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励制度

公司奖励制度(精选29篇)

时间:2023-06-11 10:45:05

  公司奖励制度(1):

  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奖金,是在工资范围之外,另行对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所给予的奖励,不是工资的必然组成部分,其有无、高低,直接按照工作表现,而非法定或规定的范畴。

  二、原则性规定

  1、按照各部门各岗位,分别确定不一样档次和数额的奖金标准;

  2、每月领取奖金的人数不固定,每位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均可获得;

  3、奖金与过失处罚无直接的必然联系,如存在工作过失受到处罚,则其受奖情景将由相关直接领导酌情确定;如职责不清时,由相关直接领导酌情确定职责承担情景。

  4、考核的时间为当月26日至下月25日,奖金发放时间与工资发放时间同步。

  三、获得奖金的条件及考核

  工作表现优异,根据部门情景由其直接领导予以考核后,确定其应获奖金金额。

  如工作出现重大职责时(由董事长例会开会讨论确定),除取消所有相关人员当月奖金外,还将依据公司制度对相关职责人的`绩效奖金进行扣除直至调岗、开除等处罚。

  动态职责可不对关联岗位予以处罚,所谓动态职责一般指工作过失具有必须的偶然性,而十分规性错误。例如地面卫生,在职责人检查时无杂物,但考核人经过时却有杂物。对于明显为长时间遗留的问题,而职责人未发现的,不视为动态职责;另外某些能够经过巡检记录体现的问题,制度稽查人员能够经过倒查巡检的方式来确定是否为动态职责。

  连带职责是指下属出现违规情景,则其领导必须为其违规承担连带职责。对于连带职责的大小,则将依据该违规情景的具体情形予以分析后,对其领导扣除10%-100%奖金的处理。

  各岗位的具体考核人员确定如下:

  1、电工、空调工,由物业部总监助理(空调电)负责;

  2、综合维修、保洁员,由物业部总监助理(维修保洁)负责;

  3、中控、监控,由物业部副总监负责;

  4、楼层经理、客服经理、招商档案由市场部经理负责;

  5、前台接待、旅游接待、库管、电梯工由市场部客服经理负责;

  6、内保由保卫部经理负责;

  7、财务人员由财务部经理负责;

  8、人力资源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

  9、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10、物业部总监助理由物业总监负责;[本内容由 首页 / 整理]

  11、市场部经理、物业总监、财务部经理、保卫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均由总经理负责;

  12、总经理、董事长由集团董事长确定。

  四、各岗位的奖金标准

  1、物业部

  (1)电工、空调工为100-500元/人/月;电工班长、空调班长的奖金数额为100-400元/人/月;

  (2)综合维修工为100-600元/人/月;综合维修班长为100-500元/人/月;保洁为100元/人/月;

  (3)中控、监控为100-300元/人/月;中控班长、监控班长为100-400元/人/月;

  (4)物业总监助理(空调电)为500元/人/月;物业总监助理(维修保洁)为800元/人/月;

  (5)楼层经理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月/人;楼层经理能提前优质完成工作任务,无违规记录,且有团队精神、协作精神,独立、快速、有效解决商户投诉事宜的,为500元/月/人;楼层经理贴合以上要求,且具有创新精神和前瞻性,能够对本楼层提出可行性提议并被领导采纳,得到商户与领导的肯定,为1000元/人/月;

  (6)前台接待、旅游接待、库管、电梯工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月/人;

  (7)客服经理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景由市场部经理酌情处理;

  (8)招商档案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景由市场部经理酌情处理;

  (9)内保人员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100元—5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景由保卫部经理酌情处理;

  (10)财务部各岗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景由财务部经理酌情处理;

  (11)人力资源部各岗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景由人力资源部经理酌情处理;

  (12)办公室各岗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景由办公室主任酌情处理;

  (13)市场部经理、物业总监、财务部经理、保卫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奖金为各岗位全额月工资的10%;

  (14)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奖金为各岗位全额月工资的5%;

  (15)总经理、董事长奖金为各岗位全额月工资的5%。

  五、本制度自20年月日开始实施。

  公司奖励制度(2):

  第一条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的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资料创业制度,亦详加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任职满14日以上的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第三条奖金结构

  本规则所制定的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

  (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

  (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

  (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

  (十一)小费。

  (十二)年节奖金。

  (十三)年终奖。

  第四条模范员工奖

  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的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朝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第五条礼貌奖

  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的默契,增加各部门的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的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朝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

  公司奖励制度(3):

  1、制定目的

  按照项目组所有成员的贡献度,为“项目阶段奖金总额”的合理分配供给依据。“项目阶段奖金总额”定义,以及具体的奖金发放流程和办法参见《项目组考核奖激励制度》。本文档只针对奖金分配制度作出相应规定,并供给计算方法。

  2、个人奖金相关指标计算方法

  2.1个人奖金计算方法

  研发部人员所得的奖金按其在项目中的贡献度予以兑现,具体计算办法为:?个人奖金=项目奖金×个人贡献度?个人贡献度=个人贡献分/项目组总分

  ?个人贡献分=考核指标1*权重1+考核指标2*权重2+?+考核指标n*权重n?项目组总分=项目组所有成员“个人贡献分”之和2.2关于”个人贡献分”

  2.2.1“个人贡献分”的相关指标

  个人绩效考核计算“个人贡献分”时,涉及到的指标,及每个指标在绩效考核中所占权重如下所述:

  注:每项指标的具体评定和确定方法参见《项目组成员关键系数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2.2“个人贡献分”计算方法

  那里举例说明。

  ①项目组组长考核指标分值计分办法

  管理及协调本事50分五个等级(好、良好、一般、较差、差),每个等级10分;项目输出资料的完整性30分三个等级(贴合要求、基本贴合、不贴合);

  项目进度的控制效果30分,按设计开发计划书,每延期一次扣10分,延期两次此项不得分;

