终谋害了幼豺小风笛,为了让白眉儿能生存。这就是母爱的力气,为了让自我的小孩吃饱,不惜杀害别的小孩。
可几个月后,秃鹫把达维娅的尸体啄食,却被黑蝴蝶(小风笛的母亲)发现小风笛的尸体。明白了达维娅就是杀死小风笛的凶手,却有权利杀死达维娅的遗孀。可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对白眉儿下手。从此,白眉儿就混落到成为最低等的身份——苦豺。
白眉儿经历了种种苦难,最终被洛嘎的主人调教成猎犬。呵呵,这是不是一种奇妙的缘分,促使这他们的心理。但它始终是混血,一半猎犬,一半红豺。不会像猎犬忠实一生,也有红豺的控制欲。总之,白眉儿的一生不会平平淡淡,而是危险重重。
可达维娅的一生有些悲催。因为洛嘎而脱离群队,因为洛嘎而失去她自以为傲的尾巴,因为洛嘎而失去她的青春,懵懂和深爱的他。因为洛嘎的小孩白眉儿而杀了同类,被冠上恶毒的名号……其实都是因为洛嘎,一切灾难都是有他引起的,如果没有他,他的生活可能会更完美。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切的发生了,无法改变。但她为了白眉儿确是的爱惜,不因为它是他的小孩,也是她的。无论怎样,只要它是她的小孩,就算杀了同类又怎样,被诅咒了又怎样。因为她的小孩还能生存。她的母爱是无价的,有限的,针对的。这样的母爱,轰轰烈烈!
读后感1000字(三十八):
“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之前我是不相信这句话的。既然是名著,是众多人推荐的,为什么还要在不一样的年龄去读呢?所以,在我16、17岁时,在那个还不懂情爱的年纪里,在阳光绚烂的夏日,我读了《红楼梦》、读了《红与黑》、读了《安娜卡列宁娜》、读了川端康成等等,读完后,我还狂妄地评价所谓名著也可是如此,只是一群男男女女在谈着不知所云的恋爱。现如今再谈起那些书对我的影响,也只过是记得一堆书名罢了。
在初中就读过《傲慢与偏见》,但只是当成言情小说来读,只记得男主和女主在一齐了,“灰姑娘”伊丽莎白成为了豪门太太,结局皆大欢喜。工作后再重读《PrideandPrejudice》,我才稍稍读懂一些简和宾利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才对达西傲慢的举止多了一些了解。也突然理解了“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的原因。当你的人生阅历没有到达那个层次的时候,你是不会理解和认同书中的观点,更不会从书中有所收获。
很早之前就被推荐过《围城》这本书,但至从拥有了自我的手机,就很少真正静下心来读过一本书了,一向都没有去碰这本书。工作后的第一个寒假,突然对感情和婚姻产生了一些疑问,就找了很多感情和婚姻方面的书籍,《围城》这本书就误打误撞地进入了我的书单。
读《围城》的第一章时,我就被钱钟书先生的文笔倾倒,好犀利的文笔啊,短短几句描述,就将苏小姐的心理刻画地淋漓尽致。那一刻,我觉得世界上真正的高情商的人就是那些作家,他们能将人世间种种形态的人的心理都能琢磨地透彻,并于文字间表达出来。
《围城》这本书有一种魔力能让你抛弃你的手机,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也能让你想再读第二遍。
能在23、24岁这个对感情和婚姻好奇的年纪读《围城》,这是我的幸运。感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在之前,我一向在好奇。网络上的许许多多的信息让我觉得婚姻就是感情的延续,而感情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仅有彼此的高贵事物。一切都是完美的,感情和婚姻都是完美。在《围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感情和婚姻的另外一面。有时你以为的感情,可能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婚姻更可能只是两个不厌恶彼此的人的互相结合。而这种不完美恰恰是很多人的真实生活,即使是理解最先进观念的人也不能避免这种俗气。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不见了好久的朋友,在我们的心目里,还是当年的风采,尽管我们已经老了。”虽然我还未老,但对于身边那些已经分离的朋友,他们在我的心中,仍旧还是学生时代青涩的模样。
读后感1000字(三十九):
《青铜葵花》是一本书的名称,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著作。在看曹文轩其他作品的同时,我了解了曹文轩另外几部作品。
读到这本书名称的时候,我原以为《青铜葵花》是用散文或说明文的形式记叙一种叫青铜葵花的一种花品。于是回到家我便查找了“青铜葵花花品”可是它仅此一本书而已,并没有叫青铜葵花的花,并且,葵花的品种里,没有青铜这一科属。于是我就纳闷了,《青铜葵花》这一书既然讲述的不是花的故事,那是什么呢?
之所以我会思考书中的资料,而不直接去了解、查找《青铜葵花》的简介,是因为,我曾受了一位著名作家的启发,他说,在看一本书之前,他会在脑海里把书名理解完,再把书里的资料编排一遍,做完这些,他才会翻开书,看资料概况,如果他的想法几乎吻合的话,他就不再看了,因为他觉得能想得到资料的书是没有意思的,看这本已经明白剧情的书的时间足够你看完另一本你想不到资料的书,不然,你就是在浪费时间!是啊!我对这位作家的理解深有同感,去看一本你学到过里面资料的书简直就是一种消遣,看那本书的时间,完全能够抵上你能够学到新想法、灵感、知识的书看的时间。我又猜可能是一个叫青铜的人与葵花之间发生的故事——但这个念头很快被打破了。
因为关于《青铜葵花》一书的图片都是一个小男孩与一个小女孩在一齐的画面。那么,我想,这本书百分之百是两个分别叫青铜、葵花的人发生的一系列事了吧!我敢断定,女孩是葵花,不是字面上肤浅的理解,而是因为图片上,女孩不是头发上夹着株葵花就是衣服上有葵花的图案,不然就是手里握着葵花,还有一副女孩在葵花田里陶醉的那般神情,这样的理解,应当就OK了吧!看他们的衣着,应当是穷人家的小孩。
他们应当是用穷人家小孩的样貌,演绎了一个金子般小孩的故事吧。《青铜葵花》吸引力真的很大,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查看了这本书的资料简介: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父亲来到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她认识了一个不会说话的男孩青铜。父亲的死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他们一齐生活、一齐长大。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了心力。
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失去妹妹使青铜很痛苦,他从心里高喊“葵花!”喊声震动了所有人的心灵。看完这段简介后,我不再去思考我的想法是否正确,我只想明白,是什么驱使这个不会说话的小男孩青铜喊出了如此铿锵有力的二字?是人与人之间最纯真的情感吗?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创造了奇迹呢?不去想,也不去说,我迫不及待地去找寻我想要的答案……
读后感1000字(四十):
最近,我读了曹文轩的小说《孤独之旅》,感慨万分,心境久久不能平静。小说讲述了一个叫杜小康的少年,因家道的突然中落,无奈之下,只要辍学回家,跟随父亲去放鸭。开始走上了他的孤独之旅。在杜小康的这次旅途中,他遭受了恐惧、害怕、经历了一场暴风雨,但最终,杜小康变得成熟了,他也感到自我真正的长大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感触最深的主人公在经历了风雨后的坚强与成熟。人,仅有在不断地战胜孤独、挫折、困难后,才能真正的长大起来。
杜小康的经历,也有着人的普遍性,人,才长大过程中,难免会有困难、曲折、更有暴风雨。人生的路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生活中不会总是晴天,也会有雨天和雪天的时候。
小说中的杜小康,当他应对暴风雨的时候,他没有退却,没有畏惧,而是迎难而上,最终战胜了暴风雨,也战胜了自我内心的怯懦。
是啊!我们在生命的长河中,谁都不能预测暴风雨会何时来临,谁都不能保证人生道路是一帆风顺的,但那些风雨又怕什么呢?只要我们坚定自我内心的信念,即使暴风雨突然降临到我们身上,我们也要勇敢地去应对,我们总会有突破、战胜它的时候,收获的则是更多的坚强和成功的经验。暴风雨过后,孤独再也伤害不了我们,它成了我们长大中一贴良药,一剂催化剂。杜小康就是我们青少年学习的榜样!
哪个人在人生道路上没有坎坷呢?不会遇到雨雪天气呢?
霍金,一个四肢残疾的人,他不能像正常人一样下地走路,他只能坐在轮椅上,甚至特开口说话也都很困难,但他没有被命运地不幸所击倒,他依然坚毅地应对人生的挑战,不是战胜了病魔?有了《时间简拾》的辉煌?
就像我自我,虽然我没有像杜小康那样辍学去放鸭子,没有像他遭遇生活的重担,但有时也会遇上或大或小的挫折和困难,今年的暑假期间,我去学游泳,为了对付明年的中考,我从未学过游泳,对水性更是一点也不熟悉,我也没想过游泳是件难事,不就是跳进水中,蹬两下脚,划几下手,不就能够了?可是当我真正地跳入水中,我就怕得要命,一连好几天下来,连基本的姿势也学不了,应对教练、应对同学,我曾几次想放弃不学了,但我转而一想,天下哪有一学就会的事,不行,必须要坚持,坚持再坚持,心里一向闪着一个念头,最终,半个月下来,我竟学会了,并且游得很快了。
人生就是这样,总是免不了有坑坑洼洼,勇敢地踏过去了,也就踏过去了,如果畏畏缩缩,那么什么事也成功不了。其实,人生要战胜不是高山、深渊,而是你最大的自我,就像杜小康内心的孤独,战胜了自我,就是战胜了困难。
要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雨后有彩虹。
读后感1000字(四十一):
有的还是花骨朵,看起来饱胀得好像立刻就要破裂似的?父亲和母亲挪开沙发,没有。父亲、母亲走了后我就开始了大厨的活动。捡一片花瓣细心地珍藏,;今日,教师给我们发了一张订杂志的单子,让我们自愿订阅。假如我是一个建筑师,。”梦梦好像看见了我,兴冲冲的向我跑来;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很多有关民族英雄的优秀书籍。其中《江姐》这本书给了我深深的感触。
这本书写的是《红岩》中江姐的生活原型——江竹筠的故事。讲述了江姐长大为一名共产主义战士的历程,讲述了她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进取开拓,被捕后仍坚贞不屈,顽强地与敌斗争,直至壮烈牺牲的英雄事迹。
当我读到江姐被叛徒出卖,关在了一个庞大的集中营,严刑逼供,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受着非人的折磨,而江姐却咬紧牙关,一个字也没有说的时候,我被这位女英雄的坚贞不屈的气概深深地打动了,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我想:这需要多么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呀!一般人是难以想象,难以忍受的,十指连心痛啊,是什么超凡的力气在支撑她呢?哦,那就是一种对党的信念,对党的执着!正是这种信念、执着,使她至死不渝,视死如归!正是这种不屈不挠,坚贞顽强铸就了我们中华之魂、民族之魂!学习着英雄,回想着自我,那是怎样的不该,怎样的惭愧啊!在学习上我就是缺乏这种锲而不舍的勇气,缺乏这种始终如一,持之以恒的毅力呀!每当我遇到数学难题,不是去认真思考分析,而是"甘拜下风,知难而退";每当我学一样知识,开始是兴趣盎然,途中要是碰到一点挫折就是唉声叹气,时间长了,便兴趣索然,还往往见异思迁,真是虎头蛇尾,朝三暮四啊。我真惭愧,有这么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却不好好珍惜,而江姐在被捕后,仍在监狱里刻苦学习,与敌人展开不屈不挠的斗争!与英雄比较,寻找不足,使我更加明确了今后的奋斗目标!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最终一章时,心境久久不能平静。江姐在就义前还是那么刚强,她从容地穿上玫瑰色的绒线衣,像往常一样梳理头发……我被这位女英雄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深深地震撼了。这使我不禁想起了《灵魂颂》这首诗:
你是丹娘的化身,
你是苏菲亚的精灵,
不,你就是你,
你是中华儿女革命的典型!
书读完了,耳畔仍回荡着江姐的话语:"竹签是竹子做的,但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正是千千万万像江姐一样的革命英雄,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一片丹心献祖国,最终开创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作为中华儿女的我们,作为英雄后代的我们,更应当高举先烈旗帜,把赤血丹心献给祖国,为把祖国建设的更完美而奋力学习、奋斗!