  研发产品质量(试产前)40分,根据试产出现问题的多少分四等(较多、一般、较少、少)。合计150分②项目组成员考评指标分值计分办法

  项目输出资料的完整性30分三个等级(贴合要求、基本贴合、不贴合);

  项目进度的控制效果30分,按设计开发计划书,每延期一次扣10分,延期两次此项不得分;

  研发产品质量(试产前)40分,根据试产出现问题的多少分四等(较多、一般、较少、少)。合计100分

  3奖金分配金额

  3.1基本奖金=奖金池金额*30%÷项目组成员人数

  该部分奖金为项目组成员共享奖金3.2绩效奖金=奖金池金额*70%*绩效系数

  绩效系数计算模式为:项目经理绩效系数为35%

  项目主要/核心人员绩效系数为30%项目成员绩效系数为25%项目保障成员绩效系数为10%

  在同一个绩效系数集中有多人时由多人共享该系数奖金,共享奖金可均分也可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考核评比表结果进行按比例分配。

  4、项目参与度

  “项目参与度”是指,在整个项目流程中各个成员的参与程度。整个项目流程中包含以下指标:

  5、项目奖金分配比例的确定

  5.1项目奖金总体分配比例

  项目总奖金20%交由部门平均分配。

  项目总奖金80%交由项目组分配,项目负责人从中直接获得20%,剩余奖金由项目组全体成员按工作难度和工作量大小确定的定比例进行分配(原则上项目负责人的比例不低于50%)。

  5.2工作难度及工作量的确定

  5.2.1开发难度等级的确定

  1级:十分容易。有现成的方案,不需要重新构思,不需要修改原理。只是移动或替换。2级:容易。公司内部有类似的方案,做局部的修改就能够完成。能够部分移植。3级:困难。公司内部无类似的方案,需要找外部类似的方案做全新设计。

  4级:比较困难。公司内无类似的方案,公司外有类似方案但我们无法寻找到,需要重新构思构成新的方案。

  5级:十分困难。寻找不到类似的方案,在同类产品上属于新功能、新外观,到达同行业领先水平,需要做全新设计。

  5.2.2工时系数的确定

  1级:占20%以下

  2级:占21-40%3级:占41-60%4级:占61-80%5级:占100%

  5.2.3职责程度等级的确定

  1级:结构工程师

  2级:硬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测试工程师3级:项目负责人

  5.2.4各种系数权重比的确定

  开发难度系数:50%工时系数:40%职责程度系数:10%

  5.2.5系数百分比的分配

  难度系数、工时系数、职责程度系数由公司规定构成固定的比例。难度系数等级由评估委员会投票计算得出。

  工时系数等级由开发计划中的每个工种占项目的工时百分比计算得出。职责程度等级由公司规定每个工种的等级。

  5.2.6难度系数的评估

  由评估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其他几个有效分为该项的得分。

  评估委员会由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部长、开发部长、软件工程师一、软件工程师二、硬件工程师一、硬件工程师二、结构工程师、测试工程师共十人组成。

  5.2.7举例

  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软件工程师、硬件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测试工程师,共5人

  组成;

  项目组成员系数评定等级为:

  项目组成员各自所占权重为:

  项目负责人:4x50%+3x40%+3x10%=2+1.2+0.3=3.5软件工程师:3x50%+3x40%+2x10%=1.5+1.2+0.2=2.9硬件工程师:2x50%+2x40%+2x10%=1+0.8+0.2=2.0结构工程师:1x50%+1x40%+1x10%=0.5+0.4+0.1=1.0测试工程师:2x50%+2x40%+2x10%=1+0.8+0.2=2.0项目组成员奖金分配比例为:

  项目负责人:3.5/(3.5+2.9+2.0+1.0+2.0)=30.70%软件工程师:2.9/(3.5+2.9+2.0+1.0+2.0)=25.44%硬件工程师:2.0/11.4=17.54%结构工程师:1.0/11.4=8.77%测试工程师:2.0/11.4=17.54%

  6、项目奖惩规定

  1)项目运行期间有记过处分,小过折扣1%、大过折扣3%(本人应得奖励金额)

  1、节省费用开支、显著降低产品成本(按预算),奖励节余部分的10%;

  2、在规定时间内提前一个月(含一个月)完成任务的,发放110%的奖金;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发放100%奖金;

  4、在规定时间延期10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完成的发放90%;

  5、在规定时间延期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完成的发放80%;

  6、在规定时间延期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完成的发放30%;

  7、在规定时间延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奖金停发。

  公司奖励制度(4):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强化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进取性,根据公司实际情景,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条管理职责

  1.1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奖金总指标和部门二次分配奖金的发放。

  1.2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奖金的归口管理部门。

  1.3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奖金的二次分配。

  1.4奖金分为月奖和进度奖。

  第二条管理资料与要求

  2.1奖金以考勤表为依据,实行期后支付,按月考核。

  2.2奖金的确定

  2.2.1月奖依其所在岗位职薪系数而确定,奖金=系数×基数。

  2.2.2进度奖根据工程进度情景,公司下达总指标,部门二次分配,造表后交人力资源办。

  2.2.3部门二次分配的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按劳分配、按绩效分配原则;

  (3)加强精神礼貌建设,奖励先进,树立模范典型原则;

  (4)根据劳动本事、强度、环境、职责等因素适当拉开差距原则;

  (5)坚持奖金一次分完,当月不节余的原则。

  (6)单人分配奖金的最高系数不超过最低系数2倍原则。

  2.2.3新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奖金系数按0.5。

  2.2.4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不发奖金。

  2.2.5受处分人员按照工资支付办法执行。

  公司奖励制度(5):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竞争机制,激发员工工作进取性,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章,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公司从业人员年终奖金的发给,按本规定办理;

  2.本规定以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试用人员、临时人员均不适用(视情景另行发给)。

  第三条 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定。

  第四条 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

  从业人员在年度内中途到职者,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 1个月计。

  第五条 在当年度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景之一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1 辞职或解雇者;

  2 资遣者;

  3 停薪留职者(期间扣除);

  4 其他原因中途离职者。

  第六条 年终奖金的发放计算基数标准如下:本薪 +主管加薪 +职务加薪 +技术加薪。

  第七条 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年终奖金:

  1 嘉奖一次:加发 1日份薪额的奖金;

  2 小功一次:加发 3日份薪额的奖金;

  3 大功一次:加发 10日份薪额的奖金;

  4 申诫一次:扣减 1日份薪额的奖金;

  5 小过一次:扣减 3日份薪额的奖金;

  6 大过一次:扣减 10日份薪额的奖金。

  第八条 请假旷工的扣减标准:

  1 旷工者照天数计,每一天扣减 2日份薪额的奖金,不足 1天者以 1天计;

  2 年度内请事病假(合并计算)达 10天以上者,每超过 1天扣减 1日份薪额的奖金(服务未满 1年者,照比例折算)。

  第九条 考绩加发标准年度考绩依下列等级加发:

  1 优等者加发 10日份;

  2 甲等者加发 3日份;

  3 乙等者不予加发。

  第十条 年度计算:

  由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第十一条 发放日期:

  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春节前发给。

  第十二条 实施及修订:

  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奖励制度(6):

  一、基本奖金的考核

  1、各单位月(季)安全不出现挂黑牌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合格;创产值单位(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完成公司的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制剂厂、车队月(季)亏损额贴合考核指标时;修保厂成本不超,公司核拨以上各单位基本奖金。

  2、若单位出现安全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按公司安全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有关文件执行。

  3、创产值单位(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完成公司的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不得基本奖。制剂厂、车队亏损额超出考核指标时,承包单位不得基本奖;修保厂成本超耗,不得基本奖。

  二、效益奖金的考核

  1、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泥浆站、研究所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上缴额并构成利润的,公司按利润的30%核算奖金,作为本单位的效益奖金,完成上缴额但未构成利润的,不得效益奖。

  2、制剂厂经营中构成减亏,公司按减亏额30%的比例作为其效益奖金。

  3、特车队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亏损指标,即季(年)亏损额贴合考核亏损指标时,公司按预算考核的效益奖金全部兑现,即每季度人均900元,年终应全部兑现人均3600元,同时如果实现减亏,公司按照减亏额的30%加奖该单位;当车队完不成公司的考核指标,亏损额超出考核亏损指标时,车队不得效益奖。

  4、修保厂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公司核拨效益奖金,效益奖金按公司一线单位平均奖的90%发放。完好率、车辆修保出厂及时率每降1%,扣效益奖金1%,车辆修保返修率每升高1%,扣效益奖金的10%(特殊情景除外)。若成本发生超耗,不得效益奖金;若成本节俭,公司按节俭成本额的10%给予奖励。

  公司奖励制度(7):

  (一)必须遵守维修部制定的考勤制度,在考勤表签到,日常抽检工作时间情景,无故早退者及时累计。

  (二)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并有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记录生效。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其他假也要有相应手续)。

  (三)迟到累计三次扣除一日工资,迟到一小时左右者按半天旷工处理,早退一次者按半天旷工处理。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

  (四)月累计4天以上缺勤者扣除出勤奖,事假4天以上者(不含4天)月奖金全部扣除。

  (五)无故旷工者,除当日工资扣除外,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六)工伤、产假、病假、婚丧假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但月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七)忙季双休日需要工作,必须服从大局,确实有事每月只可休一天,这一天没有工资,不扣其他奖金。但双休日不与累计,上班发工资。

  (八)设工程质量奖,考评工人在当月工作中工作质量完成情景,技术差、工作质量低下的将扣除质量奖。

  (九)设安全奖,考评工人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卫生、互相伤害等情景,当月发生事故、伤亡等情景时要扣发安全奖(造成严重事故的以后数月的安全奖也应相应扣除)。

  (十)设其他奖,考评工人当月工作、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及岗位职责制执行情景,出现问题扣除奖金。

  (十一)设月奖金,从四个方面综合考核工人工作情景而发放的奖金,如果其中一方面违反制度,扣除当月相应奖金。

  公司奖励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对公司职工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公司工会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提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由总经理提名或单位申报,经总经理办公会经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总经理在全公司范围内的重要会议上给予表扬的。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构成书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范围如下:

  (一)管理成果奖: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创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善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公司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管网安装、管网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水表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善或提出合理化提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水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并参评公司技术提高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提议奖。

  (三)QC成果奖:进取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经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公司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公司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如下:

  (一)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受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通讯报导、论文及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元;

  (三)获得公司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五)获得书面嘉奖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也可按必须比例提取奖励;

  (六)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处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能够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睡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等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的职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水业务规定,损害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的,由公司监审处按《职工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2、违反公司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司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景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无视领导,不服从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公司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处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月岗薪工资50;

  (二)违反劳动纪律1、2、3、4、5点者,违反一次扣30元(一个月内三次视同旷工一天)。对违反劳动纪律,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部门负责人月岗薪工资20;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停发三个月绩效工资,同时请人代工的职工其岗薪工资由公司在该单位工资总额中扣回;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点,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职责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点,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职责人50元。其中第3点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完不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按内部待岗理解管理;

  (三)内部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向人事教育处提出报告,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理解管理;

  (四)公司内部劳务市场负责接收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因违反本办法受到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点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5天或累计旷工5-10天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或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10天或累计旷工10-20天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一年内连续旷工10-15天或累计旷工20-30天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以上停发工资期间按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职工,因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公司级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对中层干部的处分,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来源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中层以下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来源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工会意见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由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部门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后,由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书面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所犯错误事实,如实供给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慎重决定。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总经理提出,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主管部门和南昌市劳动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自企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构成处理决定后应在必须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除处分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七条如发现包庇隐瞒或从轻处理,除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利用处分职工权力,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人员,应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