读后感1000字(四十二):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大家必须都看过。它讲述的是一位叫鲁滨孙·克罗索的英国人由于一心想出海,导致不幸流落到一座沓无人烟的荒岛上;他到了岛上怎样定居,怎样安排生活,怎样捕猎,又如何从野人手中救出俘虏,最终怎样获救回归祖国。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期望,眼前仅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可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期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我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我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甚至自我做了一个磨刀石;捕了小羊、小狗,还有会说话的鹦鹉;种了小麦、稻子,用这些粮食,做了面包。自我就这样,他用自我的双手,使岛上鸡羊满圈,粮食满仓,创造了自我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以往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他那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终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水果吃,有大米吃,有陶器用,有蜡烛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日记写,还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一处是城堡,一处是乡村别墅……鲁滨逊靠自我的力气,变成了一个大富翁。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这让我懂得了,勤劳能够给我们带来快乐,甚至生的期望。
读完之后,我不禁深刻反省自我: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还是会造小舟,会运船上的东西?我连洗自我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吃饭还要爷爷奶奶伺候着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会打猎的话,说不定还能够打只鹦鹉,来陪自我说说话,解解闷呢!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当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仅有一线期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我的双手创造财富。
读后感1000字(四十三):
快乐是什么?我对这个含义一向很迷茫,我总在想,自我要怎样才是快乐呢?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读到一篇文章——《提醒快乐》我才发现,快乐其实一向在我身边。只是我缺少一双发现快乐的眼睛。只是我对快乐要求的标准太高。
毕淑敏在《提醒快乐》中说道:“当我们一无所有的时候,我们能够说我很快乐,因为我们还有健康的身体。当我们不再享有健康的时候,那些勇敢的人能够依然笑着说我很快乐,因为我还有一颗健康的心。甚至当我们连心也不再存在的时候,那些人类最优秀的分子仍旧能够对宇宙大声说我很快乐,因为我曾生活过。”是的,快乐其实很简单,就看你以怎样的心态去应对。
穷人总认为有钱才是快乐的,殊不知那些华丽的衣裳、亮闪闪的装饰下包裹着得可能是一颗怎样寂寞的心。富人总是觉得内心空虚,商业场上对金钱的欲望越发膨胀,但在夜深人静之时,多期望有一个真正疼自我、爱自我的人泡一杯暖暖的咖啡等着自我。这个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或事,每个人都有自我得不到的东西。其实有些你曾以为得到以后会让你快乐的东西在你得到以后未必会感到快乐。因为你很有可能会丢掉一些宝贵的东西。并且,人本就是贪婪的动物,得到的越多,越无法填满你那日渐膨胀的心,所以你越不满足越不快乐。总觉得自我得到的还太少。
我觉得快乐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你是快乐的,你能够和家里的人坐在一齐吃着团圆饭,哪怕是简单的饭菜。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有一个完整的家的。所以千万不要抱怨自我不够快乐,不要抱怨家里的贫穷。父母给了你一个完整的家,让你拥有最珍贵的亲情,你还抱怨什么呢?有一个爱你的恋人是快乐的,你们能够一向都在一齐,合起来的日子是一生一世,从人间到天堂。即使分隔两地,明白自我的恋人在思念着自我也是一种快乐。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人爱的,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那样思念着自我,所以千万不要抱怨你的恋人不够完美,他让你拥有最美丽的感情。有一个知心的朋友是快乐的,你能够与自我的朋友谈心,能够再孤单时有一丝依靠,偶尔无法陪在你身边也千万不要抱怨,因为他让你拥有最宝贵的友情。
快乐其实很简单,只是每个人对快乐的理解不一样,所追求的也不一样。你应当把快乐的标准降低,简简单单就好,追求自我内心真正需要的,不去在乎那些名与利。只要自我的家人、爱人、朋友每一天都开开心心的,那就是最大的快乐。
我们一向不断寻找,不断追寻,却没发现,快乐其实就在我们心里,就在我们身边。
读后感1000字(四十四):
看了《提醒快乐》这一篇文章讲述一些生活中最普通的事件提醒我们什么是快乐,告诉我们怎样去享受快乐。
人们渴望快乐,却往往在快乐之中,感受不到快乐,发现不了快乐,更不会珍惜快乐。
文中作者列举了许多生活中提醒灾难的生活现象。比如:细心着凉、细心跌倒;别骄傲、别高兴太早;注意风暴、注意路滑……至于快乐,大多数人都觉得快乐是不提醒也跑不掉的,他们以为好的东西你自会珍惜,或者是他们觉得快乐无足挂齿。这些人早已练就了灾难的从容,却不明白灾难之后的时间是什么?他们太多注重了警觉苦难,而太忽视提醒快乐。正如文中所说的“我们已经习惯了在提醒中过日子。看得见的恐惧和看不见的恐惧始终想乌鸦盘旋在头顶。”的确,假如我们在人生中只看到巨大的苦难,那我们的人生将是多么的灰暗。所以,我们应当多多注意快乐!
那么,什么是快乐?“快乐是朦胧的,很有节制地向我们喷洒甘霖……”“快乐绝大多数是朴素的,它不会像信号弹似的,在很高的天空闪烁红色的光芒……”“快乐不喜欢浮华,它常常在暗淡中降临……”对,实际生活中快乐是平平常常的,是温馨的,而不是强烈的、震撼的。它不与财富、地位、声望、婚姻同步,它只是你心灵的感觉。所以在不顺利的日子里,我们不要悲观、消沉,要学会体会灾难间隙的快乐。正如作者所说:“当我们一无所有的时候,我们也能够说,我很快乐。因为我们的身体是健康的。当我们不再享有健康的时候,那些最勇敢的人能够依然微笑着说:我很快乐。因为我还有一颗健康的心。甚至当我们连心也不再存在的时候,那些人类最优秀的分子仍旧能够对宇宙大声说:我很快乐。因为我以往生活过。由此看来,快乐真的需要提醒。一个人忙忙碌碌一生,临终的时候唯一的遗憾是没有感受过快乐,这难道是上天的不公平吗?不,这是因为他自我不懂的把握快乐,不懂得提醒快乐,一个乐观的人,是因为他懂得把握快乐,即使他失败恶劣,遇到了挫折,但他仍然欢乐,因为他时常提醒快乐,他明白了通往快乐的密码。
快节奏的步伐,让许多人都感受到了压迫,紧张,可是快乐不会随之减少,只看你对它是不是有诚意,能不能发现它。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满载快乐的安逸的梦,可许多人都不敢放飞它,此刻,就让我们一齐把它放飞吧!让它时常提醒自我要快乐。闭上双眼,让我们面朝大海,感受春暖花开。
快乐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提高对于快乐的警惕,当它到来的时刻,活力地享受每一分钟!并对自我说,记住这一刻!快乐就会长久地伴随我们。
读后感1000字(四十五):
《JaneEyre》——《简爱》,是我真正意义上完整读完的第一本全英文著作。之前最早看英文版《哈利波特》但没能坚持下来,因为实在是太难了。而这次完整看完英文版《简爱》真的让我很是兴奋,因为很丢人的说一句,我没看过中文版《简爱》,每次看了一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了,也去仅有原著才能完整体现作品的魅力埃
阅读过程中遇到很多生单词,有时候看见会影响故事理解的大批单词需要查阅有种想撕书的冲动,可是看了将近一个月还是最终看完了。完整的理解下来了整个故事,也最终膜拜了那段经典台词:
“DoyouthinkIcanstaytobeenothingtoyouDoyouthinkIamamachinewithoutfeelingsDoyouthinkbecauseIampoor,obscure,plainandlittle,IamsoullessYouthinkwrong.Ihavemuchsoulandheartasyou!AndifGodhadgiftedmewithsomebeautyandmuchwealth,Iwouldhavemadeitashardforyoutoleavemeasitisnowformetoleaveyou!Itismyspiritthatspeakstoyourspirit,asequalsinGod’seyes!”
“你认为我能够一无是处的留在那里吗?你认为我是没有情感的机器吗?你认为我贫穷,不美,朴素,弱小,我就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有着和你一样的心灵。倘若上帝以往赐予我必须的美貌和财富,我能够让你像我无法离开你一样无法离开我!此刻是我的灵魂在和你的灵魂交谈,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
就小说本身而言,简爱能够说是对全世界无数女性的自强不息的一种楷模,那种坚强和自信不仅仅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即便对于此刻的我们都有异常的教育意义。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完美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可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完美生活的梦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忙。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感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感情为人格抛弃所有,并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异常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读后感1000字(四十六):
奥运会不仅仅是胜利者的舞台,也不仅仅是成功者的奖牌、鲜花和荣誉,奥林匹克最根本的意义在于参与!只要参与了,你就是一个勇敢者,一个值得我们尊重的人;只要你拥有“永不放弃,敢于拼搏”的顽强信念,你就是一个坚强的人,一个值得我们感动的人;只要你怀揣“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你就是一个伟大的人,一个值得我们骄傲的人。这就是我读完《奥运传奇》故事这本书后最真切的感受。
正因为这本书里一个个感人的真实的故事,让我看得爱不释手。尤其是书中的德里克雷德蒙德,成了我心目中最了不起的英雄人物。
出生于1965年9月3日的德里克,从小就拥有运动天赋。7岁那年,他的父亲就将他送进了密尔顿凯恩斯田径俱乐部,重点训练放在了400米跑步上。德里克刻苦训练,功夫不负有心人,在1985年,刚满20岁的德里克以44.82秒的成绩打破了英国国内由大卫詹金坚持了10年之久的400米跑的纪录。两年后,德里克又以44.5秒的成绩把被罗杰布莱克抢走的英国400米跑纪录重新夺了回来,并将它坚持到1992年。他多么了不起啊!
天有不测之风云……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彻底结束了德里克的奥运之旅。当时他已动过5次手术了,最终一次就在1992年的4月,当时距离奥运会不到5个月的时间了。在巴塞罗那的阳光和海风中,德里克再次站在了奥运会400米的起跑线上。当他进入决赛比赛时,因为右腿肌肉撕裂,跌倒在跑道上。坚强的他从地上爬了起来,强忍着剧烈的疼痛,一步一步地向终点靠近,完成了这段比赛。尽管德里克是这场比赛的最终一名,但全场65000名观众看到这感人的一幕,都肃然起敬,为这位演绎着奥林匹克精神的运动员热烈鼓掌,掌声经久不息。雷鸣般的掌声为德里克的奥运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可是中国运动员刘长春,却还没来得及表演就早早地离开了奥运的舞台。为了参加洛杉矶奥运会,刘长春在海上漂泊了20天,当他赶到美国时,奥运会已经开幕。因为体能的问题,刘长春在次日的比赛中发挥失常,在100米和200米的比赛中早早出局。但刘长春却所以写进了中国的奥运史上,因为他是第一个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
我明白德里克雷德蒙德和刘长春只可是是奥运会中感动世界的100个精彩瞬间中的两个,可是从他们身上足以概括《奥运传奇》中的精髓:“不断奋力,不断追求,不断超越。”
如果我们也能带着“不断奋力,不断追求,不断超越”的信念,那么我们就能在属于自我的天空中画上一道最绚丽的彩虹。
读后感1000字(四十七):
“我们正从威尼斯航向那不勒斯,土耳其舰队截住了我们的去路……”奥尔罕·帕慕克的第一部历史小说《白色城堡》,就这样娓娓道来。这是初冬,动车组飞驰在成渝之间。我沉浸在帕氏的文字里,不能自拔。
对于奥尔罕这位荣膺200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人们最熟悉的是《我的名称叫红》,独特的艺术结构、语言风格,充满诗意的魅力。写于之前的《白色城堡》,1985年甫一出版,就让帕慕克享誉全球,五年后获美国外国小说独立奖。《白色城堡》极具寓言和梦幻色彩:威尼斯人“我”被俘虏到伊斯坦布尔,几经周折,成为土耳其人霍加的奴隶。两人外貌神似,天长日久,彼此甚至比对方还熟悉对方的经历和生活习惯。在一系列必然的接触和纠缠中,两人联手对付了一场瘟疫,霍加晋升为皇宫占星师,“我”则成了苏丹帝王的倾诉对象。他们还制造了一件庞大武器,随苏丹征战“白色城堡”,武器陷入泥泞大海,不可避免地应对失败。他们清楚失败的结局,于是,浓浓大雾中,霍加选择逃离,奔向他想象中的城市威尼斯;而别无选择的“我”,从此过上原本属于霍加的生活……读者正在为主人公命运揪心,故事戛然而止:“一架秋千被长索挂在核桃树的高枝底下,在似有似无的微风中轻轻摆荡”。奇特的构思,隽永的语言,营造出亦真亦幻的《白色城堡》,犹如一面深邃的镜子,映射出两个雷同的影子,在特定环境下的重叠和错位,意境深远,发人深省。
在“快餐文化”盛行的今日,阅读深邃的文字,需要感觉和心境。帕氏的高明就在于,不经意间,娴熟调动语言美学元素,撩拨读者的视觉感官,进入与众不一样的文学世界。我更乐意把掀起全书高潮的“白色城堡”,看成是人内心深处掩藏、抑或掩饰的东西:世俗、欲望、名利,乃至一切构成物质和精神的层面。为了到达撼人心魄的效果,作家对故事的铺垫,用心良苦。情节沿着海船、被俘、入狱、遭遇霍加而跌宕起伏,而瘟疫、逃生、战争,诸多惊心动魄的细节,丝丝入扣,险象环生。无限放大字里行间的张力,给人阅读的惊悸与快感。
有人评价《白色城堡》是帕慕克的呓语。梦境般的叙述,寓言似的抒情,借分别象征东西方文化的“我”和霍加的外壳,从容调和了帕氏认为的太有主见的西方和太过随俗的中东,二者在碰撞中,相互作用,彼此影响,浑然天成。作品超越了民族、种族界限,还原人性的率真与阴暗。本色而真实,荒诞而寓意深刻。
有些书注定是行走中最好的读本。捧着帕慕克,城市的距离由远而近。如同生活离不开镜子一样,深邃也罢,透明也好。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白色城堡”。
读后感1000字(四十八):
今日我把谢倩霓阿姨写的《草长莺飞时节》,感触很深。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一位叫柳莺莺的十六岁女孩,很快乐欢乐,他的生日在美丽的阳春四月。并且十六年来,每一年她的生日都是春光明媚,小鸟欢笑的日子,为此他感到很开心。可是,在她十六岁的的生日后,当学校要搞活动的时候,她准备以《草长莺飞时节》这首歌为曲子跳一支舞。可是,在他跳舞准备去借演出服的那一天,不细心被一个叫陈小勇的男孩用篮球砸中了头。没想到,她生命中第一个不幸的日子来临了。在头被砸中的后几天,她从左部分的嘴唇、到左手左腿左脚,都动不了了。她的母亲大惊失色,忙带她到医院去看。一看不得了,由于脑部受到撞击导致左脑一根血管发生渗漏,渗漏出的血凝聚成了血块,压迫了左脑神经,所以被压迫的神经慢慢的是左边器官失去了协调本事。必须要打开脑袋做手术,不然的话会危及生命。柳莺莺感觉很悲痛,在做手术之前,她的一头美丽的秀发被剪掉了,她很心疼,流出了眼泪。可是当那个害人的血块被去掉之后,它似乎还不甘心,柳莺莺的腿脚还没有好。走都走不了。两个月,三个月,半年了,还没有好,她差点绝望了,但有了同学教师们,那位叫林叶红的女孩小保姆,还有吹萨克斯管的残疾男孩张向峰,她的好朋友罗丹荔的鼓励和陪伴
,她变得更坚强了,虽然到后面残疾了,她也没有悲观,而是去欢乐的应对下一个美妙的四月……中间就是故事了。不多讲了,你们自我去看。
从这本书里,我懂得了坚强。一个人在忍受生命对自我的不公平时,不能去退缩害怕,更不能有想轻生的念头。而在这本书叫柳莺莺的女孩,并没有畏惧困难,虽然自我吃了许多药片激素,还剪了头发,使自我变得又胖又丑,但她并没有对生命和自我放弃,而是试着去开始新的生活。虽然她有时也会难受,也会哭,但她最终还是坚持度过了人生那几个最灰暗的日子。同样受到生命磨难的两个人一齐望着天空,一个人看到的是美丽的晴天白云,还有小鸟在欢声笑语,他笑了笑;有一个人看到的是乌云密布的天气,立刻就要下大雨,只只乌鸦传来呜咽的声音,他哭了;为什么两个人看到同样的天空却不一样呢?因为他们自我的心态不一样,自我看待磨难的态度不一样,心里看到的东西也就不一样。所以,我们不能去畏惧生活中的种种挫折,比起柳莺莺,我们还能说些什么?