  (一)公司成立由公司工会负责、监审处、劳动人事处以及部份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工处罚申诉并调解劳动争议;

  (二)收到报告之日起,由工会召集委员会成员听取争议双方理由;

  (三)调解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委员会在受理后七日内向申诉者出具书面调解意见;

  (四)争议申诉方在收到调解意见仍不服的,能够在15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第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经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奖励制度(9):

  1.0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资料

  4.1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进取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一样情景,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必须成绩或作出必须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

  (2)大会表彰。

  (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贴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必须物质方面的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异常突出在社会上有必须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公司认为应当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进取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俭、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确定、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工作到达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公司认为应当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必须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景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公司奖励制度(10):

  1、总则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奖惩的原则。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x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的表现仅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到达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职责,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职责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来源罚提议,下达《职责过失单》。

  3、奖励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到达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异常贡献奖三种。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公司异常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景确定奖励资料。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工作奋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经“员工合理化提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提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经过自身奋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经“员工合理化提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提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公司奖励制度(11):

  为全面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营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考勤:每月迟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含两次)以上每次给予5元罚款;请假一天扣10元工资;旷工半天给予10元罚款,以此类推。

  二、卫生:卫生打扫不合格须重新打扫并延长值日一周,垃圾不及时清倒,给予10元罚款。

  三、周报表,月计划总结:每周六要及时上交工作日报表,不能按时上交者给予严肃批评并罚款10元;报表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给予50元罚款,被发现三次者给予开除处分;次月5日前上交当月总结和下月计划,未能按时按质完成者,给予10罚款。

  四、设备:爱护公司公共财产,职责到人,如有损坏或丢失现象按价赔偿。

  五、员工应妥善保管领用的合同,丢失一份罚款50元,如有职责,后果由该员工全部承担;领用发票、收据期限不得超过三天,如在三天内不能结帐,应及时交回财务部,逾期每一天按票额20%罚款,再次领用需重新办理领用手续;如有丢失,按票额赔偿。

  六、所有罚款用于奖励表现突出者,工作勤奋奋力、吃苦耐劳者,善于发现、思考问题者,善于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意见和提议者及其他方面表现优秀者。

  以上制度自即日起实施。

  公司奖励制度(12):

  第一条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能够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

  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景确定必须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本事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景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异常颁发给获奖者必须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员工有下列情景,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景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必须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惩罚的实施

  1、员工能够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能够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违纪罚款的缴纳: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公司奖励制度(13):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资料(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提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进取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俭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俭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俭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到达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景,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景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职责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异常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职责,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公司奖励制度(14):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进取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各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景,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必须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职责心强,工作绩效突出的。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予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按具体考勤制度细则执行,并取消该月全勤奖)。

  2、每月出现三次以上OA日志未记录或无效补录,罚款50元;每月出现十次以上OA日志未记录或无效补录,罚款100元;(公司办公OA管理系统中工作日志记录做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OA日志原则上要求当日事当日毕,记录资料请尽量跟进当日所做事情:起因,处理,结果及相关协调;补录日志不能超过1天(第二日24点前为有效补录,超过一天后补录无效),出差能够提前一天记录日志,说明出差原因,出差地点,在出差回来后阐明事件处理结果,相关的衔接工作等等)。

  3、在工作时间嬉戏、上网聊QQ工作以外资料、撤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50。

  4、方案设计及预算错误、工作失误等轻微过失罚款100元。

  5、工作中重大过失者罚款20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配合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9、部门经理及主管职责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传、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职责,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职责,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0、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阴,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1、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职责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2、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职责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景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主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失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8、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9、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1、违反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2、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在处分决定构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终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库伯教育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亦同。

  公司奖励制度(15):

  一、请假审批程序及权限

  各类假期必须办理请假手术,至少提前一天请假,一天由科室负责人审批,2-5天由分管院长审批,5天以上由院长审批,请假条统一交到办公室管理。

  1.事假:3天以内科室安排,扣相应工资,3天以上报办公室处理。

  2.病假:须出具相关医学证明(凡病重、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三天内,经医生证明补办病假手续)。

  二、处罚规定

  1.旷工:半天扣工资30元,1天扣60元,以此类推。连续3天,或全年累计7天,科室不再安排工作,报院办公室处理。

  2.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一次扣款10元,以此类推,40分钟以上按半天旷工论处,全年累计200分钟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3.换班及补休要提前一天通知科室领导,其补休谁先说批谁。

  4.每周二大交班,不参加者一次扣20元,或能够用半天休假来代替(特殊情景除外)。

  三、岗位质量考核标准

  1.仪表大方、工作衣、帽、鞋、裤着装整洁、佩戴上岗证、不戴戒指、耳环、不化浓装、不干私活,上班期间不准吃东西,进入工作区着装整齐,以上一项不贴合要求发现一次扣款5元。

  2.听班时电话必须坚持通畅,如有加班联系不到的情景,一次扣50元,且职责自负。

  3.各班需要填的上墙本及护理记录,护士长实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一项未填扣款2元。办公班处理医嘱要仔细(检查医生医嘱是否有遗漏、错误,如有任何疑问,应立即与该医生对接清楚后,才给予处理),及时安排各个班次执行医嘱,未安排妥当一项扣5元,安排未执行妥当一项扣5元。办公班及晚夜间各班应严格执行查对医嘱制度,并及时给予处理及交班,如存在问题未查出或未及时处理,常规一项扣5元,但视情景加重或减轻处罚。

  4.护理部检查工作时,发现病人不明白自我的管床医生、护士、护士长、主任,诊断、用药、饮食、及注意事项,完全不知时,一次扣30元,掌握不全时扣10元。

  5.请人代班或补休须妥善安排其所管床位病人的宣教、入、出院评估单、护士长查房记录的书写。

  6.各班应向下班交接清楚,包括财产(是否损坏、数量)、治疗及病人情景,不定期抽查,如数量不清者,相应班次归还财产;天然损坏的财产,应及时上报护士长。

  四、环境管理评分标准

  各班职责区域环境坚持整洁、干净。如办公班、中班负责护士站整洁;药班负责配药室清洁整洁;早班、治疗班、以及责护班负责污染区、病房及走廊的'清洁卫生;责护班还应负责中医理疗室;晚夜间负责当班期间整个病区的清洁卫生(包括护士值班室)。如护理部检查工作时,发现不合格区域,一次扣5元。

  每个月都会作一次评比,评比方式以大家不记名投票选举出每月优秀护士,将以上事项的扣款作为优秀护士的奖励基金,每月优秀护士将作为年终医院优秀护士参考标准之一。

  公司奖励制度(16):

  为全面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营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考勤:每月迟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含两次)以上每次给予5元罚款;请假一天扣10元工资;旷工半天给予10元罚款,以此类推。

  二、卫生:卫生打扫不合格须重新打扫并延长值日一周,垃圾不及时清倒,给予10元罚款。

  三、周报表,月计划总结:每周六要及时上交工作日报表,不能按时上交者给予严肃批评并罚款10元;报表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给予50元罚款,被发现三次者给予开除处分;次月5日前上交当月总结和下月计划,未能按时按质完成者,给予10罚款。

  四、设备:爱护公司公共财产,职责到人,如有损坏或丢失现象按价赔偿。

  五、员工应妥善保管领用的`合同,丢失一份罚款50元,如有职责,后果由该员工全部承担;领用发票、收据期限不得超过三天,如在三天内不能结帐,应及时交回财务部,逾期每一天按票额20%罚款,再次领用需重新办理领用手续;如有丢失,按票额赔偿。

  六、所有罚款用于奖励表现突出者,工作勤奋奋力、吃苦耐劳者,善于发现、思考问题者,善于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意见和提议者及其他方面表现优秀者。

  以上制度自即日起实施。

  公司奖励制度(17):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景,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景。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景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十分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能够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公司奖励制度(18):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进取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提高,礼貌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进取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进取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进取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俭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贴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必须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到达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职责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职责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职责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职责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必须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进取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公司奖励制度(19):

  1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3.2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3.3行政部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3.4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终审批。

  4管理要求

  4.1奖励分为五大类:

  a.嘉奖

  b.记功

  c.记大功

  d.调薪

  e.晋升。

  4.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a.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b.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c.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d.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e.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f.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

  g.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提议,并被采纳者;

  h.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景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4.1.2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a.全年度嘉奖到达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提议并经采纳,经济效益;

  c.节俭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d.公司遇到十分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e.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f.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g.敬业精神或协调本事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i.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j.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4.1.3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a.全年度内记功到达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

  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c.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提议改善,提出合理化提议经采纳施行,

  成效卓著者;

  d.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4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a.到达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b.一年内记大功到达两次及以上者;

  c.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d.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本事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a.晋升条件

  ①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本事;

  ②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③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本事;

  ④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b.晋升程序

  ①副总级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署意见,呈交行政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②副总及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c.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d.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e.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4.2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工资降级

  e.降职

  f.开除、

  4.2.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⑴以下警告予以职责人10元罚款

  a.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b.不贴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

  不到职责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⑵以下警告予以职责人30元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职责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b.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c.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d.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e.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职责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f.职责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g.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⑶以下警告予以职责人50元罚款

  a.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b.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c.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d.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e.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f.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g.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理解不一样意见,情节轻微者;

  h.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i.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h.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

  i.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j.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职责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⑷由于疏忽大意等职责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2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仅限于以下情景)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⑴以下记过予以职责人100元的罚款

  a.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b.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考核到主管);

  c.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⑵以下记过予以职责人200元的罚款

  a.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b.工作中酗酒,影响自我或他人工作者;

  d.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e.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f.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g.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h.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i.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j.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⑶以下记过予以职责人300元的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职责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b.造谣中伤,散怖谣言及不正确或包含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⑷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务费用,对职责人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⑸由于失职等职责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3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职责造成时,按职责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⑹因职责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分别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4.2.3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

  a.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b.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c.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d.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所以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e.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f.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g.由于疏忽大意等职责原因,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开除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4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a.到达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b.一年内记大过到达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4.2.5降职

  有下列情景之一者(但可能不仅仅限于以下情景),予以降职

  a.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

  现任职务者;

  b.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c.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d.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本事不足以胜任者;

  e.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f.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g.精减机构

  4.2.6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a.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b.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c.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d.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e.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f.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g.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h.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i.吸食毒品者;

  j.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k.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l.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m.参加不法组织者;

  n.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o.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p.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q.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r.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4.3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能够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4.3.1嘉奖与警告抵消

  4.3.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4.3.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4.4说明

  4.4.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4.4.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行政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4.3“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部、行政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4.4.4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4.4.5一项事故或职责,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4.4.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4.4.7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部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

  4.4.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4.4.9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景,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修改。

  5相关文件

  5.1《员工手册》

  6记录表格

  6.1奖励申请单

  6.2处罚通知单

  公司奖励制度(20):

  第一条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进取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景,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必须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职责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职责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职责,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职责,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职责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职责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公司奖励制度(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构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景。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景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异常奖:

  总经理异常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异常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

  公司奖励制度(22):

  1.0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资料

  4.1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进取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一样情景,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必须成绩或作出必须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

  (2)大会表彰。

  (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贴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必须物质方面的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异常突出在社会上有必须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公司认为应当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进取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俭、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确定、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工作到达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公司认为应当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必须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景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公司奖励制度(23):

  1、奖励制度

  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职责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作的进取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将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资鼓励。具体事项如下:

  1.2奖励条件

  1.2.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进取主动、勇于克服困难、为业主供给高质量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1.2.2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良好,言谈举止得体,为物管公司赢得荣誉者。