我觉得这本励志小说对我们的启发会很大,至少从故事中我们能了解到一个不服输,不怕挫折的女孩。虽然她的外表变了,变得有点丑,可是我们相信,她的心灵永久是美丽纯洁的。
去看看这本书吧,也许你会得到很深奥的领悟和启示。
读后感1000字(四十九):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成全善良》,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带着父亲乘公交车去医院看病,因车上人多,老人并没有座位。一个姑娘起身为父亲让座,父亲一再推辞,可那位姑娘人就不肯放弃,老人犹豫了一下,坐下了。该下车了,老人向姑娘表示感激。可那位老人为何犹豫呢?并非客套,而是老人臀部有伤,不能坐,但他为了不伤害小姑娘,强忍住了痛楚,成全了小姑娘善良的事。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受颇深。故事中小姑娘为老人让座是一种善良。善良是能够传递的,我深深的被两位主人公的善良感动着。善良是朋友丧气时一个鼓励的眼神;善良是不管演出者技能如何,仍旧给予他的热烈的掌声;善良更是老人那种宁可自我受苦也要成全别人的更高一层的善良。
读着老人为了小女孩忍痛坐下时,我眼前不禁浮现出老人那紧皱眉头的神情,是他不明白自我不能坐下吗?不,他是用自我那细腻的爱对待这个姑娘,才使姑娘的善心没受到伤害。读者这个故事,使我想到前段时间,我们全校师生为五(09)班的宋佳楠捐款的事。宋佳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家中比较贫穷,没有钱治病。我们不能看着一朵还未绽放的生命之花就这样凋谢,教师发动我们向她捐款,同学们在短短几天的时间内就你十元我五元的捐了捐了三万元。这三万元带着同学们的热心汇到了宋佳楠面前,她得救了。不久前,她又重新站了起来,回到了她的团体中。我们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但令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宋佳楠不仅仅没用这些钱还清债,又向自我的亲戚朋友借了几万元和父母一齐建立了爱心基金,想把这份爱继续传递下去,这样就会有更多的小孩恢复健康。宋佳楠同那位老人一样,同样是不仅仅受到别人的帮忙,又自我受苦成全了别人,这种善良是多么令人赞叹。
读着那位姑娘再三请求老人时,我仿佛看到了她那颗像雪一般纯净的心。那位姑娘在人十分拥挤的情景下仍旧能够起身为老人让座,这在当今社会中也是一种美德。读者小女孩的善举不禁使我想起了《读者》中的一篇文章《一只送上门的獾》。它讲述了在天然灾害时期,因作者脱水要吃肉,母亲便去给他捉獾,但捉獾并没有成功,反倒是獾经常去作者家讨吃的用来喂饱自我的小孩。其实母亲完全能够打死那只獾用来给儿子调养,但她的善心不仅仅使她没这么做,反而是有求必应,每次都会根据家中的情景给獾些吃的。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与人为善,悲悯为怀。”文中的母亲就像是那名女孩一样,都有着一颗善良的心。
经过阅读《成全善良》这个故事,使我深深感受到善良是能够传递的,老人用自我的爱呵护了女孩的善良,那么在生活中我们不仅仅要懂得给予别人善良,也要学会在某种情景下爱护给予自我善良的人,呵护住别人的一点善,有时就能将颗颗爱心洒满天空。
读后感1000字(五十):
第二本同系列的“好书”看完,又不出我意料的收获到了东西。因为这本书的篇幅以及资料都比上一本《长歌当啸》来的多,并且《古典幽梦》这本书我自我手上就有,所以没有看教师发的那本,直接在自家书上做了圈点勾画。之后一有时间,我定会拿出这本书来再次品味,因为每一次重读都能读到上一次所没能注意到的地方。我也会不由自主的将自我的感悟写在书旁。
受到时间的影响,这么厚的一本书不大可能真正意义上的“精读”,更不可能说是看到一句话不懂就去查个究竟,这样时间肯定是不允许的,所以我采用的是比“泛读”稍慢的速度,同时发现了好句就直接在自我的书上划下来,重点资料圈一圈,读完一遍还是挺快乐的。
全书都是围绕着一个“古”字展开的:有写古物的,有写古人的,还有写古典书法的,美妙的资料层出不穷,然而我一向是对“古人”这方面最感兴趣。
本书所讨论到的一些古人大多数都明白,但读完这本书后,才发觉自我对那些古代的名人的了解实在是知之甚少了。同时我也为我能读到这本书且丰富自我的知识面,体会文字的魅力,品读各时代的经典而清醒。
本书所描述到的古人有:孔子、屈原、李白、朱耷、王羲之和弘一法师。不论这些人物在世人还是在作者的眼里是好是坏,都只是别人因为所处的不一样的环境或者角度所评价的,而我们却应当学会用自我的眼光和学识去评判他们,因为任何事任何人物都是一把“双刃剑”。
其中我对王羲之的生平最感兴趣,后面一章的“书法”资料中提到了这位大师,这是必然的。几乎所有人都明白王羲之是一位著名的书法家,可是我在没读这本书之前也仅仅明白与他有关的《入木三分》的故事以及他写的鼎鼎有名的《兰亭序》,却对其他涉及的资料丝毫不知,此刻我又了解了王羲之的官职、政治思想以及朋友等方面的资料。
其次,令我兴奋不已的是关于李白的一篇。深刻在我脑海的是旁注中的一句:诗是他的才气,政治却是他的抱负和梦想。由此可见,李白这个人们口中的“诗仙”其实也是对政治十分关心的。甚至超越了他对诗的创作的时间,真是让我大吃一惊呢!
读完第一单元的资料,我越发的感觉到“真”一字的不易到达,做一个诚实、真诚的人其实并不简单,在我身边就有许多经常为了一时的欢乐或者让别人投来赞许的眼光就用虚假的行为来欺骗他人的人,我期望这种人能好好读读这本书,从精华的语句中反思自我的不足,而不是一味地去看那些名人的生活。“在这个世界被虚假蒙住双眼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无意识地说着假话”——我要将这本书的这句话送给他们。
的确,“相对于课堂上苦口婆心的说理来,《古典幽梦》更直接,更可触摸,更容易被读者所感受。”这也便是我爱读这本书的原因。
读后感1000字(五十一):
我的暑假生活丰富多彩,打球、看书、游泳、旅游,一样都不落下。其中,阅读课外书当属我最钟情的一样。这不,刚吃过晚饭,洗完澡,我又钻进了《荒野求生》的世界,跟随贝尔·格里尔斯一齐去野外探险。
《荒野求生》生动描述了贝尔他从一个热爱冒险的男孩长大为职业探险家的历程。他曾是英国怀特岛上的冒险少年,在荒野和海浪中顽皮而孤独地长大。18岁,他在毕业旅行中徒步横穿印度北部,在喜马拉雅山下暗自发愿,终有一天会登上圣峰之巅。23岁,他从跳伞骨折的噩梦中奇迹般恢复,成功挑战自我,登山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他与探索频道合作,拍摄了世界上最刺激的冒险节目《荒野求生》,足迹踏遍全球最险恶荒芜的绝境。
我轻轻地盖上了最终一页,抬头一看,时针不知不觉地指向了22时,我却没有一点睡意,脑海里依然滚动着贝尔在荒野里步步惊心的一幕幕,不禁让我想起了去年暑假发生的一件事。
去年假期过半,我家在漳州新买的房子也已装修完毕,我跟随父亲母亲去打扫卫生,当中我偷了个懒,跑到小区三楼的空中花园玩体育器材,毕竟不太熟悉这个新小区,我估摸玩了该有半个钟头了,就急忙往家赶。当电梯刚到六楼,电梯门还没开,就听“砰”的一声,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坏了,不会是爸妈忘记了我,先走了吧?果然,电梯门一开,原本我出来故意留着一条缝的大门已经被关了个严严实实。我急忙又往电梯里钻,拼命按一楼按钮,可是电梯却不听话地继续往上升,直到顶层接完最终一名乘客才又慢悠悠地下来。一到底层,我飞快地向小区跑去,两只眼睛强力地搜索着,大街上车水马龙,却没有找到那熟悉的身影,我的心一沉,眼泪也在眼里不停地打转。我沮丧地回到家门口,孤独地坐在角落里等父亲母亲回来接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眼皮开始不停地打架。突然,只听“吱呀”一声,门开了,母亲从门后探出了头。我扑到了母亲身上,“哇”的哭出了声,害怕、委屈、孤独,所有的心境在此刻都化成了流不尽的泪,我抽噎着向母亲描述了事情的经过。母亲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小孩,刚才是风把大门吹上的。在以后的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更多类似于今日的突发情景,你首先应当冷静,向信得过的人求助,比如楼下的物业工作人员,大门口的保安,而不是一味地等待呀。”
是的,生活中时时处处都存在着危险,如何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避免伤害,显得至关重要。《荒野求生》不仅仅教会了我在荒野逃生的技能,更传递出了化解危机永恒的法则永久坚持微笑,充分运用智慧!
读后感1000字(五十二):
我仰望蔚蓝的天空,色彩缤纷的风筝欢快的飞扬着,不时有几个风筝旋转着向街上的人群攒动着。这是阿富汗一年一度的追风筝的节日。最终一个停留在空中的风筝主人和追到最终掉落风筝的人将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耀。
多年以后,以往一个懦弱的小孩,阿米尔在拼命为自我的侄子追回被战争摧毁的童真与欢乐。这是在旧金山血红的残阳下,一个高大的身影在追逐一只风筝。
因为怯懦,热爱写作的他只好背着父亲把创作的诗文藏在被子里。多年后他才拾起这份勇气去打拼自我的写作天地。费孝通说:“在父母眼里,小孩常是自我的一部分,子女是他们梦想再来一次的机会”。也许我们中许多人面临和阿米尔一样的烦恼,压抑着内心最执着的渴望。但请记住丁尼生的话:“梦想只要能持久,就能成为现实”。安徒生在流浪中谱出一部部爱的童话,权菊仙摇着轮椅写励志的传奇,我们需要追逐着勇气。
因为怯懦,他设计哈桑变成小偷永久离开这个家;因为怯懦去捍卫友谊,他选择去背叛那份忠诚。在我们看来这是个不可饶恕的错误。马克思说:“真诚的,十分理智的友谊是人生的无价之宝,你是否对你的朋友守信不渝,永久做一个无愧于他的人,这就是你的灵魂、性格、心理以致道德的最好考验”。
在如今鸟语花香的学校里,没有欺凌霸市的恶少来考验我们的友谊。我们耳闻的钟子期与俞伯牙的惺惺相惜;目睹布罗德邦卡夫卡的执着投稿,那种死心塌地的忠诚似乎只出此刻《哈利波特》中的小精灵身上。可扪心自问,倘若真正考验我们的刀枪棍棒来临,我们的友谊仍会牢不可摧么?
因为怯懦,阿米尔不敢正视哈桑是父亲的私生子,自我的弟弟这一真相,所以它一向被美丽的谎言包裹着。但真相是残忍的,无论谎言多么美妙,我们都要有勇气去应对和承担生活的真相。如同海涅说的:“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
但阿米尔最终选择了勇敢,他选择了回到那个战火纷飞的阿富汗,去拯救他弟弟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在父母捍卫阿米尔的房子被枪杀后,他失去了他的幼年。当阿米尔在旧金山的夕阳下无悔地为索拉博追逐那只风筝时,我突然意识到风筝线另一端承载是什么?是勇气!阿米尔最终抓住了这一份勇气,突破内心的怯懦,全力弥补以往的过失。
《肖申克的救赎》中曾有这样一句:“怯懦囚禁人的灵魂”。每个人的内心都飘着一个风筝,风筝的这一端牵着过往,风筝的另一端牵着勇气。最终有一天,我们会忘我地奔向它,有勇气去追逐梦想,有勇气去捍卫友谊,有勇气去寻觅真相,有勇气去打破灵魂上的枷锁。
那一刻,我们破茧成蝶!
读后感1000字(五十三):
我们生活在重重的钢筋水泥里,我们每个人戴上厚厚的面具,我们忙碌于无休无止的学业和工作,我们不再思索爱,我们的思维开始机械化,我们开始缺乏对生命的思考。《飞鸟集》是泰戈尔的作品,325段短小趣味的话让我们重新开始体会人生,感受身旁这个庞大的世界。
“我以往受苦过,失望过,领略过死亡的滋味,因而我十分高兴生活在这个伟大的世界里。”苦难,失望,死亡,这些让人惧怕的字眼被泰戈尔重新诠释,被我们不断唾骂为肮脏、腐败、悲伤的世界被泰戈尔称之为伟大,存在便是真理,“我们把世界误读了,倒说世界欺骗我们。”
当我们麻木的无视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的时候,泰戈尔说:“世界在清晨便敞开它光明的心房了。出来吧,我的心,带着你的深情去和它相会。”
当我们懊恼今日为什么下暴雨而我没带伞的时候,泰戈尔说:“雨点亲吻大地,低声说道,我们是你怀乡思家的小孩,母亲,此刻从天上回到你身边来了。”
当我们黄昏时候向着绚烂的天空发呆,思绪不知所措的时候,泰戈尔说:“在我看来,黄昏的天空,好比一扇窗子,一盏点亮的灯,灯下的一次等待。”
当我们深夜留恋于黑暗中突兀的电脑屏幕光的时候,泰戈尔说:“午夜的风风雨雨,像个高高大大的儿童,在不合时宜的黑暗中醒来,开始玩耍和高声喊叫。”
光明和黑暗的对立,天空与大海的对话,流水和泥沙的嬉戏,飞鸟和彩云的赞美,繁星不与流萤计较,海鸥与海涛的相遇,这些好像与我们的现实生活毫无联系的事物,被泰戈尔用童话般神奇的笔尖留在世人的脑海里。他自嘲般的对待自我的思想,“胆怯的思想,别见我害怕,我是一个诗人啊。”
爱不需要过多的言语,是信任,是付出,是完美,是单纯,是理解。“你微微笑着,对我默默无言;可我觉得,我为此情此景,已经等待很久了。”感情是会失去,这倒是事实,可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个理由就不去为之付出,“啊,世界,我死的时候,请你在沉默之中替我留下一句话,我已经爱过了。”这个爱很复杂,能够是男女之爱,亲人之爱,人与天然之间难分难舍的爱,“我们热爱这个世界时,才真正活在这个世界上。”
他赞美世间的完美,又用这些完美来讽刺人们的无知、灵魂的匮乏和世俗的丑恶,“人成了野兽时,比野兽还不如。”,他的笔尖下什么事物都有思想,都会表达,“烟向天空吹嘘,灰向大地夸口,都说它们是火的兄弟。”他崇尚真实,真实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生活,“我的主啊,让我真实的生活吧,如此则死亡之于我,也将成为真实的。”
一点一滴的生活都是完美的,在泰戈尔的眼中,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要爱,就像他在《飞鸟集》最终所讲的那样:“我信赖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终的话吧。”所以一齐乐观的应对生活吧,永久不要丧失信心和爱,每一天都像一个初生的婴儿一样等待着我们,所以,热爱这个世界,热爱生活,热爱身边的事物和人。
读后感1000字(五十四):
今年春,忘了是几月几日,先生拿出三个紫砂杯,让我从中选一个,说是在文化城那边买的。我一眼看上其中一个上有“修心养性”字样的杯,盖上还有一个小“太极”。由喜读《道德经》到偏爱与“道”有关的书和物,这就是“爱屋及乌”吧。
《老子》第二十八章我觉得对“修心养性”是有帮忙的,他教人顺乎天然、安守清静、无为、不争之心、为天下式。二十八章曰: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如要解释这段话,就是说:
明白要用雄(刚强)的手段保护自我,可却不与人争雄,反而甘心守雌(柔顺),这样,就会如天下溪流归注,得到天下人的归服,最高的不变的德不离散,他更能回返原有的童心(赤子心),到达纯真的境界。所以有“小儿是神的肯定”之说。
明白要显露表现自我,使人明白自我光明的一面,却不与人争表现,而甘愿隐伏,甘居黑暗。这样的人能成为天下人的榜样和典范,其最高的不变的德不会出差错和过失,而能返朴归真,回归于纯天然而与道合一(无极乃太极之母)。
明白光荣和富贵的一面,却不与人争光荣与富贵,而甘居耻辱和平常。这样的人心胸开阔,得天下人的归服,其最高的不变的德是充足的,更能复归于万物的本来,朴是至真至纯的。
朴被破坏,朴散成为具体的器物。圣人在朴被破坏的基础上,以浑朴的原则建立管理和领导,所以,善治和完美的管理是顺天道,使万物各遂其性而行,也就是依从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主张顺乎天然,一切不要勉强。人工有损天然,因为天地也是受大自然的驱迫,而不自主的在那里不停的工作。大自然是什么?便是万能的天道。所以人当服从天道,不能自作主张。庄子说:“吾在天地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也就是看到人与天然的关系。
老子主张清静无为为人道之极轨,守不争之德,守住清静、柔弱、抱一、寡欲之心,遵循天然、玄妙的法则修行。我们凡人如照此修心养性,对身心健康是大有好处的。
今日中午听一位医生谈某文章上说,把病人分两组:一组服药,一组学《道德经》,几个月后,学《道德径》这组的疗效好过另一组;我想,这可能就是人们说的,心病(烦恼心)还需心药治。人回归于天然之心,也就无所谓心病了;这也就是佛法讲的清净无染之本性,本性清净无染,何来心病?
读后感1000字(五十五):
《中庸》这本经典,也是源出《礼记》,相传为子思所作。由程氏兄弟推崇,朱熹作《中庸集注》而显著于世,“以续夫千载不传之绪”。
《集注》开篇便是程子对于篇名的解释,“不偏谓之中,不易谓之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以定理解庸者,颇为少见。是以朱子详之曰“庸,平常也”。平常之意,似与英文general能够互释,可释为一般,也可释为普遍。又《康熙字典》庸有“和也”之解,与篇中“执中守正,折中至和”相通。私以为先贤用字,未必只取一端。中庸之意,当可解为不偏不倚、执中至和之普遍道理。至此与程子定理之意差可相类。
中庸之道,是儒家提倡的提高人的内在的道德素质,从而使社会能够到达太平和谐的一套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庸之道在中国千余年来成为一种处事哲学,可是到了当代好像出现了偏差,这恐怕跟用字习惯是有相当关系的。当代的“庸”字,主要使用的含义之一是由平常引出的略带贬义的平庸之意。所以很多人会下意识地把中庸也归结到不作为上来,这就跟原意相去甚远了。
中庸讲的不偏不倚、诚其意,能够从下头这句来理解。“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锹,行乎夷锹,素患难,行乎患难。”此处告诉我们,要守好本分,说适宜自我德行和身份的话,做适宜德行和身份的事,进而才能到达和谐的状态。“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德不配位,或者位不配德都是不适合行事的。所以诗中有言明哲保身,这个词本来也不是贬义的。身处逆境想要进取的时候更要研究如何智取,以四两来搏千斤,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收获,不能一味蛮干。
而如果把中庸理解为不作为,这也跟儒家的本意是相悖了。篇中讲到“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是告诉我们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并非像俚语所说“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躺下”,是有进取的。之后又云,“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很明显地讲到“为”和“修”,这两个字都是主动性的词语,是进取的、向上的。再扩展到其他儒家经典来讲,我们熟知的“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便是告诉我们当学习有了余力的时候能够出仕,当官有余力的时候能够致学。《大学》中也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古今无数能人志士修身进取的思想基础。
上头这些儒家思想是前人为了着重讲述而划分的几个方面或者说几个阶段,各有所侧重。所以我们理解中庸的时候,应当看完整,不能只靠只言片语根据当代对字的理解而去曲解古人的本意。“窥一斑而知全豹”不是任何时候都行得通的。
读后感1000字(五十六):
愚岁值二九,时读高一,习《过秦论》上卷有所得,随尝制小记以供随谈相议,然,才疏学浅,陋见微薄,诸君若有卓识,可随贴发之。
有西汉贾谊者高士也,作《过秦论》三卷。
观上卷,无非一陈,二叙,三问,四答。陈:孝公嬴渠梁在位的时间有王天下的大志,秦国占据函谷关的险固,拥有雍州的地皮,君臣上下同心专心保卫手里的本钱,谋取周王朝的权利,在当时,有商鞅辅佐孝公,对内,修立法度,进取的让国民耕种纺织,构筑制造守备和战役的工具。对外,实行连横计谋,使六国诸侯内斗。于是秦国人不费吹灰之力便攻下了西河之外的地皮。
秦孝公据肴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当是时,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备,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翻开课本,看见“过秦论”三个大字散发着威严的光芒。在没看《过秦论》这篇文章之前,我万万没有想到,力气如此强大的秦国竟会被戋戋一个小小的陈涉所动摇。
孝公既没,惠文、武、昭襄,蒙故业。因遗策,南取汉中,西举巴蜀,东割膏腴之地,收要害之郡。诸侯恐惧,会盟而谋而弱秦,不爱珍器重宝肥饶之地,以致天下之士,合从缔交,相与为一。当此之时,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重士,约从离横,兼韩、魏、燕、赵、齐、楚、宋、卫、中山之众。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属为之谋,齐明、周最、陈轸、昭滑、楼绥、翟景、苏厉、栾毅之徒通其意,吴起、孙膑、带佗、儿良、王廖、田忌、廉颇、赵奢之。
翻开课本,看见“过秦论”三个大字散发着威严的光芒。在没看《过秦论》这篇文章之前,我万万没有想到,力气如此强大的秦国竟会被戋戋一个小小的陈涉所动摇。
历史虽然已经已往,但历史留给后人们的思考倒是永久值得我们去寻找答案的。
秦国初期,“内力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施行的是暴政。所以秦国能够在七国中迅速崛起,雄霸天下。所谓的“仁”,对付个人而言,就是宽容,是仁爱。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应当要仁爱。
现代如此,近代同样不乏这样的例子。
“负荆请罪”是流传于中国几千年的典故。廉颇“负荆请罪”的行为报告我们:他放下了妒心之心,放下了仇恨之心,这是廉颇这是对蔺相如的仁爱。蔺相如不计前嫌,原谅廉颇,是蔺相如对廉颇的仁爱。因为仁爱,两大重要人化干戈为玉帛,以过事为重,传为千古美谈。
读后感1000字(五十七):
寒假读了《教育在十字路口》一书,作者对于教育的目的作出了独到的见解“教育的目的应在于:借助知识、智慧和爱,使个体获得精神解放,并以此唤醒和释放学生本性中的精神渴望,提升学生的心灵层次。因为唯有当教育成为精神自由的主人,背离技术至上的奴隶时,其才能正真地摆脱徘徊,走出十字路口。”作为教师的我们,异常是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来说,用我们的爱来教育小孩,能够使小孩在学校的生活更加地愉快,身心能够健康地发展。
“谁爱小孩,小孩就会爱他,仅有用爱才能教育小孩。”班主任要善于接近小孩,体贴和关心学生,和他们进行亲密的思想交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教师对他的亲近和爱。
一、爱就在学生的身边
从学生出生到长大的每一天,都受到自我家长的爱与关心,可是由于学生年龄小,平时没有感受到这一份就在身边的爱,班主任平时能够利用晨会和班会经过讲故事等活动,让学生经过故事感受到小孩长大过程中父母长辈对自我的长大所付出的爱,这一点尤为重要。
因为有爱,有时会得到父母的赞美,在赞美的同时帮忙小孩学会欣赏生活中的完美;因为有爱,有时会受到父母的责备,可是责备的同时帮忙小孩学会了分辨对错;因为有爱,有时会得到教师的表扬,这表扬让学生看到了其他人身上的优点;因为有爱,有时教师会批评学生的错误,这批评让学生学会了知错就改;因为有爱,有时会得到他人的帮忙,而让学生感受到助人之后的欢乐……爱就在学生的身边
二、爱我们身边的人
注重学生的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要培养教育学生具有有职责感、礼貌礼貌、宽容和尊重他人,我们要教育学生学会关心他人。关心他人能够从关心自我的父母开始,关心身边的人,关心团体,关心学校,关心班级。
在冬季三项比赛前的准备阶段中,解萌二年级了还不会跳绳,班级里的其他小朋友没有嘲笑她,而是每次大课间活动的时候在边上帮忙她练习跳绳,把自我在学跳绳时的经验和她分享。当解萌学会了跳绳后,其他的同学大声地告诉我“陶教师,解萌会跳绳啦,她能连起来跳二十多个了!”看到一群小孩在那里为她感到高兴,让我也十分地感动。解萌在在练习跳绳的过程中体会到从不会到会再到熟练,这样的过程是需要付出奋力的,可是自我的奋力是必须会有收获的,其他的小孩也在帮忙解萌的过程中感受到了同伴之间的互助和分享是多么地欢乐,发自内心的关心帮忙身边的人。把我们的下一代真正培养成有开放头脑、宽阔的视野、博大胸襟、平衡的心态、高远的志向,能适应现代社会挑战的新一代。
读后感1000字(五十八):
《孟子梁惠王上》有云:"医者,是乃仁术也。"医术是一门怀有仁爱之心的技能,自古以来众多职业和技能中,唯有医术和医生被称以“仁”之举,可见医者于人之重要。作为医者,能够消除病人的疾苦,减轻伤痛,挽救生命,用古话说便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所以作为医生每一个人都应当本怀着仁爱之心,对患者表以慈爱,关怀,尊重之情。尽心尽力的为着每一个珍贵的生命付出自我的所有。
《大医精诚》是“药王”孙思邈论述医德的一篇佳作,是一位心怀仁德之心的老者对所有从医之人的提醒和告诫。现代社会步伐快速,科技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然而疾病带来的痛苦却丝毫未减,所以对于医者的要求仍然存在,所以作为学医的我们更应当秉承着医德去对待每一位患者。
作为医生,首先变得怀有一颗仁爱之心,每一个生命都来得那么不容易,母亲怀胎十月后,忍受时间最无法忍受的痛苦将胎儿生下,十几年的辛苦哺育教导,一场疾病便将这样一个健康的生命体打倒,心疼的痛苦也不亚于分娩时的疼痛,所以作为医者,应当怀有一颗慈母之心,医治患者,将自我放在母亲的角度,用心,用最大的奋力去救治,为了天下数不清的母亲……
然而空有一颗仁爱之心却也是无用的,若无精湛的医术,恐怕也只能束手无策。作为一位医生应对患者,我们应当秉承着“以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去治疗好病人”的原则,在这个医患紧张的社会里,其实每个人都是因为珍惜着生命,为着被病魔折磨死去的人们感到难过,所以作为医生,应当学好技艺,时时刻刻提升自我的医治水平,把眼前的病患当做最宝贵的,尽最大的奋力去救人,这样,了解各种医治方法,让自我有了医治百病的本事,就不会空有一颗“怜悯患者”之心,白白看着生命的陨落。
医生,是与死神最接近的人群,每一天都在死亡线上与死亡应对面,所以对他而言,所有的生命都是一般平等,不该有高低贵贱,男女老少之别,在封建的古代,不知有多少贫苦百姓因为身份卑微请不起大夫,又有女子因为男女有别的礼教不治身亡,如今,虽无这些礼教,却也有医生因病者贫富而态度有别,治疗有别的现状,以致对很多人来说,有了“有钱人才上医院”的怨言,作为医生,我们应当一视同仁,所有的患者,不论来自哪里,既来求医,便是需要减轻痛苦,我们应当对他们均怀“仁爱之心”。
医者,应当用真诚之心,对待每一个病人,正如当初宣誓时所说的,“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辛苦。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终身奋斗!”