  1.2.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被评为"杰出员工"称号者。

  1.2.4保护公司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1.2.5提出合理化提议、改善管理、技术,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着效益者。

  1.2.6见义勇为,做出突出事迹者。

  1.2.7在处理重大事件中,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者。

  1.3奖励形式

  经过表扬或一次性嘉奖(视情景给予假期、旅游、一次性奖金等形式的奖励),并将事迹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估加分参考。

  1.4奖励程序凡贴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1.4.1事后由当事人口述或书面形式,然后由部门直属主管草拟事迹报告。

  1.4.2部门主管完成报告后呈所属管理处主任审核。

  1.4.3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审批及执行。

  2、纪律处分

  2.1口头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填写口头警告书,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当值时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贴合规范;

  2)迟到或早退,每月达三次或三次以上;

  3)因员工忘记打卡每月达三次以上;

  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利用电话、上网聊天;

  5)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购食品、吃早点;

  6)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坚持办公区、园区环境的整洁;

  7)不爱惜小区公物,浪费物品,损坏公物;

  8)不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

  9)被业主/住户有效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

  10)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11)在小区公共区域聚众喝酒、打牌等;

  12)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

  13)不履行督查职责,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14)对属下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章处罚;

  15)月度考评得分低于80分者。

  2.2书面警告:

  违反下列规定者填写书面警告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一个月内受到二次口头警告;

  2)索取业主/住户的小费或物品;

  3)违反管理处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隐患;

  4)由于职责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按价赔偿。

  5)工作时间内在管理处或小区睡觉、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6)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小区的设备,如:车辆、餐厅、餐具、会所的各种设施等;

  7)供给不真实的材料、报告等;

  8)遗失公司钥匙、单据等;

  9)工作时高声喧哗或做骚扰住户的活动;

  10)由于个人的职责而延误客户的活动;

  公司奖励制度(24):

  一、奖项

  (一)提成(基本工资以当地最低工资为标准)

  1、月销售任务20万,100%达成者,个人按照10%提成,团队按照0.5%进行奖励。

  2、月销售任务达成80%—100%的个人,按照5%提成,团队没有奖励。

  3、月销售任务达成50%—80%的个人,按照3%提成,团队没有奖励。

  4、月销售任务达成0%—50%的个人,没有提成。

  (二)专业奖项

  1、月、季、年销售冠军,年度销售金银铜牌奖。每月季度年度根据销售业绩办法月度季度年度销售冠军奖,奖项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

  2、新人奖

  公司年中年终总结表彰时,对业绩突出,业务水准高而入司未满一年的员工颁发新人奖,将近为:1000元

  3、三好销售员

  对业务本事好,服务态度好,职业形象好的销售员奖励1000元。

  4、专业服务大使

  服务态度好、熟练账务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技巧,设立专业服务大使奖项。奖励1000元。

  5、合理化提议奖

  对项目、部门及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议,并被采纳的设立合理化提议奖,奖金为1000元。

  (三)其他奖励

  1、各级主管做好员工职业、技术等培训工作,培养到达上一层的职务本事或技术标准、同时能够代理该级别职务的,酌情奖励。

  2、见义勇为或抢救公司财产,使得公司财产、人员安全免受损失者,酌情奖励。

  3、公司不定期举行节俭增效专项评比,对节俭材料、节省经营成本、销售成本等费用成绩突出者,一次奖励100~1000元。车队司机享有节油奖。

  4、参加社会活动,为公司争取到高级别的荣誉,奖励100~1000元。

  5、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6、所有员工都拥有监督、检举他人(含上司)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力与义务,公司将对有效监督、检举者酌情奖励。

  7、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酌情奖励。

  二、处罚

  (一)行政违规处罚

  1、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警告处分

  (1)不爱护公物,未经办公室允许随意变更办公区内家具或其他设施的使用部门或个人者,罚款50元。

  (2)上班期间衣冠不整(敞怀、穿拖鞋或不拉鞋跟)、浓妆艳抹、穿着过于暴露,男士蓄长发或染色发,一经发现,首先劝说并限期整改,再次发现罚款50元。

  (3)工作期间电话铃响5声无故不接者,一次罚款30元。

  (4)员工使用公司电话拨出、接听私话,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手机无故不接听或不开机者,一次罚款100元。

  (6)工作期间大声喧哗、打闹、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垃圾、乱涂乱画者,一次罚款50元。

  (7)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赌博、酗酒、抽烟、串岗聊天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财年内发现第一次罚款100元。

  (8)代人出勤刷卡或登记、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记等作弊行为,一个财年内一次违反一次者,双方各罚款50元。

  2、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记过处分,并做降薪处罚

  (1)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销毁、丢弃业务资料者,根据资料的重要性,给予罚款50~200元;因保管不善而遗失业务资料者,根据业务资料的重要性,给予罚款20~100元。

  (2)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赌博、酗酒、抽烟、串岗聊天、嬉闹、喧哗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个财年内发现第二次罚款200元。

  (3)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的,第一次扣100元。

  (4)工作态度消极或能动性差者。

  (5)一月内2次不能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者。

  (6)工作时间打架斗殴的,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0元。

  (7)下班时未能及时关掉门窗、切断水电设备电源者,一次罚款50~200元,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8)违反公司用车规定、公车私用的,司机有权拒绝,否则司机一次罚款100~200元并与使用人承担相关费用,使用人一次罚款200~400元。

  (9)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没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对同仁恶意攻讦、刁难而制造事端者。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到损失者。

  (11)旷工一次者。

  (12)代人刷卡或登记、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记等作弊行为,一个财年内有第二次违反者,双方各罚款50元。