读后感1000字(五十九):
在暑假里,我读到了一本书,起初我以为仅有一本,那我看到简介后才发现原先这是一种系列丛书,是由好几本组成的,我开心地想,这下暑假有的看了。我的这本书刚好就是的第一本,它的封面上是一个帅气的少年,他身旁立着一只浑身雪白,高贵华丽的犬狼,犬狼身上坐着一个小机器人,机器人的头上飞着一只棕色的隼,封面背景是一片白皑皑的雪,他们正站在悬崖边,整个画面给人一种孤傲、高尚的感觉。
我一看就明白这是一本与冒险有关的书,所以爱不释手。书名的下头是作者的名称,他叫雨魔,作家简介中说他十分喜欢动物,尤其是狗,所以我猜这本书必须和动物有关。翻开书,前两张都是插图,从第四章开始介绍资料,先是背景设定,我了解到了这本书是写东元元年的事情,这时的地球人已经过一千年的演化成为了一种新的人类,他们天生具有一种非凡的本事,能够与一种古老的力气沟通,这种力气叫做暗能量。除了新人类,地球上的动物也发生了变化,它们同新人类一样,拥有暗能量,他们就是——宠兽。
书中的人类可分为两种:新人类和古人类,而新人类又可分为两种:一是拥有宠兽的宠兽战士,二是经过自身的锻炼是自我变强的亚超人。故事中,新人类的强大力气使得古人类产生巨大的恐慌,所以他们想要彻底消除所有能发现的新人类。我读到那里,越发的对这本书产生浓郁的兴趣,我立刻快速地看完宠兽与人物的简介。从中我得知了封面上的少年叫做兰虎,是新一代的兽王,他身旁的正是宠兽之王,盘旋在空中的是他的另一只宠兽,小机器人是收养他的叔叔送给他的。我花了四个小时读完了全文,文中讲述了主人公兰虎在一次瘟疫中失去了一向相依为命的爷爷,被好心的罗兰夫妇发现,并收养了他。
一次不经意中,他发现罗阿姨的女儿雅雅丽竟能够用手凝固出冰块来,在他的追问下,罗兰阿姨告诉了他的身份——新人类。一年之后,兰虎到了能够上新人类学校的年龄了,在去新人类学校的路上,他们遇到了新人类联盟的阻拦,新人类联盟声称保护新人类,实际上却是个为了获得利益而不择手段的邪恶组织。经过一场战斗后,他们最终击退了坏人,看到那里我一向悬着的心一下子掉下来了。故事中,还讲述了兰虎认领宠兽的事情,当我看到凡亚因妒忌兰虎得到兽王而扑上去使小犬狼刚出生便残疾时,让我气得咬牙切齿。
当我看到兰虎与好朋友风柔经历大风雪时,我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当看到兰虎机智地与敌人周旋时,我又不禁为他的机智勇敢而赞叹……《兽王》我最喜爱的系列丛书,从中我能学到人物善良勇敢、机智警觉的精神,我期待有更多的《兽王》出版,因为这真的是一本好书!
读后感1000字(六十):
“看吧!一旦原形毕露感情便会变成仇恨。面临命运的衰败,你的容貌也不再动人。你的生命将如秋雨般泻尽,如秋叶般飘零。你的纱将由哀伤织成,冠冕由痛苦编成。”这样对女人的描述真的让人心生同情与不公。
“那座丑陋的八角平顶塔楼的飞檐上,竖起3根长杆,两双眼睛就盯着这根长杆上。钟敲响了八点,几分钟过后一样东西慢慢爬上长杆——这是一面黑棋。”
这是一部神、兽、人同台演出的杯具。作为兽的代表——阿历克·德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花花公子。他自私自利、毫无职责心、寻花问柳、逼良为倡。正是他使用花言巧语诱骗生物与苔丝发生肉体上的关系,才拉开苔丝杯具的序幕;也是他的逼迫,使她再度委身于他,从而引发了最终的杯具。
而小说彻头彻尾的神——安琪儿·克莱尔就是这样一个极力追求完美纯精神的爱。以至于在新婚夜苔丝向他讲述她悲惨的命运的时,他却想变了个人似的,死死把住理性大门。任苔丝如何解释,他仍然不能理解,竟弃她而去。一个人到巴西逃避现实,待他清醒过来回到苔丝身边时,不知命运已宣告他们的分离。从原则上看,他放弃做个有钱的牧师,娶个农家姑娘,的确能反映他对等级制度的反对和崇尚平等的个性。然而他对苔丝的不信任,反而加剧了杯具。
当然,在这部小说中女主人公丰满的人物个性是最吸引人的。在这故事中,我们对苔丝抱以深深的同情,但在同情的同时,也应当探究她命运的杯具和另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女性的贞操。苔丝与克莱的感情,也逃可是这一关。其实很多时候都会在想,为什么会有这么不公平的事,在所谓的男女平等的今日也依旧如此。为什么要给女性套上这一个沉重的枷锁,而为什么男人就没有所谓的贞操?这真的能够作为评判一个女人是好是坏的标准吗?克莱尔既然是深爱苔丝,为何却为了这个缘故,原有的感情瞬时荡然无存,无情地离她而去呢?一切都是因为苔丝那不堪回首的过去。一个女人走错了一步真的就无法再回头了吗?
做为德伯家族的后人,她继承着高贵的血统;做为一个妙龄少女,她拥有一身容貌和才华。然而,上帝总是爱开玩笑。她本以为克莱尔会成为她再度重身的天使,不料这尊冷酷神却让自我再度绝望。她失去了感情也失去了依靠。对于那个时代的女人来说,这样的打击无疑于是要了她的命。可是坚强的苔丝活着,她是用生命的力气活着。
生命的终结,保全了仍然纯洁的灵魂。所以她是纯洁完美的,只是不幸的大门恰巧为她打开。她是神圣的,无尽的磨难并没有轻而易举的占据她。生命的结束,对她来说更是一种解脱。
读后感1000字(六十一):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资料和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可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
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
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久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必须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可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一样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旧忍这样自我欢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可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
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暂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完美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必须会充满阳光。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
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境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齐。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
简爱以往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以往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
可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他无儿无女想收简为养女可是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改变自我命运的好机会。
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简很期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
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地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地先于父亲在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
读后感1000字(六十二):
今日最终读完了苏菲的世界。人有选择的自由,能够能动地作用于社会。我不相信上帝的存在,是唯物论者,但又相信社会与天然一体,会生长,是一元论者。有时能体会到物神合一的境界的。确实,人只是广袤的世界里的一粒灰,认识事物有不实之处,如康德所说,戴着有色眼镜,受到种种限制。
在有限的空间与时间里,运用理智去分析,每件事都有它的必然性。对生活不仅仅是美感的体验,如祁克果所说,要进入到道德阶段,坚持按正确的去做。但不想进入宗教阶段。诚然,有时天人合一的感觉就像是宗教。
《苏菲的世界》以小说的形式,经过一名哲学导师向一个叫苏菲的女孩传授哲学知识的经过,揭示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历程。由前苏格拉底时代到萨特,以及亚里士多德、笛卡儿、黑格尔等人的思想都经过作者生动的笔触跃然纸上,并配以当时的历史背景加以解释,引人入胜。评论家认为,对于那些从未读过哲学课程的人而言,此书是最为适宜的入门书,而对于那些以往读过一些哲学而已忘得一干二净的人士,也可起到温故知新的作用。
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一封神秘的信。她从这封写着“你是谁”的信开始,在艾伯特的指点下,从哲学的摇篮雅典出发,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哲学有了初步了解,同时达·芬奇的绘画和莎士比亚的戏剧也包括其中。
这本《苏菲的世界》可谓是现代版的《爱丽丝梦游记》,它引领我在一个新奇而古老的世界里漫游……其实在大千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是漫游者,而哲学正是我们探路的一支火炬。它不示意你走向某一特定的方向,而是让你用心灵的眼睛去寻觅;它不限定你思考某一固有的现象,而是让你用自我思想的脚步去探察……
生活中,不能说人人都是哲学家。但我觉得,至少人人都有点哲学头脑——一种好奇的探求愿望,一种不弃的思考精神……
在生活中探索新闻,在学习中探索知识。就像苏菲在神秘导师创造的神奇世界里探索世界谜团。或许这种对于好奇的探索精神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而正是这种天性促使人们一往无前,正是这种精神使人们不断发现和创造。人类善于思考的本事真的很重要。如果不会思考,那么苏菲能在神秘世界里解开一个个谜团而受益匪浅吗?如果不会思考,那么我能在生活中因解出一个个难题而兴奋不已吗?如果不会思考,那么人们能在各方面得到提高因而加快发展吗?
苏菲在书中反复问自我:我是谁?我为何在那里?我认为,人类在探索和思考过程中所得到的欢乐和收获是最有价值和意义的。我想,苏菲以自我在神奇世界里的经历和感悟证明了:我探,我思,故我在。
《苏菲的世界》就是一部深入浅出的人类哲学史。它不仅仅能唤醒人们内心深处对生命的敬仰与赞叹、对人生意义的关心与好奇,并且也为每一个人的长大——使生命从混沌走向智慧、由困惑而进入觉悟之境,挂起了一盏盏明亮的桅灯……
“一本关于哲学史的小说”是《苏菲的世界》一书的副标题,颇能点明该书的要点。这是一本小说,但也是一本有系统的涵盖各哲学思潮的速食大杂烩。随着小说人物在哲学传统中寻求谜团的解答,读者也跟着温习了一遍西方哲学史。
《苏菲的世界》不论就资料,或就其受欢迎程度来看,都是极吸引人的一本书。这本书的成功,显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指标,就是社会大众渴望知识及缺乏安全感。在一本小说里,塞进整部西方哲学史,对追求速度的这一代而言,本身就极具魅力。除了追求知识的流行趋势之外,一般人也多少觉察到当今教育上的缺失,我们的教育并未供给有关人生和其意义的必要知识,而这些答案正隐藏在哲学的奥秘里。此刻,我们有机会一一来巡视,到底这些饱学之士,教了我们些什么。
它是一本扞卫哲学的书,代表了“大多数人的看法”。这本书不是在探讨哲学上的某一异常思潮或历史,而是尝试对每一派别做概论式的介绍,并说明它在今日的地位。能够说是一本集“学术界一般看法的摘要录”。所以,这本书表达了当今知识分子的立场。
假如《苏菲的世界》代表着主流知识分子的哲学观点,它所表达的也极引人注目。这本书对真实的哲学给予极崇高的评价:批判的、理性的和公正的评论;去除偏见、迷信和惯例;不做仓促和轻率的确定,一意追求真理、知识、美善和道德。
坦白说,这正是世间为何要有哲学家的原因。我们需要哲学家,不是因为他们能够为我们选择选美皇后或告诉我们今日番茄的。哲学家们总是试图避开这类没有永恒价值的热门话题,而奋力将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永久“真”、永久“美”、永久“善”的事物上。
在这本书里,其实真正感兴趣的哲学,不在逻辑学、数学或语言学,当故事重心转移到马克思、弗洛伊德、达尔文和宇宙论时,摩尔、罗素等人,根本连提都不提。有些话题,即使和哲学没什么关系,却一再出现,很明显,这是一本在政治立场上十分讨好的书。一切当代时髦词汇全部被囊括:生态学、女性主义、宽容、东方宗教、比较宗教、联合国和新世界秩序等。这样的写法,或许是为了使哲学议题不和时代脱节,或许是为了涵盖更广大的读者群,可是,留给读者的印象是这些议题似乎才是作者真正关心的。
所以,这不是“一本关于哲学史的小说”,而是一个当代拥护天然的人文主义者对哲学根源所做的选择性的探讨。在小说结尾,科学被认定是真理的裁判者;而唯物主义虽然教义不明确,却绝对是人类的选择。这本书引导读者获至这样的结论,但事实上并未供给理由。它给予读者的印象只是这是历代智慧累积的结果;当然,不一样的历史将会导致不一样的结局。
读后感1000字(六十三):
高尔基(1868-1936)苏联无产阶级作家,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他出身贫苦,幼年丧父,11岁即为生计在社会上奔波,当装卸工、面包房工人,贫民窟和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的课堂。他与劳动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亲身经历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这对他的思想和创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高尔基刻苦自学文化知识,并进取投身革命活动,探求改造现实的途径。1892年发表处女作《马卡尔?楚德拉》,登上文坛,他的早期作品,杂存着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两种风格,这是他无产阶级世界观构成前必然经历的阶段。浪漫主义作品如《马卡尔楚德拉》《伊则吉尔老婆子》(1895)《鹰之歌》(1895)等,赞美了热爱自由、向往光明与英雄业绩的坚强个性,表现了渴望战斗的活力;现实主义作品如《契尔卡什》《沦落的人们》《柯诺瓦洛夫》等,描述了人民的苦难生活及他们的崇高品德,表达了他们的激愤与抗争。这些作品的主人公大多是奋力探求新的生活道路、思考生活的意义并充满激烈内心冲突的人物。
1905年革命失败后,高尔基赴美国及意大利写了一系列政论文章,抨击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和充斥于思想、文学界的形形色色反动思潮。1908年创作的中篇小说《忏悔》流露出唯心主义的造神论思想,受到列宁的严肃批评,并得到他的热情帮忙。尽管如此,高尔基的主导倾向仍然是进取的,富于革命的战斗精神。对新的无产阶级文学创作方法的特征从理论上进行了许多探索,提出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观点。他在两次革命之间的创作成果颇丰,如《奥古洛夫镇》(1909)《夏天》(1909)《马特维柯热米亚金的一生》(1910~1911)、《意大利童话》(1911~1913)、《俄罗斯童话》(1912~1917),以及稍后完成的自传体长篇小说三部曲的前两部《幼年》和《人间》(1913~1916)。
高尔基不仅仅是伟大的文学家,并且也是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他组织成立了苏联作家协会,并主持召开了全苏第一次作家代表大会,培养文学新人,进取参加保卫世界和平的事业。
高尔基的作品自1907年就开始介绍到中国。他的优秀文学作品和论着成为全世界无产阶级的共同财富。
《幼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自传三部曲的第一部,被誉为俄国秀的自传小说之一。《幼年》写于1931年,它向读者们展现了高尔基幼年时期在外祖父家的生活,记录了高尔基在沙皇统治下的心路历程。书里十分成功地塑造了几个主角,尤其是外祖母这一主角,她被称为“俄罗斯文学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小说真实地描述了19世纪70—90年代俄国社会的面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阅读《幼年》时,我们能够真切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幼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地、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之后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幼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幼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我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地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幼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小孩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地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幼年和阿廖沙地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一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快乐呀!我们从来不用研究衣食住行,这让大人这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幼年》之后,我们应当悔过自我以往的奢侈,我们应当不再浪费,我们应当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当开始满足自我的快乐生活。
读后感1000字(六十四):
《水浒传》作者以其高度的艺术表现力,生动丰富的文学语言,叙述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塑造了众多可爱的个性鲜明的英雄形象。
《水浒传》继承与发展了中国古代小说与讲史话本的传统特色。故事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变化莫测。每一故事的高潮,都紧扣读者的心弦。如“拳打镇关西”、“智取生辰纲”、“宋江杀惜”、“武松打虎”、“血溅鸳鸯楼”、“江州劫法场”、“三打祝家庄”等等,数百年来一向脍炙人口。但《水浒传》并不是单纯为了追求故事情节的离奇而迎合群众的,而是紧紧围绕着“官逼民反”这一思想,把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融合在一齐。武松、林冲、卢俊义三人都武艺高强,是梁山第一等好汉,三人都受过官府的陷害,被充过军,而武松和林冲、卢俊义的表现却大不相同。林冲、卢俊义在充军的路上受差人任意摆布,忍气吞声,有时还向差人乞怜哀告。两人又都是受骗被捆在树上低头受死。武松则相反,第一次充军孟州,一路上反而是两个差人服侍他。二次充军恩州,押解他的两个差人被人收买,再加蒋门神的两个徒弟,合谋在半路上害死他,四个带刀的凶手,对付他一个带枷的犯人,反被他轻而易举地给收拾了。他还不解恨,一口气奔回孟州,杀了张都监、张团练和蒋门神等,才算出了一口恶气。林冲、卢俊义不是武艺不精,原因在于,他们一个是北京首富,一个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各有家
室,不幸遭受冤枉,只期望服刑期满,重振家声。两人又是懂法度的人,又存有幻想,在公人面前是怀怒未发,忍一口气。而武松,无家室之累,久走江湖,养成强悍的性格,无所顾忌,也就无所畏惧,加上他受欺被诬,不断被人暗算,所以报复心强,手段也狠。林冲、卢俊义和武松,表现截然不一样,但他们二人也有些不一样,林冲的反抗性还较卢俊义为强。
又如鲁智深、武松、李逵三人,他们都是性情刚直,好打不平,不畏强暴,不避危难;但他们又各有其特点,鲁智深是军官出身,阅历较深,富有正义感,痛恶社会的不平,他虽然性格急躁,行动莽撞,但在斗争中有时又很细心机智。拳打镇关西,没想到三拳把他打死了,他立刻想到要为此吃官司坐牢,自我单身一人无人送饭,于是假装气忿,“指着郑屠尸道:‘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一头骂,一头大踏步去了。”这样便脱身而去了。在大相国寺菜园子里,几个泼皮要算计他,故意跪在粪窖边不起来,引起他的疑心,走到跟前没等泼皮上身,一脚一个把两个为头地踢到粪坑里去了。这些都说明他是个粗中有细的人。武松性情刚强,好打那些不明道理的人,死也不怕。在行动上有时表现得粗鲁蛮横,像是有意的寻衅生事,如快活林对蒋门神;有时是装出假象迷惑与麻痹对手,如十字坡对孙二娘。他为了替兄报仇,研究得极为周密,从调查状况入手,到杀嫂逼取口供,杀西门庆,自首县衙,一步步按着他的安排都做到了。这又说明他很有心计。而李逵则和两人大不相同,憨直、刚强、粗心、大胆,极忠于梁山事业,反抗性,打起仗来,赤膊上阵,勇猛无比。他是个真正的粗人,一味蛮干,不计后果,又有几分天真,好管闲事,又常常惹
出事端,在江州因夺鱼和张顺厮打,被张顺骗到水里,淹得他两眼发白;去蓟州搬取公孙胜,路上偷吃酒肉,受到戴宗的惩治;斧劈罗真人,被真人罚到蓟州大牢里受苦;打死殷天锡,连累柴进坐牢,差点送了性命。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把握得十分准确和细致。《水浒传》对这些英雄人物个性特点的描绘,真正做到毫发不失,这就更加强了这些形象的动人力气
《水浒传》的语言是以口语为基础,经过加工提炼而创造的文学语言。其语言特色是明快、洗炼、准确、生动。无论是作者的描述语言,还是作品人物的语言,许多地方都惟妙惟肖,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写景、状物、叙事、表情,极为生动传神。《水浒传》叙事,善于白描,简洁明快,没有滞拙的叙事和冗长繁琐的景物描述。偶有写景文字,又极精彩。如武松不听酒家劝告,乘着酒兴单身上山,看了庙门上的告示,才知真的有虎,他稍为犹豫了一下,还是硬着头皮上了岗子。那里作者只用了两句话衬托此时的气氛和情绪:“回头看那日色时,渐渐地坠下去了”,武松“踉踉跄跄直奔过乱树林来”,既写出了老虎活动的时光,又写出了老虎出没的环境。两句话就把一种恐怖悲凉的气氛和情绪和盘托出,让人感到此时此地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跳出一只活老虎来。《水浒传》的叙事,要言不烦,恰到好处,而又绘声绘色,鲜明生动。“武松打虎”是历来传诵的好文章,写得极为传神,写人虎相搏,写老虎一扑、一掀、一剪三般拿人的本事,和声震山岗的吼声,一只活生生的真老虎就跃然纸上。几经搏斗,老虎威风渐减,最终如何被武松按住,如何挣扎,如何被武松打死,写得活灵活现,十分逼真。透过这些描述也就更好地突出了武松的英雄形象。
《水浒传》人物语言的性格化,到达了很高的水平,透过人物的语言不仅仅表现了人物的性格特点,并且对其出身、地位以及所受文化教养而构成的思想习惯有时也能准确地表现出来,所谓“人有其性情。……人有其声口。”如李逵第一次见宋江,就问戴宗:“哥哥,这黑汉子是谁?”戴宗责备他粗鲁,他不服,等戴宗向他介绍了状况,他还说:“莫不是山东及时雨黑宋江!”他心里怎样想,口里就怎样说,他是个粗人,见人不懂得什么客套和应酬之事,不受礼节的约束,他刚上梁山便大发狂言:“便造反怕怎得,晁盖哥哥便作大宋皇帝,宋江哥哥便作小宋皇帝……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像大宋皇帝、小宋皇帝等话,仅有李逵才说得出,是极富个性化的语言。其他如阮小七的心直性急,吴用的足智多谋,宋江的谦虚下人,透过他们的对话,无不令人如闻其声,如见其人。鲁迅以前指出:“《水浒》和《红楼梦》的有些地方,是能使读者由说话看出人来的。”
读后感1000字(六十五):
《水浒》是本老少庸雅皆爱的巨着。它引人入胜的连环章节中塑造了不计其数的人物形象。个性之鲜明,在中国文。但在这些英雄豪杰的斗争之中,却隐藏着施耐庵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你只需随好汉们—齐发威,一齐狂笑,一齐叫骂,在无拘无束的痛快淋漓之中,便能发现这一百零八个人,每一个都是作者精神追求与内情绪感的寄托。《水浒传》是我国古代,也是世界文学上的一部描述农民革命斗争的长篇小说,和《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并称为中国四大古典小说,几百年来,一向受到广大群众和小朋友们的喜爱,就连我也不例外。
《水浒传》主要讲述了太尉高俅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从此青云直上,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漂亮妻子,他诬蔑林冲带刀进八军机重的白虎堂图谋不轨,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又有打虎英雄武松、宋江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一样原因而被逼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李逵,他是一团火,一团抗争的烈火。在他身上,永久体现着性格的彻底自由与无拘无束。他不是神化的孙悟空,他只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现实中桀骜不驯的人。一切的封建束缚他都不放在眼里。他要用他那两把板斧砍尽天下不平事。施耐庵将自我对于社会、制度、正义不得伸张的不满淋漓尽致地挥洒在李逵身上,同时又寄托了作者对反抗和自由的热切向往。
我想,李逵未免是激进的。但在社会礼貌的这天,人们是否被处处是规条条是律的社会磨光了个人主体思想的棱角,在其中个性不也是被磨平了吗?我对李逵的赞扬,并非赞颂他处处违规犯律,而是欣赏他在严酷的社会中依然保存着人心最低处的激进思想,他没有成为时代的奴隶,没有套上社会的枷锁,他要反抗时代的不平,这正是他的可贵之处。可此刻的人们,精神与思想的无拘无束似乎被条条框框束缚了,被时代的提高与社会的发展所消磨。社会的礼貌,人的精神与思想理应进入更为人性化的深层境界。人的社会不能没有规定、条例,人们理应遵守,但人们本应在叱咤千里无拘无束的思想境界中开拓更广阔的空间,让精神梦想超越古人,却没想到反让古人当了自我的模范。李逵反抗与自由的思想精神永久都昭示着人的行为能够有所依托、管制,但人的精神与思想决不可消沉、低迷与戴上世俗的枷锁。
鲁智深,他是忠与义的化身,他寄托了施耐庵对于侠义的热烈歌颂。金氏父女正是由于素不相识的鲁提辖而逃出镇关西的魔掌。林冲正是由于萍水相逢的花和尚才在野猪林幸免遇难。这一切,都是鲁智深的忠义表现。忠与义在《水浒》中,是作者所竭力唱颂的,更是贯穿这一百二十回章节的无形骨架。但忠义,在现代社会中似乎已成为了古董。它能够直接产生效益的一面,被人们保留着,而它的忠诚与义气、人们长久相处肝胆相照的一面,却被丢弃了。
而此时的忠义,已成为信誓旦旦的一句空话,不经世道的人天真的想法。又有谁想过,它是友谊的境界,是古人留给我们炎黄子孙特有的一种高贵品质。它既是精神,又是品德,更是古人为人处事的标范。但此刻呢,似乎已烟消云散了。我常常羡慕古人思想的纯洁。是他们,才有了生死与共的真挚情谊。生活在礼貌社会中的人,也许会讥笑他们的幼稚,但我们丢掉了多少真挚的、纯粹的情谊呢?我们的情谊中有多少是与利害直接相关的。
这些真情实意是否随着生活的紧迫而逐渐消失呢?忠与义,体现着古人多么诚挚的追求与向往。忠诚与义气,是它们得以让天南海北分散的人而在梁山八百里水泊拧成一股扯不松,砍不断的绳。在他们心中,这是高于一切的。在发达的这天,商品经济狂潮的冲击下,诚实、信用在人们心中已摇摇欲坠,大家尔虞我诈,得到的是大把钞票,而丢失的却是我们民族思想的精髓。人们拥有了一切可拥有的物质,却将真情挚感、中国人做人的原则锁入内心深处,何时才打开呢?