  (13)虚假加班、虚假考勤等伪造出勤记录资料的行为,一个财年内有第二次违反者,除扣发相应工资,各罚款50元。

  (14)浪费公司资源,金额小于500元者(情节严重须照价赔偿)。

  3、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辞退处分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将公司技术资料、业务资料、财务资料、管理规定、制度等公司重要文件、商业机密泄露给他人或准备泄露的,发现一次罚款300~1000元;已泄漏的,除对职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另予辞退;情节严重者,经过司法部门追究民事与刑事职责。

  (3)薪资保密是公司的政策。员工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有关自我或他人的薪金情景。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或所以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导致被解雇。

  (4)未经允许损毁、涂改合同、文件、资料或盗用公司印鉴、资料者,罚款200~1000元,同时公司予以辞退并经过司法部门追究相关的法律职责。

  (5)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赌博、酗酒、抽烟、串岗聊天、嬉闹、喧哗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个财年内发现第三次者,公司予以辞退。

  (6)在仓库和其他禁烟区内抽烟,发现第一次者。

  (7)再次出现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的行为者。

  (8)员工间上班时间打架斗殴的,影响严重或态度恶劣者,予以辞退。

  (9)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拿回扣或欺诈、刁难客户者,予以辞退,同时公司保留追究其刑事职责的权利。

  (10)任何人员不得以各种理由或借各种机会变相收取下属单位或合作单位的贿赂。如私人活动需邀请合作单位参加,须报所属部门主任与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批准,不得收取超出常规数额的礼金或超出常规价值的礼品。

  (1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第二职业者。

  (12)向公司虚报假账、做假报表者,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职责。

  (13)受政府判刑或受拘留处分者。

  (14)偷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职责的权力。

  (15)供给虚假资料和不实履历者。

  (16)据以请病假的病历不实、伪造病假条,虚假请假者。

  (17)肆意浪费公司资源,一财年内累计造成500元以上损失者。

  (18)连续旷工5日或累计旷工三次者。

  (19)一财年内记过三次及以上者。

  (20)举报不实,泄私愤,恐吓、威胁或危害公司任何员工者。

  (21)工作时间内干扰工作秩序、无理取闹、制造员工间矛盾或传播虚假负面言论者。

  (22)阻挠、破坏公司改革进程、寻衅闹事者。

  (23)员工必须坚决遵守政府“计划生育”法规,一旦发现有违反者,将被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4)其他相同程度的违纪行为。

  2、业务违规处罚

  (1)明显挑拣客户、懈怠工作、服务缺乏热情、不主动与客户沟通者每次罚款50元。

  (2)伪造或涂改客户登记(公众或个人登记本)、每次罚款200元。

  (3)认购书或正式买卖合同签错者,每次扣罚200元。如造成经济损失。则有签字者自行承担。

  (4)销售员欺骗客户,视情景扣罚50-1000元不等。

  公司奖励制度(25):

  为了对我公司员工团队实施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激励人员工作进取性,加强促销员团队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以上奖罚考核规定,望促销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规律制度。

  1、凡我公司员工不准兼职(售其他厂家产品,从事其他工作)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

  2、店内产品陈列需按公司标准严格执行,(如店方另有要求,经业务人员协商未果,需提交情景说明)如发现未按要求陈列产品者,一次罚款20元。

  3、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10元,旷工发现一次罚款50元(其中上班时间内领导检查等待10分钟未到岗的视为旷工)

  4、上班时间必须按公司要求着装,淡妆上岗,精神饱满自信,对状态或仪表不佳的罚款每次5元

  5、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促销督导、业务人员和店方人员三方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扣除三天基本工资。半天班促销员没有假期,全天班促销员每月两天假期。

  6、如需辞职,提前一个月打书面辞职报告,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后交还一切公司物品(工装,客户资料,胸卡)离职三个月内不能从事同行业品牌,上列各项要求违反一项扣除一个月工资。

  7、销售额任务如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公司要求任务,做辞退处理。

  8、员工报表不能虚报做假,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并在所属地区做通报批评。

  9、员工对公司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执行不到位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对赠品不能贪污,浪费,损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0、促销员每一天发信息给业务助理上报当天销售额,格式如:店促销员销售额元,不报罚款每次10元。

  11、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周例会,迟到罚款每次10元,未参加会议按旷工处理。

  12、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业务知识,销售技巧,必须熟知,对考核中不能到达要求的罚款每次10元,连续三次达不到要求立即辞退。

  以上标准请大家认真执行,罚款以现金方式兑付。交由财务保管,并做明细帐目。

  公司奖励制度(26):

  一、奖罚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进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进取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三、执行 权限:当事员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公司保安部。

  四、奖罚流程: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部门主管、行政人员或保安部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 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奖罚标准:所有奖罚均用分数体现,每员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辞工),以此为标准,每被扣除1分,将从扣分当月薪金扣除20元,当底分为0或者低于0时,将被辞退出厂,如贴合奖励条件而受奖分者,奖分将在现有底分的基础上累积,奖罚分数相互抵消,年终奖励将按照超出标准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给予奖励。

  六、奖励依据(根据实绩给予1-6分奖励):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进取提出合理化提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 ,取得实效者;

  3、进取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6、连续3个月表现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七、惩罚依据:

  1、对以下行为一次扣1分(重犯扣两分):

  A、上班时间不带厂牌或不按规定佩带,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C、工作时间 内打瞌睡、嬉戏、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有关请假、离岗手续);

  D、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F、对上级安排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过规定最晚时间回厂,关灯);

  I、高空抛物、洒水者;

  J、不遵守饭堂用餐规定;

  K、上班时间酗酒者。

  2、对以下行为一次扣2分:

  A、不服从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态度恶劣;

  B、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C、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D、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E、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在厂区内赌博者;

  G、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行为。

  3、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B、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C、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准则;

  D、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严重者并移交司法机关);

  E、仿冒他人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者;

  G、员工损坏、遗失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按比例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八、员工申诉途径: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九、若实施者存在有包庇属下过失或有不公正的奖罚行为,经上级查证,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当月薪金50-200元。