在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每一个都是一个不一样的哲理人生,他们昭示我们无限思考。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它永久都在闪耀着精神世界的光辉。它也永久给我带来了关于思想与情感的启迪和力气。
《水浒传》是我国古代,也是世界文学上的一部描述农民革命斗争的长篇小说,和《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并称为中国四大古典小说,几百年来,一向受到广大群众和小朋友们的喜爱。
《水浒传》里讲了很多故事:太尉高俅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从此青云直上,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漂亮妻子,他诬蔑林冲带刀进八军机重的白虎堂图谋不轨,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又有打虎英雄武松、宋江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一样原因而被逼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读后感1000字(六十六):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整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天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快乐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仅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的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梦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地代替了最真挚、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我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是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快乐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天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快乐。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快乐,怎样得到快乐,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快乐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快乐,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快乐,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快乐,为一次次的发迹而快乐的要命。他渴望快乐,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得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快乐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读后感1000字(六十七):
四天多的时间最终读完了《简爱》,我明白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
其实我应当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向拖到此刻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可是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
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我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人鼓舞和震撼;异常在文章最终,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相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的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述的词汇。
应当要感激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能够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我能够经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
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能够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可是她赋予的感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读后感1000字(六十八):
普通,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普通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普通事。对于普通,我从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普通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普通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分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述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经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的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普通的世界。他的世界是普通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普通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普通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普通。
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经过他的长大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到达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梦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
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完美生活的向往,如何地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感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普通的人物,正是在这些普通的人物里他描述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我是普通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普通,也选择了普通。
当我费力地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述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地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述,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十分天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一样的手法描述,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欣赏的是,从这些普通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样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必须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当使我们伟大!什么是普通?那种迷失在普通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普通,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普通。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普通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终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普通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读后感1000字(六十九):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一样的心境。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趣味。但今日不变的是那种真情流露和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西游记》时都会获得不一样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梦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又不服天上各个神仙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自称为王。能够说已经到达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气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此刻,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能够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舒坦,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向往自由地生活。
在四个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第一:他人妖分明,就说在“三打白骨精”中,仅有孙悟空看出村姑、老婆婆、老大爷是白骨精的化身,猪八戒还在唐僧面前打孙悟空的小报告,唐僧还在埋怨孙悟空。第二: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因为孙悟空三次打死白骨精的化身,唐僧认为孙悟空三次打死了好人,所以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之后唐僧被白骨精抓去了,猪八戒寡不敌众只好去花果山请大师兄回来搭救师傅,孙悟空一听到唐僧被白骨精抓去了,就不计前嫌和猪八戒去搭救师傅。可见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碰到困难猪八戒总是说我们散伙吧!师兄你回花果山当猴王,师弟你回流沙河,我会高家庄当女婿。孙悟空坚持去战胜困难;不肯散伙。第三:我喜欢孙悟空机智勇敢战胜妖魔鬼怪,克服一个个的困难,最终和猪八戒、沙和尚保唐僧到西天取得真经。
在这个剧本中,始终一如既往地支持孙悟空这个主角,虽然这个只是一个主角,在生活中我们也很少遇到这种现状几乎没有,可是孙悟空那不懈的精神还是永久留在我们心中,因为他有一颗不服输,不认输,忠心耿耿的心将我们的心联系在一齐。
这本书经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
读后感1000字(七十):
张爱玲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未完。
在父亲的帮忙下,有幸我拜读了《红楼梦》。虽然不甚了解,但依然感到了震撼。
《红楼梦》作为四大名着之一,国人对它的熟知度很高,几乎每个人都能说出几句红楼中的词句和故事章节,甚至还有不少的学者专门去研究它,称之为“红学”。然而,除了那些“红学”专家,认真读完红楼的,又有几人?多少人又是为了附庸风雅而对红楼趋之若鹜?
最近关于《红楼梦》的消息很多,从翻拍经典到刘心武续写红楼,漫天的新闻铺天盖地,我们不禁要问,红楼惹谁了?曹雪芹惨淡经营数十年的红楼,一时间变成了大众娱乐闲谈点,这样对待一个文化经典之作,是不是对它的一种践踏?
八七版《红楼梦》是大家比较认同的一个影视作品,可是对于如今翻拍的红楼,却充满非议。对于贾宝玉这个人物外形,红楼中是如此描述“面如中秋之月”。何为中秋之月?洁白而圆润,老版中饰演宝玉的欧阳奋强还是很贴合的。但在翻拍版中,贾宝玉的饰演者有着一张帅气的瓜子脸,虽然很贴合现代人的审美,可是对原着的忠实度却是大大降低了。
除了《红楼梦》被翻拍,还有各种文学名着被拿出来不断地翻拍,可是效果甚微。为什么那些导演们都乐此不疲地来翻拍各种经典?因为经典不愁收视率,因为经典不用再去大力宣传,因为经典是经典。导演们摆着一副“我是经典我怕谁”的面孔,将我们心中圣神的各种文学经典改来改去,我们不禁再问一次,“经典惹谁了?”
对于这种对经典的不负责状态,我们应当竭力制止。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在今日这种文化爆炸,信息多元化的时代,经典的生存到了一种尴尬的状态。厚厚的经典着作,晦涩的语言,让现代人失去了兴趣。而那些由经典改编的电视剧却深受大众欢迎。这似乎还给经典带来一丝期望。但,这始终不能代替那些散发着墨香的古典书籍带来的震撼。
对于这种文化的丧失,我们应当觉得可悲。可是,好在此刻社会上引起了“国学热”,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幼儿园,都在进行国学教育。被国人遗忘的《三字经》《弟子规》又进入了学校。期望这不是仅仅做个样貌而已。
对于《红楼梦》来说,还有一个其他名着不能比拟的地方,就是它是半壁江山。
对于各种专家学者来说,她贵就贵在她是残的。于是乎,各种猜想,各种结论,各种版本,各种续集接踵而来。这个说香菱与宝玉在一齐才是正解;那个说宝钗才是神瑛侍者。一本红楼,竟然让后人绞尽脑汁,我想说,曹公,真有你的!
对于红楼的研究,层出不穷。红楼之中处处都是伏笔,没有一个人物是闲人,没有一句话是废话。也许,也仅有曹公在世,才可说清这红楼中的种种事情。
读后感1000字(七十一):
记得第一次看《理智与情感》的时候,大概还是初中,好喜欢那个活泼泼的妹妹,或许是那时候的凯特渗透了一股子古典纯真的美丽,实在是太过动人。很清晰地记得,玛丽安说,我读的书越多,越不可能遇到真正的感情。然后就想起布兰登上校跟着歌声走进来,看到钢琴前的玛丽安,阳光撒在脸上,光晕一地,那真是如画一般,入情入景。
所以那个时候选择了朝气的玛丽安去喜欢。仿佛你低眉就有人猜想你是浅笑或是低泣,仿佛你欢笑就能给整个屋子带来阳光,仿佛你端坐在那里任旋律从指尖汩汩流出而所有人都安静地淌在你的音符里沉醉,仿佛你能够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不必因为任何外界而磨灭自我的棱角,仿佛因了青春有了朝气洋溢了才华飞扬了俏皮就能够任性地让全世界都能够绕着你转。
然而那个玛丽安只在不懂事的年纪里焕发着她的光芒。所以时隔多年,看到BBC重新翻拍的三集版《理智与情感》时,我分明地将更多的喜爱给了玛丽安的姐姐,那个以往在我的世界里沉默着的埃莉诺。没有那样环绕的光芒,没有那么俊俏的脸庞,只是安静地为你分忧,然后忍着自我的悲伤,依然撑起你的期望。
同样的出身背景、长大经历,然而她们于我就像是长大的两个阶段,尽管她们的差异其实只是静态的性格问题。埃莉诺那样的人在一个人的初期应当很少见吧,隐忍而克制,善解人意。更多的我们都只是玛丽安。我原先以为最光鲜完美不可企及的事物其实只是我们生命某个阶段的常态,而终将被扼杀。
那个单纯到任性的玛丽安最终还是心甘情愿地安静在她以往不屑一顾的人身边。而我不再迷恋自我为她披上的光晕,理智大于情感,长大真的是一种妥协。而这种妥协,我却不想否定,就如这篇博文并不是为了纪念每个人都以往是的玛丽安。我不再那样依恋张狂的任性。
最近只是途经别人的故事,打破以往引为宿命的大概不只是冲动。宿命都没有了,无处安身,那不是最好的避难所么?突如其来的截然而止让人并不好受。在我这样罗嗦完了理智与情感的PK之后,我还是笑自我,或许我才是最幼稚的那一个。
读后感1000字(七十二):
《论语》是一部优秀的语录体散文集,它以言简意赅、含蓄隽永的语言,记述了孔子的言行。此书也蕴含了许多关于学习的态度与方法。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是孔子对学习的看法,他认为只要自我感兴趣,把所学得当作一种爱好,一种欢乐,就必须能学好它。当然,在今日,我们依然认为兴趣是最好的教师,因为我们发自内心地喜欢,就能够集中全身的精力,激发潜能,从而促使自我走向成功。
有了学习的兴趣还不能够走向成功,还需要有正确的学习方法与态度。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是孔子对待学习的态度,他认为对待知识时,明白就是明白,不明白就是不明白。可事实上,我们很难明白自我明白什么不明白什么,或者说人们很多时候不愿承认自我不明白,认为这样很丢脸,这是一种不正确的心理。我们应当坚持谦卑的学习态度,切不可不懂装懂。在有了良好学习态度的基础上,我们再来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认为学习和思考应当结合起来,不能只顾一边。此刻社会,中国学习就是属于理论方面十分优秀,可是动手实践本事与自主探究本事就比较弱了。在这点上,我们应逐步提高学习中探究的本事。这点是十分重要的,但光有这点还不够,有些人学了后面的,忘了前面的,这样的学习也是不好的。所以,子曰:“温故而知新,能够为师矣。”这是孔子提出的另一种学习方法。温故以前学过的知识能够让我们对此掌握得更加牢固,并且还可能发现一些新的知识。
有了这些,还需要一个“领导者”——梦想。
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见周公。”这是孔子在步入迟暮之年还未实现梦想时发出的感叹,但他并没就此放弃,而是心怀梦想,对生活充满期望。梦想就像阳光,没有梦想的人,生活中就如同失去了阳光,整日在黑暗中度过,怎样会对生活充满期望呢?
梦想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动力,但也有人心怀梦想,却止步不前。
“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许许多多的人同这位游子一样,虽然心怀梦想,可是觉得梦想太遥远而放弃,但你有为此奋力过吗?还有一种人,他们为梦想奋力过、奋斗过,但在应对众多困难时,他们被压倒了,而他们对自我说:“我奋力过了。”但你们为什么不问问自我:“我拼尽全力了吗?”如果你做到了这些,那么你离成功就不远了。
这本著作中所蕴含的博大而深厚的思想至今仍被世人视为至理名言,给世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读后感1000字(七十三):
和小孩们一齐生活的成人,不仅仅生活在自我的世界里,并且也被允许在小孩的世界里生活,这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情呀!——津守真
这本书是津守真教师在一所特殊学校12年工作历程的记录,是一段他与儿童一齐生活的回顾与总结。他用爱心、耐心、恒心以及深厚的专业功底构筑的让教育常态回归原点的境界。书中无处不凸显着津守真教师的教育观点,其中的观点引人深思,让人感触颇多。
一、小孩的行为是有其意义的
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不理解小孩,强迫小孩们听从大人的劝导。可是,我们是否真的做到关注到了小孩的内心,从关爱每一个小孩的角度去理解他们,还是忽视了他们的感受,仅仅把我们的主观意愿强加给他们。因为我们不能够很好的明白小孩的每一个做法背后有着他自身的什么意义,而作为成人就应当去发掘小孩行为的意义,从而更深刻的和小孩进行更深入的互动。
二、和每一个小孩活在"此刻"
“如果只出于完成任务的动机,在和小孩接触时是不可能从心里感到欢乐的。仅有简便地享受和小孩在一齐的时光,即使时间很短,也能和小孩用心沟通。”生活里,成人看到小孩,不是逗他们,就是打断他们。很少会有停留在小孩“此刻”的状态。当成人开口与小孩说话,成人并没有与小孩连接,小孩心里是不喜欢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成人发现,自我并不会与小孩交流的真正原因。
所以和小孩相处的每一个“此刻”都是成人和幼儿沟通的时刻,也是双方看到彼此内心世界的最好方式。
三、小孩是经过身体来探究世界的哲学家。
小孩T和F教师一齐把塑料胶带拉长成一个斜面,并用手指上下移动做着下滑的动作。前几天F教师在旁边看到过T玩滑滑梯,所以当T拿塑料胶带玩的时候,F教师就想到T的心里是在想着滑滑梯时的感觉,并立刻把T的游戏提升到象征性游戏的层次。
教育工作与观察思考是密不可分的。保育者在和小孩接触,以身体动作进行互动的同时,也在解读小孩的行动,并对小孩做出回应。
作为教育工作者,每一天都是要重复着怀疑、尝试、感受和思考,当疑问解开的时候也是小孩们向前迈进一大步的时候。而这些疑问的解开就是要教师明白小孩是经过身体来探究世界的哲学家,这样,你便会很欣慰的看待每个小孩制造出来的各种状况了......
从津守真教师的书里,我们能够得到这样一个启示,我们应当先学会从小孩的角度去观察小孩,理解小孩。作为一名“保育员”,津守真教师记载了12年时间里的许多生活场景和对它的思考。该书的最大价值也在于:“放弃”自我的立场,从小孩的本真中去理解他们,也许这正是教育工作者真正的使命。
读后感1000字(七十四):
心晴时候,雨也是晴;心雨时候,晴也是雨。
巴尔扎克曾说过:“不幸是天才晋升的阶梯,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无底的深渊。”
当我们为一片绿荫沉溺于悲伤的情绪,失去的不仅仅是一片绿荫,而是一座森林。
山之仁,在于既含纳了苍天古木,也收容了遍野小草,既孕育了豺狼的怒吼,也滋护了弱小的悲啸。或者环抱双手让流水变为湖泊,或者裂开身躯,让瀑布倒挂前川。山谦卑地静立着忍受时间给的苦痛与折磨,依旧不动声色,山之所以仁,在于它宁静淡然的态度,有时候山也能够成为人的榜样。
我们不是庄周的鱼,不知鱼在水里遭受什么,是否真的欢乐,但我们能够当自我心境的舵手。创造一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欢乐。
像庄子一样,做一泓天上的泉,做一只夜夜鸣叫的鸟儿,做一棵月光下那棵发宁静,与超然的精神古树。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在静下心来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我我们是否能够坦然应对别人的各种评论;“无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在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我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我们是否已经丢掉自我;“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在与庄子对话时,问问自我是否将一切囊括于胸,默默体认;“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我们能够问问自我是否敢于活得那么真实,那么诚实地去应对学习呢。庄子活出了智者的风范。活着的意义,活着的价值,活着的态度,精神的源泉莫不在于他身上得到体现。
活着,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能分清物与我的界限,知荣辱,辨是非。活着,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有追求,却可是分要求,只评议却不去争议。活着,我们追求的是什么?看得到黑暗,却依旧执着追求光明。淡淡地活着,逍遥的活出自我,活出人生的色彩。此生便无憾了。
走自我想走的路,唱自我喜欢的歌,一路高歌,冷暖自知,就想走在开满格桑花,走在朝圣路上的信徒一样,坚持一份信仰。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周做到了,所以他欢乐。若是我们也想活得欢乐,我们就应当时常思考自我的人生,也时常向自我发问,是否能够在恬淡的月光中站成一颗精神的古树。尽管满身布满斑驳的岁月痕迹,但却能够根深百米,不卑不亢,任树枝在风中,站出一种宁静的姿态。
我们欢乐的原因有很多,不必须要与世隔绝,忘却世间冷暖,不看红尘烟云,不尝人间苦痛。而应是在于看遍人间百态,尝尽世态炎凉,历经人间沧桑后,依旧能闲云野鹤,拈花一笑,坚持一份宁静与超脱。
一朵花的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颗星的陨落,暗淡不了星空的灿烂,像庄子一样生活,拂尽世俗尘埃,清净红尘纷扰,在双手合十的微笑诗意中欢乐的生活,找寻星辉斑斓里的完美。
读后感1000字(七十五):
在一个很普通的午时,我翻开了高尔基的《幼年》,心境久久无法平静。
可怜的阿廖沙三岁丧父,被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格暴躁,自私贪婪;两个舅舅也粗野不堪,自私至极。阿廖沙每一天看到的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争夺财产、打架斗殴、愚弄毒打儿童等。在这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中,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幼小的阿廖沙喘可是气来。
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能够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它向我们展示了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追求自我所期望的生活苦难历程。
阿廖沙的幼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我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是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我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我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可是,与此同时,我们也能够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期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能够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构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并要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高尔基的幼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他的幼年生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黑暗中的光明。
高尔基用他充满苦难的幼年向我们诠释着一个真理:只要不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光明总会来临。在人生中总会有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眼前的黑暗总会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能坚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光明必会到来。
读后感1000字(七十六):
当我翻开那本厚重而又不厚实的泛着浓厚的油墨气息的千古佳文时,我再一次的,被震撼了!
《论语》是记录孔子以及其弟子言行的语录体散文。其资料,涉及政治、教育、礼乐、处世等等,是儒家文化基础所在。它不仅仅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在东亚乃至欧洲也有重大影响,是中外人士研究中国文化的必读之作。
打开《论语》,我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空隧道,孔子留下了许多使我们对生活,对学习永久反思,并值得我们借鉴的文字。他的言行深及学习,孝道,德行,为政。使我惊叹不已!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要数:孔子的欢乐人生观!
其实,人这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不如意的事情:《论语》中说到,有一天孔子的学生司马牛忧伤地说:别人都有兄弟,偏偏我没有。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子夏就说:“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这代表了《论语》所倡导的一种价值观念:人首先要能够正确地应对人生的遗憾,要在最短的时间里理解下来。每个人相对与他人都有不如他人的地方,或者某天不如意的事情“砰”地降临在你的身上。如去年的地震中的青海玉树人,特大山洪泥石流的甘肃舟曲人。他们(她们)有的瞬间失去了父母、儿女、兄妹等亲人;有的瞬间失去了熟悉的家园,这时要他们(她们)用怎样的心态来应对!天灾,人们无法预见、有时又无法避免。在天灾已经发生时,仅有去理解它。不要过分地纠缠在里面,整日呼天抢地,这只会加重你的苦痛,就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样。
然而,我们的第二个人生态度就是尽自我的可能、用自我的本事做事去弥补遇到的遗憾。灾害已发生、杯具已上演、迅速地正确应对这些困苦,思考如何去减少损失、重新站起来。此时,支持我们站起来的是内心的淡定与坦然。《论语。宪问》中谈到“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如果你心怀很敞亮,内心很仁厚,你就有一种坦然的勇敢,去直面你的悲痛与遗憾。当一个不幸降临了,悲痛是难免的,而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尽快过去,这样我们才能腾出更多的时间去做更多有价值的事情,我们才会活的更有效率,更有好心境。
如何做人,是一个终生的课题。《论语》告诉我们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是一座思想的宝库。认真地研读,细心地体会,奋力地实践。我们的境界必将得以提升,我们的人生必须会产生进取的变化。读《论语》令我受益匪浅。今后,我还要更加细读《论语》,细读这中华悠悠千年的智慧,读懂这其中的做人道理与处事方法,品尝这暖暖的心灵美味。
读后感1000字(七十七):
昨日最终把张磊的《价值》看完了,说实话,有点失望。
这本书有四个部分
一是张磊的个人经历。
二是投资的案例。
三是投资的理念。
四是一些活动对话和演讲稿。
个人经历没好说的,就是类似自传的性质。投资的案例,提到了挺多的公司的,可是大部分都停留在比较浅的叙述上。对于理解案例里的公司的,帮忙不大,异常是上市公司,还不如看年报和研报来得更详细些。
投资的理念,占了挺大的篇幅,但更多的是从一个大的投资机构的角度去谈投资。投资的资金量能够很大,阶段能够很早,能够多次参投,甚至还能够参与到企业的管理变革中去。这些,和大部分的个人投资者也就是散户都没啥关系。
对话和演讲稿,提到的种种,大都也是时常见到的,没有新鲜感。可是总结下来,读这本书,至少能了解高瓴的投资风格。比如长期主义,比如强调为社会创造价值,比如以创业者的心态做投资。
这和散户们常说的,买入一家公司的股票,和公司一齐长大,差异不是很大。当然,散户并不会像高瓴这种机构一样,有机会参与到公司的实际业务中。
回到开头说的”有点失望“,更准确的说法应当是,书中写的很多东西并不是一个散户想看到的。
比如散户想看的是,如何择时,如何择股,如何配置等等。这就有点像,去电影院看一部电影,原先的期待是到一部特效大片,看完才发现,其实是没什么特效的文艺片。并不是说电影不好,只是资料并不是你所期待的。这让我有了进一步的反思。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已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每一天看书了。
阅读的”有用“大部分时候,都不是即时性的。就是看完一本书的时候,也许书中的大部分资料对当时的你来说,是没什么实际意义的。也许只是书中的少部分观点和资料能让当时的你有所触动,能产生一些共鸣。而大部分,在阅读的当时,可能是无感的。
比如《价值》这本书中提到的对创业公司的投资,大多数散户可能都是无感的,因为没有接触过。但这并不表示这些资料就没用。也许在未来,某些散户可能成为投资机构的合伙人,那么书中分享的经验也许就是可借鉴的。或者,未来这些被投资的公司上市了,那么对散户来说,了解这些公司上市前的历史,异常是投资机构投资时对行业的看法,也应当是很有用的。
所以读书,更多的是日常的积累,在脑海中留下一些信息,构成一些记忆。也许书中的很多观点在阅读的时候没有感觉,但未来的某天可能会因为遇到某些事情而深以为然。
有点开心的是,看这本书的时候,重新养成了读书的习惯。
读后感1000字(七十八):
一向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理解或是被广泛阅读的。可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向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向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此刻才发现,一向都和这本书坚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最终走到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坚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的,可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细心迷失了感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那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感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理解《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感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愛,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述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感情,关于“他”和“她”的感情。“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们永久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感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杜拉斯笔下的感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久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以往的文字,此刻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读后感1000字(七十九):
尽管心中有千般不愿,我最终无法否认,《情人》正如它的包装,是一本“穿越”形式的“言情小说”。
可这是一本怎样的“言情小说”啊!当我还年轻的时候,也以为感情就是琼瑶,席绢,就是杨过与小龙女,罗密欧与朱丽叶。男女主人公历尽磨难最终彼此牵手,开始快乐的生活,或者死。
又是怎样一种“穿越”呢当随处可见纯情少女落入古代,全知全能呼风唤雨,顺手推倒个把心仪的英雄,谁也不会觉得把推倒的对象替换成“诸葛亮”就会更了不起吧。
游尘和诸葛亮。他们没有历尽艰辛只为和对方在一齐。事实上,她以玄幻的方式直接空降到诸葛亮的身边,并迅速和他产生了“暧昧”容我称其为感情,总之一切顺利得不像小说。目标若是成为诸葛亮的妻妾,开始快乐的生活,这故事很快就能够结束啦。
可它才刚刚开始--原先感情,只是这个故事的起因。那之后呢
之后却是真实的。真实得让每个读者都认为,作者的确活过那个年代,作者就是在死后又回到现代的那位游尘。游尘和诸葛亮相爱了。正如诸葛亮为汉国献出一生,这个女孩也把自我的一生如数交给了他。最开始,她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她花费许多时间把自我变成一个古人。而后她学会了武艺,学会了政务……她学习乱世中的一切,逐渐得以成为诸葛亮的一根手指,一条臂膀--大汉丞相诸葛亮更需要这样的情人吧。她替他周旋在每一个地方:沙场上案牍间,唯独没有适合发生浪漫的地方。不是不能嫁,不是不想嫁。但在如山的国事面前,就连为他洗衣做饭,都只是奢侈的想象。游尘,这个聪明逗趣的女孩儿,当然不是生来就适合做这些事情的,可她用自我的方式,把一切都做好了,叫诸葛亮怎能不爱呢
大汉丞相诸葛亮,却不是一个谈情说爱的人。再之后他们都老了,皱纹爬满他们的面孔。现实就是这样残酷。她分明明白完整的历史,却终究无从改变一丝一毫。再之后他们都死了,他留下了名称,她没有。
当感情成为起因,结果就惟有应对真实。为爱而死有什么难难的是为爱而活,一生苦心经营。那些口称“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人们,怎知吉言背后暗示着多少酸甜苦辣。那些把感情当作结局的言情小说,想过人心反覆世事难料,会有个连作者也无法驾驭的隐藏结局吗
因为太真实,所以太多情。哪怕对言情小说麻木,哪怕旧版《情人》已看过多次,我相信你仍然会被新版《情人》深深打动。你会不由自主地沉醉于那个世界,和游尘一齐哭,一齐笑,一齐爱,以及最重要的:一齐作为。你会深深地感到:即使是英雄辈出,精彩纷呈的三国乱世,也遮掩不了这一段真实如璞玉的感情,它散播着最美也最久远的光辉。
读后感1000字(八十):
在车站等车,身旁是一对等着过马路的母子。母亲在起步的一瞬间握住儿子的手,儿子却不动,转头看她,眉一皱,正要说什么,不料他此刻的神情被母亲尽收眼底,儿子转过头,撇撇嘴,轻轻把手从母亲手中挣脱,大步向前。母亲的身躯一怔,随即上前。我看的是,她眸中掩不住的失落。
目送着他们的背影,思绪纷飞。
不知从何时起,自我也像那个儿子一样,不屑父母递过來的关心。一件外衣是“不冷,拿走拿走”,一杯牛奶是“难喝,不要”,一只关怀的手,也是不着痕迹地挣开。即使是一个关切的眼神,一句询问的话语,也总是以无所谓的视线,不耐烦的神情挡回。
也不知从何时起,那个捧着书跑來跑去问东问西的身影被时光冲淡,支离破碎,渐渐清晰的是一个人翻书上网寻求答案的背影。也不再是那个在商店里一手拿一个颜色的发夹,欢快地跑母亲身旁询问哪个漂亮的小孩,在母亲给出提议后,仍然犹豫地左看看,右摸摸,狠不下心,抬起一张哭丧的脸请求“母亲,我选不好,两个都要行不行”而是习惯一个人作出抉择,再一个人承受。也不像儿时受了委屈跑父亲怀中大声哭泣并且寻求安慰,而是一个人辩解,一个人反击。
《目送》中的小孩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小孩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舍不得小孩去受苦,去理解岁月的洗礼。母亲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小孩自我走,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我是准备要一个人踏上征途吗
前边的小孩转身离开的时候眼中有不舍,有对前方未知事物的畏惧,但更多的是喜悦憧憬和睥睨一切的自信。他面带微笑迈出了第一步,留给母亲一个“不用追”’的背影。哪怕前方荆棘遍地,被扎得遍体鳞伤,也绝不回头。
这条路上的艰辛,仅有自我懂;这条路上的风景,也仅有自我欣赏才能会心一笑,这条路上的果实,仅有自我采摘才更觉得甘美,这条路的尽头,也仅有在别人最终的目送中,自我走。
可是,倘若一个人在分岔路口徘徊,在泥泞的土地上摔倒时,有一个人为你指明方向,向你伸出援手,那是何其幸运啊。跟一个志同道合的人,在这条路最险峻的地段,互相扶持,互相勉励,并肩作战,时刻充满斗志;在越过高山,穿过森林,看胜利曙光时,对酒当歌,一醉方休,分享喜悦。倘若真的遇这样的人,就跟他结伴而行吧,毕竟一个人的旅途太过孤独寂寞,而这条路的尽头,又是那么遥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