  十、如果所犯(其它有违反国家法律、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或者有不良品行)不在上述之列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某项规定,须向上级领导请示,上级领导权衡后能够适当批准,未经同意而擅自主张将照章处理,本制度将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一并实施并不断完善本制度,请各位员工熟知并遵守。

  公司奖励制度(27):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景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异常颁发给获奖者必须数量的奖金。

  4.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必须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1分为10元)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带好者

  空调安装好后没有搞好卫生及补好墙洞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对各级反馈的情景,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团体活动除外)

  上班时间酗酒者。

  私自理解、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员工有下列情景,应赔偿公司损失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景适当赔偿。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必须比例给予赔偿。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惩罚的实施

  员工能够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景做来源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能够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部;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申诉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能够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理解申诉期间,员工能够暂缓履行处罚。

  公司奖励制度(28):

  一、总则

  (一)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进取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 职责:

  行政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 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 工龄服务奖:

  1.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 年度优秀团队奖:

  1. 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 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

  (三) 年度“优秀员工奖”:

  1. 评选标准:

  ① 坚持进取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 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提议。

  ③ 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 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 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 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⑦ 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85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

  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综合部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 异常贡献奖:

  1. 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提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 异常荣誉奖:

  1. 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我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

  ①国际性比赛(评选):一等奖 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 10000元,入围(选)奖 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 5000元。

  ②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 三等奖 5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 3000元。

  ③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0元,二等奖8000元, 三等奖 3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 1000元。

  ④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 1000元,入围(选)奖 500元;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 500元。

  ⑤集团内部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 300元;

  在集团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 “好人好事”奖

  1. 评选标准:

  ①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 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 拾金不昧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200-20000元

  (七) 创作奖励:

  1. 评选标准:

  ①进取创作,用文字、图片或书法美术作品表达对公司的热爱和感恩之心;

  ②所创作作品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公司奖励制度(29):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在公司安全生产中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省公司《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闽电安[2000]0912号)等文件制定。

  1.3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团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职责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相应处罚。

  1.4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1.5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按安全职责、安全风险、贡献大小确定,并向安全职责及安全风险大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理部倾斜。

  1.6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项目监理部。

  1.7发生本公司职责的非重大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对有关事故职责人的内部处罚执行公司有关交通管理方面制度,如《关于印发<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机械事故及行车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职责追究制度(试行)》文件等,制度修编后,执行最新的制度。

  2.目标

  2.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2.1.1杜绝工程施工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以内;

  2.1.2不发生人为职责的火灾事故;

  2.1.3不发生本单位负同等及以上职责的交通事故。职责认定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主;

  2.1.4不发生人为职责的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1.5不发生本公司职责范围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造成的电网事故。

  2.2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是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预防预控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防止高空坠落和高空坠物、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爆炸、坍塌和倒塔等恶性事故发生。

  3.奖励

  3.1安全奖励种类分为以下几种:

  3.1.1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1.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3.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即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的奖励。

  3.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2.1奖励对象:

  (1)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使险情得以控制,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2)发生事故时,进取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在安全技术、礼貌施工方面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进取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提议并被采纳的;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5)在处理和调查分析事故中,有重大突破,做出特殊贡献的;

  (6)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安监及有关人员。

  3.2.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由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推荐或由所在单位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或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即监理公司经理批准给予表彰奖励。

  3.2.3成绩异常突出的,除公司表彰奖励外,由公司推荐至省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3.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

  公司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职工予以奖励。具体奖励细则详见附件2。

  3.4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比和奖励。

  4.处罚

  4.1凡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间,发生本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人身死亡事故、人为职责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负同等及以上职责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等,取消安全奖励。对在考核期间因发生安全事故而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所在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奖。

  4.2发生本公司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电网、交通事故,有关职责人员除受到省电力公司行政处罚外,公司还将视情节严重情景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有关职责人员必须理解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具体经济处罚如下:

  (1)事故直接职责或主要职责人罚款1500元,次要职责人罚款800元;

  (2)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罚款1500元;

  (3)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罚款1200元;

  (4)公司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

  (5)公司其他领导、中层干部、安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处罚,比照公司上一年度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方案,按同奖同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4.3发生人身重伤及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处罚

  4.3.1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职责划分,对事故有关职责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如下:

  (1)对负有职责的.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2)对负直接职责者或主要职责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视情节严重情景罚款1000元;

  (3)对负次要职责者给予罚款500元,并视情节严重情景给予必须的行政处罚或不进行行政处罚;

  (4)有关职责人员必须理解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3.2工程分包单位发生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除扣罚单项工程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必须立即限期整改。

  4.3.3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旁站并没做旁站记录的处罚本专业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

  4.4轻伤事故的处罚:

  对事故主要职责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300元,有关职责人员必须理解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5对“三违”行为及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在本年度公司安监人员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各种情景之一累计3次以内的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视情节严重情景每次扣减15%~20%;累计超过3次的,取消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

  (1)公司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包括无安全帽)等安全违章行为。

  (2)未按规定对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落实的;

  (3)有关安全报表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或报送不贴合要求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或安全培训及安全规程考试不合格的。

  4.6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

  凡发生任何性质的事故都应及时准确上报,发现有虚假或隐瞒事故情节的,一经查实,除责令补报外,还要撤销奖励,加重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的行政处分。

  4.7事故职责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职责。

  5、安全奖励金的来源和使用

  5.1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违规或事故罚金一并作为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5.2公司从每年工资总额中列支50%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其中40%上交公司财经部,另外10%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公司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并建帐,由质安部统一掌握使用。

  5.3省公司或集团等上级下拨的安全奖励金。

  5.4安全奖励金暂定“以支定收”的原则,以上正常渠道得到的安全奖励金不足部分由公司另外划拨。

  6、附 则

  6.1本制度未提到的有关事项,可参照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有抵触的,按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海南办事处。

  6.3本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经过之日起执行。